征服天下-第10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到现在我还没转过念头,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的,好像顺理成章的就来到这了。
“是一个魔族,可能还有魔兽!”林芳苞的脸色相当不好看,二、三十里路不是说到就到的,如果赶得太急,到了那也是被人屠杀的命,如果要保留精力,没三、四个小时,是到不了那的。
“不过那不是我们的事,我们只要能将其余的魔兽拦住就行了。”
林芳苞的话里有着强烈的自信。
按理说,我们几人对付魔族的项尖高手可能不行,但对付魔兽,只要不是成群结队的,就算是七阶魔兽,也可以轻而易举的杀掉。
不过,她好像忘了一点,落单的魔兽并不太多,在山林里常可见到魔兽成群结队,各种魔兽混在一起经常出现,这也是牠们被称为魔兽的一个原因。
还有别的高手?我心里暗暗想着,这里到底有何蹊跷?!
张、白两人互望一眼,脸上也有着讶然的神色。这里怎么会有魔族,魔族现在在帝国是有钱人的代名词,出入豪华之处,怎么会跑到这大山里,还成了被追缉的目标?
要知道,帝国现在正想收买魔族人心,不会轻易做出可能挑起魔族民愤的事。
之所以说魔族有钱,也是有来头的,魔界大多数的地方并不适合种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但有大片的地方可以种一种特殊的水果--紫月果,此果味道极美,还兼有强身健体之效,因此在市场上极为畅销,价格也很高。
不知何故,在人间无法大规模的种植,但在魔界却是较为容易找到地方来种植这种美味的植物。魔界的土地特殊,其他种类的经济作物在魔界种植后,不仅产量高,口感更好。
三年多时间下来,魔界的帝国领土反而成了帝国最富有的地区之一,其产品极有竞争力,不仅内销太阳联邦各处,还远销其他大陆,而魔族的居民也就成了有钱人。
四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火球飞起的地方。这里已经是混乱不堪,鲜血到处都是,倒下的大树为数众多,树身上有着难以平复的伤痕,地上有着众多的足迹,有新的、有旧的,看来在我们到来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
地上还有三十几具尸体,不少尸体都是全身焦黑,并不是火系伤害,全是被闪电魔法击中而死,但每具尸体都有着异样——那种焦黑色太黑了,散发着邪恶的气息。
现场残存着强大的能量波动,暗能量和雷电能量燥动不安,我心中想起了一柄神器——“魔雷神锤”。它拥有着强大的暗系和雷电系的力量,是魔界传说中暗之女神和雷神所生的女儿使用的兵器。
怪不得会有高手进入此山,原来都是冲着这“魔雷神锤”来的。不过,他们并不是冲着“魔雷神锤”本身来的,神器对大多数修练有成的高手来说,并不是什么特别好的东西。越是厉害的神器,高手们顾忌也越重。
原因很简单,使用神器次数过频,会养成依赖性,容易导致功力无法前进,即使使用的时间不算太长,也可能会让使用者暂时失去对能量运行的准确判断。
也因此,越是高手,越使用平常的兵器,只要保证兵器不会轻易被别人削断就行,神器只是在危急时刻用来保命的。
但到了军队中情形又不一样了。在军旅中,神器相对来说比较流行,因为在军中讲究的是以最快的速度搏杀敌军士兵,而不是为了提高修为,由于二者的目的不一样,对神器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顺便说一句,真正的高手很少用幻兽,那也是阻碍他们心境、技艺更上层楼的障碍。
不过高手们对神器仍是比较执着的,一来神器可以在危急时刻保身护命,二来在神器上有时会有上一任主人留下的一些秘艺。因此,江湖中时常会爆发争夺神器的流血事件,虽然这些人都不知道这些绝学能不能和自己所学相兼容,但都抱着说不定可以相兼容的心态。
“魔雷神锤”是魔界九大奇兵之一,锤身有十三道符咒,据说其上记载了神之绝学——暗雷心法与魔电技,以及威力强大的魔雷法术,原是由魔界顾斑国的元耋殿保管,只有掌殿神女才可以启封,唯有护殿大武士才能使用。
难道,连掌殿神女和护殿大武士也来了吗?不过听说暗之神殿的圣女也可以用这把魔兵,说不定也可能是她来了。
林芳苞的脸上露出凝重的神色,地上有几个人她认识,都是江湖上成名的高手,功力比起她虽有不如,但自问其中三人联手,自己也不是对手,现在三人都死在这,令她有点不安,没想到这一场激战那么狠。
不过,在尸体中没有看到自己的同伴,心里还是放下了重担。
“有十几具尸体死得并不完整,像是被兽类强行撕裂的,很可能是魔兽。”钱玉珊冷静的道。这个看起来甜甜的女孩,在翻动尸体时却没有半丝的挂碍,让人看起来有一种很不相称的感觉。
“这里魔气波动很厉害,动手的人,至少有一个是魔族人。”朱骋东比起钱玉珊来,显然没有什么经验,只敢用畏缩的眼光望着四周。
要不是林芳苞一直用一种严厉与鼓励的目光看着她,她可能根本就不敢看那些尸体。她做报告时,自然不可能扯上尸体,只敢对现场一些能量波动做一下报告,在她的手里有一个侦元法器,那是用来侦测能量波动的,如果由法师来用,效果更明显。
“我们先追下去。”林芳苞静静的看了一阵后,对四周的尸体就像是视若无睹般,指定了一个方向,让众人去追。
一行人再次向前进,但这次我却被分配在前面探路,恨得我牙根直痒痒。这自然是那林芳苞的分配,回去我一定要给她一个难忘的教训。
我小心翼翼的骑着猪前进,可恨的是那个丹尼尔斯老是叫着快一点。他以为我是熊吗?有那么厚的皮,让人砍两刀都没有什么事?
虽然我身上披了一层艾米莉姐姐做的狗熊皮甲,但也不能这样啊!
蓦然,胯下的炳亟猪躁动起来,不肯再往前走。
我变了脸色:“当心,有危险,很可能是什么可怕的魔兽。”紧了紧手中的粗矛:“还是不要从这走了!”
“不行,血迹是从这里一直往前的,我们必须前去看看。”林芳苞斩钉截铁的道。
天上的云彩集中,向下压来,气压很低,让人有些透不过气来,山谷中雾气又重,远处有些模糊,四周白气飘浮。
这时,从前方突然传来一阵狼叫声,尖利的狼嚎差点将我绑紧的心弦拉断,紧接着又是几声狼嚎。
众人心里一凛,早就听说山中多狼群,要是被围于平地,那就只剩死路一条了。
林芳苞功聚双目,隐约可见前方几头狼在跳跃,后面是黑色的一片。
她的脸色立时大变,急声道:“天,狼群!快,回密林!”
一听果真是狼群,所有人心里都是一慌。
独行狼的偷袭固然可怕,更可怕的却是狼群,来上三、四百头是小意思,上千更是平常,过万可以想像。
虽是三阶魔兽,但凭藉族群数量众多的优势,牠们哪一种魔兽都不怕。
据一位魔兽类的大师讲,现在不同种类的魔兽之所以能够聚在一起,就是因为经常受到狼群的威胁,所以常常聚在一起对付狼群。
一行人转身就跑,现在我们所处的地方没有什么树,全是山石,身后三里外是刚经过的密林,一行人全力奔向密林。
狼叫声高亢起来,在我们前面也突兀的出现了几百头狼,宛如来自雾中的幽灵,绿幽幽的光芒在白气里闪烁,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冲过去。”林芳苞当机立断,也没时间考虑后面怎么会多了几百头狼,厉声道:“冲过去才是活路。”
我早已一猪当先的杀了过去。理论上来讲,我应该是不会首先冲锋杀敌的,但现在不比平时,落在后面就意味着接近死神,而冲在前面,只要能够冲破前面狼群的封锁,就可以进入林中,爬上树后就能获得生机。
手中粗矛灵动起来,横扫劲挑,锐不可当——我已经拿出了一些实力。狼性属水,所以我的矛上全是土系功力,黄光聚集在矛上并不散去。
一狼突破我的矛影,直扑我的小腿。我想也没想,力贯脚尖。所幸先前已在靴的前端安装了一个铁片,劲力输入后,虽是坚韧的狼皮也毫不费力的洞穿,狼凄叫一声倒在地上。
就在伸腿之时,我的粗矛连出七矛,最后是一记横扫,一头力狼倒飞而出,横尸地下,另五头则被迫退。
胯下的炳亟猪猪蹄翻飞,不时有扑过来的狼被一蹄穿腹,狼被踢得腾空倒飞而起,又撞飞扑过来的一头狼。
猪嘴上的烩燎牙实是厉害,红光一闪,烩燎牙就已经贯穿了狼腹,且不时的挑飞狼尸,嘴中更不时吐出炳炎真火,成一扇形而出,前面扑来的狼走避不迭。躲闪不及的,轻一点的真火攻心发起狂来攻击所有能动的东西,重一点的直接被烧死。
我与林芳苞、张昌松三人奋勇在前,丹尼尔斯、钱玉珊、丹皇丝三人断后,白桐莹、张灵茹居中,朱骋东和艾米莉分护左右。
狼群已经将我们十人团团围住,不断的掀起一波又一波如巨浪般的攻势,坚利的狼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令人胆寒,加上悍不畏死的性情,更添三分凌厉。
狼群进退有序,宛如深受训练的士兵,每一处都有七头以上的魔狼招呼,其中必有一头厉害的力狼领头,攻势如水银泄地般无孔不入,不时的有力狼窜入阵中,对我们十人造成严重的威胁和伤害。
就在我们逐寸逐寸移向密林时,身上已经受了不少伤,虽然都不严重,但失血始终是一个大问题,密林在远处仅有四百余米了,但这四百米却像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幸亏阵中间还有一个法师和一个潜在的法师,白桐莹、张灵茹不时的施展回复法术,为其余八人止血、恢复伤口。
祝福法术也接连施出,令众人持久力大增,白桐莹还不时在前方和后方施放火海等较大范围的法术,虽然狼性为水能克火,但怕火还是大部分魔兽的天性,狼也并不例外。但眼前的狼群足有上千头,虽然在狼群的脚下有着大火,但狼无法闪避,只能不断的向前疾冲,以摆脱灼烧皮毛的大火。
总的来说,大火还是对狼群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并且可以延缓第三波的攻势,对我们十人起了不小的帮助作用。
艾米莉手中的长剑翻飞,剑上凝聚着土系的黄光,不停的闪出七道剑影,电弧似的在空中急掠。那是艾米莉家传的绝学七星剑,剑光飞起,难辨实质,只见满天可怕的弧光,弧光到处,狼尸溅起。
而她手上的盾牌有时还会不断旋转,切胸剖腹,锐不可挡。从旁边跃来想趁隙而入的力狼总是会被盾牌切腹而过或是断头,盾牌更是为张灵茹挡住了无数的攻击。
不过,艾米莉自身不可避免的受了不小的伤,轻重皆有。不是张灵茹全力救助,再加上我暗中不断的为她挡下狼群攻击,她恐怕已经躺下了。
张昌松的动作极为简单快速,每一招出手都是直接有效,而且绝不浪费半点真气,身上虽不断的出现伤口,但付出的代价所换来的回报也不少,不断的有狼尸倒在地上,地上的狼大都是被刀劈、削而死,很少有被震死的。
由此可以很清晰的看出江湖高手与军中高手的区别,在战场上敌人众多,没有谁敢多浪费半点体力与真力,都是讲究以最快的速度、最省力的方法杀死对手。
战场上能够回避、腾挪的地方极少,讲的是以命搏命,以最小的代价杀死对手,同时还要保留自己的实力,不然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另外还极为讲究配合,江湖上的个人英雄主义在此根本就没有容身之处,甚至还有人戏称个人英雄主义就是集体自杀主义。
但在江湖上却有不少人纯是以真气毙敌,虽然速度快,但是耗力太多,这在战场上是极大的禁忌。
丹尼尔斯和钱玉珊、丹皇丝配合,在后方阻拦着狼群的疯狂扑击。
双剑纵横驰骋,在后方乍分乍合,扑进的狼无一幸免。由于这种近身搏斗太过激烈,二人不敢分心使用土系法术,不然用土系法术可以较为有效的拦住群狼攻势。
丹尼尔斯的狼牙棒对付狼群很是好使,但耗力也多,要不是熊族人天生的力大劲长,这么重的狼牙棒挥舞到现在早就没有力气了。
在熊族奥妙心法的支持下,再加上特殊的技艺和运劲法门,使得丹尼尔斯到现在仍有余力。狼牙棒兔起鹘落,极为快速,强大的劲力应手而出,棒疾如电,却又翩回闪掠,在狼群中纵横肆虐。
与张昌松一样,丹尼尔斯的动作也是快速有效,狼群不碰到他的狼牙棒则罢,一旦撞上,非死即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