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是一只猫-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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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王爷,可真会折磨,难怪要他保重。不成、不成,他阿喜是个忠心的奴仆,小王爷到哪儿,他就得跟到哪儿。
阿喜二话不说,连忙跑下酒楼,追着李御的身影。
西边儿连排的红瓦房屋上有一群野猫。
它们有的在嬉戏,有的在打盹,有的在此起彼伏猫叫声中自由恋爱,还有二三只幼猫摇着灵敏的身段,跳着活泼的晨操,追着尾巴打着滚儿。
大多数的野猫是没有窝的,因为它们都是流浪猫,活动聚会的范围基本都是在屋顶,午后晒太阳是难得惬意的时光。
白雪朦朦胧胧地醒来,温暖的阳光晒得它浑身的舒坦。伸个懒腰,打个哈欠,趴着猫身半睡半醒,眯起蓝绿幽幽的眸子看着猫仔们无忧无虑的玩耍。
出来混不容易!当了几天的带头老大,它们都很依赖她。虽然她完全听不懂它们在说什么,它们也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是靠着眼神和身体姿态相处的还是挺和谐的。
这时她不由得想起了上宫锦,想起了在上宫府里的点点滴滴。
不知道现在他怎么样了?有没有因为它的不见而担心、难过?或许他早已把她忘了,正开心地调戏着他的新宠物?想到这,她莫名地就冒出一肚子火。
算了,算了,想太多伤身。
由于语言障碍,不要说回上宫府的路了,她连这里是哪儿都不清楚。她曾经试着偷听三公六婆说话,可是他们总是像看到脏东西似的把她踢开。还是等月圆变了人再想办法到处问问吧。
哦,对了,有谁尝过被暗恋的滋味?
嘻嘻,她有一个暗恋者哦!
暗恋者很浪漫,每日必叼一束鲜花放在她的面前。
暗恋者很勇敢,她冲锋在前,它就护卫在后,是她“犯罪作案”的最佳搭档。
暗恋者很绅士,和她一直保持着安全的距离,没有雷池过半步。
没错,暗恋她的是一只猫。
它,是猫群的前任老大,琥珀一样的明眸,暗夜一样的晚装,梦一般的优雅从容。不错,一只黑猫,是她至今为止认识的第三只黑色的猫。前两只,一只把她害到古代,一只差点强奸她。
而它一表猫才、百里挑一,有很多母猫都想成为它的伴侣,可是它就单单只喜欢她。也算它有眼光啦,如今的她可是猫中的美猫,美猫中的窈窕猫,和当初刚到古代时的肥猫样,早已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始终是人不是猫。或许从猫的角度来说,它的确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对象,可是从人的角度来看,人猫殊途,哪有人会爱上猫呢!
所以当然给它闭门羹吃。
莫要怪她绝情,人的思维模式和猫是不一样。在他们猫猫的世界里,看一眼=抛媚眼、笑一笑=打情骂俏、喵一声=同意上身。所以她从来没有给过它好脸色看,就怕引猫上身,后果不堪设想。
啥?上身之后会怎么样?
咳咳,会生小猫咪的。
从小到大,大人们就一直教育我们说:女孩子什么最重要,贞操最重要。可是更更重要的是不能让贞操被一只动物给夺走啊!
一想到这,她就头皮发麻,狠狠瞪了黑猫一眼,再上去踹它一脚,然后看着它可怜兮兮地走到一边。
禽兽尚且有半点怜悯之心,而她一点也没有,所以她不是禽兽。
“哟,这猫可真够泼的。”
一道低沉的魅惑嗓音自身后响起,白雪刚想回头,就被一双大手拎了起来,一张俊逸非凡的脸靠在她面前好近好近的地方,就这么笔直地望进一双深如幽潭的黑眸之中。
“不过就是有点脏,泼是泼了点,但是模样倒满可爱的。”
李御轻轻晃动着手中的小猫,眼光睨着它瞧,而小猫正竭力地抓挠着周围的一切,似乎想要挣脱他的魔掌。但是在一番激烈挣扎之后,却以失败告终。
不过这猫的眼睛挺漂亮的,他有点儿喜欢这猫的眼睛。
“喵嗷——”
四周的猫群骚动了起来,他抓起这小白猫好像犯了它们的忌讳,许多猫仇视地盯着他,天线一样的尾巴竖着,好象在互相传递着信号,个个跃跃欲试。其中的一只黑猫从嗓子眼里低吼了几声,他们便齐齐向他扑了过来。
李御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轻描淡写地衣袖一拂,只听“喵”地几声之后,数十只猫被甩了出来,其他的猫见状胆怯地不敢再上前。
“疼!”突来的痛楚使李御收回了目光,斜眼睨视着手中那只不安分的白猫,淡月唇边扯出一丝恶佞的微笑。“你敢咬我?”
野猫就是野猫,野性未除,不但抓他还咬他。
“小王爷!”经过一个多时辰的追踪,阿喜终于在屋顶上找到了他家的小王爷,想也不想地便扯开破锣嗓子大喊。
用得着叫那么大声吗?李御翻了一个白眼,朝底下的阿喜吩咐道:“阿喜,给我买个鸟笼来,我要最结实的那种。”
“哦。”阿喜搔了搔头,便领命离去。
“以后有的玩了。”李御重新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容。
白雪缩了缩身子,莫名地打了一个冷颤。
穿越之我是一只猫 正文 第20章街头霸王4
赶走了阿喜,李御回到翠香楼,未做任何停留便回了自己的房间,把手里提着的鸟笼放在桌上。揭开鸟笼外面罩着的黑布,金色的笼身,掐金丝拧成的笼门,笼子里,一只小白猫用爪子不停打耙着笼门,几乎是恼羞成怒的吼叫着,声音很尖,很刺耳。
“小野猫,你死心吧。从今天开始,你就跟我住一起这里了。”李御来到桧木椅上坐着,自己倒起茶喝着。
住?
这个人是想养她?
白雪骤然放下爪子,小巧的耳朵竖立抖几下,睁着大眼睛扫视了周围一圈。房内的装饰十分华丽,却又不失雅致怡人,只是胭脂味很重,有些呛鼻。
他看起来也是个有钱人哩。
一想到有钱,她的猫嘴不由得向上一勾,这么说来,她可以吃得好住得好,以后再也不用忍受风吹雨打睡大街、有一顿没有一顿偷东西了。
“怎么样?喜欢吧。”李御远远欣赏着它的表情,刚才还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变得还真快。这猫倒是挺聪明的。
白雪撇撇嘴。
“喵喵喵!”还不错啦,是我误会你了,可是谁叫你动手欺负那些可怜的猫呢,被当成坏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李御一拧眉,这猫不会是在回答他的问题吧?
“小王爷,你回来啦。”一名妙龄女子,纤细的身影突然来到李御的厢房里,而且眼里有着娇媚的眼波,打断了李御的思绪。
白雪睁大眸子望着面前的美人,那漂亮的脸蛋配上曼妙的身材,令人眼睛一亮。
李御淡淡的瞟了女子一眼,慵懒的开口道:“小曼,有事吗?”
小曼巧笑,身子如花蝴蝶般的黏上李御的胸膛,娇嗔的开口道:“坏死了!小王爷,自从上次之后……”她的酥胸贴在他的胸膛上,还不断的摩擦着。“你都不想人家吗?”
对于自己送上门来的女人,李御没有不接受的道理。
“是不是想我了。”他嘴角一扯,勾起她削尖的下颚,故意佯装不经意的触摸着她的胸脯,有意无意的挑逗着。
“讨厌,就知道戏弄人家,人家真的好想你嘛,来嘛。”说完,便大胆地凑上自己的美唇,往他的薄唇覆了上去。灵活的舌巧妙地爱抚着李御的口腔深处,毫不迟疑地开始逗弄着李御的软舌,引诱着对方一同嬉戏,缠绵地纠缠在一块儿。
哇!春宫戏啊!第一次看到现场版耶!好刺激!白雪用爪子遮着眼睛,透过它那小小的爪子偷偷观看着外面无比香艳的场面。
“啊……少王爷……”小曼的手也忍不住开始跟着向上移动,双手环抱他的脖子,将手指埋进他的头发里,但仅一眨眼,小曼凶光毕露地摘下自己头发上的发簪冷不防的直往李御的胸部刺去。
“啊!”
随着凄厉的惨叫声一起响起的是手腕折断声,但瞬间又被鞭子抽打声盖过。
“咻!”李御手中不知何时多了一条金色软鞭,软鞭凌空挥向倒地哀号呻吟的小曼。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急速变化,白雪呆住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俊男美女惹火缠绵的景象,怎么突然变成了俊男抽打美女的恐怖骇人画面?残忍冷血的男人、悲惨哀鸣的女人,清晰刺耳的鞭打声,是她的错觉吗?
“是谁派你来的?”李御面上闪过一丝森然莫测的冷笑,炯亮的双眼里找不到一丝温热,浑身透出的杀气令人触目惊心。
小曼从未见过李御这般恐怖骇人的一面,他真的恐怖到让她吓呆了,害怕得连哭都忘了,更遑论还记得要跪地求饶。
“啊!”
得不到答案,无情的软鞭再度凶狠地问候她只隔一层薄衣的后背。两鞭下来,小曼的后背已皮开肉绽,再也禁不住如烈火焚烧般的剧疼,和手腕的骨折之痛,她险些昏厥过去。
“你招是不招?”他蹲下身子,攫起她的下颚轻柔地问。
“招!我招!只要……别杀我……我什么都招。”早已吓破胆的小曼跪地求饶的希望他能看在她服侍他三个月的情分上,大发慈悲的饶她一命。
“说!是谁派你来行刺我?”
横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小曼,见他手中的软鞭如蛇般蠕动了下,她恐惧万分的咽了咽口水,无胆的老实招供。
“是……是‘残月’。”不说也是死,说了也是死,她根本没得选择。
“残月?江湖第一杀手组织?”他眼神一冽的闪过细微波动。
“残月三个月前秘密接下暗杀‘暗影阁’阁主的任务,并且出动了组织里的十大杀手,可是没有人知道‘暗影阁’阁主是谁。我接到任务后,一直都潜伏在这妓院里,本来也是毫无头绪,可是上次我在这房间里看见了你的‘暗影阁’令牌。”
“上家究竟是谁?目的何在?”李御黑眸危险地半眯。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一个杀手,叫我去杀谁我就必须去杀谁,没得选择。真的,我不敢骗小王爷你……我不想死……求你饶我一命……不要杀我……”小曼拼命地磕头求饶。
“你以为我会饶你?”李御唇角浮出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眼眸里却闪动着嗜血的魔魅。
可怕!可怕!
估计所有人都忘了这房里还有白雪这个第三者的存在。
她浑身起了鸡皮疙瘩,吓得直打哆嗦,然后颤巍巍地卷缩起猫身,将小脑袋使劲埋了进去,不敢看那即将发生的血腥一幕。
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这男人比死变态还恐怖十倍……不,百倍!
糟了!会不会哪天他一不高兴,“咔哧”一声也把她给解决掉?
啊!
不要啊!
她不要和一个杀人狂魔住一起啊!!!
穿越之我是一只猫 正文 第21章春宵一夜1
她到底做错了什么?
老天给了她太多折磨,也没忘给她更多折磨。
她被那杀人狂魔豢养在鸟笼子里,整个活动范围就是一个鸟笼子。于是,实在憋不住的她被迫干下了她这一生中最丢脸的事情——就地大小便。
呜!想想都觉得难过,他当时的那副表情足以让她羞怒一辈子。之后,他便定时放她出来解决生理问题。
连日来,通过她细心的观察,她发现这里是家妓院,规模蛮大的,杀人狂魔在这里的地位也很不一般。不过这杀人狂魔叫什么名字她就不知道了,只听着大家都“小王爷小王爷”的叫他。
难怪!原来他是位王爷,皇亲国戚,有权优势,难怪他可以肆意杀人了。
可是一个王爷好端端地宁愿住妓院也不回家,她猜,只可能是一个原因,那就是色!
正所谓花钱越多,离床越近,近水楼台先得月。
他还真没辜负她的“厚望”,和他有染的女子不但可以论打计,而且对象千奇百怪,大胖子,瘦排骨,电线杆,矮冬瓜,甚至残废、染病、白痴和傻子,天知道他选择对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更离谱的是,女人腻了,他就以调戏男人为乐,对街“春色园”的男倌们也经常性的来这边走动和他“联络一下感情”。至于怎么联络的,你知,我知,大家知。
古代什么时候这么新潮了?
他简直开创了左手抱女,右手抱男之先河,浪荡到了极点,而且还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通通来者不拒!这种人有没有病她不知道,但是有一件事能确定:他是会走路的生殖器!
说这话她是最有力的证人!
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