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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迷失大陆-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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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的村子变成了一个战场,最主要的是,由於他的能力不足,他害死了四个无辜的人。 
  金真的很希望自己和村长一家一起死在那个山坡上,这样,他就可以不用像现在每天生活在愧疚和悔恨中。金可以活下来完全是运气,他的老师,大魔导师修*克临别时送给他的魔法戒指救了他一命。具体情况金不记得了,因为在那时金的意识就很模糊了,他大概的知道是戒指在最後关头发挥了作用,用一个防御魔法包围了他,让他没有死在神之雷之下。但是在他受到冲击波影响而昏倒之前(神之雷威力确实强大),他看到了让他刻骨铭心的一幕,那个小孩,托米,就在他的眼前化做了一团血雾。 
  在第二天下午,金清醒过来,两军都已经撤退了,他看这这片战场,在刹那明白了神谕──整个村子都变成了红色,由鲜血染成的红色。 
  可以想象金是多麽的自责,要不是他愚蠢的引起两军的战斗,要不是他提出昨天晚上就逃走,那村长一家就不会死,这些战死者也会活的好好的,全是他的错。 
  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走出战场的,又是怎样回到罗尔城的,他只知道自己在那几天盲目的乱走,晚上则睡不著,一闭上眼睛就看到托米在他眼前变成血雾的那一幕。 
  说句老实话,这个打击几乎完全摧毁了金的信心。在他刚从石之塔出来时,他对自己充满了信心,他甚至打算用飞行魔法回到家,然後在父母和乡邻的惊叹的目光中降落,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金*卡利,已经成了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了。可是在经历了这个打击後,他怀疑起自己的能力,甚至怀疑自己选择魔法师这个职业是不是正确。 
  就是在这种後悔、自责、痛苦的状态下,金回到了罗尔城。他心中的郁闷无法消除,於是到了一个酒馆里借酒浇愁,他只管一杯一杯的喝,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情况,直到被一个军官拉住衣服。 
  金愤怒的把那个家夥扔出了酒馆。 
  就在金又开始喝酒时,又一个军官走到他的旁边,就在金要把他扔出去时,他却一把抱住金,而且还叫出他的名字,在这时,金才认出,眼前的军官是肯,那个去战士学院的肯,他近十年没有见过的好友肯! 
  肯不顾他的抗议,死拉活拽的把他拉回了他认为没有脸回去的家。那天,肯没有去进行他的晚间巡逻,一直陪在金的身边,一边听金述说他的经历,一边安慰金。他努力的想让金重新振作起来。 
  在那天,在晚上肯走後,老庞克对金讲了肯的近况,他说肯已经一个高级骑士,是罗尔城卫戎部队的指挥官,而且告诉金,肯是整个村子的骄傲,而金则是一个让他父母脸上无光的魔法师。 
  老庞克这麽说,当然是想让金放弃他那没有前途的职业(在老庞克眼里),但是却让金情绪更加低落了。 
  金在家一步不出的呆了三天,肯天天都来安慰他,终於让他恢复了一点精神。 
  金现在躺在床上,他正在想今天听到的事情──美米已经嫁给了肯。美米是金在少年时暗恋的对象,十年的时间磨淡了他对美米的那种少年特有的青涩的爱情,但毕竟没有把美米彻底的从金的内心深处抹去,金的心灵深处依旧对那个褐色头发的女孩有一点思念,即使在石之塔的时候。 
  “一切都已经结束了,”金自言自语,“如果当时我去学习当一个铁匠的话,现在大概美米是我的妻子了吧!”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自己恐怕一辈子都不会与魔法有什麽关系吧,魔法,金马上想起了魔法,对了,即使他永远的失去了美米,即使他不被父母所理解,即使他没有肯那麽成功,即使由於他的错让村长一家四口死了,他依旧爱著魔法,他在进入魔法学院第二年起,他就被这种神秘的技术所吸引,他的一生,已经不能离开魔法了(对魔法的极端著迷是金在以後成功的主要原因)。 
  金想起肯,肯这几天仔细的替金分析了他的行为,然後做出了以下的判断──在整个悲剧中,金始终没有犯下任何过错,如果一定要追究悲剧的根源的话,那只能归罪为诸神的作弄(尽管肯有很多的主观的因素,肯的结论还是比较正确的)。 
  “也许是自欺欺人吧”金心里想,但只要想起肯的结论,金就会感到心里好受多了。 
  “先在家里过一段日子,好好的复习一下魔法,然後再做打算吧”金下了一个“不孝”的决定。 
  外面传来金的父亲,庞克*卡利的声音“肯,今天又来看金拉?”,接著,肯走进来了。 
  肯这几天也很高兴,就像老庞克一样,不过他高兴的原因却不一样。第一,他的童年好友金回来了,尽管金的情绪非常的低落,但毕竟是回来了。第二,他在昨天接到了通知书,他已经被任命为将军,一个月後就要去王国首都赴任。第三,也就是今天他来的目的,他从冒险者工会那里得到了一个重要得情报,一群土匪,大概是在伯瑞克之战中被打败的雇佣兵团残余,不知怎麽搞的,竟然通过了重重关卡,来到了罗尔城附近,还抢劫了几个村庄。肯打算在离开罗尔城之前,先消灭这群土匪,一想到能为国为民而战,肯就兴奋万分(真是一个好战分子)。他今天来就是要金参加这次的军事行动,因为肯认为打一场胜战一定能让金重新振作起来(骑士的想法),同时,一个魔法师的加盟也会让自己的战力大增(前面说过,由於罗尔城的风俗,在这一带没有其他的魔法师)。 
  肯走进房间,对还在床上的金说了他的想法,没想到金拒绝了 
  “我不想杀人!” 
  “什麽话,你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消灭万恶的土匪!” 
  “……。” 
  “想想看,要是不去消灭他们,有多少无辜的老百姓会遭殃,有多少村庄会被抢掠一空,会有多少商人会被杀,被抢!” 
  “……” 
  “他们可是红色联盟的雇佣兵的残党,也就是杀害村长一家的凶手之一!难道你不想为村长一家四口报仇吗?” 
  “好吧,我去”金终於被肯的口才说服了。 
  大陆历997年四月二十日晚,一支军队在黑夜里出现在丛林茂密的罗尔山上。这支军队大约有三百多人,全军静悄悄的赶路,没有一个人发出一丝声音,从他们身上的衣甲来看,他们是拉夫特瓦尔王国正规军,这支军队正是肯统帅的剿匪部队。 
  肯通过冒险者工会,知道了土匪大概有一百到一百五十人,而且知道了土匪的营地位置,所以他打算用优势兵力去夜袭,好让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 
  肯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在他身边,是这支队伍里唯一的魔法师金,金一边走一边用魔力之眼查看周围的情况。 
  深夜,终於到达了目标,土匪的营地出现在剿匪部队的面前,金仔细的查看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然後肯把手一挥,军队静悄悄的散开,把土匪营地整个包围起来,然後静静的等待进攻的信号。 
  肯确定全军就位後,一个人悄悄的走向营地,他要先去看一下有没有被绑架的村民,金紧张的看著他,一个火球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有一点意外,他就会发出火球──总攻击的信号。 
  肯走近营地,土匪的营地相当的简陋,附近还堆了一些不知道从哪里抢来的杂物,肯走近才发现,这里连一个哨兵也没有,肯查看了一下帐篷,所有的帐篷都差不多,都以相同的方式排列,一般来说,俘虏的帐篷会特别放置,由此看来,这里没有被抓的村民。 
  肯悄悄的退回金的身边,向金做了一个手势,金就把准备好的火球(火球是火系魔法中较低等的法术,只比火矢强一点,它有一点爆炸的效果,但主要还是靠火焰来杀伤敌人)向营地轰去。 
  刚才还寂静无声的丛林里马上传出一片呐喊声,步骑混合的剿匪军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向乱成一团的土匪杀去。 
  肯和金站在一起,不过两人的却做著不同的事,金正在准备一个超大范围的麻痹术(身体系的一个极实用的魔法,让敌人部分或全部的失去行动力),而肯则仔细的找一个比较强的敌人,好亲手干掉他。 
  肯还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有几个土匪却逃出包围,向他们两人这里冲来,他们发现了肯和金。两个土匪向肯跑来,另一个则冲向金。 
  以肯为目标的两人从左右两边向肯接近,他们看出肯手里的骑枪在近战中不够灵活,如果肯用枪刺中其中一个的话,他就躲不开另一个的攻击。但肯的反应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肯投出骑枪,准确的把冲向金的那个土匪刺倒在地,然後拔剑,策马冲向他们。他隔空向一个敌人挥剑,那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剑风给斩成两段。然後肯挥剑迎向第二个。 
  在肯用他的长剑把那名土匪打倒时,金的麻痹术也已经准备就绪。 
  在战场里,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只有一小批组织起来的土匪还在抵抗,他们娴熟的作战技巧让他们能抵挡优势敌人,但这种抵抗已经是无济於事,最多把剿匪部队获得胜利的时间向後拖延一下罢了。 
  肯看著敌人最後的抵抗,感到有一点庆幸,没想到土匪的战斗力这麽强,如果他采用正面作战的话,三百人可能还打不过土匪呢。 
  金向还在抵抗的敌人施展麻痹术。 
  威力强大的法术让敌人最後的抵抗彻底的瓦解,甚至有一些剿匪军的战士都受到影响,不过,战斗终於因此结束了。 
  在第二天清晨,肯结束了搜索残匪的行动,根据俘虏的话,这支土匪由一百四十人;全是雇佣兵。肯清点了一下,土匪有八十五个人战死,五十五人被俘,剿匪军有十四人战死,二十六人受伤,死了三匹马。 
  在清理完了战场後,肯正打算发出撤退的命令,这时有士兵报告“长官,又逮住了一个家夥!”,接著,几个士兵押著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看起来有点不同,他没有像别的俘虏那样衣著凌乱,而是穿的很整齐。从他身上穿的皮甲,腰带上的一排小刀插口(刀子已经被没收了),使用的短剑(现在在士兵的手里)来看,他是一个盗贼无疑。 
  (作者注:盗贼是迷失大陆上一个职业,一般他们称自己为“财宝探寻者”。盗贼都精通弓箭和暗器,在近战中,他们使用短剑,但他们都尽量避免近战。盗贼精通拆除陷阱,当然他们也能设置陷阱。他们都有一套开锁的本事。虽然普通人看不起盗贼,但在冒险队伍里,盗贼是不可少的。盗贼与冒险者工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外人都认为盗贼都是一样的,但是实际上他们也有等级划分。) 
  “怎麽多出一个来了?”,肯有一点奇怪,但是既然在这里,那一定也是土匪的一员,可能是俘虏记错了,或者他们故意说谎,反正都抓住了,先回去再说吧,肯就这样把这件是搁在一边。 
  当得胜之师回来时,他们受到罗尔城市民的热烈欢迎,在把俘虏关进大牢後,肯就被连接不断的宴会邀请弄的脱不开身。 
  金推掉了所有的邀请,甚至连美米,肯的妻子的邀请也拒绝了(因为心中某种无法表达的感情,金不愿意和美米见面)。他在家静静的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终於决定下来,他要到冒险者工会去报道,然後由工会介绍,认识一批同伴,开展冒险之旅来增加自己的经验和见识。 
  在胜利回来的第三天,金在趁父母和弟弟不注意,留下一封信後(和上一次没有什麽区别)就背著行李离开了家,向城里的冒险者工会走去。 
  金走在罗尔城的街道上,再有两条街就到了冒险者工会了,但随著他每走一步,一个内心深处的阴影就在他的心里变大一些。即使在三天前,金清楚的看到他的魔法在战斗中发挥的作用,这个阴影依旧没有消失,它只是隐藏的更深了。现在,这个阴影爬出它的躲藏之处,正在又一次占据金的内心世界。伴随著阴影的增大,金的脚步变的越来越沈重和缓慢。 
  “我真的可以当一名合格的冒险者吗?”金这样问自己,他早就听说过一些有名的冒险者的事迹。在金的心中,冒险者都是既聪明又勇敢,而且实力过人的勇士,不然怎麽可能去古代遗址探险,去猎杀危险的魔物,去危险莫测的迷宫呢? 
  “我真的可以承当我在冒险时的义务吗?”金轻声的对自己说,他曾经以为大魔导师的弟子一定会是一个了不起的魔法师,但是在诺尔村的失败让他看到了现实──他的能力最多也不过如此而已(失败总让人低估自己)。他不敢想象自己的无能可能带来的後果,那种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金无意识的向自己的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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