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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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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乐岑眨眨眼睛,立刻明白:“你是说军犬不害怕你是么?可是军犬和普通宠物是不同的。”

  沈固继续忍耐:“你知道我以前是做什么的?”

  钟乐岑小声道:“不是训军犬的么?”

  沈固觉得自己额头上要跳青筋了:“我做过特种兵。如果照你说的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能看见很多鬼了。”

  钟乐岑完全不在状态地哦了一声,眼里带上点崇拜:“怪不得沈先生身上煞气这么重,也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人才会有。”

  沈固觉得自己有点鸡同鸭讲:“这不是重点。钟医生,重点是如果我有阴阳眼,那我早就应该看见很多不应该看见的东西,但我从来没有。”

  钟乐岑皱起眉:“可是沈先生刚刚明明看见了那个女人。”

  这次轮到沈固说不出话来了。钟乐岑看着他阴沉的脸色,声音更小:“开天眼需要机缘,也许沈先生从前没有这个机缘……啊嚏!”他打了个喷嚏,搓搓双手。

  “冷?”沈固发现他穿得很多。

  “站太久了……”钟乐岑不好意思地吸吸鼻子,“我有点怕冷。”

  “站了多久?”沈固打开暖风。

  “大概,4个小时吧……”钟乐岑不怎么肯定地说,又咳嗽了两声。

  沈固看他一眼:“既然看不见鬼,还来捉?”要不是出租车正好停在他旁边不远的地方,他就是在这里站上一夜,也未必能找到鬼影子。

  钟乐岑笑了笑:“没办法。我是钟家人,总不能明知道有鬼害人还不管。”

  沈固有点要刮目相看了:“你怎么知道有鬼害人?”

  “这段路上前些日子出过好几次车祸。”

  沈固看过报纸:“不是说酒驾么?”

  “报纸是那么说的,司机自己也是那么以为的。但我有个朋友也开出租,其中两次出事他都正好碰上。一次是桥头撞死一个人,据撞人的司机说是那男人自己突然从人行道上冲下来闯了红灯,但是现场有个男孩说是一个穿红裙子的女人把他推下去的,不过其他人都没看到,警察也就没相信。”

  沈固立刻联想到他看到的那个女人身上的红裙子:“你朋友看见了?”

  “没有。不过第二次撞车,他看见有个穿红裙子的女人从肇事出租车上下来,一闪就不见了。那天他也喝了点酒,肇事司机也没提过车上有乘客,他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不过两件事联系到一起,就说明他并没有看错。”

  “你那个朋友有阴阳眼?为什么他一次能看见另一次又看不见?”

  钟乐岑摇头:“他没有阴阳眼。但是他那天喝了酒。酒是种很奇怪的东西,对人的神经有兴奋作用。其实所谓开天眼或阴阳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人体潜能,对周围事物有更好的感觉能力。所以人在酒后的一些幻觉可能并不是幻觉,只是其他人都感觉不到,就视之为幻觉了。”

  沈固没接话。对于这种近于荒谬的理论,加上今晚他亲眼目睹的情景,他既不能驳斥,也不能赞同。

  “住哪里?我送你回去。”

  “哦——”钟乐岑左右望望,“这是到哪里了?”

  “这不是台东么?离你的诊所很近了。”

  “啊——”钟乐岑尴尬地笑,“我,我不太认路。那个晚上——看起来总是不太一样。”

  沈固摇摇头:“住哪里?”就算再不一样,台东还算是有标志性建筑物的,至少你看见利群商厦,就该知道到了台东吧?路痴。

  钟乐岑说了个地方,也属于将要拆迁的旧房区,街道狭窄,七拐八扭的,车子好容易才进去。钟乐岑下了车,回头道谢。沈固摆摆手,刚要发动车子,忽然一个人从树荫里摇晃着出来,一头就向钟乐岑撞了过来。沈固眉头一皱,钟乐岑已经张手接住了那人:“苏完,苏完?你怎么又喝成这样?”

  被他叫做苏完的男人看来年纪也不大,可是一脸胡茬面容憔悴,倒像是三四十岁了,身上的西装已经扯歪,手里还提了瓶啤酒,一边往钟乐岑身上倒,一边还提起酒瓶往嘴里灌。钟乐岑一手扶着他,一手去夺他的酒瓶:“苏完,你能不能别老是喝得醉醺醺的,明天不上班了?而且对身体也不好。”

  苏完突然把酒瓶往地上一摔:“你知道什么!老子,老子不干了!你知道吗?那个主管说什么,说什么老子用的颜色不好,呸!他懂个屁!天天受他的气,老子不干了!”

  钟乐岑用力支撑着他直往下溜的身体:“行行,不干就不干了,我们先回去再说,你别在外面闹了。”

  苏完迟钝地转动着头:“酒呢?酒呢!”他突然回手,一拳朝钟乐岑打过去,“你把老子的酒又藏到哪去了!”他比钟乐岑高半个头,钟乐岑支撑着他已经有些吃力,这一拳只好把脸一偏,用肩膀硬受了一下。

  沈固眉头一皱,跳下车过去,一把将苏完扯过去,转头问钟乐岑:“住几楼?”

  苏完眨着眼睛想看清眼前的人:“你,你谁啊你!滚,滚开!”

  沈固扯下他领带,三下两下绑住他乱挥乱打的手,弯腰就把他扛到了肩上:“住几楼?”

  钟乐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固把苏完扛起来,赶紧说了个楼层,在前面带路。楼道狭窄堆满杂物,苏完一路连踢带骂,惊动好几家开门出来看,弄得钟乐岑不得不左边右边地道歉。

  钟乐岑住的地方不大,也就四十几平方,一室一厅一卫,厅里放着张沙发床,家具不多,收拾得很干净。沈固把人甩到沙发上,苏完难受地用手在脸上乱抹。钟乐岑赶紧去卫生间绞了条热毛巾来给他擦脸。沈固站在一边看着:“他整天喝成这样?”这人算是钟乐岑的什么人?

  钟乐岑苦笑一下:“也不是。大概今天心情不好。”

  沈固冷哼了一声没说话。借酒浇愁是他最看不上的事,尤其是还发酒疯打人。

  “你朋友?”

  钟乐岑点了点头。苏完这会也老实了,手还被绑着就已经在沙发上睡死了过去。钟乐岑蹲下身给他把鞋脱了,又把领带解开,然后拉开被子给他盖上,这才想起来屋里还有个人,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来:“谢谢你。那个,喝杯水吧?”

  沈固摇摇头:“不用了。没事我就走了。”

  钟乐岑站起来送他,还没走到门口,苏完已经在沙发上翻腾起来:“乐岑,乐岑——”声音里还带点哭腔。

  “嗳——”钟乐岑站在门口进退两难。沈固再次摇摇头:“不用送了,我认识路。”

  这一番闹腾,沈固回到家已经快十点了。502的门还是虚掩着,沈固的钥匙声一响,庞峰云就从屋里走了出来:“沈哥——”

  沈固看他欲言又止的神态,站住脚:“什么事?”这几天创城活动,他几乎天天加班,算起来已经有好几天没见过这群年轻人了。

  庞峰云低着头,神情憔悴:“沈哥,我想跟你商量件事……那个房租,我们能不能缓一个月?”沈芝云租房子给他们只是象征性地要点钱,他们自己也知道,所以每次都是一到日子就交,从来不拖欠。

  沈固看看他:“出什么事了?”

  “罗薇她住院了。今天在大街上晕倒了,医生说是心脏二尖瓣有什么问题,要做手术。我们那个广告单子要到下个月才能结款,现在……有点周转不开。”

  “知道了。”沈固摸出钱包,把这个月刚提的工资抽出来给他,“房租的事你不用惦记了,这个你先拿着用,等手头活动了再还我。”

  庞峰云感激地看着他:“谢谢沈哥。罗薇后天做手术,我这会去医院替卢纬,他盯了两天了。”

  第三十六章:将军印

  罗薇死了,死在手术台上,心脏骤然停跳,医生抢救了一个半小时,人还是没救回来。

  池莉莉哭得眼睛都肿了,一件件地收拾着罗薇的东西,收到袋子里。罗薇的父母死得早,有一个妹妹,从小寄养在叔叔家,这次会来把罗薇的东西带回去。

  沈固站在502,沉默地看着池莉莉一边抽泣一边收拾东西。卢纬站在一边,失魂落魄地发呆。其实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罗薇,只是从没明白表达过。庞峰云还在医院太平间,就等着罗薇的妹妹来。

  “走吧。”看着池莉莉把东西收拾好,沈固开口。罗薇的东西并没多少,除了几件衣服,就是她最心爱的相机和几件饰物。

  池莉莉手里拿着从罗薇手指上摘下来的那枚虎头戒指,又哭了起来。沈固过去把戒指拿下来放进盒子里:“火车要到了,再不去就接不到站了。”

  罗薇的妹妹叫罗蔓,出乎沈固意料之外,居然打扮得很时髦,穿了件颜色鲜艳的外套,跟他们说话的时候嘴里还嚼着口香糖,并没有为姐姐意外死去而悲伤的意思。

  “我姐在哪呢?”

  池莉莉很不满地看着她:“罗姐在医院。我们过去吧。”

  罗蔓抬手看看表,那是块卡通风格的电子表,花里胡哨的:“这个点了去医院?”

  池莉莉恼怒:“那是你姐姐!”

  罗蔓斜眼看她:“不是在你们这干活累死的吗?怎么啦,太平间多停几天的钱你们都舍不得出?”

  池莉莉差点就想跟她吵起来。罗薇这次动手术,花光了他们四个人的积蓄,要不是沈固的两千块钱,后事可能都不好办。现在罗薇一死,杂志社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还不知能办多久。每个人心里都压抑,现在罗蔓又说出这样的话来,如果她不是罗薇的妹妹,池莉莉扇她一巴掌的心都有。

  罗蔓大大咧咧地把口香糖吐到地上:“行了,我反正也是来找工作的,一时走不了,明天再去也行。今天这个点了,我可不去太平间那样的地方。”

  池莉莉气得发抖。卢纬眼也发红,但罗蔓看起来也就十七八岁,他怎么能跟一个小姑娘吵起来,咬了咬牙硬着声说:“行,那你跟我们去住的地方吧。”

  罗蔓撇了撇嘴:“我是来找我同学的,有地方住,你们把我送过去就行了。我姐在哪家医院?明天我去医院。”

  罗蔓的同学住在一个颇高档的小区里,小区门口的警卫在电话询问了住户之后才让她进去,其他人却被挡在了外面。池莉莉气得跺脚:“罗姐怎么有这样的妹妹!要是我妹妹,我抽死她!”

  “算了。”卢纬阴着脸,“罗薇这个妹妹从小就被送到她叔叔家了,有什么感情,我们医院接峰云吧。沈哥,你快回去休息吧,明天你还得上班,我们自己过去就行了,还有些事得处理一下。”

  沈固知道他们可能还得讨论钱的事,不过还是把他们送到医院,然后开车先回了家。已经10点多钟,沈固草草冲了个澡,就11点了,从卫生间出来,忽然听到书房里有什么东西抓挠墙壁的声音。

  “汤圆?”汤圆的笼子一直就放在书房里,这些日子它都睡笼子,难道是大晚上的磨爪子?

  喵呜——声音从另一边的卧室里传出来。沈固眉头一皱,走进书房。书房里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书架,就是电脑,沈固仔细倾听,发觉挠墙声是从隔壁502传过来的。

  进野猫了?可这是五楼。那么是小偷?沈固迟疑一下,还是掏出502的钥匙走出门去。一出门,卢纬和庞峰云池莉莉刚好从楼梯上来,一见沈固站在502门口,怔了一下:“沈哥?”

  “屋里有点动静,我想进去看看。”

  “有小偷?”庞峰云苦笑一下,“也没什么好偷的。”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还是悄悄打开了门。

  沈固第一个进去,片刻,啪一声打亮了灯:“不是小偷。”屋子里有种淡淡的腥臭味,这气味他在这屋子里闻到过,就是罗薇生日那天,一种野兽身上的臭气。

  “有东西被动过吗?”沈固环视屋中,问庞峰云。

  庞峰云四下里看看,迟疑着摇头:“应该——没有吧。”屋子里没多少东西,一目了然,真要是小偷来了,都不用费劲去翻。

  沈固往墙边走去。从他屋里听到的声音来判断,刚才发出抓挠声的就是这一面墙。当初这房子只是简装过,庞峰云他们更没有多余的钱来装修,因此墙壁只是简单地粉刷过白色涂料。沈固弯下腰一看,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墙角有几道细长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划出来的,划下来的涂料粉末洒在地板上。沈固再仔细寻找一下,发现地板上还有几处有少许的粉末,痕迹断断续续,一直延伸到屋子中间的桌子旁边。看上去像是有什么野兽在墙壁上抓过几下,然后一直走到了桌子旁边,因为有粉末沾在脚底,所以留下了痕迹。

  桌子。桌子是从旧家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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