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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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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枪在二楼的夹壁里。从手枪到步枪一应俱全。沈固扫视着这些枪械:“违法持枪。”

  萧士奇傲然地笑:“你的小朋友不是想要么?慢慢挑。”竟然转动着轮椅先离开了。

  沈固看看钟乐岑:“要枪?难道用来对付睚眦?”他记得钟乐岑以前说过枪炮这种东西是不能拿来对付妖鬼的。

  钟乐岑有点看花眼了:“什么枪你用着顺手?金克木,子弹也是金,拿来对付睚眦或许有点作用。尤其是还不知道乐洋的符咒能不能到,多一样武器总是好的。”

  沈固挑了一把大口径手枪。那么狭窄的楼道,他最喜欢的狙击步枪是不好用的,况且还不知能不能管用。也说不定最后要做的事就是逃命,扛着那么根“棍子”也不合适吧。

  “那我们先回家看看,但愿乐洋的符咒赶得及在天黑前来。我也得好好看看这张图。”

  沈固凑过去看一眼:“这上面这些点似乎标志的就是楼道里的盆景什么的。”

  钟乐岑点点头:“是。这些也是符阵的一部分。你看这个圆圈,这里就是我说的‘眼’,我现在想知道的是,这个‘眼’里究竟是什么。他刚才说的让我们保守的秘密,恐怕就跟这个‘眼’有关。”

  “你觉得会是什么?”

  钟乐岑沉默了一会,低声说:“我怕,是生椿。”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

  “生椿。就是用活人来打地基。”

  沈固眼色森寒:“用活人?”

  钟乐岑轻轻点头:“如果只是四灵阵,实在并不需要提出让我们保守秘密的条件,试想,就算我们把这种玄而又玄的事说出去,谁会信呢?而且在自己的楼里埋块玉什么的也无可指责。可是,如果是生椿,那就——”

  沈固脸色铁青。钟乐岑仰头看着他,低声说:“对不起,我怕没有这张图,睚眦会杀更多的人,所以我才答应了……”

  沈固握了握他的手,一字字地说:“恶事做绝,会有报应的。我们走!”

  萧士奇又坐在院子里的回廊下赏花。沈固不愿意再跟他说一句话,带着钟乐岑就往外走,刚走到门口,周文的手机突然响起来,周文接起来只说了几句话就变了调:“什么?”

  声音太尖锐,沈固和钟乐岑都停步看着他。周文捏着手机,惶然转向萧士奇:“金玉大厦里飞出一只怪鸟来,啄瞎了一个工人的眼睛!”

  萧士奇厉声说道:“什么鸟?连只鸟也挡不住?要这些保安干什么吃的!”

  钟乐岑眉头紧皱,突然抓住沈固的手:“你把阳燧掉在什么地方?”

  沈固思索一下:“应该就在睚眦出现的那个楼道电梯门口。”

  钟乐岑急促地说:“是不是旁边有个房间的?那房间门关着吗?”

  “是有一个,门好像没有关严。怎么了?”

  钟乐岑跺了跺脚:“一定是阳光照到了阳燧上!阳为正火,以火激火,那飞出来的怪鸟,恐怕就是朱雀所化。”

  沈固皱眉:“如果是,那早该出来了吧?”

  钟乐岑摇头:“不。水克火,有玄武在,朱雀不能出头。可是阳燧之火与众不同,朱雀借火而出。火可克金,门口的古剑挡不住它!”

  沈固一凛:“怎么办?”

  钟乐岑咬着嘴唇,慢慢摇摇头:“朱雀不知会飞到哪里去,现在没有时间去找。好在它的本体玉应该还在,如果我能解阵,朱雀的威力也会大减。当务之急,还是解决睚眦,在大厦里破阵。”

  第五十三章:混沌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钟乐岑整个人都埋在了图纸堆里,写、算、画、思考。沈固坐在一边默默地擦刀。离开部队的时候,枪,当然是不能带走的,但他悄悄带走了自己的军刺和双刃短匕。当然,这也是违规的,但管仓库的人睁一眼闭了一眼,不管怎么说,这东西其实在市面上也能买到的。

  柔软的绒布滑过合金钢刀身,发出细微的声音,然后是拆卸弹匣的轻响。钟乐岑揉揉已经酸疼的眼睛,觉得脖子似乎已经僵得不会动了。沈固低头拆枪,淡淡地说:“不要着急,还有时间。”

  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捂住眼睛:“我还是没能弄清楚。这不只是四灵阵,似乎还是个养阴阵。可是阴气又不完全集聚在阵中,到底到哪里去了?”

  沈固放下枪站到他身后,轻轻给他按摩紧张的肩头:“你想太多了。”

  钟乐岑茫然仰头望他:“什么意思?”

  “现在我们最要紧是做什么?”

  “制服睚眦,破掉四灵阵。”

  “那你有破四灵阵的办法了吗?”

  钟乐岑皱眉想了想:“这个阵法身兼两用,不过,如果只是要破四灵阵,并不难。”

  “这就是了。知道我们出任务的原则吗?如果你不能全部完成任务,就尽量去完成最要紧的部分。我们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破掉四灵阵,防止睚眦冲出大厦任意伤人。”沈固的手指在钟乐岑颈后用力一压,“放松点。只要能除掉睚眦,我们就算完成了任务。”

  钟乐岑疼得叫了一声,随即却觉得颈后松快多了:“可是,我怕万一考虑不周出什么事,你——”

  “担心我?哪怕有九成九的把握,你也永远不会猜到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会发生什么。我们只要做好准备,然后随机应变就行了。”

  钟乐岑把他的话想了一会,轻轻叹了口气。沈固觉得手底下的身体渐渐松弛了下来,嘴角露出一丝笑意:“睡一会儿?”

  钟乐岑在他的按摩下渐渐放松下来,眼皮确实有点沉了,刚想点头,沈固的手机就响了。周文在电话里焦急地说:“好像有人进大厦里去了!”

  金玉大厦后门不远处,一个下水道井盖翻了起来,旁边洒着一摊血,已经干涸了。发现情况的保安紧张地解释:“因为这个井盖在花坛后面,我们都没注意,还是走过来看见血才发现的。”

  沈固转头问钟乐岑:“会是睚眦?”

  钟乐岑摇头:“不会。周律师取点血样去化验吧。不过确实有东西或人从这里进出过金玉大厦是真的。我们得赶紧进去看看,如果再让睚眦跑了,那就真的糟糕了。我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周文连忙点头:“准备好了。我买了十箱蜡烛,还有五斤朱砂和黑狗血,够不够?”

  钟乐岑虽然满腹心事,也忍不住笑了笑:“足够了。”

  天色昏黑。金玉大厦周围开始点点闪烁着烛光,排出复杂的图案。每根蜡烛旁边用朱砂混和着黑狗血画一个圈子。因为靠海,风还很硬。但蜡烛插在圈子里烛焰却是稳稳当当,晃也不晃一下。钟乐岑慎重地叮嘱:“如果一根蜡烛要燃到头,一定要换上新的,绝不能让一根蜡烛熄灭。”

  周文连连点头。周围的保安都是他特别叮嘱并且给了一笔钱的,所以也是个个抖擞精神,纷纷保证没有问题。钟乐岑回头看一眼沈固——沈固随随便便地站在他身后,却让人觉得那么稳当可靠,似乎就算天塌下来他也能撑住。钟乐岑握了握拳:“我们进去!”

  自动门打开,然后再关上,把海风和夜的喧嚣都隔绝在门外。大楼里还亮着灯,却是一片死寂。钟乐岑手里提了一袋蜡烛,在大厅正中摆了一个圆圈,然后用混和着朱砂的黑狗血在圈子中间涂画起来。最后掏出一张剪成燕子形的小纸片,放在符咒中心。就看那张白色的纸片渐渐被浸染成微红,从圆圈中心飘起一种类似烤肉的香味。

  沈固右手提枪,左手按着插在腿边的军刺,警惕地环视四周。但是直到钟乐岑把符画完,电梯里也没有任何动静。

  “怎么回事?”

  钟乐岑也皱起了眉,重新审视圆圈中的符咒:“没有错。龙嗜烧燕,睚眦虽不是龙,却是龙子,如果闻到这味道,一定会出来的。”

  沈固再次侧耳静听:“确实没动静。”

  钟乐岑咬着嘴唇想了一会,断然说:“去电梯井,它不出来,我们就把它的本体玉先挖出来再说!”

  电梯是不敢坐,沈固和钟乐岑走楼梯到了1号电梯井。不过只看了一眼,两人就都愣了。电梯井底部的水泥地被切割开来,翻着几块水泥板,露出的泥土明显是被人挖掘过。沈固拔出军刺挑了几下,摇了摇头:“什么也没有。”

  钟乐岑眼睛四处扫视,忽然抽了一张符纸出来点燃,在电梯井四周的墙壁上熏了熏。铁灰色的墙壁上浮现出一点点的金光,不过符纸一熄灭,金光也就消失了。

  “大鹏明王咒。”

  “大鹏什么?”

  “大鹏明王。又名金翅鸟,以龙为食,据说一日间能食龙五百条。睚眦是龙子,对金翅鸟也要望风而逃。有人在电梯井里用大鹏明王咒拘走了睚眦,本体玉也被挖走了。”

  沈固突然想到那只啄瞎保安眼睛的怪鸟:“是不是飞出大厦的那只鸟?”

  钟乐岑摇头:“不。这金光是大鹏明王咒留下的遗迹,仅靠咒语是请不来大鹏明王本体的。而且大鹏明王本体如果出现,这一个广场都不够容纳。看来,睚眦是不在这大厦里了,我们准备的东西也用不着了。”

  沈固琢磨了一下:“你懂这个什么明王咒?那为什么不用?”

  钟乐岑苦笑一下:“我与佛家无缘。一切道法我可以过目不忘,唯有佛家真言无论如何也记不全。”

  沈固奇怪道:“难道不能照着抄?”

  钟乐岑笑了:“心中无佛,照抄何用?如果只是画得像,那不如复印更精确。”

  沈固摇摇头:“那我们现在做什么?”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团棉花上,精心准备的所有东西都没派上用场,不免让人心里有点沮丧。

  钟乐岑拍拍手上的纸灰:“还有4号梯呢。我们先去2号梯把那块玉挖出来看看再说。”

  两人说着踏出电梯井,沈固突然瞥见墙根下面有一块黑色的毛皮,巴掌大小。沈固用军刺挑起来,发现上面还连带着血肉,像是从什么动物身上活生生撕下来的:“这个,像是狗皮。”

  “狗皮?”钟乐岑用一根手指摸了摸,“有人带着狗进来?”

  沈固仔细搜索着地面:“不对,如果是从狗身上生撕下来的,怎么地上没有血,外面的保安也没听到狗叫?”

  钟乐岑沉思着说:“也许被睚眦吃了?不过黑狗血是驱邪的,睚眦一般也不会吃这东西。”

  沈固把那块狗皮用塑料袋装了起来:“先装起来,回去再说。”

  2号电梯井里没什么异常。沈固拎起手电钻,把水泥地面钻开几个眼。原来电梯井底部的水泥层其实并不厚,下面就是泥土。沈固翻了翻,从里面拎出一块浅红色的玉石:“这个颜色倒是少见。”

  钟乐岑用袖子抹去上面的泥土:“这其实是一块较厚的玉皮子,纯正的红玉是很稀有的。”

  沈固凑过来看着玉面上的图案逐渐显露出来。那上面是一只在他看来很像公鸡的鸟,只是头上顶的不是鸡冠而是凤冠。钟乐岑把泥土擦干净看了看,忽然又用袖子用力去擦。沈固诧异:“怎么了?”

  钟乐岑擦了几下,停下手来再看,叹了口气:“九头鸟。”

  红玉上有微黑的几团沁色,模模糊糊地分布在朱雀的脑袋两边,果然像是多出八个小头来。钟乐岑用手指摩擦着那几团沁色,叹息:“九头鸟,又名九凤,相传曾为天狗咬去半个头颅,此后时常有脓血滴落,若滴落人家家中则为不祥。因为曾被天狗咬过,所以怕狗。进来的人带了狗,就吓得它逃了。不过,如果不是阳燧,它也没能力显形。”

  沈固拉起他:“这个先别管了,赶紧去4号梯先把那东西挖出来再说。不过我们进来这半天了也没什么动静,该不会4号梯的玉也被人挖了吧?”

  4号梯的地面没有动过,钟乐岑松了口气,随即又紧张地四处看。沈固迅速掀开水泥,把里面的玉挖了出来。黑漆漆的一团,两人蹲在那里端详了半天也看不出是什么图案。正在面面相觑,沈固忽然听到头顶上风声一响,他迅速抱住钟乐岑滚了出去,只听啪地一声闷响,地面似乎都在震动。沈固回头一看,好家伙!一座肉山掉在电梯井底部,看起来至少得有一吨重的样子,这要是被砸在底下,也就成肉饼了。

  饶是沈固见过世面,这下也愣了:“这是——”只说了两个字,那座肉山拉长,前端张开一个无底的黑洞,对着沈固和钟乐岑就扑了过来。沈固抬手就是一枪,子弹钻进肉山里,打出一个小坑,但丝毫阻挡不了肉山的前进。沈固抱着钟乐岑又是和身一滚,肉山啪地一声砸在他们两个刚才躺的地方,又不动了。

  沈固刚才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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