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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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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端详着文件后附的图片。东西很杂,有战国时期的青铜爵,秦代战车的构件,汉代的发簪……沈固对古董差不多一窍不通,只觉得这些东西看起来铜绿斑驳,跟文化街地摊上卖的那些假货也没什么两样,就算真在他面前交易,他也不一定能分辨得出来。他翻到最后一张,是一柄铁剑,虽然是图片,也能看得出刃口十分锋利,剑身上有隐隐的缠丝纹,手柄上缠着金线,已经磨损得十分厉害,依稀能分辨出两个小字:泰阿。

  “这些东西要真是珍稀的文物,肯定不会随便就在文物市场出现,要交易也是私下交易,我们这些小派出所连点内幕线人之类的都没有,怎么能查得到啊!要查也是海关那边该注意吧?”

  沈固对大妈大姐级人物的唠叨实在是没有抵抗力,拿着图片站起身:“既然局里有通知,我到文化街去看看,说不定能有点什么线索。”

  “哎,文化街不归咱们这片管啊……”

  沈固皱皱眉,电话突然响了起来,陈大姐接起来,没说几句话就变了脸色,转向沈固:“小沈,咱们片区里出人命了,有人在晨练的小树林里发现一具死尸。你,你快去看看吧。”

  沈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被隔离了开来,有警察在里面检查现场。沈固一眼看见一个熟悉的面孔,就是当初负责罗蔓那案子的小警察,据左健说是从警校毕业不久刚进刑警队的,因为长得黑,大家都叫他小黑子,本名伍又反而没人叫了。小黑子也看见了他,摘了手套走过来:“这块儿是你们管区啊?”

  沈固点点头:“你们来得挺快。”

  “不快还行吗?这现场都快被破坏完了。”

  “怎么死的?”

  “被人捅死的,凶器不在现场,留下一个脚印,不过被看热闹的人踩得差不多了,基本没用。看看你认识吗?是你们片区的人吗?”

  沈固过去看了看,死者没什么特点,是很难让人留下印象的那一种,年纪也就在二十来岁,穿着普通,被人在颈部和腹部各捅了一刀,从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是昨天夜里死的。四周并没有什么搏斗痕迹,旁边的法医正从死者衣袋里掏出一个瘪瘪的钱包,里面有两张粉红一张绿,再就是乘车卡和身份证。沈固瞥了一眼,死者叫夏天,莱西人。

  小黑子皱着眉把身份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嘴里嘟哝着:“最怕这种外地打工的人,最难查了……得赶紧给莱西局打电话。”

  沈固问他:“左队长这些日子怎么没见着?”

  小黑子看他一眼:“左队长回四川去了。”

  沈固确定他在撒谎。小黑子还是经验太少了,如果他不抬头用那么警惕的目光看他,这回答就比较可信了。所以,他更确定左健应该是执行任务去了。

  “小黑子——”法医在那边喊了,沈固跟着过去,法医已经从落叶里捡起一件手绢似的东西来,那是块白色粗棉布,虽然在地上过了一夜,也能看得出来本来洗得非常干净。棉布上有整齐的褶皱,看来平常是被人叠起来放的。小黑子用两根指头拎过来看了看,嘟哝:“这上头也留不下指纹啊……”放到鼻子上闻了一下,“一股土腥味,说不定就是别人随便扔的。”

  法医随手给他后脑勺来了一下,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现场的一切东西都可能是线索,你怎么从警校毕的业?还进刑警队!”

  小黑子摸着脑袋把棉布装进密封袋:“我就是随便说说……”

  法医哼了一声,拎着袋子又往前去了,小黑子挠挠头,看看沈固,摆出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个,同志,既然人死在你们片区里,麻烦你们帮忙查一下,看死者是不是住在这里什么的,如果有消息,麻烦给我们打电话。”

  沈固花了一天的时间走遍了片区,但还是没线索,显然,这人并不住在本区内。天黑透了,他才回到家,钟乐岑已经把饭菜摆上桌,就等着他了。

  “那是什么?”沈固一眼看见正对门的柜子上摆了一个立件,塑料的小刀小剑交叉着插在座上,战国时期的外型,还涂了仿青铜的颜色,乍一看还有点样子。

  “展览中心过几天举行军事史简介,还有冷兵器展览,里面的展品据说都是仿古精制,虽然不是真品,也很贵重。因为是给青少年办的,十八岁以下半票。昨天小来去看过,人家送的纪念品,他拿来给我的。”钟乐岑说着,很珍惜地摸摸那个模型。

  沈固沉吟了一下:“展览到什么时候?”钟乐岑自从上次替苏完赔偿了房东的损失,虽然他没提过赔了多少,沈固也猜得到他手里一定没钱了。到现在他穿的还是那天跑到503来的那身衣服,连件大衣都没有。幸好现在天气暖和了,否则肯定要挨冻。沈固虽然不收他房租,但他总是每天买菜,诊所那个地方是租的,房租也要按时交……所以连一场展览也舍不得去看。

  “到月底。”

  沈固盘算一下时间还长,点了点头。

  既然是钟乐岑做饭,那么就是沈固刷碗,这也算是两人之间不成文的规定。以前沈固都是直接上手,钟乐岑来了之后,准备了一块刷碗巾。柔软的布握在手里,沈固忽然想起那块掉在凶杀现场的白布。警方已经确认没有尸体移动的痕迹,说明小树林就是第一现场,而那块粗棉布,十有八九与凶手有关。但什么人会带那么一块粗布在身上?带着又做什么用呢?还叠得那么整齐……

  钟乐岑拿着水果进来洗,看见沈固对着碗碟发呆,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我来刷碗吧。”

  沈固摇摇头,把碗按在水里:“你有没有见过喜欢把粗棉布带在身上的人?”

  钟乐岑被他问糊涂了:“什么粗棉布?”

  沈固大略讲了一下情况:“那种白色的粗棉布,比较硬,很早以前好像还有人用来做床单窗帘什么的,现在早就不见了。洗得很干净,还叠得整整齐齐,总不会是当手绢用吧。”

  钟乐岑蹙眉沉思,无意识地咬着嘴唇,来来回回把嘴唇咬得红通通湿润润的,像某种新鲜水果。他在家里是不戴那副平光眼镜的,露出浓密的长睫毛,小翅膀似的一阵乱扑腾,看得沈固手痒,很想捉住那两片小翅膀揪一下。

  “想说什么呢?吞吞吐吐的。”这才没几天,沈固就已经洞察了钟乐岑所有的小习惯:低头要么是不想回答,要么就是在撒谎;皱眉表示思考,犹豫了就咬嘴唇;眨眼睛则是有了灵感。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想到了什么但不知该不该说出来。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能身上带粗棉布,但不知是不是你说的那一种布。”

  “管它是不是,你先说,好歹也是一条线索。错了没关系,排除错误线索本来就是警察的工作。说吧,什么人会随身带这东西?清洁工?”

  钟乐岑噗哧笑了:“清洁工带的是抹布,不会很干净。再说清洁工不工作的时候怎么还会把抹布带在身上!”

  “嗯。”沈固就是想逗他笑笑,“那你说什么人会带这东西?”

  “正在盘玉的人。”

  “盘玉?”

  “对。玩玉的人都爱玩古玉。出土的古玉大多有色沁,但因为埋在土中的缘故,颜色黯淡,不盘显不出宝光润泽。盘玉有一种急盘法,就是把古玉带在身上,一刻不离地用人气养着,然后用粗棉布不停地擦,直到微热。因为一有空闲就要反复地擦,所以用这种盘玉法的人就会随身带着布,好随时随地用来擦玉。”

  “哦?这还真得算一条有用的线索了!”沈固擦干净手,随手在钟乐岑头上摸了一把,“我给小警察打个电话。”

  钟乐岑举着水果刀抗议:“男人的头不能乱摸!”

  沈固斜他一眼:“摸了又怎么样?”

  钟乐岑气得拿水果刀朝他比划,沈固不屑地冲他竖竖小指,给小黑子打了个电话。小黑子一听他的话就兴奋了起来。他已经查到这个死者夏天是金玉大厦的电梯维修工,但已经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他住在萧氏提供的简易宿舍里,同宿舍的人说他这几天天一亮就出门,因为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谁也不知道他没去上班。前天晚上夏天出了门,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警察在他的宿舍里发现了一份95年上海朵云轩春季古玩拍卖会的目录,其中有几行被圆珠笔圈了出来,都是白玉拍品。

  “有你提供的这条线索,这事就肯定跟玉有关了,明天一早我就去文化街问问情况。”

  沈固沉吟一下:“正好我也有事要过去。”

  “好啊!”小黑子很兴奋,“昨天左队长打电话回来,我一问他才知道,好家伙,敢情你是特种兵啊!还是神枪手!那我可得跟你讨教讨教。”

  沈固叹口气,一盆冷水泼醒了兴奋的小警察:“你还是先破了这个案子再说吧。”

  第二天,沈固和小黑子在文化街碰头。结果这一天下来,小黑子大有斩获,而沈固毫无进展。

  夏天这几天果然在文化街出没,好几个玉器店的店主都看见过他。玩玉的人都知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有时越是看着土得掉渣穷得衣衫蓝缕的人,越是能突然拿出好货来,所以夏天虽然穿得很一般又很年轻,他们却一点也没敢轻视。不过夏天并没拿出什么东西,只是不停地打听店里的玉器价格,并且问的都是白玉。有个店主的镇店之宝是一块子冈款的白玉牌子,他还记得当时夏天围着这块玉牌子转了半天,还问他如果是烟盒那么大小的白玉牌子会是多少钱。店主当时很费了一番口舌给他解释刀工和款识对玉器价格的影响,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这么说,夏天手里很可能有一块烟盒大小的白玉,他被杀可能就是因为这块玉。”

  小黑子一拍大腿:“对!加上你昨天说的,这事就差不多了。杀他的人肯定是看上了他那块玉,而且也是干这一行的。问题是,夏天这块玉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在文化街上问价就是这几天的事,说明这玉也是这几天到手的。可是之前他一直在正常上班,这玉难道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不行,我得再去查查,看他在老家有没有什么线索。哎,你今天来文化街干什么?我看你拿的那图片是青铜器,是为了那批流入黑市的文物?哎,这事片儿警也要管?”

  沈固冷冷斜了他一眼:“片儿警怎么了?”

  小黑子自觉失言,嘿嘿憨笑:“没,什么也没。那我先走了,有空请你吃饭。”

  沈固好气又好笑。这一圈逛下来,他基本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很多摊主都说这图片上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什么珍品,类似的东西市场上也是有的,即使交易也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倒是那把剑算是大家伙,但这样的东西一般没人会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沈固只能让他们注意,如果近期有类似的交易,请他们给派出所打个电话什么的。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虽然这些人口头答应,但都在这一行里,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如果东西卖到他们头上可能会通个消息,但如果不是找到自己,那就多半睁一眼闭一眼了。

  走出文化街没有几步,沈固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传来的是小来的声音:“沈大哥吗?你快点来一下,乐岑哥晕倒了!”

  沈固拦了辆出租车就赶了过去,到的时候钟乐岑已经醒了,脸色苍白地靠坐在椅子上,小来一边抹眼泪一边给他倒水。沈固一头闯进去,又引发一阵狗叫猫叫。沈固一声大喝:“拿帘子去!”顿时屋里半点声音都没有了,所有的动物都瑟缩到笼子一角,还有缩到墙角的小来。

  钟乐岑无力地看着他:“别把它们吓坏了。小来,快点去拿帘子呀。”

  沈固干脆地打断他:“怎么回事?”

  钟乐岑勉强笑笑:“没事,就是头晕。我低血糖,老毛病了。”

  小来一边挂帘子一边小声说:“乐岑哥你又不吃饭——”

  钟乐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沈固的眉毛已经竖起来了:“不吃饭?”

  小来顶着钟乐岑恳求的目光勇敢地说:“乐岑哥好几天不吃中午饭了。”

  沈固立起来的眉毛回归原位,平静地看着钟乐岑:“我不至于吝啬到不肯借给你钱吧?”他知道钟乐岑身上没钱,但谁知道他为了省钱竟然不吃午饭?早知道这样就该不管他的自尊硬塞钱给他。

  沈固语气和表情都很平静,但钟乐岑和小来却齐齐打了个冷战。钟乐岑把自己缩得更小一点,小声说:“不是。我是老毛病了,就一个低血糖。我没好几天不吃饭,就是这几天忙一点……”

  沈固抓着他的腰把他半提半抱起来:“走,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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