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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节

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1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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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固撇撇嘴:“原来如此。”就说这一碗牛肉也不可能换来那么大的财气。

  钟乐岑笑着捶他一拳:“怎么,你还不满意啊?不要太贪心哦。太贪心了,到手的福气也可能飞了。”

  沈固摇头笑笑,拦腰把他抱起来:“我没想贪心,倒是你,看高兴的,眉毛都飞起来了。”

  “当然了。”钟乐岑乐滋滋地翻着存折,“怎么说也是笔小横财呢。而且有这一年运气,我的诊所也会办得好。芙蓉路那里可能快要拆迁了,我本来还在发愁,到哪里能找到便宜房子租,现在好了,不管去哪儿再开诊所,今年的生意一定好。有这一年顶着,后面就好了。至于你嘛,肯定长工资!”

  沈固哈哈大笑:“真的?那借这个机会,我看我得去跟特别事务科谈谈你这个编外人员的待遇问题。”

  钟乐岑狡黠地笑笑:“对,总不能老是白干活不拿钱吧,那不是我的风格。”

  虽然这位利市仙官的出现和消失实在难免有点搞笑,但他许下的利市却是实打实的。钟乐岑在两个多月里买了一张彩票,中了五万块钱;买了一只股票,挣了五万块钱,然后用这笔钱搬出芙蓉路,在高邮湖路上重新开了一家诊所,生意不错,比在芙蓉路的时候,还要好些,就跟这天气似的热腾腾。而沈固,接到特别事务所的通知,说是张学铮在报告里为钟乐岑申请了一笔特别补助,认为特别小组在滨海的工作离不开他的帮助,不该让他做白工,比照特别小组人员的补贴给他,只是没有固定工资而已。

  “哎,你说我会长工资的,在哪儿呢?”沈固拿着通知去新诊所接钟乐岑,一路上忍不住逗他,“你又中彩票又炒股票又发补贴,我的利市在哪儿呢?”

  钟乐岑忙了一天,软趴趴倒在后座上哼唧:“我赚的不就是你赚的嘛,分那么清楚。”

  “我说,利市仙官是不是偏心眼儿啊?好处都给你了,半点也没分我。怎么,是不是看你身上有佛气,我这儿只有煞气的缘故?”

  “什么呀!”钟乐岑勉强爬起来坐直,从后面扒到沈固肩膀上,“我快累死了,你倒好,这两个月都没什么事,到底谁有好处啊?再说了,也许人家仙官知道那牛肉是我炖的……”

  “嗯,还有个可能就是他根本不怎么靠谱,不然怎么会说你有佛气呢?你不是总说自己与佛无缘嘛。”

  钟乐岑挠头:“是啊,他这么说还真奇怪。不过,管他呢,咱们现在挣钱了才是真的嘛。你知不知道,最近天热,好多狗狗来做剪毛美容,这个是无本买卖,就动动剪子,价钱可不低呢。”

  沈固笑着回手拍拍他的脸:“看你累成这样,别做饭了,咱们出去吃吧。”

  “出去吃好贵的……”

  “你发了补贴,又发了几笔小财,怎么连顿饭也舍不得请我吃?”

  说到请他吃饭,钟乐岑就大方了:“好,请你吃,咱们去好点的饭店,我想吃川菜。”

  “天这么热,你又累,吃川菜会上火吧?”沈固虽然这么说,还是开车去找川菜馆,“算了,吃完了川菜,回去喝点绿豆汤。”

  “老转村”里人不少,沈固和钟乐岑找了个角落里的位置坐下,钟乐岑把菜谱一推:“你点菜。”

  沈固笑着接过菜谱,点了几道钟乐岑喜欢吃的菜:“我去洗手,你去吗?”

  “懒得去了,我在诊所下班的时候好好洗过,还消毒了呢。”钟乐岑又很没有形象地趴在了桌子上。

  沈固摇头,自己去洗手间了。洗手间旁边的一个单间门半掩着,只听里面一阵阵的欢笑声。走廊上站着两个服务生,一个说:“真吵死了,都喝大了,真能闹腾。”

  另一个不以为然:“人家孩子考了全校第一呢。上清华啊!还不得好好庆祝庆祝。”

  那一个感慨了:“也对。想当年我们村里头有个考上大学的,他家里买了鞭炮放不说,还摆流水席请人吃饭呢。”

  “家里有钱吧?”

  “有什么钱啊,也就那样,不是考上大学风光嘛,砸锅卖铁也得风光一把。我爸当时都跟我说,要是我能考上大学,他给全村人送鸡蛋,可惜我念书没本事,不行。”

  “嗯,清华那可是最好的学校了,听说山东的学生要考进那样的大学,得比北京当地的学生多考一百分!人家那是全校第一,那就是状元!女状元!”

  沈固洗着手,耳朵里听着,并没在意。这时候单间的门开了,一个女孩从里面走出来,站到洗手池边,掬了把冷水扑在脸上,手撑在镜子上,低头长长地吁了口气。沈固从镜子里看了一眼,发现这女孩子他认识,不就是在韩近月婚礼上跟他们坐一桌的冰冰吗?估计刚才那两个服务生说的女状元就是她了。沈固只能看见她的侧面,不过比起两个多月前,她可是瘦了,颧骨都突了出来,显得下巴越发尖削,果然这高考是折腾人。

  沈固正想着呢,女孩子已经抬起了头,灯光下,沈固一眼看过去,吃了一惊,她眉毛里一颗绿豆大小的鲜红——几个月前看见的那粒针尖大小的红痣,居然已经长得这么大了?而且鲜艳欲滴,映着她腊黄的脸色,似乎所有的精血神气都被这颗痣吸走了……

  第一百三十章:魁星点斗

  沈固回去的时候第一道菜都端上桌了,钟乐岑肚子饿得咕噜乱叫,等他等得险些怒火中烧:“你掉厕所里啦?我差点想雇个潜水艇去捞你了。”

  “算了吧,你才舍不得花那个钱呢,最多买个笊篱去捞捞就不错了。”沈固一边入座一边调戏钟乐岑,“快吃吧,不用等我,不是饿了吗?刚才遇见一个人,所以耽搁了。”

  钟乐岑饿得前胸贴后背,一边抄起筷子夹菜,一边问:“遇见熟人了?”

  沈固皱皱眉:“也不算熟人。你记得韩会计婚礼上跟咱们坐一桌的那个冰冰姑娘,就是要高考的那个?”

  “你刚才碰见她了?”钟乐岑塞了一嘴的水煮肉片,含含糊糊边嚼边说,“说话了?”

  “不是。她好像考上大学了,大概在单间里庆祝呢。我听她那个房间的服务员说,她考上了清华,是全校第一。”

  “挺厉害嘛。好像她那个学校也是重点,重点中学的女状元,真不错。”

  “可是——”沈固也拿不太准到底冰冰那姑娘有没有什么事,至少,按照东方辰的指导,他是没在冰冰身上看出什么来。

  “唔?”钟乐岑不怎么在意地抬眼看他,“可是什么?”

  “我觉得那姑娘,总有点不对劲。”

  这一次钟乐岑严肃起来了:“怎么了?”

  “上次婚礼的时候,我看见她眉毛里长了一颗红痣。”

  “有吗?我怎么没看见?”

  “只有针鼻大小,在眉毛里,你能看得见才怪。”

  钟乐岑对他皱皱鼻子:“眼神好了不起啊!那,长颗红痣怎么了?”

  “今天我又看见她,那颗红痣有绿豆大小了。”

  “啊?”钟乐岑眉头一皱,“一般迅速扩长大的痣可能是要病变。”

  “病变?”这下轮到沈固发愣了。是啊,他怎么没想到这个呢?莫非真是自打进了特别事务科,就什么事都想往那“特别事务”联想了?不过,如果这痣长得这么快,她家里就没注意到,不带她去医院看看么?

  “她脸色可是很不好,腊黄腊黄的,但是那颗痣特别的鲜艳,好像她的精神血气全被这颗痣吸了似的。”

  “怎么?”钟乐岑的筷子停在半空中,“有这么严重?就算是皮肤病变,也不至于这么……不行,她在哪个房间?我们去看看。”

  沈固一把拉住他:“你干什么?估计那姑娘早不认识咱们了,人家正在庆祝考上大学,咱们突然闯进去算干吗的?他们肯定吃完了得出来吧?咱们就在这儿看不行?”

  沈固这么一句话,他们这顿饭就吃了三个半小时,吃到最后钟乐岑实在吃不下了,只好对着杯盘狼藉的桌子呆看。这会儿沈固发挥战斗力,仍然一筷筷地在吃,不快,可也不停。

  “你真能吃。”钟乐岑连想趴在桌子上都做不到,只能仰着靠在椅背上,看沈固用筷子夹“金沙玉米”里的玉米粒,“好像服务员都在看我们了。”

  确实。大厅里吃饭的客人一般速度都比较快,想喝整晚的多半在单间,没沈固和钟乐岑这样的,新上的一盘金沙玉米吃一小时了,明摆着在消磨时间。

  “你别看人家,怎么知道人家在看你?”沈固脸皮比钟乐岑那是厚多了,照旧一粒粒地夹玉米,“那些人也该出来了,这已经快十点了。”

  钟乐岑艰难地抱着肚子往单间的方向转头,谢天谢地,还真出来了。钟乐岑认出来那天来赴宴的中年男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还兴奋地搭着人的肩膀不停地说话。一起走的人都是喜气洋洋的,个个满面红光。在这一张张红润的面孔中间,冰冰的脸特别的显眼。果然像沈固说的,她脸色腊黄,好像营养不良的模样,眉毛中那颗红痣在灯光下鲜艳如一滴血珠,她一边走,一边不时地用手在眉毛上抹一下,好像也很不自在。

  钟乐岑紧紧盯着冰冰,直到那一群人走出了饭店,才慢慢地说:“确实不对劲。那痣太鲜艳了,好像,好像在发光似的,像是朱砂点的一样。”

  “可是我看不出她身上有什么鬼气。”沈固在洗手间的时候就用东方辰说过的几种辨别方法试着分析过,但都不符合。

  “东方辰能教的只是她看到过的。这世上奇闻怪事实在太多,谁也不能当真无事不通。我看,你给韩会计打个电话问问吧,看看这姑娘最近有没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或是觉得哪里不舒服。哎,我们结帐出去打吧,服务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沈固打了个电话给韩近月。韩近月正在公司加班结帐,满脑袋的数字和借贷方,半天才反应过来:“哦,哦,冰冰,你说赵冰啊。她是我表姨的女儿,我也不知道是排行第几的表姨。其实那个表姨早去世了,姨夫一直没再结婚,我妈倒是经常照顾她一下,我因为一直在外地上学,就是每年过年去给我外婆拜年的时候能见个一次,倒不是很熟。结婚的时候那客人名单不是我妈写的嘛……冰冰应该没事吧?我没听我妈说她有什么事儿啊。不是今年高考吗?听说考上了清华,就是有事也是好事吧,哈哈……身体啊——她身体好像一直不怎么好,我妈说是先天胎里弱,而且她又太用功了,高考多折腾人啊,身体肯定不会好。行行,这样,我回家就让我妈打电话问问,然后我给你电话哈,好好,再见。”

  “没什么事?”钟乐岑听沈固的几句回答就猜到了大半。

  沈固耸耸肩:“她们不是很熟。韩会计说回家会让她母亲问一下,有事给我们电话。”

  韩近月这个电话是两天以后打过来的。沈固正在办公室写这个月的总结报告,手机响了。韩近月扯着嗓子喊:“沈大哥,出事了!冰冰前天晚上到现在,两天了都没醒过来!”

  沈固眉头一皱:“你别急,说仔细点,怎么回事?”

  “你那天给我打了电话之后,我就让我妈给冰冰家打电话。那天什么事也没有。今天早上我妈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冰冰前天晚上睡觉之后,第二天早晨就没按时起来。我姨夫以为她高考也累了,多睡一会没什么,没叫她就去上班了。等他加班到半夜回家,发现冰冰还在睡,怎么都叫不醒!赶紧送了医院,这折腾一夜了,还是救不醒,怎么办呀!”

  “在哪个医院?”

  “老市立医院!”

  “我们马上过去看看。”

  沈固放下电话就直奔诊所。钟乐岑正给一只小狗剪毛,听了沈固简单一说,向狗主人解释自己表妹得了病在医院要去探望,把工作转交给小来,两人直奔市立医院。

  韩近月在病房外头来回地走,一看见沈固和钟乐岑像见了救星:“你们来了?冰冰还是没醒,医生说她现在内脏都在渐渐衰竭,要是再过24小时还不醒,可能就再醒不过来了。”

  沈固皱了皱眉,和钟乐岑走进病房。冰冰躺在病床上,手上插着输液针,脸比床单还白,只有眉头上那一颗痣鲜艳无比。她父亲坐在床边上,神情憔悴,见沈固和钟乐岑进来也只是麻木地看了一眼,就又把目光转回到女儿脸上。钟乐岑看了一会,问:“她这个痣,你们没觉得不对么?”

  “什么痣?”韩近月莫名其妙。

  钟乐岑也莫名其妙了:“你看不见?她眉毛里这么大一颗痣!”

  韩近月低头看了半天:“哪里有?”

  钟乐岑有些震惊地转头看了沈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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