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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桃夭短篇-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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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你什么时候也顾虑那些凡规俗矩了?来吧,我们到教堂去,我找启和浓当证婚人,你看,我连结婚戒指都准备好了。来吧。”大笑,拉起人,捞起外套,走出门外。 

(十) 
真是疯狂,银和镇结婚了。 
在酒吧里疯狂地喝了一夜以兹庆祝,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启的怀里。 
宿醉的头痛让我无力想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身边人赤裸的肌肤的触感和一身粘腻的感觉明明白白告诉我曾经做过什么。 
坐起来,轻柔的被子滑落只盖住了我的下半身。扶住隐隐做痛的头,我第一次认真地打量身边人的容貌。 
是一个很迷人的男人啊,我承认。 
浓黑的微卷的发丝覆盖在饱满的额头上,修长的眉毛下那双如晨星般明亮的眼眸藏在眼皮之后,平静而无害。他的睫毛出奇的长,从这个角度看过去,漂亮得不可思议,和他挺直的鼻,温润的纯一起构成了一张带着混血儿感觉的美丽非常也气概非常的脸。 
看这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浮上心头。仿佛很久很久之前我也曾这么专注地看着他,愿意直到天荒地老。 
头忽然有一阵剧烈的刺痛,一幕幕似曾相识的画面在脑海中如走马灯般一闪而过,心脏象被人用手用力揪住,好痛,好痛! 
黑夜,公寓,大雨,豪宅,客厅,车祸。 
头,好痛好痛;心,好痛好痛。我忍不住了,咬紧牙关也咽不下的呻吟惊醒了沉睡中的男人。 
“浓,你怎么了?”惊慌地拥着我,手足无措的男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体温源源不断地传到我的身上,温暖我略微冰凉的皮肤。 
努力咽下口中的呻吟,我抬起头注视着他的脸,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他我的感受。 
“启,我想起来了。” 
“什么?” 
“我想起所有的事了。我的失忆,好了。” 
看着我,看着他,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沉默注视着彼此,然后他说哦:“你全都记起来了?全部?” 
“是的,从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丁点遗漏。” 
“那么,谈谈好吗?”他深吸一口气,很努力地说。 
“我想我比较需要冷静一下。” 

是的,我需要冷静地想一想,想想我那被刻意遗忘的过去。 

遇到启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医科的实习生。 
那天晚上值完班,我赶着回公寓。天气真的太冷了,在四月的天里,这样低的温度实在是反常。 
在公寓楼下的暗巷里,我捡到了受伤的启。 
是枪伤,幸好子弹并没有留在体内。 
这个城市的治安并没有想象中的好,但是也没有想象中的差。至少我就没见过当街遗弃尸体的事件。带眼睛的都可以看出这受伤的人是哪个道上的。何况启的外貌带有混血的的味道和狂暴的气质,他不是我可以管得起的人,我应该把他叫给警察的。至少在我替他包扎好伤口之后,我应该这么做的。 
但是我没有。鬼迷心窍似的,我收留了他,然后为了照顾发烧的他彻夜未眠。 
至今想来,我仍然很疑惑,我为什么那么劳心劳力费心去照顾一个明显并非善类的人,难道,这就叫一见钟情吗? 

启的身体够强壮,一夜烧退后,伤口也渐渐痊愈。在养伤的日子里,他安静地呆在公寓里,看着我来来往往忙忙碌碌。他专注的眼神常常令我有某种心惊肉跳的感觉。只要被他盯住,我就再也找不到原本的从容和冷静。 
在夜里我们相偎而眠。公寓太小了,除了床就只有地板,而我没有多余的钱去买棉被,启偏高的体温正好可以温暖我时常冰冷的手脚,在这个反常的四月天里,他是我的暖炉。 
伤口痊愈的时候,我依偎一切就该结束了。可是一场爆炸炸掉了我的小窝,夜把我炸进他的怀抱。 
人为的,蓄意的爆炸是冲着启来的,我只是一只池鱼。侥幸逃过一劫后,启说要报恩,也要对我有所补偿,便强行把我带到了他的房子中。 
启不是善类,这我知道。我却不知道他是某个跨国大组织的首领。他在这里的房子,足足是我那间小公寓的几十倍(或者更多)。住在那里,我有一种恐惧。 
启执意把我留下来,甚至不惜软禁我。直到我再也无法忍受而在雨夜中冲出大门,他也随着我冲进雨里。 
大雨中他向我告白,淋得湿透的我们象疯子一样在雨里又叫又跳,并且用燃尽一切的热情狂烈地接吻。然后我成为他的人,然后我成了那栋豪宅中等待的那个人。 
第一次的痛苦,很难忘掉。我不曾接受过男人,他不曾拥抱过男人,在彼此的第一次的情况下,他没有把我弄死,已经是万幸。 
一张被血染红的床单,成为事后供我们放声嘲笑的以掩饰羞涩的借口。 
再后来就是我所自认的幸福。在实习结束取得资格以后,我安安心心地呆在启的身边,心里,即使有挣扎,也有了长相厮守的准备。 
其实并不是没交过女朋友,读大学的时候我也曾和女朋友同居。只是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大款。在她的婚礼上我没有太大的难过,我想我也许不够爱她。 
呆在启的身边,我有着难以言明的快乐。我不管到底他是什么人,也不管他成天在忙些什么,我只在乎他有没有把眼光放在我的身上。 
我知道自己的确不是很黑白分明的人,也不会很在意俗世的规矩。陷入情海的我没有了从容不迫的冷静,只剩下狂热。 
日日厮守,夜夜缠绵,蜜月期间的纵情狂欲,使我开始习惯享受快乐。我几乎以为这就是我要的生活。 
甜蜜的日子过得很快。启开始越来越忙,白天里几乎见不到他的身影,而晚上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经睡了。他永远不知道等他的日子有多么的难熬,而习惯了他偏高的温度的身体回到无依无靠的冰凉有多么的难受。我开始变成一缕没有温度的幽魂,白天里东又西荡。在大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里发呆。等待着他偶然一次的拥抱。 
我想我是爱他的,他也爱着我。只是我们没有办法改变现在这种情况,因为他很忙,而我无心。 
再来,就是分离。他在外面找了很多的男孩,我想是我开启了他对男人的兴趣,我想离开了,因为我的心好痛。 
客厅中,我看到了他和一个陌生男孩的拥吻,于是这成了我离开的导火索。我该感谢那个不知名的男孩,没有他的出现和刺激,我还下不了这个决心。 
没有负气,真的,我只想好好地离开,只是怎么也掩不住心酸的感觉,我冲出房门的步伐有点踉跄,于是就撞上了迎面开来的汽车…… 
在医院醒来的时候,我忘掉了有关启一切和我的前半生。因为住院的日子太难熬我需要找人发泄囤积已久的欲望,于是我成了一尾狂蜂浪蝶,然后不知不觉间,我进入了“紫色”。 
再来,就是一连串的欲望翻滚。我把自己变成一个会向男人献媚向女人讨巧的人。如果不是遇到银,与他为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勾心斗角的话,我的脑筋就会锈死在“紫色”。 

然后,我离开了“紫色”,成了一个外科医生。直到我又遇到了启…… 

(十一) 
回忆,就此结束。 
我抚着额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原来我的身体并没有说谎,我的前半生与这个男人有着莫大的联系。 
我抬起头,看着穿上裤子拿着一罐啤酒的坐在我面前的男人,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道:“很久不见了,启,你好!” 
“这就是你对好不容易才想起的情人的问候语吗?我个人以为用身体做的问候会更好,就象昨晚我们做的那样。”他微笑地看着我,眼中有我熟悉的情意。 
“我以为你已经厌了我。”叹一口气,很想无视那些情感。鸵鸟一点也无妨,否则我将无法控制自己的心。 
“怎么可能?你太不了解我了吧。我早就说过,一生一世,我只要你。”轻抚我的脸,如陈酒般醉人的声音渗入耳中,激起心海的涟漪。 
“你是说过啊,只是没有做到而已。”单纯的陈述,不含任何情绪。也许是失忆的缘故,心里没有当初的酸痛。 
“你是在怪我吗?” 
“不,我只是陈述而已。” 
“我倒情愿你是在怪我。”叹一口气,启放下罐子,抱住我,温热的肌肤的触感是我记忆中的样子。“从前,无论我做了什么你都不曾说出你的感觉。甚至我在外面拈花惹草,你也不曾有过一点表示。我看不透你的情绪,不知道该怎样才能让你在乎,你的淡漠,不知道让我内伤了多少次。” 
“我以为有了誓言就代表了一切。”他的话让我全身一震。当年实在是太年轻了,所以相信虚无缥缈的誓言,却不知道随时交换交流彼此的想法和态度。会造成日渐冷漠的相处模式,我也难辞其咎。人心是难以捉摸的东西,没有谁能够理所当然地了解别人的心情,所以语言在情人之间也是很重要的。不说出来,谁知道是爱是恨?“我错了,我很抱歉。” 
“我不要你的抱歉。”启俯下身,凝视我的眼睛。“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为什么?我们现在这样有什么不好?”即使恢复了记忆,却不代表会有理所当然的复合。这样的相处模式让我轻松自在。看淡了分分合合之后,是不太执着的心。 
“我想拥有完全你和完整的爱。我不要你再有机会游离在外,我不想再花一段长长的时间去找你。” 
“你拥有我最完整的爱,你不知道吗?我一直都是爱你的,无论是失忆前还是失忆后。但是我不想再躲在你的羽翼之下,我需要做点什么来证明我的存在,我不想成为你的附庸。” 
“但是……” 
“没有但是,我只想要我想要的。” 
“喂,你很任性哦。” 
“离开你之后我才学会的,我喜欢这样。” 
“我也喜欢。任性的你比以前多了很多生气。这样的你,很象当初我初遇见时候的你。这样好不好,如果你还喜欢我的话,我们以现在这样重新开始好不好?” 
“好的,那么,我的名字叫浓,外科医生,请你多多指教。” 
“你好,我叫启,黑道分子兼商人。我要追求你。” 
“我等你追求罗……” 

炽热的阳光从窗帘逢中射进来,照得我的眼睛好痛。可是我的眼皮好重,我睁不开眼。好想有人帮我挡掉阳光让我能好好睡一觉。 
“呵呵。”耳边传来男人的笑声,一具温暖的躯体靠近我,带给我安心的怀抱,“懒虫,该起床了。” 
“别吵我,我很累。”嘟哝着,往被窝深处钻。我没有早起的习惯,他又不是不知道,别硬要我改变生活作息嘛。 
“再睡一会,我给你弄早餐去。”温暖的身体离开了,身边又恢复空旷,我忽然有种寂寞的感觉,再也没有睡意。于是我眨眨眼,醒了过来。 
阳光真的很明媚呢,我很久没有这么早起了,都忘了早晨的阳光最美丽了。 
我钻进浴室,梳洗好后,来到香气扑鼻的厨房。 
桌子上摆着简单却利落的西式早餐,很有镇的风格。他看到我,微笑着,一口白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醒了 ?很难得哦。吃早餐吧。” 
“早安。”拿起杯子啜饮着现榨的橙汁,不期然的,一道银光闪过眼底。 
结婚戒指!我一楞,笑了。 
是的,我结婚了。和镇。 
虽然没有什么法律条文作为依据,但是就在昨天,在神的面前,我和镇都许下了誓言,誓言相爱,相守,永不分离。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彼此的爱人,家人,亲人。无论是贫穷黑是富贵,无论是欢乐还是悲哀,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我们都将一起面对,一起分担,直到死亡。 
有镇的牧师朋友为我们主持婚礼,有浓和启为我们做证婚人,从今天起,我,结婚了。 
很难描述现在的心情。婚姻一直不是我所想象的东西。自从爱上男人之后,我就不曾动过寻觅终生伴侣的念头,省得,误人误己。 
我爱镇,这是心底唯一的真情。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能和他携手走很久。在他抛弃我之前,在我再次被隔离在他的世界之外前,我愿意留在他的身边。我的留与走,取决于镇的决定。 
十指从未为任何人套上束缚。而今,右手上却带上了一枚简洁内敛的男戒。戒指的内侧,刻着镇的名字,镇说,那代表他的心永在我的身边。 
永远吗?我不奢求啊。但在戒指套上手指的那一刻,我真心地希望,我诚挚地渴望: 
镇能幸福!我能幸福! 
看着坐在阳光中一边吃早餐一边阅读早报的男人,我再次微笑起来。 
未来,刚刚开始啊。 

(十二) 
从达成协议的那天起,启让我看到了他追求的诚意。 
不露痕迹的,细致的,无所不包的关怀和体贴,适度的远近差距给了彼此一个自由呼吸的空间,而每周固定三次的晚餐约会,更成为交流彼此生活态度,兴趣爱好等等内容的最好时间。比朋友亲密比情人冷淡的相处令我们渐渐开始彻底地了解彼此。除了身体,我第一次逐渐深入了解他的内心。 
我承认我很享受镇的追求。这是我第一次面对如此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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