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令蜡烛-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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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得照做,熟练轻巧地爬过窗台。等里面一开灯,格兰特立即踏上窗台,将窗帘拉开。
里面是一间非常舒适的卧房,床上是鸭绒被,桌上有一盏盖着灯罩的台灯。
“你的雇主是什么人? ”他问道。
她说了名字,并表示她只来了两三个月而已。
“你上一个工作在哪里? ”
“澳洲的某个地方。”
“那你和赫伯。歌陶白是什么关系? ”
“谁? ”
“得了吧,我们不要浪费时间了,小姐——对了,你在这里用的是什么名字? ”
“我用我自己的名字,”她恶狠狠地瞪着他看:“罗莎。富里森。”
格兰特把灯罩弄斜,为了将她看清楚一点。他以前没见过她。“赫伯。歌陶白今天晚上到这里来找你,而且你也在等他。你现在就全部给我老实招来,可以省下你不少麻烦。”
“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我是在等伯特。他是送牛奶的。你不能因为这个就要抓我。你也不能全怪我。一个女孩子住在这种地方总要自己找点乐子。”
“是吗? ”他往壁橱走去。“你站着别动。”他说。
壁橱里除了女人的衣服之外别无他物,以她的身份,那些衣服未免太好了点,不过都已经不是很新了。格兰特要求查看五斗柜放了什么东西,她很不情愿地将它打开。
里面都是一些寻常杂物。他问到她的行李箱在什么地方。
“在阁楼的储藏室里。”她说。
“床底下那几个皮箱装了什么? ”
她一副准备要揍他的样子。
“让我看看里面的东西。”
“你没有权利看! 给我看你的搜查令,不然我不会打开任何东西的。”
“如果你真的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没有理由反对我看里面的东西。”
“钥匙已经被我弄丢了。”
“我开始觉得你非常可疑了。”
她从挂在脖子上的一条细绳取下钥匙,然后拉出第一只皮箱。格兰特看着她,第一次察觉到她并不全然是白人。从她的动作,头发的质地,好像是——黑人吗?
还是印度人? 接着他想起赫伯在南太平洋经营过的那个教会。
“你离开小岛多久了? ”他闲话家常般地问道。
“大约——”她突然住口,并不再往下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第一只皮箱是空的。第二只皮箱里则满满的是男人的服装。
“喜欢女扮男装吗? ”格兰特问道,尽管脚肿了,头又痛,但他已然开始觉得快乐起来。“还是兼职卖旧衣服? ”
“这些是我去世的未婚夫的衣服。我想你最好不要拿这个开玩笑。”
“你未婚夫有大衣吗? ”
“有,但是他过世的时候弄坏了。”
“哦? 他是怎么过世的? ”格兰特和颜悦色地问道,双手在衣堆中翻捡。
“车祸。”
“你让我失望了。”
“你说什么? ”
“我以为你会给我一个更有想像力的结局。你的未婚夫叫什么名字? ”
“约翰。史达波。”
“史达波!(Starboard ,意为船或飞机右舷。) 所以说不可能是车祸嘛。”
“我猜你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
“现在空着的这只皮箱不会刚好是你用来放你未婚夫大衣的吧? ”
“绝对不是。”
格兰特搜寻中的手停止动作。他抽了回来,手里握着一捆护照:一共有四本。
其中一本是英国护照,持有人是赫伯。歌陶白;一本是美国护照,署名是亚历山大。拜隆。布莱克;一本西班牙护照,持照人是一名聋哑人士,叫做荷西。费尔南德兹;第四本是署名威廉。凯恩斯。布莱克夫妇共同持有的美国护照。但是上面所有的相片都是同一个人:赫伯。歌陶白;而妻子的照片贴的则是罗莎。富里森。
“你的未婚夫倒是个收藏家。很奢侈的嗜好,据我了解。”他把护照全放进口袋里。
“你不能这样做。那又不是你的东西。我要尖叫了。我会说你闯进来攻击我。
你看! “说着她拉开披肩,开始动手撕扯身上的睡衣。
“想叫就尽量叫吧。你那位老太太一定会对这些护照很感兴趣的。对了,如果你打算对老太太玩什么诡计的话,我建议你重新考虑清楚。那么我该去找我的靴子了,应该在花园里的某个地方。虽然只有上帝才知道我现在这双脚还能不能穿得进去。我劝你,凯恩斯。布莱克太太,在听到我的消息之前什么事都不要做。我们并没有不利于你的证据,目前还没有,所以为了不要让我们改变对你的看法,千万别做出任何让自己可能会后悔的事。”
第二十三章
格兰特设法把脚塞进了靴子( 脑中用力地想着别的事情,这是他小时候对付痛苦的方法) ,但是只走两三步,又赶紧脱了下来,像刚才那样只穿着袜子,一跛一跛地往回走。要找到来时的路并不容易,但是他生来就有极佳的辨识方位能力( 同事说过,就算把格兰特的眼睛蒙上,再将他转到头昏脑胀,他还是知道北边在哪里) ,这附近的大方向对他来说不成问题。他站在街边一户人家的门廊下,看着巡逻的警员从眼前经过,而不愿过去向他们问路,免得还要解释一番。身为犯罪调查部的干员,没有人喜欢手上拎着靴子出现在地方警察的面前。
他写了一纸便条,要威廉斯六点钟一进来时就打电话给警场,询问他们有没有关于一个叫做黎巴嫩树的宗教团体或是修道会或是诸如此类的组织的资料,而且一有消息马上叫醒他。然后他上了床,酣畅无梦地睡了一觉,那些护照就藏在他的枕头底下,直到快十点钟的时候,威廉斯才将他叫醒。
“有提司铎的消息吗? ”他眼睛一睁开就问道。
然而依旧没有消息。
警场表示,黎巴嫩树圣修道会是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在1862年创立的,主旨在提倡禁欲的修道生活,他被自己钟爱的对象所抛弃,这在当时是众所周知的事。他本人出任第一任的会长,还把所有的财富都用来捐助这个机构。安贫的诫律十分严格,金钱只能用于会长认可的慈善事业,因此如今该修道会已经以广施钱财而闻名。会长的产生是由前一任会长提名,不过只要弟兄全体投票通过即可随时罢免。
格兰特喝着旅馆供应的难喝至极的咖啡,一边推敲案情。“我们的赫伯要的就是这个:修道会会长的职位。他现在把会长当猴子耍。一个像会长那样的人居然愚蠢至此,未免太不可思议。不过也是! 想一想,我们认识的蠢蛋也不算少了,威廉斯。”
“我正在想,长官。”威廉斯不假辞色地说道。
“有不少脚踏实地、白手起家的企业,就是会被一个在饭店大厅出没的骗徒几句花言巧语就给耍得团团转! 不过话说回来,赫伯也不是省油的灯。也许他在美国搞教会,图的就是这个会长的位子。总之,他现在已经是会长心目中的接班人了。
只要今后几周他的牌没出错,一大笔钱就可以得手。难怪他很怕在这时候出乱子。
他想知道他妹妹留给他多少钱,如果他认为足够,就可以不用再出家了。我不认为教会生活对他有多少吸引力。即使他能偷空到别墅去找找乐子。“
“你想他会待多久,长官? ”
“待到他把足够多的银子转入他自己名下为止。反正,这些东西,”他指了指那几本护照:“足够好好起诉他了,所以只要我们有需要,随时都可以把他拘提过来。困扰我的地方是,威廉斯,在这整件事里面,杀人的动机在哪里? 我不是说人不是他杀的。我一点也不怀疑他有办法离开二十四小时去干这件事。只是他何必这么做? 他听说她要来英国,他就跟着来。我认为,从他女人的那些衣服来看,他到达英国的时候大概已经破产了。所以他才会跑去投靠黎巴嫩树。但是那边一定很快就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了,为什么还要杀妹妹? ”
“可能是他找她,结果起了争执。一直困扰我们的那个不合理的案发时刻,对他来说应该是没什么好奇怪的。
清晨六点就和吃饭时间一样正常。“
“不错,这是实话。我这就去问那个教长大人,阿罗伊瑟斯修士是否在两个礼拜又前一天离开过修道院。昨天那个教长大人架子端得很高,不过等他看到他最心爱的弟子拿了这些护照之后,他会愿意谈的。”
但是教长大人不见客。小窗口上露出门房那张臭脸,以千篇一律的讯息回答格兰特所有的问题,不管那些话是不是答非所问。显然赫伯的三寸不烂之舌发挥了功用。
小窗口一关,叫站在小巷边的格兰特一点办法也没有。看来只有带拘捕令来才行了。他慢慢地走了开去,两只脚都还在痛。他心下佩服着赫伯打入这个封闭团体的能耐,一边费力地爬上车。是的,他最好快点弄到拘捕令。他回到旅馆去拿他的睡衣、刮胡刀和牙刷( 他不打算在这里再过一夜) ,正在留言给睡觉中的威廉斯的时候,有人通知他去接听警场打来的电话。
他可以去多佛一趟吗? 那边的警察要找他。好像是有什么新发现了。
他回房去改了给威廉斯的留言,把东西丢上车,突然想到他为什么会给那个没好气的凶婆子那么多小费,答谢她那差劲的服务、恶心的食物和凄惨的厨艺。然后驱车前往多佛。
有什么新发现。惟一的可能就是钱斯而已。一定是不寻常的发现。如果只是查出钱斯那天晚上去的地方,那就在电话上报告一下就好了。然而却非如此,想必事有蹊跷。
负责此案的警探瑞梅尔——一个敦厚、一脸忧愁的年轻人,他最大的本钱就是他的长相,不像一般人概念中的警探——已经在警局门口等候格兰特,格兰特把他拉上车。瑞梅尔说,经过锲而不舍的追查,他找到了一个叫做席尔的老家伙,过去是干水手的,那个星期三晚上——或者应该说是星期四凌晨——十二点半,他离开了孙女的订婚宴往圊家的路上走。沿路只有他一个人,因为这年头很少人会住到海港边去。大家都想住山上那些华而不实的别墅,在那种房子里你连打喷嚏都不敢。
走到可以看见海面的地方,他停下来一两分钟,为了看看海港。至今他还是觉得晚上看着港边那些锚? 白灯是一件愉快的事。
那时已经开始起雾了,不过每个东西的轮廓都还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知道派特罗号要进港——去参加喜宴之前他就透过他的眼镜看到了这条船——所以现在他就开始找,结果看到它并不是停在突堤边,而是下了锚泊在海面上。他看着看着,看到一艘小汽艇从船侧开出来往岸边驶去,速度放得很慢,引擎声也很安静,好像不太想引人注目的样子。等小艇一靠上突堤的阶梯,就在码头边,一个男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小艇上也有一个高高的身形现身,席尔认出了那是爱德华勋爵( 他以前常常见到他,还曾经在他哥哥的前一艘游艇上工作过) ,他说道:“是你吗,哈默? ”较为矮小的男子答道:“是我,”然后,声音变低:“海关没问题吧? ”爱德华勋爵说道:“一切顺利。”接着他们就一起走进汽艇,离岸而去。之后雾很快就降了下来,遮蔽了港口。大约十五分钟后,席尔就继续往回走了。
不过当他走上大街的时候,还听到汽艇离开派特罗号的声音。至于是靠岸还是离港,他就不知道了。当时他并不认为这些事情有什么重要。
“老天爷! ”格兰特说道:“真不敢相信。这实在——这两个人全身上下根本没有一丁点共通之处。”( 他的潜意识迅雷不及掩耳地加上一句:除了一个女人之外。) “这么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原来他们居然如此亲密无间。”
他无言坐了一会儿。“好吧,瑞梅尔。干得好。我要去吃顿午饭,好好把这件事想个清楚。”
“好的,长官。我可以给你一个好心的劝告吗,长官? ”
“如果你非给不可的话。许多下属经常有这个坏习惯。”
“别喝黑咖啡,长官。我猜你早餐的时候喝了四杯,其他什么都没吃。”
格兰特笑了。“你何必操心? ”他说道,发动车子:“愈多人崩溃,升迁就愈快。”
“我是舍不得送花圈的钱,长官。”
不过格兰特前去吃午饭的路上并没有笑。克莉丝汀。克雷的丈夫和他传说中的情人午夜在外私会。这实在太奇怪了。不过那个爱德华。钱斯,身为布德公爵的第五个儿子,就算他再怎么离经叛道,毕竟还是一个有名望的贵族,居然和流行音乐界的杰森。哈默暗中交通,光就身份而言就已经是怪事一件。他们的共谋为何? 不会是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