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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忏悔录卢梭-第22节

小说: 忏悔录卢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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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未表示同意。于是他又向都灵的宫廷提出这一建议,结果被采纳了,并且付诸实施。他在安讷西勾留了一个时期,爱上了这里执政官的夫人。这位夫人是个很可爱的女人,我很喜欢她,到妈妈这里来的女人中间,她是我唯一乐意看见的。奥博讷先生看见了我,华伦夫人就跟他谈起我来:他答应对我进行一番考察,看看我适于干什么,如果他认为我还有才能,就为我设法安插一个位置。

  华伦夫人事先一点也不告诉我,她借口叫我去办点事,一连两三个上午派我到奥博讷先生那里去。他非常巧妙地引我说话,对我十分亲切,尽量使我不感到拘束。他不仅向我谈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而且什么都谈到了,所有这一切,都显得不是在观察我,也没有一点作假的样子,就好象他欢喜跟我在一起,要跟我毫无拘束地交谈。我对他倾慕极了。他观察的结果是:尽管我的外表很好,看起来仪表堂堂,神采奕奕,其实虽不能说是绝对低能,至少是没有多大才华,没有什么思想,差不多没有什么知识,一句话,是一个在各方面都很有限的青年,如果日后能在乡村当一个本堂神父就不错了,这就是我所能向往的最大目标。他在华伦夫人面前对我下了这样的断语。我得到这样的评语已经是第二次或第三次了;但这也不是最后一次,因为马斯隆先生的评价曾屡次受到肯定。

  对我这样判断的原因,主要是与我的性格有关,所以就有必要加以说明;凭良心说,谁都知道,我是不能心悦诚服地同意这种判断的,不管马斯隆先生、奥博讷先生和许多别人怎样说,说句公道话,我是不佩服他们的。

  有两种几乎绝对不能相容的东西,在我身上居然结合在一起,我很难想象这是怎么一回事:一方面是非常炽热的气质,热烈而好冲动的激情,另一方面却是迟钝而又混乱的思想,差不多总是事后才明白过来。简直可以说,我的心和我的头脑不是属于同一个人的。感情比闪电还快,立刻充满了我的心;但是它不仅不能照亮我的心,反而使我激动,使我发昏。我什么都感觉到,却什么也看不清。我非常兴奋,却动作迟钝;我必须冷静下来才能进行思考。令人奇怪的是,只要给我时间,我也是足智多谋,既能深入分析,甚至还很细致;在从容不迫的时候,我也能作出绝妙的即兴诗,可是仓卒之间,我却从来没有作过一件恰如其分的事,也没有说过一句恰如其分的话。就象人们所说的西班牙人只有在下棋的时候才能想出好招儿,我唯有通过书信才能说出妙趣横生的话。当我读到关于萨瓦大公的一个笑话,说这位大公正在路上走着,突然转过头来喊道:“巴黎商人,当心你的狗命。”我不禁想道:“我正是这样。”

  我不只是在谈话时感情敏锐,思想迟缓,甚至在我独自一人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我的思想在头脑中经常乱成一团,很难整理出头绪来,这些思想在脑袋里盘旋不已,嗡嗡打转,象发酵似的,使我激动,使我发狂,使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这种激动的情况下,我什么都看不清楚,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只得等待着。后来,不知不觉地这种海浪般的翻滚渐渐平静下去,这种混沌局面慢慢地打开了,一切都按部就班地排列起来;但是这个过程很慢,而且是经过了一段漫长而混乱的动荡时期。诸位大概看过意大利的歌剧吧?在换场的时候,巨大的剧场是一片令人不愉快的混乱,而且时间相当长;所有的道具布景都混在一起,不管这儿还是那儿,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堆,叫人看着心烦,好象一切都要翻个个儿似的;然而,渐渐地一切都有了安排,每一件东西都有自己的位置,你会惊讶地发现,在这长时间的混乱之后,随之而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赏心悦目的场面。这种情况,和我要写作时脑袋里所发生的情况大致相同。如果我善于等待,我就能把我所要表现的事物的美全部描绘出来,能超过我的作者恐怕没有几个。

  因此,对我来说,写作是极端困难的。我的手稿屡经涂抹和修改,弄得乱七八糟,难以认辨,凡此都可以证明,我为写作付出了多么巨大的努力。在发排以前,没有一部手稿不是我誊写过四、五遍的。我手里拿着笔,面对着桌子和纸张,是从来也写不出东西的。我总是在散步的时候,在山石之间,在树林里,或是在夜间躺在床上难以成眠的时候,我才在脑袋里进行拟稿;大家可以想象,一个完全没有记性、一辈子都不曾背过六篇诗的人,写作起来该是多么迟缓了。所以,我的腹稿,有的段落要在我的脑袋里来回转五六夜才能胸有成竹地写在纸上。正由于这种原困,我的那些需要付出相当劳力的作品,比那些只需一挥而就的信札之类的东西,写得要好得多。书信体的笔调我一直没有掌握好,因此我写这类东西简直等于受罪。我每次写信,就是写一些最无关紧要的事情,也需要艰苦劳动数小时;如果要我立即去写下我所想到的事情,那就既不知道怎样开始也不知道怎样收尾了;我写的信总是又长又乱、废话连篇,读起来几乎不知所云。

  我不只是在表达思想方面有很大困难,甚至在领会思想方面也是如此。我曾对人们进行过观察,我自认为是一个相当好的观察家;然而我对眼前所看到的竞视而不见,而对于自己回忆起来的事情倒看得明晰清楚,我只是在回忆中才能显示出智慧。别人在我跟前所说和所做的,以及在我面前发生的一切事情,当时我是毫无感受,也不理解。打动我的仅仅是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后来所有这一切又再回到我的脑海中:地点、时间、声调、眼色、姿态和当时环境,我都能记起来,毫无遗漏。在这时候,我能够根据人们当时的言行发现他们的思想,而且差错很少。

  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对自己的思考力还这样掌握不住,那么,当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我是个什么样子,就更可以想见了,因为在谈话中,要说得得体,必须同时而且刻不容缓地想到千百种东西。我只要一想到在谈话时还有那么多的礼节,而且自己准会漏掉一两处时,我就够胆战心惊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人们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中说话,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为了确有把握地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需要知道每个在场的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在这一方面,那些久在交际场中活动的人是有很大便利的:他们对于什么话不应该说知道得比较清楚,因而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虽然如此,他们还免不了无心中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人们可以想象,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好象从云彩里掉下来的人,叫他不说错话,即使只一分钟也是办不到的。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我觉得更为苦恼,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说话:人家对你说,你就必须回答,如果人家不说了,你就得没话找话。仅仅这种不堪忍受的窘况,就使我讨厌社交生活。我觉得没有比叫我立即说话,并且一个劲儿地说下去,更令人难受的了。我所以如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非常讨厌受拘束的缘故,总之,硬要我找话说,我就不可避免地会说出一些蠢话来。

  对我来说,比这更糟糕的是,既然无话可说,就应该缄默才对,而我却象急着要还账一样,发疯似地说了起来。我急急忙忙、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些不相连贯的话,如果这些话真的毫无意义,那倒是我的幸福。我本来想克服或掩盖我的笨拙,结果却很少不把我的笨拙暴露出来。在我可以列举的无数实例中,我现在只举出一项,这不是我年轻时候的事,而是我进入社会已经多年之后的事;那时候,如有可能,我总是要尽量摆出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神气。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不妨指出名字来,他就是德·贡托公爵。房里没有别的人,我极力想插几句话。天知道我插了什么话!在四个谈话的人中,三个人完全不需要我插嘴。女主人叫人送来了一付鸦片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要服用两次。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在直咧嘴,就笑着问她说:“是特龙委先生的药吗?”“我想不是的,”主妇用同样的语调回答说。“我想就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这就是有才气的卢梭为了献殷勤而补充的一句话。在座的人一听都楞住了,谁也不说一句话,谁也不笑一笑,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这种愚蠢的话若是对别的女人说的,可能只是句趣话,但对于一位可爱到难免会引起一些闲话的女人说来,虽然我确实无意得罪她,这种话也是够厉害的;我相信在场的两个证人,一男一女,都是忍了又忍才没有笑出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无心说出来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我说的这句话,因为除了这句俏皮话本身很值得记忆以外,我还认为它产生了一些致使我时常想起这句话来的后果。

  我相信,读了上述的一切,人们就足能明白,为什么我虽然不是一个傻瓜,却常常被人看成是傻瓜,甚至一些具有相当鉴别能力的人也不例外。特别不幸的是:我的面貌和眼睛看来长得很精明,因此人们对我的失望使得我的愚蠢就越发刺眼了。这种小事,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了解以后的事情却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了解我的很多怪事的钥匙;人们看到那些怪事时候,往往归咎于我性情孤僻,其实我的性情并不如此。如果不是由于我深知自己在交际场中出现不仅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不能保持自己的本色,我也是会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从事写作和隐退,这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我若出现在人们面前,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才干,甚至猜也猜不到,杜宾夫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形,虽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而且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自那时以后,她本人就曾多次向我谈到这一点。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大小就这样被确定了,适合于我的职业也这样被选好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再次研究怎样履行我的天职。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入过学,我会的那点儿拉丁文连当个神父都不够用。华伦夫人想叫我到修道院去受一个时期的教育,她去和修道院院长商量。那位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的神父,名叫格罗,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憨厚的人,一只眼半瞎、瘦弱、头发斑白,说他是我见过的遣使会的神父里最有才智、最少学究气的一个,并不算过分。

  他有时到妈妈家里来,妈妈款待他,抚爱他,也戏弄他,她有时叫他帮着系好她上衣后面的带子,这是他十分愿意干的工作。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妈妈忽而去做这个,忽而去做那个,在房中到处打转。这位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跑,嘴里不断叨念着:“我说,太太,你倒站稳点儿呀!”这是一项十足的绘画题材。

  格罗院长慨然同意了妈妈的提议。他答应按极少的膳宿费收留我,我的教育由他负责。问题就看主教是不是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而且还愿意替我付膳宿费。他还允许:直到认为我取得人们所预期的成绩以前,可以照旧穿普通人的服装。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不得不服从。我就象赴刑场一样到神学院里去了。神学院真是一个阴森森的住所,特别是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里出来的人,尤其阴森可怕。我仅带去了一本书,这是我恳求妈妈给我的,它给我以无限的慰藉。谁也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原来是一本乐谱。在她所研究的学问之中,音乐也没有被遗忘。她有一个很好的歌喉,唱得相当不错,还会点儿大钢丝琴。她很热心地教了我一些音乐课,我必须从最浅的地方开始学,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不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次或十次课,而且断断续续,不仅未能教会我依谱唱歌,而且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我也没有学会。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非常爱好,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练习。我带去的这本乐谱并不是很浅易的,这是克莱朗波的合唱曲。我既不懂变调,也不知音节的长短,但是,终于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人们可以想见我是下了多大的功夫,是怎样顽强地坚持了练习啊;当然,这首曲子是谱得准的,你只要按那歌词的节奏读出来,也就自然可以合拍了。

  神学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尽找我麻烦,因而我连他教我的拉丁文都讨厌起来。他有一头平滑而油亮的黑发,面包颜色的面孔,水牛般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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