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惑 (三皇五帝之三皇篇)-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察觉如虎如狼的视线,鹅黄|色人儿略略转过头来,看向雷聿。
不知雷聿何处触动了他的心思,人儿先是一怔,旋即归于平静,而后拉开唇线给雷聿一个艳丽的笑。
雷聿看得呆了,傻傻笑起来。
既然他连转动脖子都办不到,更别提转开视线好好地回应店小二的问题。
这次他没有直挺挺地倒下,倒是对著店小二说了很多他完全不记得的话。
跟呆呆的雷聿比起来,鹅黄|色人儿清醒很多。
他还记得他来此的目的,仍对雷聿的面孔有印象,知道雷聿就是昨日被他撒了昏睡药粉的人,亦晓得雷聿的身分。
他身著女装,名唤绵绵,正是那个来自汜崎国要和雷聿抢夺官印的人。
既然他的目标和雷聿相同,又不像雷聿有方便的身分可用,与其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门路,不如跟著雷聿捞现成的。
纵使昨天锻羽而归,绵绵还有一招——跟踪。
跟踪最好的方式并非寸步不离,因为任何一个有点头脑的人都会注意后方有无追踪者,此等反应却造成前方的死角。
再加上绵绵虽然不晓得确切的地点,却知道基本方向。
于是聪明伶俐的绵绵索性先到必经道路上的客栈等著。
因著灵敏直觉,原本在喝茶的他察觉来自雷聿的视线。
刚开始雷聿一直盯著他瞧;他还以为自己已被认出来,虽说昨夜仅被看到一双眸子。但眼力强、在道上打滚多年的人凭著一点直觉揪出人来,并非稀奇之事。
绵绵除了想法子避祸外,一时之间没想到其他事。
但下一瞬,绵绵望著雷幸的傻笑时,蓦地将心恩往另一方向转——这家伙该不会喜欢他吧?
他尝试性微笑一下,没想到雷率立即手舞足蹈起来,口潢飞地跟店小二爆出一大串话。
绵绵因为过于惊愕,竟忘了竖起耳朵盯好聆听。
没办法,雷聿的怪异举动又让他兴起逃跑的念头,毕竟被人逮个正著不是好玩的事情。
但是聿皇雷聿以轻功卓绝闻名天下,普通快速逃跑法必定会被他追上:撒迷|药昨天才做过、今火又做成功率怕不高:找人绊住他又不知该找谁,见刚刚店小二的举动,大概已经被雷聿收买了。
犹在思考该怎么办时,一个不该出现的声音已然飘至绵绵面前——
“姑娘,一个人吗?”
绵绵惊吓过度地膛大双眸,猛地吞了吞口水,还是说不出话来。手指不由自主地摸上颈问巾确认突起的男性象徵依然存在。
姑娘?他没听错吧!
如果是他刻意掩饰还有得说,现下他虽身著女装,却没遮掩这个重要特徵,眼前人却毫无知觉。
他真觉得这人……呢,真是笨啊!笨到他不太相信此人真是名满天下的三皇五帝之一。
“姑娘上山拜神吗?”雷聿自顾自地坐到绵绵旁边,顺手替自个儿倒杯茶喝。
他对绵绵的去向其实毫无概念,也没弄清楚附近是否有寺庙可拜,仅是依常理推论,姑娘家出门不是为了拜神就是探访亲友,于是他随便捡了个猜罗!
绵绵偏过头没回应:心中暗叫不好,他竟然被抓得正著,天哪!
“姑娘一个人吗?”雷聿无视绵绵的异样,继续没话找话讲。
雷聿的语调令绵绵转回头,眸光复杂地望者眼前的男人,弄不懂此人真实目的为何。
跟绵绵百转千回的心绪比起来,雷聿单纯得像个孩子,一心想将看上眼的人儿吞人腹中。
纵使美人不回话,他热情依旧,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抛到绵绵头上:“姑娘吃过饭了吗?要不要一起用?″
雷聿露出自以为帅的笑容,眼神却十分狰狞,好像想当场将绵绵拆吃人腹一般。
没办法,平常他总是看上谁立即掏腰包买下来,当晚回家上下其手,舔一舔、闻一闻,就吃罗.哪用得著追求啊?跟他比起来,从前镇日流连青楼的钦雷还比较懂得调情手段。
以至于该追求的场合,雷聿讲不出一句适当的话来。
绵绵的眸光渐渐由戒备转为疑惑。
他相信自己的直觉,眼前这个男人并不知道他是谁,而且好像对他有意思。
末察觉绵绵转折心思,雷聿依然一个劲儿地往下讲:“如果不是上山参拜,姑娘要去哪儿?若顺路的话一块儿行走如何?咱们路上也有个照应,不然旅途遥遥,若是遇到坏人该怎生是好?〃
怎么看雷聿都比较像坏人,或是等著将猎物吞食乾净的恶狼。
雷聿的一席话登时使绵绵松了戒心,他本来就要跟著雷聿走,现下雷聿邀他,他干嘛不答应?
况且他瞧不出雷聿有半分做假的样子,既然三皇五帝的聿皇想追他,他就大发慈悲给他个机会罗!
于是望著眼前有点傻气的男人,传闻里很厉害的聿皇,绵绵甜甜地绽开笑。
他对他有意思是吧,成,有趣!
“咱俩素不相识,不知公子前来有何目的?”
话语里满是拒绝之意,眼神却全不是那么回事,他的笑靥使人心醉,又不似青楼伶妓那般流于低俗,也没贞洁到凡人没胆触碰的程度,是个恰到好处的笑法。
决定陪雷聿玩的原因有二,一来他需要雷聿带路,二来雷聿是个男人,而且是对他有意思的男人。
兔子都知道有三窟了,绵绵又怎么不会为自个儿留条退路。
能够夺得官印顺利交差自然好,无法顺利完成任务,带个愿意婆他的男人回家堵兄长的嘴一样成;反正是现成的人,不接收白不接收。
〃窈究淑女君子好迷,姑娘您说在下所为何事?〃雷聿笑容诚恳。
凭他过去的纪录,现在讲此话已是进度迟缓罗!
好听的话只要不吃人任谁都爱听,绵绵闻言虽未回应,面上却带著微笑,端起茶来秀秀气气地浅饮。
“姑娘的声音好低啊!”,
“不好听‘?”绵绵扬高秀眉。
〃好听,好听得紧,多盼望姑娘多赐赠几句。”
雷聿凑过去,像个登徒子一般笑得好……好明显。
迸次绵绵又没回应,未曾出声的原因却是惊愕。
要他不惊不诧很难吧?因为店小二竟然发挥绝技同时端了八个盘子在他俩桌边停下,笑容满面地将所有的盘子都放到桌上。
“两位客倌请馒用,其余菜式小的等会儿再送过来。”店小二笑脸迎人。
“其余?”绵绵对这两个字产生良好反应。
凭他跟雷幸两个大男人,吃光八盘菜还算有希望,若是要增加下去……麻烦一下,那些菜请直接拿去喂猪。
“是啊!〃店小二眉飞色舞;掩不住满脸喜色。
“这位爷真是好眼光¨知道小店的拿手菜不少,要咱们——端上来。”
快乐的店小二手一比,指向错愕的雷聿。
绵绵投去谴责一瞥,可惜雷聿被他曾经说过现在忘得乾乾净净的话吓得呆然,半点反应都没有。
店小王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视两人的怪异脸色,一个劲儿地往下讲:“咱们店里的厨子精通大江南北各方菜式,可惜往来的客人都急著赶路,没几个留下来好好尝尝咱大厨的手艺,今天遇上两位识货,大厨心里高兴,已经让掌柜的到街口肉贩那儿买条|乳猪回来,两位好好坐,晚点就有烤|乳猪可吃。”
烤|乳猪三个字让两人惊然相视,额冒冷汗。
他们只是两个正常、普通的年轻人,要合吃一条|乳猪,以及满坑满谷的菜……
天哪!放过他们吧!
“别的我不敢打包票,可我们厨子的|乳猪烤得真是又油又香,保证皮脆肉嫩、肉汁四溢……
两人再度相视,同时开口——
“你吃得下吗?”
“你有钱付吗?”
两人又同时愣住。
绵绵先回过神来,回应雷聿的问题:“吃得下如何?吃不下又如何?”
“你若吃得下,菜就上啊,要是吃不下,付钱走人便罢。”雷聿说得理所当然,不愧是富贵人家出身,没将这点菜钱放在眼里。
望者眼前人,绵绵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媚媚地往雷聿挨进。
无论雷聿此来钓他目的为何,他都决定跟著雷聿一起走,跟著住一问客栈,同桌吃饭,同进同出,同房……分两张床睡!
原因无它,只因弄不清楚焰武国物价的绵绵,从汜崎国带来的银两已经快清空罗,有肥羊可巴,干嘛不巴?
相识时的那餐饭最后如何解决,无论问雷聿或绵绵都得不到正确答案。
吃饭会让人变得想睡,吃得越鲍瞌睡虫聚得越多。
因为无论吃不吃银子都得付,两人吃得之努力以至于逃出险境后两人双双睡倒路旁,对先前是怎么逃出客栈的毫无印象。
之后的日子,绵绵的印象深刻得多。
刚开始时,跟雷聿结伴而行是场灾难,绵绵每天都需要用一大堆的理由说服自己,跟个无生活能力、无金钱观念、无视社会善良风俗,努力调戏良家少男的烂人继续走下去。
久了,也就习惯了。
况且雷聿爱玩爱闹没错,却不曾忘了顾到他。就算把他丢在客栈里,独自出去追少男,过会儿也会乖乖回来付帐。
有好吃的、漂亮的也不会忘记他一份,只差调戏美少年时没为他留一个。
知道他对华丽的饰品有莫大兴趣后,每到一处总会搬一堆怎么看怎么值钱的饰品到他面前,讨好之意不言可喻。
旅途上雷聿总是聒噪,虽然净讲些没有营养的话,虽然绵绵会回的话题极少,但总比独自行走来得快乐多了。
当初绵绵跟雷聿走的原因在于仅有雷聿知道目的地。但没啥戒心的雷聿早已将地点透露予他知晓,害他到了最未几天,日日要对自己提出理由留下。
最后,还是看在一件又一件华美饰品的份上,绵绵勉勉强强留到最后,反正看雷聿四处追少年也梃好笑的。
说也奇怪,刚开始绵绵犹想过将雷聿当成狡兔的第二窟,以防最后没抢到官印空手回家遭兄长奚落。
可是日子久了!他对雷聿的各种举动慢慢从生气变成看戏心情。
最初那点将雷聿钓来当未来伴侣的想法消失殆尽,仅留下友谊似的感觉在。
这个人;即便不当情人,也会是个值得来往的好朋友。
或许如此,他并不介意雷聿将三天路途走成十天,反而希望日子继续延下去.即便雷幸成天追著别人屁股后头跑也好。
总比自此参商不相见得好。
跟绵绵渐渐安定的心思恰恰相反,相处得越久,雷聿越觉得发疯。
习惯是种一旦养成就很难戒除的东西,性向则天生自然,想要改变的可能性不高。两者作用下让他看到美少年就流口水,一有点机会马上追过去,完全忘记先前打算把绵绵姑娘娶回家的想法。
即便他看绵绵会看到呆掉,觉得绵绵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衣衫都漂亮得紧,珠饰戴在他头上也比一般俗丽女子美丽得多。
绵绵笑起来就像日出东方,霎时世界整个明亮,让人目眩神迷。
但是狗改不了吃屎,呃……更正,食色性也!
第四章
跟他个性相似的钦雷立了男子默言为后后,犹是抓到机会就偷吃。
人家已经定下来的都如此,又怎能怪他常常忘记身边跟著绵绵,一溜烟地往美少年身边窜?
有次何止将绵绵忘在客栈,他根本就已尝过此城最漂亮小官的味道了,即踏著又轻又快的步伐,往下一座城池移动。
想他聿皇轻功卓绝天下,三两下就到达目的地。
跑到半路,雷聿发出一声惨叫,用更快的速度往回跑。天哪!他又把绵绵遗落在客栈里!
好在绵绵一开始是生气,后来倒也没怎么气,亦找到乐子打发时间,雷聿回来时瞧见他听说书听得正入迷。
为了陪罪,雷聿每次归来总会挑上几件做工精细的饰品送绵绵,看著绵绵展颜一笑,心里的大石始放下。
他竞笨得没发现,在他担心绵绵生气时,已是将绵绵放在心里,当成他的元配、他的正室,以至于将与他合葬的人,打从忘了绵绵存在自个儿出城的事发生后,深觉不能这样子下去的雷聿,开始每天早上起床时对著镜子默念三次绵绵的名字,再提醒自己三次绵绵在身边别又把人丢下了,才出门吃早饭。
默念的效果相当好,他果真没再忘记过绵绵,再也没忘。
睡觉时想著,赶路时想著;逛街时想著,追美少年时想者,上相姑堂子找小官时一样想著。
不知不觉他已经从早到晚;无论做什么事都想着绵绵。
想到有天在路人被人吓到,都从叫“妈啊”改口叫“绵绵啊”.
对从小到大都看著男人爱女人、少年配姑娘的人来说,男子爱上男子总有一点不舒坦。
同样的,对雷聿这个从认识情欲二字俊整天迫著娈童跑,完全忘记世上犹有种生物名唤女性的家伙来说,爱上姑娘家别扭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