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你为我迷醉 席绢-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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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女人都是怪人。”
“她与石强是一对。”丁皓肯定说。
“看造化了;以石强目前一无所有的情况来看,他会任自己去谈恋爱才有鬼。”
“沈拓宇回国了吗?”
“明天会到;他对这案子很有兴趣。我们可以着手进行了。”
丁皓伸了个大懒腰说道:“我想放冠人长假,这些拉拉杂杂的事一完,就与浣浣结婚,去夏威夷二个月。”
孟冠人想了一下说道:“不通知浣浣的大哥——那个朱建民?”
也许朱建民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窝囊无用……浣浣非但没被吃掉,反而迷得丁皓晕头转向;如果这是朱建民早先料到的,那他真是太聪明了,因为丁皓势必不会坐视朱家的产业遭王平志并吞——重振朱家祖业,就靠丁皓了。
两人在眼神的交换中看出相同的想法;朱建民是愚笨或精明,值得好好讨论——如果他真那么精明,就不妨拉他下海,加入保全公司当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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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春天的夜空,分外清朗,稀稀落落的星子像是窥探的眼睛,嘲弄世间孤寂的旷男怨女。
是呀!丁皓说得对,智商这东西绝迹于爱情之中;不然白水晶岂会对一份未知的情感完全倾注?唉!白水晶,这个独立自主、敢做敢当又勇往直前的女人,她小心珍藏她的情爱,只期待与她心心相属的那个人出现时,才完全付出;可是。爱情如果只靠单方面的痴情付予,准是悲剧一场——即使她知道石强是她等待的男人。她落寞地苦笑了笑,堆满自嘲;她想起三年前那个死追他一年的K大高材生,叫宋克棠吧?他风度翩翩、英俊潇洒,不知迷煞多少K大女子,叫她们趋之若骛、如痴如狂——校园偶像可比大明星——加上他从未对女人倾心,端正清明,使得别人对他的评价更高;他真的很出色。哪知在与白水晶经鸿一瞥后,他认定她是这一生中所守候的女子,从此只为她痴狂;可是,她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不是她所钟情的那个男人。她的冷漠相待与宋克棠的痴心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直到后来他毕业、出国,黯然远走他乡,她仍被许多人所不谅解。
除了一张公认的名嘴,她没一点匹配得上那个优秀的男人。人人都说宋克棠瞎了眼才看上她;人人也都说白水晶目中无人,不值得好男人来爱。
对于不可能与自己生命有交集的男人,她坚持“敬而远之”的态度。如果当时她抱着“交往看看”的心态,今天势必造成更糟的结果;对不能回报的痴心,给予希望是最残忍的对待。
而,现在的情形呢?显然是她换到宋克棠的位子上,独自一头热;而石强成了当初的自己,避之唯恐不及。真的是这样吗?总是一方有情、一方无意,兀自在虚掷青春的中追逐,最后一无所有。她不知道石强的心;初去学历与身世,他会看上她吗?会认定她是他要的女人吗?她不知道。聪明一世的白水晶,注定在一场辛苦的情爱中唱独脚戏当傻瓜吗?
单薄的毛衣阻挡不住偶尔袭来的沁人寒风。她背靠在围墙大门旁;从丁皓那边走下来许久了,兀自不肯离开,不知是因为昂首看到的星子,抑或是——石强未归。
再强悍的女人,都企盼有一处可栖息的胸膛当港湾。石强的胸膛是她所依恋的,但他不肯为她伸展双臂。
一直以为轰轰烈烈、得之不易的感情最值得拥有与珍惜,千辛万苦走来的情路最珍贵;现在,她不这么想了。她好羡慕丁皓与浣浣——他们在平顺中自然相契,安于那份恬静、无风无浪,执着于有意义的事物中。当你知道了世界上有那么多有意义的事好做,谁还有那个空闲去制造人间的口角冲突或挣扎!不过,丁皓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他胸襟豁达,勇于接受事实,以心为依归。坎坷的情路是自我折磨的悲愁,在不安之中摆荡最使人心伤;头着不很出着天、脚不着地,只为一个男人情伤。
她早说过的,情爱一事只是人类思春期荷尔蒙分泌失调所引发的现象;有这番理智的看法。以为自己肯定能幸免于难,却也在几日内就将自己整得惨兮兮。
如果这么几天就能让自己如此患得患失,将来的日子要何以为继?一旦石强命中属意的女子不是她,那么她是不是要学宋克棠远走他乡,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舔舐伤口。
是报应吗?一个为宋克棠打抱不平的女生对她说过“弃人者,必被弃之。”大概是诅咒应验了!不然她岂会傻兮兮的立在冷夜之中对星空发呆?
这般的多愁善感从来就不是精明强悍的白水晶会有的情怀。人,还是单纯些好;像天真的浣浣多好,有个丁皓来守护她。
她呢?不必男人来保护;她有一身武功、口才凌厉、领令人艳羡的高薪、有着人人敬重的职业……样样都强的她哪有男人出头的机会。
一个高大的身影罩住了她。
埋在毛衣领中的小脸募然抬起;是石强。他神色有丝复杂,穿着一身保全公司的制服,英俊得像战士。
“你——还没回去?还是刚来?丁皓他们不在吗?”口气是生疏的。
她笑了笑,可怜兮兮地,只摇摇头。
“再见。”转身绕过他往“凌月巷”走去。多情应笑我痴心;见着了他,知道他没事,就已足够——他眼中那抹生疏,已告诉她太多答案。
一件夹克衫盖住她双肩;她看到走上来与她同行的石强。
“这条巷子不宜单身女郎独行。”他说道。
这男人真是体贴。÷白水晶早就知道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否则不会第一次见面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他;就像现在,他摆明了不想与她有所牵连,却无法坐视她独自走过这条龙蛇混杂的黑巷——哦,她真的好喜欢他,不想放弃。
将自己的手放到他掌心,吸取他的热度,才知道自己双手冰得可以。
“你很冷?”他问。
“我一直很怕冷,连夏天吹冷气都要穿毛衣。”她身子更偎近他。他放开她的手改而搂住她细瘦的肩,以防她与过往的行人推挤。
女人走在这条巷子都是不安全的,随时都可能被吃豆腐。她真的好小,真不敢相信她只小他一岁,而且还是个身手高强的女律师,此时此刻她只像个需要被保护的孩子。
石强尽量以自己的双臂把她和那些过往行人隔开,他不喜欢有人碰她;而她,就这样安静柔顺地任他搂抱,小脸蛋埋在他胸膛中,完全不设防。
石强心中漾起怪异又陌生的感觉;有些心疼、有些柔情,又有些企图占有……
他是心知肚明的;在昨晚再次相见,他清楚看到白水晶眼中的爱意——那让他吓了高大一跳;她担不起,也无以回报。他有哪一点值得她来爱?他连性格心性都是残缺不全的,更遑论晦暗坎坷的身世与血腥的过往。
因此今天明知她会出现,他硬是在外面有荡到三更半夜,希望她已走,却又渴望看到她。
她是第一个用平常又单纯眼光看到的女人。
更早一点接触到的都是鄙夷与嘲弄的眼光;当杀手后人人对他怕得半死,接近他也只为利用他。出狱后半个月以来,在平常人眼中,他是有污点的男人,并且一无所有,未来对他而言是渺茫的。
唯一的技能是杀人——虽然他痛恨血腥;可是除此之外,他又能做什么?虽然现在丁皓收留他、给他工作,但这里到底不是他长留之地。孑然一身又一文不名的他,没有振作的好理由,走过的路也来不及重新来过;他已放弃自己。
犹记得十岁那年唯一的梦想:一个家、几个孩子、一个妻子。在当年,那是奢想,遥不可及的梦;如今,这个梦已成了讽刺。他凭什么得到那些?连偶尔幻想都是可耻的;他破败的前半生实在不配受到淑女的青睐。——只有瞎了眼的女人才会看上他。
这个女人怎么会如此没有眼光?她可以轻易掳获任何一个好男人的心。
她太好;则他太糟——他们永远不合适。
转念间,已走过长长的黑巷,他仍舍不得放开水晶的手。
水晶看向对街的小吃店,对他说道:“我饿了。”
于是,他们一同去吃消夜。
他心中在想什么?她看不透;以疏离为屏障,她什么也看不透。
“你的车呢?”吃完消夜,走了一段路,始终就没见到那辆红色的小轿车,他终于开口。
“我坐丁皓的车来的。”她往前跳了几步。深夜十一点半,人行道与车道,均冷冷清清的,万籁俱寂,只有天上稀微的星子与地面上昏黄的孤灯相辉映,投照出二个长长的影子。
她伸展双臂,眼看天空,有点儿陶醉、有些儿狂,有点想婆娑起舞的冲动——冷冷的口气沁入她全身,她抖瑟了一下。石强走近,替她将大夹克的拉链拉上。
“要怎么回去?”他问。路上连计程车也看不到了。
她想,石强是明白她的心的。虽然他不愿接受,而她却依然痴狂。——多傻多傻的白水晶呀!
“走回去吧!其实也不远,才五公理而已。”她对双手呵气,又将双手伸入夹克的口袋中。“不必跟我了;我有自卫的能力。”她坚持地说道。即使衷心渴望他的守护,却不愿在无望的前景下沉溺片刻;因为过后必定是更深的绝望。
石强唇角动了一下,没说什么,却还是放心不下她;她看起来脆弱得叫人心冷。
“呦——这不是石强吗?”带着一身酒气,七八个醉汉欺近他们,团团将他们围住。
水晶认出是上回第一次与石强见面时,上来找碴的那几个混混;可是今天又多出四个人。
“这小妞是你的新姘头呀?献给我们弟兄尝尝味道如何?床上功夫不赖吧!不然你怎么会丢掉王妮如而要这个幼齿呢。”为首的男人突然近身要扑向水晶。
水晶飞快地将那人摔飞出去。
“他妈的!兄弟们,上!”有人大吼。
亮出了匕首、木棍、开山刀之类的家伙;这回可比上次刺激太多了。
石强一把将她拉到身后,打算一人赤手空拳对付这八人。白水晶根本没打算闲着;她护住他的背,与他身后的人交手。
这些半醉的人出乎意料的难缠,全不要命似的砍过来。石强将她保护得毫发无伤;但他却因此挂了彩。
当七八个人全躺在地上后,石强额头青了一块,手臂与背部流了血。
“石强!”她低叫,慌乱地审视他伤口。
“没事,这点伤不算什么。”
远远一辆计程车开过来,他拦下,将她扶进车内车中,自己也坐进来。
“你要包扎伤口!”丁皓家到了,她正准备要下车。
石强按住她,“到你家再说。”他现在已放心不下她,不能让她独自回家。
她完全听从他的;这辈子没听过任何人的话,也没服过任何人的白水晶,现在竟然驯服得像小绵羊似的。她知道,经其一生,她愿意顺从他任何事,只要他也爱她。
“别哭。”他抹去她的泪。
她才知道自己掉了泪。刚才,她好怕——那一把把不长眼的刀在眼前飞舞;血花虽来自石强身上,却像是伤在自己身上。如果刚才没有石强的保护,她不可能全身而退,她的武功毕竟难敌众手,更别说那些刀棍了。
“你的脸白得像大理石。”他笑。
这是第二次看到他笑,那笑容俊朗得让人无法呼吸。她想开口,却无法成言;她闭上眼投入他怀中啜泣,紧紧抱住他胸膛。天!她再也不要忍受那种会失去他的恐惧了。
“你像个小娃娃。”他说道,轻轻搂住她,不再言语。
回到她的公寓后,她替他上药。他的双肩与后背有火焰的刺青,背部中央全是火红的焰火,并且绣着“风云堂之火”几个字。刺青之外,就是一些伤痕了;她看到他右手臂那条从肩膀延续下来的白色伤痕。
“这些伤痕怎么来的?”她轻声问。
“受训时得来的;练不好就挨打。关在笼子中与野兽搏斗只能一个活着出来,几年下来,能活着成为杀手的人身上难免会有些伤;至于死人——就出不来了。”他以为会在她眼中看到鄙视或害怕;但她没有,只用温柔与怜惜的眼光看待他每一个伤口,流连在他伤痕累累的身体上。这些伤痕与刺青曾经让女人尖叫、昏倒;当王妮如还是他的女人时,上床绝不开灯,而且也绝不看他的身体。而水晶面对他丑陋的身体时,竟然没有露出嫌恶的眼光;她为什么她那么与众不同?
包好他最后一个伤口之后,她坐在他面前,拨开他额前的刘海,轻轻揉着瘀青。
“疼吗?”她问。
“我要走了。”他看到时钟指着一点了。
他没有动。而她双手垂在他光裸的肩上,轻轻沿着刺青的线条游走。
气氛极其亲昵,两心波涛暗汹;她想,她真的醉了,心中充满疯狂的念头——想留下他、想引诱他……
他——可会觉得平板的她吸引人?
她想知道答案,于是献上她的唇……当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