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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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广解》卷六:“从得众多财利,复於彼长时乐享,死时终如被盗洗劫寸丝不挂,不得不空手而行也。”
第二破除不喜怨敌富乐,喜其衰损者。本为利乐诸有情故发菩提心,今於有情自获安乐反起瞋恚。又云惟愿一切有情皆当成佛,今见彼等略有下劣利养恭敬,反生忧恼极为相违。故应於他①几大富乐,断除嫉姤至心欢喜。若不尔者,则菩提心利乐有情唯假名故。②如云:「③为乐诸有情,而发菩提心,有情自获乐,何故反瞋彼。④云令诸有情,成佛三界供,见下劣利敬,何故起忧恼。⑤若汝所应养,当由汝供给,亲友得自活,不喜岂反瞋。⑥不愿众生乐,岂愿得菩提,故若憎他富,岂有菩提心。⑦若他从施获,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关。」怨家衰败而生欢喜,及暴恶心愿其失败,仅由此心於怨无损,唯令自苦。设能损他,然亦俱害,思此过患,当一切种而正灭除。
①几大富乐:如何富乐。
②如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③为乐诸有情,而发菩提心,有情自获乐,何故反瞋彼: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欲求一切有情乐,菩提妙心既生起,有情若自得安乐,何故由斯生瞋恚。”
《入行论广解》卷六:“欲安立一切有情於无上安乐故,已发菩提心,誓学菩提行,有情自能稍得些微安乐,亦是成办汝之所欲一分,何故於此生瞋,应欢喜也。”
④云令诸有情,成佛三界供,见下劣利敬,何故起忧恼: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发愿欲令诸有情,成佛堪受三界供,仅见微劣利养时,何故於彼与热恼。”
《入行论广解》卷六:“欲令一切众生成佛受三界供,既承许发愿,仅见诸有情略得微劣利养,何故心生热恼,适足成满自所欲也。”
⑤若汝所应养,当由汝供给,亲友得自活,不喜岂反瞋: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自应赡者自赡养,自行施予大勤劬,若从亲友能自活,何反瞋怒不欣喜。”
《入行论广解》卷六:“凡所应养活者,如汝之子女等,汝应自给予衣食等。汝应给予者,彼若自从亲友而得养活,汝不欢喜犹可,何反瞋怒为,应欢喜也。”
⑥不愿众生乐,岂愿得菩提,故若憎他富,岂有菩提心: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此犹不许众生得,是谁许彼得菩提,若瞋他人圆满事,云何能有菩提心。”
《入行论广解》卷六:“所有衣食等些微利养,尚不欲众生得之,欲彼有情得菩提果位之补特伽罗是何人耶?若补特伽罗瞋他人些微圆满之事,彼何能有欲安立一切有情於菩提位之菩提心,是即坏菩提心,故应励力,断除瞋他得利之嫉妒也。”
⑦若他从施获,或利在施家,此俱非汝有,施不施何关: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若从他家有所获,其物或在施主家,一切悉非汝所有,施与不施汝何涉。”
《入行论广解》卷六:“或彼怨敌从施主所获得衣食,抑或施主家中所存资财,一切时中彼物同一悉皆非汝所有,於彼怨敌施与不施,何关汝事,何用嫉妒,不应理也。”
①如云:「②设怨有不喜,汝有何可乐,仅由汝希愿,岂为损他因。③纵由汝愿成,他苦汝何喜,若谓满我心,损失岂过此。彼烦恼渔夫,利钩之所执,我於地狱镬,定受狱卒煎。」如是若於障碍我乐及我亲乐为作非乐,并於怨家所有盛事,一向视为不可乐相,由此生忧,忧增发瞋。若能破其一向不喜,则止其忧,由忧息故,瞋则不生。故应以前所显正理,於此破其一向不喜,由众多门灭除瞋恚,以其过失最重大故。能灭教授亦即上说佛子正理,要与烦恼而兴④驳难,⑤向内摧坏第一仇敌瞋恚之理。是故若能以观察慧善为思择,以多正理而正破除,则能遮止多类瞋恚,由众多门发生堪忍,能得坚固微妙习气,以是由其无垢正理,於正教义获定解故。有捨观慧思择修者,即捨此等菩萨一切广大妙行,当知即是自他暇身受取心要无上障碍,犹如毒蛇应当远离。
①如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设怨有不喜,汝有何可乐,仅由汝希愿,岂为损他因: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若令怨敌心不乐,於汝心中有何安,仅由汝心希愿力,亦不成彼损害因。”
《入行论广解》卷六:“若谓怨敌受损恼,我心欢喜,故瞋障彼受损恼者,纵使怨敌不安乐,汝心於此有何可喜?於汝无益有损故。
仅由汝心希愿,欲彼怨敌遭受损害,亦不能成彼受损害之因,汝所欲之事毫无所成故不应瞋也。”
③纵由汝愿成……定受狱卒煎:汉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虽令由汝心希求,能使他苦汝何乐,若谓满足快意故,为害之烈孰过此。烦恼渔夫投钓钩,锋锐难堪大痛苦,执我投於心狱镬,定为鬼卒相烹煮。”
《入行论广解》卷六:“虽令由汝希愿怨敌受害之心,能致彼受苦,汝於怨敌究何所得,毫无利益故。
若谓怨敌遭受损害,则我之所欲成就,畅心快意,趣苦之道,无有过於发起猛烈害心者,趣於恶趣故。如渔夫以钩钓鱼而烹之,瞋恚渔夫,垂猛烈害心罪业之钓钩,锋锐无敌,定能执诸具烦恼者,为地狱鬼卒投於有情地狱之瓮,或釜中而烹煮之。”
《译裕А返诹罚骸啊粑_渔夫,利钩所钩执,陷我入地狱,定受狱卒煎。’瞋烦恼就像精明的渔夫所抛下的利钩,如果一不小心被它钩住了,那么我一定会堕落在有情地狱里,被无情的狱卒放在油锅里煎炸。”
④驳难:驳辩问难。
⑤向内摧坏第一仇敌瞋恚之理:第一仇敌即指瞋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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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引发安受苦忍分三:一必须安受苦之理,二引发此之方便,三处门广释。 今初
①如《入行论》云:「②乐因唯少许,苦因极繁多。」我等恆有众苦随逐,故以苦为道不可不知,若不尔者,如《集学论》说,或生瞋恚或於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碍修善行故。此复有苦是由他起,亦有诸苦,无论於道若修不修由宿业起。又有一类如下所说,由修善行始得发起,若不修善则不发生。如是若由宿业及现前缘增上力故決定起者,此等暂时无能遮止,起已必须安然忍受。若不能忍则反於此原有苦上,由自分别更生心苦极难堪忍。若能安忍虽根本苦未能即退,然不缘此更生内心忧虑等苦。若於此上更持余苦助道方便,则苦极微而能堪忍,是故引发安受苦忍极为切要。
①如《入行论》云:引自《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乐因唯少许,苦因极繁多:有漏皆苦,生死以苦为自性故。
第二引发方便分二:一有苦生时破除专一执为不喜,二显示其苦理应忍受。 今初
若已生苦有可治者,是则其意无须不喜,若不可治纵不欢喜亦无利益,非但无益且有过患。若太娇爱,虽於微苦亦极难忍,若不娇爱,其苦虽大亦能忍故。①如云:「若有可治者,有何可不喜,若已无可治,不喜有何益。」②又云:「寒热及风雨,病③缚捶打等,我不应太娇,若娇苦反增。」
①“如云”一颂: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入行论广解》卷六:“若於何事,心生不乐,於彼境中若有可补救,复何故不喜?立即补救之,心便无不乐矣。若无可补救为之不喜,复有何利益,如为太空有碍,对虚空而不喜,等无益也。”
②“又云”一颂: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入行论广解》卷六:“若以寒热风雨疾病绳系杖击等逼恼,坚忍不应退却,若於小逼恼事如此,余逼恼事当更增长,忍力渐转小故。”
③缚:绳缚。
第二显示其苦理应忍受分三:一思惟苦之功德,二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功德,三从微渐修无难之理。 今初
功德有五,谓一若无苦,则於苦事不希出离,故有驱意解脱功德。二由苦逼迫坏诸高慢,故有除遣傲慢功德。三若受猛利大苦受时,则知其苦从不善生,不爱其果,须止其因,故有羞恥作恶功德。四由苦逼恼希求安乐,若求安乐须修善因,故有欢喜修善功德。五由比我心度余有情,知皆是苦,於诸漂流生死海者,能发悲愍。以上诸德及此所例诸余功德,自应先知数数修心,谓此诸苦是所愿处。①如云:「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②又云:「又苦诸功德,谓以厌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恶而喜善。」
①如云“无苦无出离,故心应坚忍”: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入行论广解》卷六:“应思生死以苦为自性,不思惟苦,则无超生死之出离心,是故汝心应生坚定解了忍受众苦。”
②又云“又苦诸功德,谓以厌除慢,悲愍生死者,羞恶而喜善”: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汉译《入行论》:“次应於苦观功德,由厌患故除骄慢,於轮迴者起悲心,於罪羞惭乐善法。”
《入行论广解》卷六:“复次,修苦者,修行之障碍甚大,思惟苦过患之功德,依自苦为增上,由彼厌患故除我慢骄傲。依他苦为增上,见彼苦故欲令彼离苦,故於轮迴者起悲心。知彼苦是不善之果,不乐苦故於罪羞惭。不苦而欲求安乐,知彼是善法之果,故於善法生起欢喜。”
第二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德分二:一思解脱等诸大胜利,二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 今初
我昔流转生死之时,为求微劣无义欲故,虽知有苦尚能轻蔑非一大苦,作感当来无量苦因,忍受非一无义大苦。況我今者,为求引发自他无量利益安乐,尚应故知忍受过前百千俱胝倍数大苦,而修善行,況轻於彼,应数思惟令心坚固。①《入行论》云:「②为欲曾千返,受烧等地狱,然於自他利,我悉未能办。现无尔许苦,能成诸大利,为除众生苦,③於苦唯应喜。」思惟往昔於自他利俱无所成,尚能忍受尔许难行,今为引发极大利义,於诸微苦何故不忍。故虽有苦,然有此利,我实善得,如是思惟令心高起。又由④恶友之所诳惑,尚能趣向无义恶途,忍诸苦行,谓⑤跳三尖矛及炙五火等。又为世间微劣事故,能强忍受务农,⑥徇利战競等事,非一大苦,如是思已当於苦行而发无畏。
①《入行论》云:《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为欲:为求诸欲。
③於苦唯应喜:於苦唯应欢喜忍受。
④恶友:指外道等。
⑤跳三尖矛及炙五火:外道苦行之相。炙五火者,五热炙身。
⑥徇利:曲从,以身从物。
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者,如有一人是应杀犯,若截手指能免杀罪发大欢喜,如是若由人间小苦,总能脱离无边生死,别能永断那洛迦等恶趣众苦,极为善哉。若能①善思现前久远二苦差别,则於难行能生心力全无所畏。②如云:「若截杀人手,能脱岂非善,若以人间苦,离狱岂非善。」
①善思:善巧思惟,如理如量地思惟。
②如云“若截杀人手,能脱岂非善,若以人间苦,离狱岂非善”: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当死囚徒截手而获解脱,何乐不为?(此为明智之举。)若人仅受修行辞亲、饥、渴等人间小苦,便能免於地狱之苦,岂不善哉!(此为更明智之举。)
从微渐修无所难者。①如云:「若习不易成,此事定非有,故修忍小苦,大苦亦能忍。」若被忍甲受苦意乐,杂诸小苦渐次修习,则忍苦力渐能增广。《集学论》亦云:「此中若修小苦为先,则於大苦及极大苦而能串习。譬如一切有情由串习力,於诸苦上妄起乐想,如是若於一切苦上,安住乐想而渐串习,则亦能住安乐之想。」又生此想,复如《猛利请问经》云:「应当舍离,②如树棉心。」《华严》亦云:「童女,汝为摧伏一切烦恼故,应当发起难行之心。」谓须心力最极坚稳,非心微薄之所能成,故若先发坚强志力,则诸大苦亦成助伴,譬如勇士入阵战时见自出血,以此反能助其勇志。若先未闻如是之法,虽闻云我不能行此自轻蔑者,则苦虽微亦能成彼退道之缘,譬如怯夫,虽见他血亦自惊倒。③如云:「有若见自血,反增其坚勇,有虽见他血,亦惊慌闷绝,此由心坚固,怯弱之所致。」
①“如云”一颂: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②如树棉心:如棉花树叶之心。棉树叶轻,随风飘转。
③“如云”一颂:见《入行论·忍辱品》卷六。
汉译《入行论》:“或人见自身出血,临敌无怯倍勇毅,或人见他身出血,惊惶颠倒身仆地,彼由心性或坚毅,或复怯弱而差别。”
*《父子集会经》广说云:“世尊有三摩地,名於诸法安乐行,若谁证得彼三摩地,彼菩萨缘一切法,唯受乐受,不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