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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铩H粲欣辞蠡蚶囱阿壅致蘖D弶为害有情,教施彼等。由此显示,凡害众生身命资财,皆不应学彼等教授。若为杀害或陆或水所住众生,来乞④水陆即施此等;若为损害此国人民或为害他,来求王位而行惠施;⑤若有怨家来求仇隙,施彼雠敌。
①“就所为门不应捨”一段文:见《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披寻记》卷三十九(二二四五页)。
②能令增长堕恶趣因:《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令彼多行憍逸恶行,身坏以后,堕诸恶趣。”
③罩罗:竹笼,捕鱼捕鸟。罝弶:捕獸網。
④水陆:水池、陆地。
⑤若有怨家来求仇隙,施彼雠敌:《披寻记》卷三十九(二二四六页):“谓於自所摄受有情,若为他怨,有雠隙者,於他来求,终不施与。”
第二应施外物之道理者。①若即此身非是大师所遮之时,於彼补特伽罗捨所施物,非不称理,②於彼相宜即应施与。又若自身③与前相违,於诸经卷有悭悋心,虽未已辨经典之义,应施来求乐胜智者。此复若有二书即应施与,若无二者应与书价,价亦无者应作是念,我行此施,纵於现法而成癡蝗蹄ヌ埃缡撬家讯ǖ被菔H羲┪铫艹八担萦肿宰魍跏保詹灰侄嵊嗥拮拥龋罾肫渲鞫菔尬ǔ执宓瓤墒┣笳撸缡遣晃槎袢ひ颉V钕防志呒罢至_等,不损於他众生所居水陆之处,不伤众生无虫饮食应施求者。若有来求毒火刀酒,为自饶益或饶益他,即当施与。若如是行财施之时,来二求者,一贫一富应如何施。先作是念,设二求者来至我所,若堪於二充足满愿,即当俱施满愿充足,若不堪者,则当圆满贫者所愿。由其先作如是念故,若不能满二所欲时,即当满足贫者所愿,应以輭语晓喻富者,告曰⑦贤首,我此资具於此贫者先已捨讫,切莫思为特不施汝。受菩萨律初发业者,如是学施极为紧要,故特录出,凡无别义者,皆如《菩萨地》意趣而释。
①若即此身非是大师所遮之时:《广论》卷十(本書五五五页):遮出家障碍闻等,特集财宝,而行布施。
②於彼相宜:定作利益。
③与前相违:《广论》卷十一(本書五六六页第十一行)。
④除前所说:《广论》卷十一(本書五六八页),四,施物门。
⑤又自作王时:《披寻记》卷三十九(二二四七页)。
⑥唯持村等可施求者:《披寻记》卷三十九(二二四八页):“而告彼曰:如我恩化,汝亦宜然。”
⑦贤首:比丘之尊称,犹言贤者,尊者。
第二不能捨时当如何行者。若有求者正来求时,为悭覆者,应作是思,此可施物定当离我,此亦棄我我亦捨此,故应捨此令意喜悦,摄取坚实以为命终,若捨此者,则临终时不贪财物,无所忧悔发生喜乐。如是思已仍不能捨,如《勇利经》说:「应以三事晓喻求者,谓我现今施力微弱善根未熟,於大乘中是初发业,随不捨心自在而转,住於①取见我我所执,唯愿善士忍许,不生忧恼。如何能满汝及一切有情意乐,我当如是渐次而为。」此是断余不信过失,非无悭过,《集学论》说,菩萨悭悋是应呵责,然如是行似能遮免,「由悭不施财法他胜。」《摄波罗蜜多论》亦云:「若有求者现在前,力极微故不能施,必令求者不退弱,应以輭语慰其意。以后若再来前乞,必定不应令失悔,当除悭悋诸过失,为断爱故应勤修。」
①取见:见取。
第三习近对治布施障。障者如①《摄決择分》略说四种,谓未串习,匮乏,耽著,未见大果。其中初者,谓虽现有可施财物,然於求者不乐惠施,能治此者应速了知如此过患,是我於施先未串习,今若不施,则於后世亦不乐施,强思择已而行惠施,不随未习过失而转。第二者,由其财物极尠阙故不生捨心,能治此者应作是念,我於生死流转之时,或由宿业或繫属他,於他人所未能饶益。令我具受众多难忍饥渴等苦,设由利他,於现法中发生众苦乃至殒殁,此施於我犹为善哉,非空发遣诸来求者,纵无彼财尚有菜叶可以活命,如是思已,忍匮乏苦而行惠施。第三者贪可施物极为悦意最上胜妙,於来求者不能生起捨与之心,能治此者应速了达耽著过失,我今於苦倒执乐想,由此能生当来众苦,如是知已断除耽著,即将此物而行惠施。第四者未见行施能生正等菩提胜利,②观见广大资财胜利而发施心,能治此者当速见其过,总应观察一切诸行,皆念念灭,特观资财速灭速离,一切所施皆当迴向广大菩提。若唯顾视财等異熟,则唯能得广大财位,不得解脱。如诸商贾③为与价故,一切资财悉无悋惜捨与於他,此唯得④利非能得福。⑤《四百颂》曰:「云於此行施,能生大果利,为报而行施,如商利应呵。」
①《摄決择分》略说四种:《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
②观见广大资财胜利:执着现前资财利益,或来世異熟。
③为与价故:付金钱价。
④利:利润。
⑤《四百颂》曰:“云於此行施,能生大果利,为报而行施,如商利应呵。”:
《四百論·明菩薩行品第五·呵责卑劣施》:“若謂今行施,當感大果報,有所取所捨,如商賈應呵。”
《四百論釋》:“問曰:爲什麽唯獨菩薩纔有無量的布施,別人就洠в心兀看鹪唬喝糁^今生行布施,當來能感大受用果報,這種想法就實有所取和所捨,猶如商賈等,求財利故而取捨物伲_@是一切拢咚鶓秦煹模┤缳u諸資具是爲求利。”
第二唯意乐布施者。①内居闲靜由淨意乐淳厚淨信,分别化现种种广大无量财宝,胜解惠施一切有情,以少功用②生无量福,亦名菩萨巧慧布施,是③《菩萨地》说。《妙手问经》虽说此是无资财者所应修学,非有财者不应修习。无资财时巧慧布施,是为乃至未证增上清淨意乐初极喜地,若证此地,则诸资财定无匮乏。如《菩萨地》云:「如是菩萨现无财宝,巧慧方便而行布施,此说乃至未证增上清淨意乐,若诸菩萨已证增上清淨意乐,如已获得超诸恶趣,如是生生必当获得无尽财宝。」
①内居闲靜由淨意乐淳厚淨信,分别化现种种广大无量财宝:此显菩萨依定自在,示现种种变化神通。
《披寻记》卷三十九(二二六九页):“当知已证增上清淨意乐,是故此说由淨意乐。”“又此意乐,淨信俱行,胜解俱行,於诸有情饶益方便印解決定。”
②生无量福:慧所摄福资粮。
③《菩萨地》:《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九。
第四此等略义者。正受菩萨律仪已,学习大地布施道理,发愿修学。如前所说布施之理,当先了知现在进修开遮之处而勤学习,特於悭悋身财善根而修对治,励力增广能捨之心,能如是修①应自庆喜,心若未能如是薰修②应生忧恼。若如是者,则如《妙手请问经》说,於当来世,少用功力能满布施波罗蜜多。若此一切皆悉捨置,即③於现法亦当恆为重过所染,於当来世心不趣入,极难趣入诸菩萨行。又如《摄波罗蜜多论》云:「④布施根本菩提心,勿棄如此能施欲,世间具此⑤能施欲,佛说此为施中尊。」此说应当忆念修习菩提心,为诸行所依,愿证菩提即是一切能捨根本,是为一切能捨之尊,故於此心应励力学,此即总摄《妙手问经》胜扼要义。
①应自庆喜:而修随喜。
②应生忧恼:而修忏悔。
③於现法亦当恆为重过所染:於现在世亦当为常犯菩萨律仪之重过所染污。
④布施根本菩提心:布施根本是菩提心。
⑤能施欲:即菩提心。
第二①尸罗波罗蜜多分五:一尸罗自性。二趣入修习尸罗方便,三尸罗差别,四修尸罗时应如何行,五此等摄义。 今初
①尸罗波罗蜜多:见《瑜伽师地论》卷四十至四十二。
①从损害他及其根本,令意厌捨,此能断心即是尸罗。由修此心增进圆满,即是尸罗波罗蜜多,非由安立,诸外有情悉离损恼,为满尸罗波罗蜜多。若不尔者,现诸有情未离损恼,过去诸佛尸罗波罗蜜多应未圆满,亦不能导此诸有情,往离损害诸方所故。是故其外一切有情与诸损害随离不离,自相续上有离损他能断之心,修此即是受行尸罗。②《入行论》云:「鱼等有何处,驱彼令不杀,由得能断心,说为尸罗度。」戒虽有三,此约律仪尸罗增上,说为断心,此复若具等起增上,断十不善是十能断,若就自性增上,断七不善是七能断,身语业性。③《入中论疏》云:「此由不忍诸烦恼故,不生恶故,又由心中息忧悔火,清涼性故,是安乐因,为诸善士所习近故,名为尸罗。此以七种能断为相,无贪、无瞋、正见三法为其等起,故具等起尸罗增上说十业道。」
①从损害他及其根本令意厌舍,此能断心即是尸罗:《略论释》(七六五页):“盖前说中士,以出离心摄受,重在求解脱,故以别解脱戒为主。此则上士,须以菩提心摄受,对於其他一切有情断离能害之心,而以菩萨戒为主。至於下士道,则以轻现世重后世为主,故依业果取捨而行十善法戒,以求得暇满人身。故显教之三士道,皆以持戒辗转增上,趣入地道而得佛果。密宗亦以戒为主。总之,显密皆不能离戒。”损害他指身语。其根本指意乐及种子。
②《入行论》云:“鱼等有何处,驱彼令不杀,由得能断心,说为尸罗度。”:汉译《入行論·守护正知品》卷五:“盡驅魚鳥至何方,令彼悉免遭殺害。由其成就斷離心,說名持戒波羅蜜。”
《入行论广解》卷五:“非要待無所殺有情,戒波羅蜜方爲圓滿,若欲盡驅魚鳥野獸等,至於何處,令任何人亦不得殺之,必不能也。以此之故,由修斷離惱害意樂及不與取意樂之心圓滿,戒波羅蜜圓滿。經云:‘何謂戒波羅蜜?謂不損惱他之斷心。’”
③《入中论疏》云:“此由不忍诸烦恼故……故具等起尸罗增上说十业道”:《入中論疏·離垢地》卷三:“彼戒圓滿德淨故,夢中亦離犯戒垢。”
解云:“彼二地菩薩,由戒最圓滿及功德最清淨故,非但覺時,即於夢中亦不爲犯戒之垢所染。此又非但不犯根本罪及性罪,即一切摺椒鹬浦p罪,亦皆遠離也。由不起能令犯戒之煩惱,不造一切摺椒鹬谱飿I,永息追悔犯戒之火,常得清涼,故名尸羅(‘尸多’是清涼義,‘羅底’是得義)。又以此是安樂之因,善士所行,故名尸羅。此是就文訓釋。若就體相言,則以能斷身語七支犯戒之能斷思爲相。又無貪無瞋正見三支,是七支能斷思之發起,若並發起而言,則以能斷十黑業道之十白業道爲體。”
第二趣入修习尸罗方便者。如是发心受学诸行,此即誓办一切有情,令具正觉尸罗妙庄,应修其义。此复自须先生清淨戒力,以自未能清淨尸罗及有亏损当堕恶趣,況云利他,即自利义莫能办故。故勤利他,当爱尸罗不应缓慢,必须力励守护防范。《摄波罗蜜多论》云:「若具正觉戒庄严,勤修一切众生利,先当善淨自尸罗,发起清淨尸罗力。」又云:「毁戒无能办自利,岂有势力而利他,故劝善修利他者,於此缓慢非应理。’如是能令尸罗清淨,依赖於诸进止之处,如①制行持。又②此随逐猛利坚固欲守护心,故当久修,未护过失善护胜利,而令发起欲护之心。初者如前论云:「当见猛利大怖畏,可断虽小亦应断。」谓由过患深生怖畏,虽於小罪励力断除。尸罗障品其粗显者,谓十不善所有过患,如前已说当思惟之。其胜利者前亦略说,吉祥勇猛所说者,即前论云:「可爱天物及人财,妙乐妙味天盛事,由戒因生有何奇,当观佛法皆③此生。」
①制:佛制。
②此:行持。随逐:依止。
③此:指戒。
又由依①此,能令相续辗转胜进,②与诸菩萨大悲性者共同学处,永断一切恶行种子,得淨妙智。余庄严具太老太少,若著戴者成讥笑处,非为端严。尸罗庄饰,老幼中年任谁具足皆生欢喜,故为第一庄严之具。诸余香者,能薰顺风,非薰逆风,是有方限,戒名称香,薰一切方。能除炎热檀等涂香有违出家,能除烦恼炎热涂香,於出家者随顺无违。虽同具足出家之相,具戒财者胜出余人。即前论云:「尸罗能得殊胜道,③与诸悲性平等修,清淨胜智以为性,离过第一庄严具。徧薰三界悦意香,涂香不违出家众,行相虽同若具戒,此於人中最超胜。」又④虽未说虚讚邪语,未以勤勇功力积集,所须资财任运而得,不以暴业而令怖畏,然诸众生悉皆礼敬,非为亲属,先未利彼,初本无识,然诸众生自然慈爱,足跡之尘亦为天人恭敬顶戴,得者持去供为福田,此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