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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菩提道次第广论集注-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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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作是说,护持尸罗,若是为办诸善趣者,则①近住等亦能获得,何须艰难,义利微少,诸苾芻等。又余众云:若别解脱所有要义,是为获得阿罗汉故。然苾芻者,未满二十,则不堪受,②近事之身,亦有能得阿罗汉者,应讚其身。难行少义,苾芻何为。应当知此是全未知圣教扼要,极大乱言。应③以下下律仪为依,受上上者,委重护持圆满学处。已说於共下士道次,淨修心讫。


①近住:八戒。
②近事:五戒。
③以下下律仪为依,受上上者:别解脱戒,以得圆满佛陀为究竟故。
*参阅《出家功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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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礼胜尊具大悲者足。
  如是随念当死及思死后堕恶趣之道理,能令其心厌舍现世,於后善趣发生希求。次由共同归依及由定解黑白业果,励力断恶修善,则能获得善趣妙位。然非以此便生喜足,是令发起共下士之意乐及发共中士之意乐,厌舍生死一切事已,依此因缘而发大菩提心引入上士,故於此中,须修中士之意乐。所谓虽得人天胜位,然仍未能出於①行苦,若即於此执为乐性,实为颠倒。故於真实全无安乐,其后定当堕诸恶趣②边际恶故,譬如有一无间定当堕於悬险,现於险崖暂为休息。③《入行论》云:「数数来善趣,数受诸安乐,死后堕恶趣,常受极大苦。」《弟子书》中亦云:「诸常转入生死轮,而於暂④憇思为乐,⑤彼定无主渐百返,漂流⑥等非等诸趣。」故於善趣亦当厌患,犹如恶趣。⑦《四百论》云:「诸智畏善趣,等同奈洛迦,不畏三有者,此中徧皆无。」《摄功德宝》中亦云:「⑧诸具贪生死意恆流转。」《弟子书》中亦云:「如如於诸趣中起乐想,如是如是癡闇极重厚;如如於诸趣中起苦想,如是如是癡闇极微薄。如如修习淨相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燄极炽然;如如修习不淨极增长,如是如是贪燄极⑨殄息。」此说从无始来,执著三有盛事为乐,增益串习诸淨妙相。能治此者,若修⑩苦性及不淨相彼等便息,若不修习便增癡贪,转诸有轮,故修诸有过患为要。


①行苦:后当广讲。
②边际恶故:《略论》:“其后仍決定堕於恶趣,终苦故也。”究竟是恶(苦)故。
③《入行论》:见《入行论·般若波罗蜜多品》卷九。
④憇:音“器”,意谓休息,指生善趣。
⑤彼定无主渐百返:谓耽人天乐而不励力修行,则由烦恼造业,必定被业所牵,毫无自主地渐次经历千百返生死。
⑥等非等诸趣:等者,善趣。非等者,恶趣。《瑜伽師地論》卷九十七:“應知此中所有如法平等行攝,能往善趣善身語意業,說名平等。所有非法不平等行攝,能往惡趣不善身語意業,名不平等。”
⑦“《四百论》云”一颂:《四百论·明人远离贪着欲财方便品第七》:“这里所破除的是:为见三有不起厌离,执增上生(人天趣)实有自性,心生爱恋,为求得增上生由爱而积业,並非破除为希求解脱积集人天身的一切业因,若是破除,即成颠倒。”诸智:现证真如之圣者。
⑧诸具贪生死意恆流转:诸具贪生死意者,恆时流转於三界。
⑨殄:音“舔”,灭绝。
⑩苦性:观受是苦。不淨相:观身不淨。


 中士道次修心分四:一正修意乐,二彼生起之量,三除遣於此邪执分别,四決择能趣解脱道性。初中分二:一明求解脱之心,二发此之方便。  今初
  言①解脱者,谓脱诸缚。此复业及烦恼,谓於生死是能繫缚。即由此二增上力故,若依界判,欲界等三。以趣分别,谓天趣等或五或六。依生处门,谓胎等四,即於其中②结蕴相续,是繫缚之体性。故从此脱,即名解脱,欲求得此,即是希求解脱之心。又此解脱,非为惑业诸行生已息灭,以诸生法,於第二时③定不安住,④不待修习能治等缘,则不须励力,一切解脱便成过失,故若未生对治,当於未来结生相续。由其发起对治力故,结生相续即便止息。


①解脱:《广论译释》:“解脱轮迴。”
《瑜伽师地论》卷八十二:“自性者,谓麤重永害,烦恼永断。训词者,谓能脱种种贪等繫缚,故名解脱。”
《略论释》(四九九页):“通於清淨、寂灭、涅槃,乃一事而異名,皆无为法。此处所说之解脱,尚非究竟。如阿罗汉仅得解脱之一分,尚非真正清淨涅槃也。”
②结蕴相续:《攝大乘論》卷三作“結生相續。”《世親釋》:“謂攝受自體”。《無性釋》:“連持生故,名爲相續,攝受生故,名爲結生。”(又参考《广論》卷六,本書三八O页)
③定不安住:刹那生滅不住。
④不待修习能治等缘,则不须励力,一切解脱便成过失:有为法第一刹那生起,不能安住至第二刹那,不需修习对治,自己息灭,则便以为一切众生,不须经过努力修治,就能解脱,此便造成过失,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第二发此之方便者。譬如欲得止息渴苦,由於渴逼,见非爱相。如是欲得,诸①取蕴苦寂灭解脱,亦由观见,取蕴苦性所有过患。故若未修三有过患,於彼发起欲舍之心,则於苦灭不起欲得。②《四百论》云:「谁於此无厌,彼岂敬寂靜,如贪著自家,难出此三有。」


①取蕴:《俱舍論頌疏》卷一:“有漏名取蘊者,煩惱名取,能執取生死故也。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從因爲名。如草糠火,火從草糠生,名草糠火。或蘊屬取,故名取蘊,從屬爲名。如帝王臣,臣屬帝王,名帝王臣。或蘊生取,故名取蘊,從果爲名。如華菓樹,樹生華菓,故名華菓樹。”
②“《四百论》云”一颂:《四百论·淨治弟子品第八》:“若谁补特伽罗不厌离生死,彼人岂能敬重寂灭生死苦的解脱?比如对於自己小小的穷苦家室,不能完全断除贪爱,就不能离家。所以劣慧众生难得出离此三有网,因为由爱繫缚故。”如贪著自家:又译作“如貪自家室”。


 希求解脱方便分二:一由於苦集门中思惟,二由於十二缘起思惟。初中分二:一思惟苦谛生死过患,二思惟集谛流转次第。初中分二:一显示四谛先说苦谛之意趣,二正修苦谛。
今初
  集谛为因,苦谛是彼之果,故集是先,果应是后。何故世尊不顺彼义之次第而作是说,诸苾芻,此是苦圣谛,此是集圣谛耶。大师於此违因果次第而宣说者,以有至大修持扼要,故无过失。此复云何,谓诸所化,若於生死自先未发无倒希求解脱之心,①根本断绝,彼於解脱云何能导,以诸所化无明闇覆,於诸苦性②生死圆满,执为安乐,颠倒所诳。如③《四百论》云:「此大苦海中,悉无诸边岸,愚人沉此中,云何不生畏。」先须为说此实是苦,非有安乐,说多苦相令起厌离,是故於初先说苦谛。此后自见堕於苦海,则於苦海欲求脱离,便见其苦必须灭除。此复了知,未止其因苦终不灭,便念其因复为何等,由此始能了知集谛,是故集谛於苦后说。次知生死众苦,皆由有漏业生,其业复由烦恼发起,烦恼根本是为我执,便知集谛。④若见我执亦能止灭,誓愿现证灭苦之灭,故於集后宣说灭谛。若尔开示苦谛之后,即於解脱发生希求,苦谛之后应说灭谛。答云无过,尔时虽有欲解脱心,欣得寂灭众苦之灭,然犹未明众苦之因,未见其因定能遮止,故於解脱,不能定执为所应得,定当证灭。如是若执定当证灭,定当解脱,便念何为趣解脱道,趣向道谛,是故道谛最后宣说。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⑤如病应知断病因,当得乐住应依药,苦因彼灭如是道,⑥应知应断应证修。」如是四谛,大小乘中皆数宣说,是为善逝总摄⑦生死流转,生死还灭诸扼要处。故修解脱极为切要,亦是修行大嗢柁南,故须如是次第引导学者。若未真实思惟苦谛,厌舍生死,则求解脱亦唯虚言,随其所作悉成集谛。若未思集,善知惑业生死根本,犹如射箭未见鹄的,是即断截正道扼要,遂於非脱三有之道妄执为是,劳而无果。若未能知应断之苦集,则亦不明靜苦之解脱,故欲求解脱,亦唯增上慢耳。


①根本断绝:《略論釋》(五O一页):“則解脫之根本斷絕。”
②生死圆满:世間滿足。


③“《四百论》云”一颂:《四百论·明人远离贪着欲财方便品第七》。
④若见我执亦能止灭:參閱《广論》卷二十三(五二八页第四行至五二九页第六行)。
⑤如病应知断病因,当得乐住应依药:如人患病,应确诊为何病,此喻知苦。复应了解病因而断除之,此喻断集。为得无病而安乐住,此喻慕灭。应对症下药,此喻修道。
⑥应知应断应证修:应知苦,应斷集,应證滅,应修道。
⑦生死流转:苦集。生死还灭:灭道。


 第二正修苦分二:一思惟生死总苦,二思惟别苦。初中分三:一思惟八苦,二思惟六苦,三思惟三苦。  今初
  如①《亲友书》云:「仁和应厌於生死,欲乏死病及老等,无量众苦出生处。」应如是修。此中修习厌生死者,谓思惟彼是众苦根源。苦者,谓已显说欲乏等四。等字摄四,共为八种。此八种苦,是薄伽梵於多经中,明苦谛时数所宣说。


①“《亲友书》云”一颂:汉译《亲友书·别说慧学·出离轮迴》:“爱别老病死,斯等众苦处,智者应生厌。”依藏文本:“欲乏”为求不得苦。“仁和”:《广论译释》作“国王”,与汉译稍異。
  修共中士一切所缘法类,如共下时所说共法,此亦应取。诸不共之修事,若有慧力,如下所写皆当善修。若慧劣弱,可暂舍置所引教文,唯当修习应时义体。此等虽是思择而修,然除应修诸所缘外,余善不善无记等上,悉不应散。当於所缘遮心掉等,亦莫令随昏睡①沉没增上而转,当令其识极为明淨,渐次修习。②《入行论》云:「虽长夜修行,念诵苦行等,若心散乱修,佛说无义利。」此说一切散乱善行,其果微少。又《修信大乘经》云:「善男子由此異门,说诸菩萨,随其所有信解大乘,大乘出生,当知一切,皆是由其不散乱心,正思法义之所出生。」此中不散乱心者,谓除善所缘,不向余散,法及义者谓文及义,正思惟者,谓以观慧观察思择,由此显示随修一切功德之法,皆须此二。故说引发三乘一切功德,皆须二事,一除善所缘心不余散,专一而住③真奢摩他或其随顺。二善观察善所缘境,如所有性尽所有性,④毘缽舍那或其随顺。如是亦如《解深密经》云:「慈氏,若诸声闻,或诸菩萨,或诸如来,所有世间及出世间一切善法,当知皆是此奢摩他,毘缽舍那所得之果。」⑤此中若无真实止观及随顺二,则三乘一切功德,非定皆是止观之果。


①沉没:《广论》卷十五(三六六页):“沉没谓心於所缘执持力缓,或不极明,故虽澄淨,若取所缘不极明显,即是沉没。”“此与昏沉不同,昏沉癡分摄,身心沉重,无堪能性,是不善或有覆无记。沉没有二,谓善与无记。”
②《入行论》云:《入行论·守护正知品》卷五。
③真奢摩他或其随顺:《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云何奢摩他,謂諸菩薩,由八種思,善依持故,於離言說唯事唯義所緣境中,繫心令住。離諸戲論,離心擾亂,想作意故,於諸所緣而作勝解。於諸定相,令心內住、安住、等住,廣說乃至一趣、等持,是名奢摩他。”
《瑜伽師地論》卷三十:“謂有苾芻,令心內住,等住,安住,近住,眨槪澎o,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及以等持,如是名爲九種心住。”第九真奢摩他,前八其隨順也。
④毘缽舍那或其随顺:《瑜伽師地論》卷三十八:“云何毗钵舍那,謂諸菩薩,由奢摩他熏修作意,即於如先所思惟法,思惟其相。如理簡擇,最極簡擇,極簡擇法,廣說乃至覺明慧行,是名毗钵舍那。”
《集異門論》卷三:“奢摩他相應,於法簡擇,極簡擇,最極簡擇,解了,等了,近了,徧了,機黠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毗钵舍那,是謂毗钵舍那。”前为随顺也。
⑤此中若无真实止观及随顺二,则三乘一切功德,非定皆是止观之果:《略论》:“於此若不行正止观及二随顺,则三乘一切功德,为正止观之果无決定也。”
《略论释》(五一O页):“所谓止观之果,在大乘即指菩提心言,此心非专观心性,或不思善恶,即可发生。此心在小乘,正修止观,亦不能随顺修得。在资粮道正修止观尚不能得,必兼修随顺乃能得之。在加行道以上,则专修止观亦可得菩提心。盖止观与出离心菩提心及空性,皆无甚关连,故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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