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之诗01 火漾茉莉(寄秋)-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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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后悔了。
回到家用过晚餐的于靖霆发现他无法静下心,脑子里浮现的是一张凶恶的小脸,以及那香甜可口的小红唇,尝起来像冰蜜沁入骨子里。
他好后悔只是轻轻一尝,应该放大胆地吻久一点,她的唇相当适合他,即使后来换得一巴掌也是值得,他太压抑自己了。
回想她今天开怀大笑的次数大约是他三十年来的总和,丰富且多变的表情叫人望尘莫及,仿佛随时随地她都保持开朗乐观的心境,连带着他受了影响。
一直以来他和女人老是处不来,不自在地显出严肃的一面令人退避三舍。
可是和她相处却渐入佳境,仿佛蜕化成另一个人的侃侃而谈,没有生涩和僵硬感,正如他在法庭上的出色表现,流畅到底不见半丝生硬。
或许是她的笑容太真,宛如无私的太阳照暖了他冰冷的心,以至于不受控制的受她牵引,急于再见她一面。
明天,似乎很长。
“爸。”
一声童稚的轻唤招回他游荡的神智。
“小峰,有事吗?怎么还没睡觉。”看看表快十点了,是他上床的时间。
“小婴。”他局促地绞着小白兔睡衣。
他了解的点点头。“小婴真的很可爱,爸爸今天见过她了,我回努力说服她来参加你的生日。”
“可爱。”于青峰赞同的头一点,眼睛是在笑。
“不过爸爸要先跟你说明一点,她和电视上的小婴不一样。”就怕他会失望。
“不一样?”他不解的偏着头。
该怎么解释才能让他明白呢?“大人的世界是很复杂的,她……呃,她……”
“凶。”
“你怎知道她很凶?”他惊讶极了,没想到儿子只用一个字就说中重点。
“看。”他的嘴角有一咪咪上扬。
“你不怕她凶吗?”
难怪人家说小孩子最单纯,能一眼分辨出好人和坏人,光是透过电视便能看出一个人的内在,儿子比他敏锐多了。
“不怕。”摇着头,于青峰的表情似乎在说,我喜欢她。
于靖霆忧心的一叹。“可是小婴说她讨厌小孩子,我怕你会受伤。”
“我乖。”微露的渴求包含着千言万语,不象是八岁的小男孩。
“我的小峰最乖了,爸爸明天再去试试,也许会有转机。”离儿子的生日只剩四天。
于青峰双手突然用力抓住他。“我去。”
“小峰乖乖,明天爸爸还要上班,要等到下午才能去找小婴,你要去上课。”暂时还不能让他跟,这是他身为男人的私心吧。
因为他也喜欢小婴,比喜欢更喜欢。
“我去。”他摇得更厉害,抓住父亲的食指上下直晃不肯放手。
于靖霆抱起儿子坐在腿上。“小婴非常凶,你瞧她打了爸爸一巴掌,我想她会生气很久很久,所以我要先向她道歉,等她气消了才能带你去见她。”
“不乖。”他捏捏父亲的脸,意指他不乖才会惹小婴生气。
“小子,我是你老爸耶!你敢因为一个外人生我的气。”他抓起儿子倒栽葱。
由于父亲以往不曾有如此轻松愉快的一面,于青峰的表情头一回出现震惊,一再伸手摸摸他的脸,看是不是有人冒充父亲。
看着儿子不相信的目光,于靖霆发出爽朗的笑声吓了他一跳。
“假的。”不是父亲,他是假的。
“真的,我是爸爸,你忘了我今天去见小婴了。”在孩子们的心目中,她有魔法。
“喔!”他安心地放下手。
“你们父子俩这么晚还不睡在干什么?”被一阵笑声惊醒的于陈月花探头一问。
她真的吓到了,家里很久没听过笑声了,自从她丈夫死后。
“聊天。”
“聊天。”
两父子心情好,同时开口回应她。
“不会吧!我们家的小哑巴也会说话?”天要下红雨了。
“妈!小峰不是哑巴。”头一次于靖霆的语气不含沉重,轻快的一说。
儿子撞邪了呀?感觉不太一样。三、四天说不到五个字还不算哑巴吗?
“妈——”
“好啦!不说了,免得你们嫌我罗嗦,早点睡觉。”她快困死了。
“妈晚安。”
于青峰也小声地道了句晚安,让于陈月花心头一软,怎么说都是自己的亲孙。
“下午那个女人打过电话找你,我要她以后别打了。”脸皮真厚还敢打来。
“依依?!”于靖霆有一丝惊讶,三年来失去联络的前妻为何要找他?
“你别再和她纠缠不清,不然我死给你看。”她就是不喜欢那个媳妇。
“妈,有小孩子在。”他是不会主动去找她,他们之间的关系早在三年前就断绝了。
她看了一眼小孙子。“反正你要想清楚,不要再糊里糊涂了。”
“我知道了,妈,你用不着担心我们会复合。”镜破难圆。
“恩!那就好,那就好。”
她口中直念地走回房中,心头的一颗大石终于落地,本来她还犹豫着要不要告诉儿子这件事,现在她真的放心了。
那女人不会回来了。
第四章
“喔!”小婴姐你完了,这下轮到你要倒霉了,赶快来巴结巴结我,我会算你便宜点八折优待,薄利多销。”
宋怜怜人未到声先至,如入无人之地的闯入茉莉居,手上还拿着一只冰鸭翅啃。
看来她是来报忧的,其实是逃难而来顺便赚点小钱,楼下几位“姐夫”的钱都A了,没理由不来挖一笔逃生基金。
说起她家那位“美人儿”真是过分,说好了不能再打屁股,结果她不过是一时忘了和他的约会努力赚钱,他竟狠心地揍了她一顿。
虽然不是很痛,可是她的自尊受伤了,不给他一点颜色瞧瞧她不甘心,不能老是被他治得死死的。
女儿当自强,她要发奋图强一雪前耻,让他知道女人不是好惹的,尤其是她宋怜怜。
“哈—你好吵哦!我刚躺下去睡没多久就听到你的喳呼声,你今天没课吗?”好悠闲的学生,真叫人羡慕。
打了好长的哈欠,瞿小婴抓着凌乱的发、光着脚丫子由房里走出来,满脸困意地像八百年没合眼似,靠近鼻梁的眼角还有一颗眼屎。
连录了两天影真的很累,熊哥不知哪条神经搭错,两天共录十天份的存档,从早到晚连喝口水、喘个气都得匆匆忙忙。也就是说,她和上百名她最痛恨的小孩子共同生活了四十八小时。
天呀!她还能不疯真是奇迹,一大票小孩子围在身边嗡嗡叫,难得她不抓狂地带者他们一起疯,只差没在点心里下药让他们跑厕所。
大半夜好不容易收工了,一群小孩子被电视台的专车送回去,她才稍微得到一些像人的尊重,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说什么也不愿再当奴才。
可是奇怪得很,回家一沾上床反而睡不着,心里总是想着那个该死的吻,还有他吻她的动机。
无心?
有意?!
想了好久想不出理由,她在想得头快痛死之迹,才稍有睡意的阖上眼皮,谁知又有个冒失鬼来扰她好眠。
“哇!鬼呀!小婴姐你……你被闪电打雷给毁了吗?好深的黑眼圈。”不敢笑出声的宋怜怜用“鸭骨头”比着她。
瞿小婴面露凄厉的冷视。“如果你也被一群小魔鬼包围两天,我想你也好不到哪去。”
没杀了他们是她累的没力气抬手。
“好可怜哦!比我宋怜怜还要可怜。”两天,想想她都手脚发抖。
小朋友是很可爱啦!但是和他们相处一个小时以上便是灾难,他们根本不受控制的仗着年纪小,为所欲为地大肆破坏造反还能得到原谅
虽然她不像小婴姐那么厌恶小孩子,不过她承认孩子们绝对是恶魔的化身,即使有时他们伪装得像天使。
有一回她去电视台打工差点没被折腾死,发誓有再高的打工费也不再去,因为她的骨头被整得快散了,连贴三天狗皮膏药才能重见天日
恶梦啊!
“少在我面前唱大戏,你又来喳呼个什么劲,谁家死了人?”她好去吊唁。
“你。”宋怜怜忍笑的一指。
“我?!”瞿小婴张大眼,然后骂她无聊打算回房补眠。
她赶紧上前一拉。“真的,你完了,终于轮到你,要好好保重。”
“什么轮到我,大白天说鬼话你烦不烦,记得去庙里求一张符保平安。”她果然很可怜,被人妖逼疯了。
“不是我啦!我已经很倒霉眼了,是你要沦落万劫不复的地步。”宋怜怜用同情的眼光一看。
危言耸听。“好吧!我洗耳恭听,反正你不一口气拉完是舍不得离开马桶。”
连打了三个哈欠,瞿小婴走到浴室洗把脸,再由冰箱取出一瓶冰鲜奶凑着瓶嘴喝了一口,拎起梳子继续忍受噪音的侵扰,她不想吓到自己。
“讲得真难听,我是以过来人的心路历程来教你趋凶避难的方法。”宋怜怜自动的拿了杯子要牛奶。
十二层花居她来去自如,哪里冰箱摆了什么好料她都一清二楚,早就不知客气为何物,不问自取是常有的事,大家都习惯了。
一来她脸皮厚,四处装可怜地混饭吃;二来她是全大厦最年轻的住户,因此等于是所有人的“妹妹”,待她难免多了份纵容。
最重要是她的“服务精神”,以前真的只要一通电话服务立到,现在则是刑二大队长抓贼去,她才有赚外快的机会。
不过十二位住户都为此叫苦连天,平常深居简出的生活全赖打工妹打点,这会儿找不到人来服务哪能不说苦,连打工妹她也整天苦着脸喊没钱赚。
近在咫尺却遥似天涯呀!白花花的钞票在眼前飞舞,可是始终抓不住岂不痛。
“趋凶避吉的方法?”挑挑眼,她似乎闻到不怀好意的味道。
惊觉失言的宋怜怜打哈哈的干笑。“是趋吉避凶啦!嘴一快就搞混了。”
“好了,有屁快放,要讨债下回再来,我没闲工夫理你。”真是欠了她。
“真不文雅……”宋怜怜嘟囔地喝着牛奶。
“你说什么,要我送你一只脚印吗?”罗里罗嗦不说重点。
哇!好狠。她退到安全距离才笑眯眯的开口。“听说有个男人送你回来,而且还进了我们大厦?”
“消息挺灵通的,你不去干记者很可惜,叫玺玺帮你安插个职位,名为包打听。”三姑六婆的职业最适合她。
“嘿嘿!小婴姐别消遣我,这件事攸关着你未来的自由问题,你可不能轻忽。”瞧她就是太铁齿了,终止不了恶运往上攀升。
“宋、怜、怜——你到底说是不说?”瞿小婴做出掐颈的动作,表情十分不耐烦。
“好、好,人家就要说到重点了,你别打岔嘛!”她像挥蚊子似地挥挥手。
“我打岔?!”一张堪称清丽的脸出现青白交接的夺目色彩。
她心惊的发出讨好声。“小婴姐别生气,是小妹心直口快……”
“说。”废话一堆。
“你知道我们楼下六位已经阵亡了吧!接着轮到八楼的你。”她直接带入主题,怕挨拳头。
她家的警官大人有暴力倾向可是不会真打疼她,但是小婴姐百分之百会叫她痛得走路歪一边,大半个月像残障人士。
所以要简单扼要,一听就懂。
不信邪的瞿小婴抖动着脸皮假笑。“你指的是流传在大厦内的一则笑话吧?”
还是拜她所赐广为流传,功不可没。
“绝不是笑话,你要相信我呀!小婴姐,我刚遭逢切身之痛。”现在是心痛,她完全不理会她善意的建言。
钞票呀!飞慢些。
“你的人妖真不是东西,我好心给他钱赚他还不屑呢!”那人注定穷死,一辈子发达不了。见她咬牙切齿,宋怜怜一脸可怜。“小婴姐,你……你不会当他的面叫他人妖吧?”小刑刑最恨人家说他不男不女象人妖,通常说这句的人逢年过节只能吃香烛领冥钞。
“总要有人告诉他这个事实,不然他会太嚣张。”尤其是她貌不如人时。男人长得比女人还漂亮简直没天理,和他站在一起根本是自取其辱,也只有怜怜受得起他的“美貌”,不怕人家指指点点说是两个女人在恋爱。
不,应该说怜怜慑于他的恶势力庞大,不得不屈于淫威与他交往。
整体来说他是社会的败类、警界害虫,不值得一提。
“天……天哪!你怎么还能活到现在,他没宰了你呀!”妈祖有保佑喔?
“他是很想却没机会,仇先生出现了。”那个搅局鬼,害她架吵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