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

第3节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第3节

小说: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她沈智当初走出了那一步,现在别人会怎样看自己呢?她回过头去看了一眼关宁消失的方向,独自带着孩子生活的单身妈妈吗?至少那个女人,看上去过得很好。 
  可是,她心里有个声音在说,沈智跟关宁,是没有可比性的两个人吧。 
  ~~~~~~~~~~~~~~~ 
  旁白:她说太多了,休息ing         
第 5 章   
  当晚的同学聚会,沈智迟到了。 
  定的饭店在虹桥,她是叫车去的,被堵在高架匝道口上,上不去下不来,前一个乘客一定是抽烟了,车厢里一股烟味,开了窗旁边正是一辆长途客运,热烘烘柴油味扑面而来,差点没把她一口气憋死。 
  这样一耽搁,等她到了苏浙汇的时候,其他人差不多都已经齐全了。 
  组织同学聚会的是黄晨,沈智高中时候的好友,大学毕业以后先进了一家公关公司做策划,后来又辞职给自己打工,不知多少八面玲珑的一个人,经常给沈智发些各式各样聚会邀请,什么圈子都有,每次与沈智见面,说不到三句就要扼腕,“那么早嫁人干什么?嫁就嫁了,还那么快生孩子,那时候是谁说要跟我一起周游世界打工赚钱看风景的?” 
  沈智比她更扼腕,她要早知道嫁给邓家宁是这么个下场,当初怎么都不能点那个头,但她回头再想想,就算一切给她重来一次,她还是逃不过那一关。 
  那时候沈智妈妈突然被查出来疑似乳腺癌,就在医院的病床上,抓着女儿的手声音凄凉,“妈妈一个人守了那么多年,不要你和小信回报我什么,剩下的日子,就想看你们有个安定的家,家宁那孩子不错,你就听妈妈这一句,行不行?” 
  行不行?那时的沈智早已六神无主,立在母亲病床前眼泪扑簌簌地掉,心里想着,没有了唐毅,嫁给谁不是嫁,妈妈要她嫁,那就嫁了吧。 
  沈智就是这么着,跟邓家宁去开了结婚证,没想到事情一定下来,自己妈妈的癌症就神奇地变成了误诊,从选新房到订酒席选婚纱,一路兴致勃勃地参与下来,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午夜梦回的时候,沈智也曾经偷偷怀疑过,当年妈妈的癌症,到底是真的误诊还是早就存了那个心逼着她结婚,可为人子女,这样想自己的母亲,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她也只是在夜半想想而已,从不敢放到青天白日下来质问一声,更何况生米已经煮成熟饭,问了又如何?她沈智已经是邓家宁的妻,邓家宁女儿的母亲,铁板钉钉的事实,再也没了改变的余地。 
  “沈智!”老远有人叫她的名字,接着便有一条人影站在富丽堂皇的包厢门口对她挥手,不是黄晨是谁? 
  沈智露出笑脸来,走过去的时候步子迈得很大,但走到黄晨近前却突然停了,不但停了,脚下还像是粘了胶,再也迈不动了。 
  黄晨还在叫她,见她不动,又侧了侧身子,让出站在她身后一个男人来,“沈智,看看谁回来了?认不出来了?” 
  其实不用她让沈智也看到了,那男人穿一身黑色,板寸干净,因为高大,随便一站就让人觉得有压迫感,黄晨那个头怎么挡得住他。 
  他一开始并没有说话,只立在那里,目光落在沈智的脸上,数秒之后才对沈智笑了一下,开口说。 
  “沈智,好久不见。” 
  沈智没有张口,心脏无限紧缩,又突然无限膨胀,那感觉只有翻江倒海能形容,逼得她只有用鼻子最短促地吸气,还不能让人察觉,只能压着,压着,压得胸口处突突地抖。 
  认不出来?怎么会认不出来?这个男人是唐毅,唐毅回来了。 
  只是他为什么要回来?沈智还记得当年她与唐毅分手时他瞪着她的那双血红的眼睛,还记得他死死抓住自己的手,然后是从牙缝中挤出的“为什么。” 
  还有什么为什么?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在她做出那个决定之后雨打风吹去,沈智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失去了,就当作从没得到过,他走了,她还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心上从此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缺口,但谁不是这样活下来了?天长日久,只要你不再想起,再痛都会过去的。 
  只是她不明白,他又怎么会回来了?不但回来了,还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 
  另两个人都看着自己,沈智没有选择,只能用最短的时间武装自己的表情,吃力地弯起嘴角,然后答了,第一个字有点涩,但开了口也就顺了。 
  “是啊,好久不见。” 
  黄晨见这场面,立刻露出一个捉狭的笑容来,“哦哦,咱们的老班对见面,一定有很多话要说对吧,我错我错,先进去了啊,不过别站在这儿聊太久,就算要走,好歹在老同学面前露个脸,里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哪。” 
  沈智动了,一把将她抓住,嘴里还说,“不用,我都已经迟到了那么久,还是先进去吧,别让大伙等我们。” 
  黄晨被沈智拉住,回头的时候带着点错愕,不知她为什么是这个反应,沈智和唐毅,当年的金童玉女啊,就算分手了,但大家都是成年人,多年未见,即使不想一起追忆两句似水流年,但也不必这样决绝到一句话都不说的地步吧? 
  倒是唐毅落落大方,一伸手替她们推开包厢门,还欠了欠身,彬彬有礼地做了个请的姿势。 
  沈智拉着黄晨,包厢门口能有多大的地方?黄晨一动,她就与唐毅擦身而过,扑面而来的是他身上熟悉的味道,沈智竟是一震。 
  唐毅同样,他人高,沈智与黄晨便是从他的眼下过去的,沈智穿风衣,并没有挽头发,当年的一把乌发已经烫过了,卷曲的发梢成了棕色,该是在来之前打理过了,不知揉了什么东西,总让人觉得有些腻,走过他身边时大概是有些不自在,一偏头,露出颈侧的那段皮肤,头发未遮住的地方,好大一块红。 
  他不记得沈智在这个地方有胎记,那样的红,是烫的吧? 
  他瞬间一震,几乎要把手按上去,但终究是没有,只是把手伸进了裤袋里,就这么默默地看着她走过去了。 
  ~~~~~~~~~~~~~~~~~~~~~~~~~~~~ 
  评论这么少,感觉很悲呐。。。。。。。。         
第 6 章   
  包厢很大,开了两桌,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几年没见的老同学了,还男女分开,那边一群男人招呼唐毅,他便转身过去了,一句话都没有多说。 
  沈智松了口气,要坐下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人一直在看她,见她转过脸就笑了,眼里有亮光。 
  沈智刚才所受的震荡还没回过来,跟那人对视数秒,明明是再熟悉不过的一张脸,脑子里却一片空白,硬是没有叫出她的名字来。 
  黄晨捏了捏她的肩膀,却越过她对另一个人说话,“田舒,你原谅沈智,她呀,今天大概是在外面撞见鬼了。” 
  沈智是震惊,慢慢吐出一句,仍有些不敢相信,“田舒,你回来了?” 
  田舒笑出声来,说了声,“惊喜吧?”然后肩膀一热,已经被沈智狠狠拥抱了一下。 
  “真的是你回来了!死丫头,这都瞒着我。” 
  田舒的脸涨红了,眼泪眼看就要溢出来,勉强笑着,“给你一个惊喜嘛,急什么,有得是时间让你骂。”说着把身边椅子上的包拿起来,还拉了拉沈智的手腕,“坐。” 
  沈智眼前一阵光亮,耀眼夺目,定定睛才看清那是一只钻石戒子,就带在田舒的手上,那大小,只让她想起一个词来。 
  鸽子蛋! 
  还有她手里拿着的那只包,BIRKIN!有钱都得排队等三年的BIRKIN,这两样东西一晃,桌上其他女人都没了声音,包括沈智。 
  沈智是错愕,田舒是她高中时代最好的朋友,因为父母离婚,毕业之后就跟着母亲离开了上海,就连大学都是在杭州读的,分开得太久,尤其是近两年,田舒几乎是人间蒸发了,一点消息也无,沈智最后知道的是她与一个香港人结婚了,后来又去了加拿大,女生的友谊就是这样,忙着恋爱结婚生子的时候,世界里就没了其他人,现在乍然重聚,田舒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沈智怎么可能不错愕。 
  不,不止错愕,看看通身发着光的田舒吧,这简直让人拍案惊奇。 
  “我在加拿大待了两年,先生要来上海做生意,所以就跟他一起过来了,刚安顿下来。”田舒并没有要隐瞒自己情况的意思,慢慢解释,仍是那把细细的嗓子,却让桌上所有的女人都听得满面羡慕之色。 
  黄晨说话,“谦虚吧你,大家可看好了啊,我们田舒,嫁得可不一般,我来的时候还是蹭了她家的车呢,奔驰600!刺溜停我身边,她招呼我我还不敢相信,司机已经下来替我开门了,弯着腰,黄小姐您请,别提多港剧了。” 
  黄晨说话表情生动,学起司机的样子来惟妙惟肖,听得一桌子人直了眼睛,旁边有人接口,“什么港剧?” 
  说话的是过去的文艺委员玲子,高中毕业因为艺术特长类加分保送上大音乐系的,当年大伙儿眼里的美女,半年前才生了孩子,却是失色了,身材略显臃肿,毛衣还有些起球,坐在田舒旁边,更是黯淡无光。 
  “珠光宝气啊。”黄晨眨眨眼,一桌子人都笑。 
  玲子就对田舒举杯子,“田舒,没想到几年不见你成传奇了,来,说说怎么钓上金龟婿的,我是没戏了,生完孩子就成了颗烂白菜帮子,扔在地上都没人看,黄晨她们几个还有机会,正好学习学习。” 
  黄晨跟这玲子,一直就有点不对盘,高中时候就斗了三年,每次聚会也一样,总要冲对方两句,这时听完就不舒服了,脸上笑嘻嘻的,手却拍在沈智肩膀上。 
  “什么白菜帮子啊?看看咱们沈智,这样子像孩子妈吗?” 
  桌上热闹,沈智却一直觉得芒刺在背,总觉得有人在看着自己,但眼角余光掠过另一张桌子,那儿却早已杯盏交错,唐毅更被两三个人围住说话,哪里有人在注意她,她觉着自己荒谬,更强迫着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面前这些人身上,这时被黄晨一拍就反应过来了,只答。 
  “一样啦,玲子孩子还小吧?你们没见我前半年每天掐着点半夜起来两三次的样子,到了早上都不敢去阳光下见人,整一个见光死。” 
  大伙儿顿时笑起来,其中就数玲子笑声最大。 
  沈智也笑了笑,另一条手臂却已经被人抓住,是田舒,对着她张大了眼睛。 
  “真的?你有孩子了?” 
  那种芒刺在背的感觉又来了,沈智却只看着田舒,点点头,“是啊,一岁多了。” 
  “男孩女孩?”田舒问得激动,脸又有些要涨红的趋势,与过去的习惯一样,一激动就脸红,沈智这才对她有了些真实的感觉,又奇怪。 
  “女孩儿,叫安安,要不要看照片?我手机上有。” 
  “要啊,当然要,给我看看。” 
  沈智就转身到自己包里去摸手机,一回头看到田舒放在身后的那只BIRKIN,鳄鱼皮复杂的纹理,即使是在这起嘈杂热闹的包厢里都让人觉得矜贵。 
  沈智在这一瞬间,仿佛是出于一种女人的本能,她在拿出手机之后,将手里的包随手放到了脚边。     
  安安是沈智的骄傲。 
  这小小的孩子,完全继承了沈智家祖传的雪白皮肤,下巴尖小,明明是一双大眼,笑起来却眯成一弯月牙,抱着走在路上,多远都有人追过来说一声。 
  “这孩子长得真可爱。” 
  脾气也好,无论多吵多闹,被妈妈双手一抱,立刻安静下来,小脑袋蹭着她,像是知道妈妈为了她忍下的委屈,就算还不会说话,也会用行动表达,“你辛苦了,因为我辛苦了。” 
  要说沈智现在这世界上最爱谁,不用思考,排第一位的一定是安安。 
  只是没想到田舒的反应这么激烈,其他人看到照片最多惊叹一声,“呀,真可爱。”田舒却紧紧抓着她的手机,看了又看,声音里都是羡慕。 
  “太可爱了,真好,沈智,你一定要带她来我家玩儿,我太喜欢这样的小女孩儿了,如果我有个这样的孩子就好了,你答应我,一定要让我见见她。” 
  沈智笑,“这么喜欢小孩?自己生一个呗。” 
  隔了几秒钟才听到田舒回答,“是啊,我正努力呢,沈智,你太幸福了,我羡慕你。” 
  羡慕她?沈智看看一身华贵的田舒,心里情不自禁地苦笑了。 
  包厢里已经热闹起来,男人们所在那桌有人站起来举酒杯,大声叫着,“大伙儿都起来啊,我们一块儿敬唐毅一杯,谢谢他有了今天,还没忘记我们这帮老同学。” 
  沈智一愣,黄晨已经把酒杯塞到她手里了,“来吧,今天是唐毅请客,一起喝一杯。” 
  “唐毅请客?”沈智更是惊讶。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