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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林语堂-第31节

小说: 林语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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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太乙说:“父亲心目中无恶人,信赖任何人。”这也正是《京华烟云》最大的弊端之一,“这部小说的一个缺点,是在80多个人物中,没有一个坏人。”   
  三个小孩(1)   
  明末思想家李贽说:“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若夫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 
  林语堂40自寿诗的最后一句是:“一点童心犹未灭,半丝白鬓尚且无。” 
  纯净的童心是林语堂浩瀚才情的源头,惟有童心,他的文章才真,才动人。 
  他一直像个孩子一样,睁圆了眼睛,注视着这个奇异的世界。他说自己只有半路出家的中国教育和西洋教育,中国很寻常的花卉树木的名字,他好些不晓得,还有金鱼的习惯,植兰技术,鹌鹑与鹧鸪的分别,以及吃生虾的感觉,他一概不知,就像小孩走入大丛林,一切新鲜而让人神往。 
  他看电影时常哭得稀里哗啦,不明就里的人看见一个大男人在黑暗的电影院耸着肩膀抽泣,认为没有丈夫气,他义正辞严地反驳:“人非木石,焉能无情?当故事中人,床头金尽,壮士气短,我们不该挥几点同情之泪吗?或是孤儿遭后母凌虐,或是卖火柴女冻死路上,或是闵子拉车,赵五娘食糠,我们能不心为所动吗?或是夕阳西照,飞鸟归林,云霞夺目,江天一色,我们能不咋叹宇宙之美不由眼泪夺眶而出吗?” 
  有一回林语堂和翠凤去南京戏院看《孤星泪》,出来后翠凤边擦眼泪边问他:“你哭了没有?” 
  “当然,”他说,“看了这种影片而不哭,还算有人心吗?” 
  “人生在世,年事越长,心思计虑越繁,反乎自然的行为越多,而脸皮越厚,比起小孩子,总是少了一个什么都说不出的东西,少了一个‘X’。我想还是留点温情吧。大人不要失其赤子之心,应该留点温情,使心窝中有个暖处。不然,此心一放,收不回来,就成牛山濯濯的老奸巨猾了。” 
  相如7岁生日那天,他大清早爬起来,跑到厨房用糖霜在蛋糕上一笔一划地写“生日快乐”,因为力道把握不好,字有些变形,可他照样高兴得一个劲儿傻笑。凤如和玉如唱起生日歌,他突然泪流不止。翠凤以为是灰进了眼睛,起身给他吹,他却说,是孩子们的声音太动听,感动得不能自已。他抱起相如,亲个不停,还破例给了她一块钱。 
  1943年回重庆,林语堂到孤儿院看表演,注意到一个跳舞的小女孩体态灵动,才十一二岁,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可爱极了。隔天,她又上台表演弹钢琴。仅有两面之缘,林语堂就下定决心要收养她。他说,女儿们渐渐长大,不像小时候那么天真可爱,家里没有小孩子的笑声,很冷清。 
  那女孩儿叫金玉华,家里穷养不起才被送到了孤儿院。她父母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福分,连忙答应了。但是孤儿院有规定,收养可以,可不能带离孤儿院。林语堂一力承担了玉华的教育费。抗战胜利后,美国出台排华法令,林语堂四处托关系,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把养女办到美国来了。因为事前没和翠凤商量,翠凤心里不痛快,她已经生了三个女儿了,收养个儿子还说得过去,女儿就免了。况且玉华患有先天性的心脏风湿病,治不了,她的哥哥也不同意,说是丢金家的脸,打电报逼玉华回国。最后玉华只能回去了。 
  林语堂心伤不已,有些事情不是努力了就能做得好的,就像当年的锦端。林太乙说:“他心灵深处,藏着几个伤痕,他毕生不能忘怀。” 
  在风光秀美的坎城,林语堂最高兴的就是和林太乙的女儿“全世界最乖的小妞”玩。他埋头写作的时候,小妞突然爬过来,钻进书桌里扯着他的裤脚站起来,林语堂乐得一把抱住她亲个不停。小妞在路边看见了一个蚂蚁窝,林语堂慈爱地问,那有几个蚂蚁啊?小妞瞪大了眼睛,想来想去,说“七八个”。林语堂哈哈大笑,“我的小蟑螂还真是聪明哩!” 
  小妞还有个弟弟,林语堂把自己小时候的照片剪下来,和两个外孙的照片贴在一起,自称是“三个小孩”,把翠凤和太乙归为“大人”一类,得意地对外孙说我们怎样,她们怎样。翠凤出去买菜,他们故意把鞋放在饭桌上,躲进衣橱里。翠凤回来后找不着人,屋里屋外地叫唤:“人呢?怎么回事?”语堂告诫外孙不要出声,自己却咯咯地笑起来。最后忍不住了,一起冲出来扑到翠凤身上。“堂啊,你怎么尽带着小孩胡闹!”翠凤沉下脸问,语气却满着笑意。 
  还有一回,林语堂驾车带着两个外孙去菜市场,三个人你一句我一句地研究扑着翅膀乱腾的活鸡活鸭,玩得好不高兴。林语堂领他们抽奖,摸了一只大白鹅。小孩子兴奋得拍手跳。林语堂把白鹅绑了双脚系在车后座,鹅的力气很大,伸长了脖子啄人,翅膀扑飞绒毛乱溅,小外孙吓得哇哇直哭,鼻涕眼泪弄了一脸。那鹅不甘寂寞,也“咯咯”地大叫特叫,鹅声、哭声乱成一团。林语堂涨红了脸,架着车穿过人来人往的菜市场。回家后他一口气吸了一斗烟,对翠凤说:“带着一只鹅两个哭啼孩子开着车,下次我不来了!” 
  林太乙笑着说:“爸,这叫做享天伦之乐!” 
  生活多姿多彩。 
  吃猪脚的时候,林语堂像个调皮的孩子,利用猪脚的粘性把嘴唇粘住,张嘴说话一吸一合,速度慢的话,带出许多透亮的细丝,扯很长不断。他怂恿孩子们跟他一起玩,比谁的丝持续时间长。 
  还有一样是把胡椒撒进鼻孔,鼻子受了刺激大打喷嚏。凤如她们试了之后觉得不好玩,林语堂不改初衷,每次上馆子,总要自顾自地玩上好几回,很夸张地装出有趣的样子,故意馋女儿。   
  三个小孩(2)   
  他刷牙不肯用牙膏,嫌麻烦,还骗女儿说用不用牙膏都一样,翠凤给一顿好训。有了蛀牙,翠凤让他去看医生,他坚决不去,自己弄了一点油灰,塞在牙里,以为没事了。后来油灰掉出来,没有办法,他才去找医生补牙。 
  林家持续最久的一项玩法是滴蜡油。先在桌上画好要做的物件,把蜡烛油融了,滴在模型里,得小心翼翼,不能滴出了界。他们第一次试验滴了一只鸭子,此后这就发展成一种狂热的兴趣。除了翠凤,全家迷恋上这游戏。他们买了各种颜色的蜡烛,颜色搭配,用小刀雕刻或切割,技术飞涨,居然还可以做出立体的种种东西。最成功的要属合着做的房子。翠凤生病进医院,林语堂做了翠凤的脸,女儿们都说像。每次有朋友来,林语堂很自夸地给他们欣赏最新创作,有个朋友不服气,回家试做,居然做得比林语堂还好!不过,游戏之后的清洗工作很麻烦,因为蜡烛油滴在桌上,很难刮干净。 
  林语堂散步回来一定要洗脚,他常常夸耀:“我的脚是世界上最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 
  他很会弹钢琴,但是连一首曲谱也记不牢。 
  有时路过教堂,他总要说:“我们进去吧!”翠凤奇怪地问:“为什么,你不是教徒啊!”“但我要去听音乐不是听他的布道。”林语堂振振有词。但进去时乐队已经停止了演奏,林语堂坐了不到5分钟,就嚷着要出来。 
  除了那台不走运的打字机,林语堂发明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都是玩心十足的创意作品。他喜好轮盘,对概率有莫名兴趣,曾经试图发明轮盘机,做了一笔记本的功课。 
  林语堂还为翠凤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是相当前卫的创造。   
  演讲趣闻(1)   
  林语堂从小就有登上讲台的愿望。 
  他是小说家、散文家、翻译家、幽默家等,然而他最为自负,也最令人称道的却是演讲家。 
  天生好口才的林语堂留下了众多的演讲趣闻。讲台,是他热恋的战场。 
  在美国成名后,时常有大学请他去演说一番。林语堂基本不拒绝,美国的演讲费高,兴趣和赚钱两不误,何乐而不为呢? 
  他写演讲稿是快手,礼拜一晚上的演讲,他总是磨蹭到中午,才慢吞吞地点燃烟斗,仰坐在桌前深思默想,一袋烟吸完,腹稿也打完了。穿着打扮似乎更费时间,翠凤要他以最好的形象示人,他却像不愿上学堂的小学生,跟父母拧上半天,最终还得照办。 
  有一回,哥伦比亚大学请他去讲中国文化。他从衣食住行谈起,一直讲到文学、哲学,大赞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美妙绝伦。在座的是年轻气盛的美国青年,见林语堂滔滔不绝地说中国的好,一个女学生实在忍不住,手举得老高,语带挑衅地问:“林博士,您好像是说,什么东西都是你们中国的好,难道我们美国没有一样东西比得上中国吗?” 
  话音刚落,林语堂微笑着徐徐道来:“有的,你们美国的抽水马桶比中国的好。” 
  举座喝彩。大家都扭过脖子去看发言的人,女学生怎么也没想到林语堂会来上这么一句,窘迫得脸色绯红,羞答答地坐下来。 
  1936年,《纽约时报》和“全国书籍出版者协会”共同举办了第一届全美书展。会上有一项活动是作家演讲,林语堂也在被邀之列。因为《生活的艺术》畅销,美国人对隐在书后面的林语堂有很多浪漫的想象,以为他是一个留着白胡子,长着硕大无比脑袋的神秘东方哲人。林语堂起初拒绝了,生怕会影响读者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又觉得好玩,不知道这些美国读者看到真人会作何反应。权衡再三,他还是答应了。他穿了国内最普通的蓝锻袍子,走起路来衣袂飘动,还真有那么一股仙风道骨的味道。一上台,先不说话,四下打量,气势就出来了。台下哗啦啦一片掌声,东方式的风度让西装革履的美国人甚为倾倒。 
  接着,他不慌不忙地讲起中国人的人生哲学和生活态度。他没有拿稿子,好像句句是临场发挥,纯正的发音,地道的表达技巧,机智俏皮的口吻不时地赢得了热烈的掌声。大家正听得入神,他却猛地收起话匣子,“中国哲人的作风是,有话就说,说完就走!”他挥一挥衣袖,背着手踱起方步,飘然而去。在座的人面面相觑,半天没回过神来。过了好几分钟,身着华服的太太小姐们才匆匆忙忙拿着纸片跑出来,“我的问题还没问呢,林博士怎么就走了!”“我也是啊!”一片跺脚懊恼之声,林语堂听说后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纽约林氏宗亲会也邀林语堂助兴,希望借此光耀林氏门楣。这种演讲很简单,就是对祖先事迹变本加厉地吹嘘一番,应应景,但是太过了,未免有损学者风范。林语堂上台后说:“我们姓林的始祖,据说是有商朝的比干远相,这在《封神榜》里提到过,英勇的有《水浒传》里的林冲;旅行家有《镜花缘》里的林之洋,才女有《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另外还有美国大总统林肯,独自驾飞机越大西洋的林白,可说人才辈出。”台下的宗亲们雀跃万分,不时鼓掌叫好,可回头细细一想,林语堂说的那些人不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就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外国人,等于什么都没说,自我嘲讽而已。 
  林语堂到杭州玉泉买古董铜雀瓦,付款后一本正经地对老板说:“这是假的。”老板起先是愕然,然后气不打一处来,敢情这人是来砸摊子的,严词诘问:“你为什么买假古董?”林语堂嘴角一扬,“我就是专门收藏假古董的。” 
  林语堂携翠凤1962年造访南美洲,所到之处,欢迎者如云。在巴西的一次集会上,来听的人太多,挤满了临街的大道,政府不得不出动警察来维持治安。演讲者是人越多越兴奋,越容易出妙语,林语堂也不例外,他留下了最广为传诵的一段:“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里安装着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娶个日本太太,再找个法国情人。” 
  林语堂喜欢演讲,可太多了也腻味。尤其是到台湾定居后,几乎每个星期都得例行公事讲上几次。国人演讲长得像王妈妈的裹脚布,客气寒暄话起承转合,林语堂苦不堪言。一次,轮到林语堂讲时已是中午过半,与会者饥肠辘辘,又不得不装出饶有兴致的样子。他上台后说:“绅士的演讲应该像女士的裙子,越短越迷人!”说完就结束了发言。 
  还有一次,林语堂被邀出席一个宴会。吃完饭,主人说仰慕林语堂的大名,请他临时作个发言。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林语堂再不情愿,饭已经吃了,闹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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