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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魔法·玄幻] 花家姑娘 作者:幽明盘古(潇湘2012.12.30正文vip完结,高干,宠文)-第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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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人都还不用自己亲自动手,一步一步,‘敌人’自己都会不知不觉的走向‘灭亡’。
    要是让蒋全同志知道,就是他现在任性的行为毁了自己的一腿条,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话说另一头,小可他们被几个红袍人带到了一个大祭场。
    于长老早就等在那里了。
    “于长老,人带来了。”
    “恩!将他们带上祭坛。”
    那几个红袍将小可他们压着,向祭坛走去。
    祭坛应该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祭坛上面的花纹刻着上古繁体文字,看着有些肃穆。
    这时,那个红袍小伙子从远处跑来了,隔着老远就扯着嗓子喊道:“于长老,于长老——”
    于长老纠结着眉头,很是嫌弃,这嗓子大得。你非要隔老远就开始喊吗?!
    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
    这神情,不止在于长老脸上出现,就连其他红袍人都是一脸不好意思。这个死小子,没看着有外人在嘛。有好几个红袍人还偷偷看一眼郝慈,还有一大美女在呢。
    “什么事啊!”于长老烦死他了。
    “那个异狼族的小公主要娶老婆,哦,不是,是要娶老公咯。族长派人来向你传信,请你去主持婚礼呢。”
    原来他们还不是异狼族。严队长和孔融少年等人对视一眼,这耸拉盆地还住着其他种族的人?怎么从来都没听说过啊!
    咳!这红袍一族,可是大有来头——
    于长老一脸错愕,“娶老公?!那小公主多少岁啊?这么小就娶老公了?”不怪于长老错愕,主要是在于长老眼里,那异狼族的小公主还是襁褓中的婴儿呢。
    “人家都十岁了,怎么就不能娶老公了?虽然现在用不了,娶回去存着,长大了用,方便得很。还有,你到底去不去啊?那报信的人还等着回信呢。”红袍小伙子就见不得于长老那副惊讶的模样。
    “哦!”于长老直摆手,“不去,不去!异狼族的那些人这几年越来越没规矩了,见了他们就心烦。直接回了那人,说不去!”
    红袍小伙子不依,“去吧!去吧!听说那小公主娶的是个外人,还是抢回去的。也不大,就十一二岁,模样俊俏得很,比他们族的第一美女还漂亮。我们也去瞧瞧热闹!”
    外人?!
    十一二岁?!
    还长得漂亮?!
    小姑娘双目骤然圆睁,会不会是刘书啊?
    其他红袍人也一脸意味盎然,“是个外族小伙子?”
    “异狼族的人怎么娶了个外族人啊?以前,那老族长不是不允许与外族人通婚嘛,怎么就突然…”
    “这热闹一定要去看看。一点要去看看…”
    显然,于长老也来兴趣儿了,问,“他们什么时候举办婚礼啊?”
    “就现在啊!”
    “好,我们马上就去,马上就去。”几人抬脚欲走,其中一个红袍人眼尖,瞥见一旁的小可众人,就问,“于长老,我们走了,他们怎么办啊?”
    “对哦,差点把他们给忘了。”于长老向红袍小伙子招招手,“过来,将他们带回洞牢,等我们参加婚礼回来再办他们。”
    红袍小伙子不干了,凭什么有热闹据你们看,有事情就我来做啊,“我不去,要去你去。我要去看热闹。”
    这些红袍族人无聊瑟,一年到头都遇不到一件趣事儿,整天除了枯燥的修炼,就是枯燥的修炼。以前至少还能见到几个外人来耸拉盆地玩玩儿,可自从异狼族的在耸拉盆地定居后,外人就忌惮异狼族,不敢进来了。日子就更加无聊咯!
    别看他们对小可他们一行人凶狠狠的,心里其实可高兴咯。要是真计较起来,以红袍族人这些人的功力修为,只怕是十个严浩宽都不够死。
    红袍小伙子不去,于长老又看了看其他人,凡是被看到的人都往后退一步,意思很明显。
    于长老轻叹一声,这些兔崽子,就没一个靠谱的。于是就做了一个伟大的决定,“好吧,将他们也带上!”
    可不是一个伟大的决定!
    不用猜,这新郎,肯定的百分之分的是刘书。
    咳咳!
    小姑娘去了,这婚礼还能顺利举行?!
    当婚礼被闹得鸡飞狗跳,惊天动地之时!于长老就在一旁暗暗的伤神,暗暗的悔恨,外加暗暗的欣喜,果然是看热闹啊——

花家姑娘初成长 第九十四章 婚礼
    皓魄当空宝镜升,云间仙簌寂无声;
    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
    清风明月夜未央。
    暗蓝色的天幕上,月色广寒,映照山间。繁星点点,清风穿堂过,这个满月当空的夜晚,静谧而美好。
    耸拉盆地的一处,坐落着一座庄严大气的城堡。
    威严与庄严的气质,挑高气派的大门,圆形的拱窗和转角的石砌,尽显雍容华贵口白木栅栏,尖耸的褐红色屋顶,青绿草坪。白色灰泥墙结合浅红屋瓦,连续的拱门和回廊,挑高大面窗的客厅,让人心神荡漾。文雅精巧不乏舒适,门廊、门厅向南北舒展。
    在这原始是丛林间,一座如此华丽的城堡耸立,显得十分突兀。
    小可他们一行人在不远处的小山丘上站着,远远的看着那座庄严华丽的城堡。
    突然,耳边响起一道极其不屑的声音,“切——骚包!”
    说话的是那个火爆的红袍小伙子。
    他身边的人白了他一眼,心口不一!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红袍小伙子脸色剧变,炸毛鸟,“放屁!你哪只眼睛看着大爷老子羡慕了。这鬼地方,就是请老子去住,老子还不住呢。”
    “那我听着怎么这么酸呢!”那人挑挑眉,眼里尽是戏谑,像是耍猴儿似的。
    显然火爆的小伙子还没意识到这种情况,“我哪儿酸了,我那是牙疼。”说完还用手揉了揉腮边,“这几天也不知道走什么狗屎运了,不是屁股疼就是牙疼。”
    其实小伙子是真的牙疼呢。
    走到城堡大门入口。小可远远就看见一位身穿白袍的老人在众人的簇拥下站在门口等着。见到于长老一行人,那老人就笑着迎了上来。
    在白袍老人的带领下,一行人恭敬的向于长老们行礼,“各位长老们能来洗礼,真是我异狼族的荣幸!”
    “白祭司不必如此多礼。”于长老上前踏出一步,伸手虚扶,随后将一个精致的小礼盒交到白祭司的手上,“这是我们的一点小小心意!”
    白祭司接到盒子,激动万分,老脸上的都笑出了一朵菊花,连连致谢,“于长老客气了,客气了!”
    激动的摸着小礼盒,就像里面有几千万座金山似的,不止脸激动,就连手都在抖。
    “咳咳!”也不知道是谁小声的咳嗽一声,白袍老人一愣,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老脸一红。忙开口道:“快快,长老们快请。我们族长已经为长老们准备好了席位,只等长老们一到,婚礼就开始。”
    白祭司带着他们一行人走到一个园子。此园子的风格与庄严的城堡完全不搭。
    园内,入门便是曲折游廊,一旁有座玲珑精致的亭台楼阁,清幽秀丽的池馆水廊,水池里是满满的一池荷叶,葱葱绿绿。整个院落清雅别致,风致精美,花园锦簇,剧透玲珑,有股江南水乡的风味儿。
    于长老等人一到,原本喧闹的园子顿时安静下来,众人皆是无比恭敬的起身,纷纷向于长老们弯腰行礼,那阵仗就跟古代的皇帝出游似的。
    原本坐在高位的中年男子先是一愣,随后迅速起身,豪爽的大笑着走来,“于长老,您能来真是真尼尔的福气。哈哈哈——”
    真尼尔就是这场婚礼的主角,也可以说是刘书未来的妻主大人。
    于长老面上风轻云淡,加上他那身威严的气势,真有一点世外高人的模样。
    小可跟在于长老身后,离他最近,也最明白不过了——你说世外高人在这个时候会放屁吗?!
    在这‘两国元老’会面的庄严时刻,于长老不声不响的放了个闷屁!
    不响的屁最臭!
    小姑娘人矮,又站在于长老身后,一抬头,脸就对着他的屁股呢。
    那屁一出,小姑娘整张脸都变得卡白卡白的。
    为什么?!
    憋着不出气,憋得呗!
    小姑娘两眼一翻,都快昏过去了。
    这时,还算于长老有点良心,宽大的绣袍随意的往身后一扫,突然凭空冒起一股微风在他屁股后,之后味儿就没了!
    小姑娘得救了哇!
    两眼又是一翻,总算是回过魂儿来。
    你说,她咋就没想到要走远点儿呢,非要站在老头子的屁股下面?
    哎~
    造孽啊!
    小姑娘其实有病来着,早就说了,花家的人没几个正常的,也不知道是遗传还是后天的,花家的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怪异,用现代的话说,是心理病。用异世界的术语来说,是魂症。
    花家的人得天独厚,从上古时代就存在,而且没有人知道花家的人是何时诞生的,这个问题就连四界中最智慧的谛听都不能解答。
    人们常说:有得必有失!
    而花家独厚的气运就导致了花家血脉异常,花家其他祖宗们就不用说了,就来谈谈我们的小姑娘。
    小姑娘自小就被花家祖宗们逼着学这学那,三岁的时候,心智就已经初显不正常的端倪,现在更胜,时而迷糊,时而精明,时而傻气,时而煞气。
    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骨子里阴毒狠辣着,就好比人格分裂症,永远都不知道有另一个‘自己’存在。
    一个普通的人格分裂患者不可怕,一个拥有强大能力的人格患者才可怕。
    就像蒋全同志。
    说到底,蒋全同志的罪行也不大,还不至于用一条腿来赎罪!
    没有人能忍受得了,亲眼看着自己的腿被活生生的截肢,那对一个正常人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
    可小姑娘就一声不吭的这么做了,还是以最残忍的方式。
    可怕的是,小花姑娘根本就没意识到她的一个决定毁了别人一生!
    看吧!
    不光脑子有毛病,就连心里也有毛病。
    于长老放屁那会儿,正遇到小姑娘脑子出问题了,一时根本就没想到要走开这个问题。
    这不,差点儿被熏晕过去。
    哎呀!扯远了,扯远了。
    婚礼宴会都开始鸟!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这是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
    而异狼族的小公主结婚,前面‘五礼’都省了,直接进入最后一道程序。
    亲迎!
    也就是迎亲。传统的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
    咳咳!
    小姑娘一脸同情,刘书遇人不淑啊!就连这一步儿也省得差不多鸟,家都不去了。
    最关键的还是女滴迎娶男滴。
    小姑娘脑子里不自觉的就意想着刘书穿新嫁娘衣服的样子,然后娇滴滴的,羞怯怯的被人从大红闺房里背出来。也不知道那个小公主背不背得起他。
    想着想着,小姑娘突然一颤,感觉一股灼热的视线紧盯着她。微侧着脸,入眼的便是——刘书?!
    不得不说,这样子的刘书真是,真是帅极了!
    一身银灰色的骑士装,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脚上一双大红色的精致战靴,银灰色的裤子有些贴身,可更显得他的腿修长,身姿挺拔。额前的碎发洒下,增添了几分野性不羁,也刚好遮住那双愤怒的妖异眸子。
    好一个骑士新郎装,骑士精神代表着:刚毅,坚强,勇敢,和忠诚。这套装扮在刘书身上,将他身上的那份稚嫩成功的掩盖过去,看起来就像一个成熟,具有无限魅力的男人。
    红袍小伙子双手环胸,盎然意味的道:“这小子不错啊,难怪那个小公主执意要娶他。”
    语气中难免有些鄙视嫌弃,红袍小伙子的思想还是很传统滴,主张男强女弱,男尊女卑,这世上只有男人娶女人。这女人娶男人算是什么事啊?难道这男人娶回家还能洗衣做饭?生娃儿绣花什么滴?想想都觉得恶心,这样的男人简直是丢尽他们男人的脸嘛!
    红袍小伙子一提到那个小公主,小可就想起来了,漆黑的眼珠子贼亮,不停的转来转去,寻找着那彪悍小公主的身影。
    终于,在水池长廊的另一端寻到了。
    嘶!
    小姑娘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好好,好彪悍啊!
    小公主看起来就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大红礼服,规规矩矩…坐着。
    咳咳!
    没办法,只能坐着。
    那体型,那身材,别人看着都累,更莫说要她站着了。
    太胖了!?!
    胖得都快成一个肉球了,只要撅着屁股这么一滚,保证比雪球滚得还快,还圆润。
    她身下坐的凳子都是铁做的。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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