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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转世·重生] 重生之大文豪 作者:别人家的小猫咪(起点vip精品2014.6.22完结)-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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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一个一个的案件,下面请跟随福尔摩斯的脚步一步一步的破案。”

    这一段故事简介是苏释晨自己想的,在报刊之上发表比不得写网络小说,网路小说的简介你可以想多霸气就有多霸气,主人公可以草天捅地,这也是网络小说一只被传统文学所瞧不起的原因,yy得有一些过份了。

    在报刊之上发表可不能这样,因为网络小说的消费人群与报刊的消费人群完全是相对论的。

    你可以想象一个喜欢网络文学的青年会订购报纸吗?

    再则喜欢看报刊的人,会每天坐在电脑前或者是拿着手机看网络小说?

    又看网络小说有喜欢看报纸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因此不能将网络销售的那一套用到报刊之上。

    而苏释晨想的这个简介则是考虑的报刊的消费人群所量身打造,想想会订购报刊的人主要是那些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退休的与正在工作两类,退休的就不用说了,退休的都是老年人这类人大多数也不会在乎报刊之上刊不刊登小说,小说到底好不好看这点,因此将主要目光是对准正在工作这个人群之中。

    这类人一般来说是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关心事实,这类人对文学作品有一定的鉴赏能力,他们看小说就不在是为了休闲娱乐,而是想从小说之中学到东西,或者是获得体会。

    因此早谈报选择了一位一流推理小说家在报刊之上发布推理小说,会对销量如此的有作用,甚至还让早谈报走出了阳城,辐射周围几个城市,就是这个道理,推理小说之中所蕴含的知识以及逻辑程度完全符合这一类消费人群的胃口,这也是为什么他会选择推理小说的原因。

    不管是什么职业或者是什么身份的人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理智,而苏释晨就那这个作为卖点犹如机器人一般绝对的冷静,这还不能够吸引注意力?

    事实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的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确是一个时时刻刻都非常冷静的人。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案件,或者是不管遇到了什么样的危急情况,都可以保持大脑的冷静,甚至可以说冷静得有一些不像地球人,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会成为侦探迷心中永恒的偶像原因之一吧。

    “《悟空传》作者,天才作家苏释晨倾情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发会》,为你塑造另外一个侦探的巅峰!”

    报刊下面就是苏释晨的所有资料——

    作者名:苏释晨

    生日:1998年2月3日

    星座:水瓶座

    代表作:《悟空传》、《喂——出来》

    就读于实验初中初二十班,从小就展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写作能力,在初二下册之时,所写一篇科幻微型小说《喂——出来》,被有关杂志评为年度年度最佳环保文章之一,也就是因为这一篇文章,苏释晨第一次见报。

    随后由德云出版社出版了第一本书《悟空传》,一书出名,半个月的时间热销十万册,目前正在热销之中。

    随后下面刊登了一些著名小说评论家的评价。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发会》是一篇逻辑力是十分强大的推理小说值得一看。——评论家金都日。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发会》不去看作者光看内容,你绝对想不出来这是一位十四岁作者的小说。——评论家艾若

    【阳城日报副主编赵澹澹强烈推荐,侦探迷不可不观】

    零零散散还是有数十位名家推荐。

    这个作者资料有一些寒碜,拿得出手的也就《悟空传》与《喂——出来》,其中后则仅仅是一个微型小说,五千字不到。

    其实《凡人修仙传》也有二十多万字了,不过《凡人修仙传》的成绩的确拿不出手,慢热的小说当真是伤不起,因此苏释晨提都没有提。

    至于从小就展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写作能力,或者这个能力连苏释晨自己都不知道,阳城日报的人是如何知道的?

    半个多月销售十万册,其中第一天售出一万两千册,第一个星期售出五万三千多册,半个多月差不多二十天卖出十万册!

    这个成绩对于新手来说不可谓不好,不过也可以看出市场慢慢的疲软,第一周可以有如此强大的销量,有很大程度的友情购买,就好像麻俊一人买了六本,接下来可就没有如此厉害了。

    当阳城日报公布出作者名称的时候,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在阳城之中苏释晨本来就小有名气,《悟空传》的余热还没有过去,却又传出了消息,在阳城最大的几个报刊之一的阳城日报之上刊登新小说,最重要的这新小说还是推理小说。

    这个消息对于苏释晨的来说起到了极大的名望,同时苏释晨也成为了非常多对文学带着梦想,却又苦无出路的学生的偶像。

    就算是你闲着随便找一个一流作家,甚至是顶尖作家,在十四岁的时候可以像苏释晨这样,又是出书,有在在报刊之上连载小说。

    况且实体书的销量还不错,而且连载新书的报刊业不是那种三流报刊。

    之前苏释晨算是小有名气的话,那么这次的这次行为成功的让苏释晨跻身大大有名,《悟空传》原本疲软的销量竟然在这次风暴之中在此爆发出第二chun,也就是今天《悟空传》竟然卖出了超过首日的销量,一万八千多册,接近于两万册。

    按照现在这个趋势还可以向首月销量十五万册冲一冲。

    当然会照成这种盛况主要有两个原因《悟空传》本来就买的不错,原本对买不买有一些动摇的人群在这次的风暴之后彻底倾斜了,还有就是有很多人看看这个十四岁的苏释晨到底有多天才,就是这两个原因,让《悟空传》一天卖出了接近两万册。

    这次风暴对于苏释晨可以说是百利而无一弊,但对于阳城日报来说可就不是这样了。

    《革新报》——【阳城日报改版,增添了小说板块,想要打出更大的人气,但是却舍不得浮出,苏释晨是天才最佳者无可否认,可一个报刊无疑光靠一个十四岁的天才作者独挑大梁是站不住脚的,阳城日报的改版失败在即。】

    《duli刊》——【想紧紧光凭借一个十四岁的作者就改版成功,无无疑是天方夜谭,此番失败一定会让阳城日报与哪位天才作家知道两件事情。

    其一改版并不是如此容易的事情。

    其二推理小说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写的,从《悟空传》观看,文笔是够了的,但推理小说除了文笔,还有生活的累积。】

    诸如此类的报刊不计其数,一时之间阳城日报改版失败与苏释晨小说失败仿佛成了定局,主导这次改版的赵澹澹与苏释晨也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主编赵澹澹竟然去向一个十四岁的学生约稿,就算这个学生是阳城著名的天才小说家,归根结底也就是小屁孩一个,这次阳城日报输定了。”《早谈报》编辑瘪瘪嘴,语气之中带着不屑。

    “苏释晨的确是一个天才小说家,以十四岁的年纪写出《悟空传》,用散文的方法写小说,在文笔上面的确没有说的,不过就像《duli刊》说的那样,写推理小说不仅需要的是文笔,还有生活经验的累积。”利温学。

    “主编要不要,也掺一脚?”编辑。

    “现在不用,如果明天赵澹澹与苏释晨成功了,那么报刊就会被打脸,虽然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但还是稳妥一些为好,等明天阳城日报的文章发表之后,我们报社再发表盖棺论定的一篇文章。”

    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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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章 世界上有那么聪明的人?

    第二天,阳城日报与赵澹澹盯着非常大的压力,印刷了改版报刊。也就是今天《福尔摩斯探案集》正式在这个世界连载了。

    “老板来一份阳城日报”李道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不过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早上看一份报纸,一般来说他都是看早谈报,因为他可是《青棺柩》的读者,不过因为阳城日报改版,以及十四岁作家写推理小说这个事情最近闹得沸沸扬扬。

    再则,之前的宣传,李道他很想看看到底什么才叫做绝对冷静,机器人一般的头脑,因此让李道今天出乎意料的选择了阳城日报。

    先是按照常例边走边看,将今天阳城的新闻大大小小的全部看了一次,看完之后公车也来了,上车早上上班自然是很挤,不过好在这是初始战,因此李道他抢到了位置。这个时候看一看报纸上刊登的小说,看完就到站下车时间刚刚好。

    “希望不要太差”李道口中喃喃,他说的是不要太差,也就是说他已经认定了一个十四岁作者写的推理小说是很差的,因此仅仅是祈祷不要太差。

    “红发会,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哎看来新人就是新人连取名字上面就可以看出来,看看《青棺柩》这个名字多么好,一看就有悬疑气息,而不是这个红发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部关于理发店的小说。”

    【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

    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

    “竟然是第一人称,当真是彻底的新手。”李道不满,不过买都买了不看浪费,因此只有耐着心思继续看下去,一边看一遍嘀咕着这里不如《青棺柩》好,哪里不如《青棺柩》好。

    “呃?故事的主角竟然是另一个人——福尔摩斯,真有意思的写法,用第一人称,而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越往下看,口中低估的声音就越小了,最后没声了,只是专心致志的看着手中的报刊,认认真真的观看。

    看完一遍之后还有一些意犹未尽,又从头开始,再看一次,知道第二次看完,李道才放下了阳城日报。

    “用第一人称叙述主角福尔摩斯的故事,虽然在写法上有一些怪异,不过故事还是非常好看的,短短的两万字竟然可以写出如此曲折的一个故事。”李道惊叹连连,原本还想着只要写得不是太差就好了,不过最后看完却发现写得不止不差,还非常的不错。

    《红发会》的故事其实很简单,毕竟只有两万多字,但是结局却非常的颠覆,你不看到结尾,绝对猜不到,但着有不是作者为了故弄玄虚,结局虽然出人预料,匪夷所思,但却又合情合理,这点非常不容易。

    因为《红发会》这种奇怪的叙述手法,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可是因为出乎预料的剧情有吸引了一批读者,因此总的来说阳城日报这日销量还是有增幅。

    “老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福尔摩斯这样聪明的人吗?”林友十二岁的儿子忽然问了他一个问题。

    “福尔摩斯是谁?”林友放心手中的早谈报,他可是《青棺柩》的忠实读者,至于阳城日报,十四岁天才作家写的小说,哪凉快哪呆着,在天才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写出一部严密的推理小说,所以他根本看都难得去看。

    “就是《红发会》里面的福尔摩斯,他可厉害了,光从一个人的穿着就可以那个人是做什么的。”说着拿出了阳城日报,念给林友听

    【“他干过一段时间的体力活,吸鼻烟,是个共济会会员,到过中国,最近写过不少东西。除了这些显而易见的情况以外,我推断不出别的什么。”

    杰贝兹·威尔逊先生在他的坐椅上突然挺直了身子,他的食指仍然压着报纸,但眼睛已转过来看着我的同伴。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像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罗,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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