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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双程1-4+番外_by_蓝淋-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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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巴被捏住,冰冷火辣的液体强行灌了进来,一大半又从嘴角溢出去,流得满胸都是,我呛了一下,剧烈咳嗽起来,满脸绯红。 

      这种狼狈不堪的样子反而让他们大感兴趣,七手八脚按住我又灌第二杯。 

      我手脚发软,头更晕得厉害,眼前都模糊了,徒劳地挣扎:“不……要喝……” 

      “你们闹什麽?!” 

      有人插手真是意外又意外的事,会跳出来为陌生人打报不平的傻瓜早就灭绝得差不多,何况我一个大男人基本上没有什麽可救的价值。就算是酒吧老板,一般也是要等到他的杯子盏子被打坏若干个才会心疼得跳出来喊停,顺便补一句:“要闹到外面去闹!” 

      “没什麽,都是自己哥们。”那几个人笑嘻嘻地架住我,“我们到外面去说话,走。” 

      “不……要……”我拼命从他们手里挣扎出来,“我不……认识……” 

      趔趄著晃了晃,却被另一双有力的胳膊扶住。 

      我迷糊地抬起头看著他。 

      “程亦辰?是你?!” 

      ……谁? 这个人…… 

      我吃力地用模糊一片的眼睛辨认他的脸。 

      似乎有点熟悉的轮廓,又似乎完全陌生。 

      陆,陆风?! 

      不对,不对,陆风他不会回来了。他不会这样抱著我。 

      可是,可是…… 

      如果是陆风…万一是陆风… 

      我混乱起来,呆呆揪著他的衣角。 

      那个人说什麽我已经听不见了,只知道他正准备推开我。 

      陆风,不要这样,我想跟你说说话,不要这样对我…… 

      我几乎是惊慌失措地抱住他的腰:“不要……不要走……” 

      “……你干嘛?”他略显粗暴地扯开我的手。 

      “等一等,你……不要走……”我死死抓著他,把脸贴到他肩上,很怕他走了,又不回来。 

      四周喧闹的声音在耳朵里糊成一片,半天只听到他轻轻地敷衍似的:“亦辰……你先放开好不好?我不走就是了。” 

      我战战兢兢松了松手,幸好他只是低头看著我,并没有趁机跑掉。 

      “亦辰,喝点茶好不好。” 

      我没动,傻乎乎看著他。 

      陆风,你以前,从来都不是这样叫我的。 

      空白了一会儿,他忽然暴怒地冲著旁边:“把话说清楚!他妈的谁是他相好了!!” 

      我没来得及伸手碰他,他已经转身一拳挥了出去。 

      拳头打在人体某个部位上的闷响,有人惨叫出声。不行的陆风,你不能再惹事了…… 

      我摇晃著站起来挡到他面前想阻止点什麽,突然脖子上一痛,没等看清楚是怎麽回事,巨大的冲力让我支持不住重重摔了下去,头往後不知磕在什麽地方,眼皮就沈重得再也睁不开了。 

      醒来的时候还是狼狈地躺在吧台的阴影里,身边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侍应生在忙碌的收拾满地狼籍,幻觉里那个陆风,果然消失了。 

      我呆坐了一会儿,没人理会我,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终於爬起来默默走出去。 

      戒指不见了。 

      确定脖子上是真的空空如也,我仓皇地把全身上下都摸了一遍。什麽时候不见的?昨晚去喝酒之前还刚刚摸过它,硬硬地分明贴在我胸口。 

      到底是什麽时候丢掉的? 

      酒吧晚上7点才开始营业,我在门口守到它开门就一头撞进去。 

      灯光不明亮,我在昨晚打架的那块地方蹲下来一寸一寸地摸索,摸的满手灰尘。 

      没有。 

      抱著微弱的希望又摸索了一遍,连地板的缝隙都搜过了,没有。 

      酒吧的老板惊异地看著我一脸凄惶地在桌子底下钻来爬去,我很想跟他解释,问他有没有捡到一枚小小的银戒指,可是绝望噎得我说不出话来。 

      最糟的是它已经连同玻璃碎片和其他垃圾一起被清理了。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 

      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384/冷汗,有其他男人出场了… 

      … 

      我好怕他一出来就给大家灭了… …、、、、、 

      long way home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那个人出现正是我蹲在地上茫然地反复摸索一连几天,早已确认是空空如也的地板的时候。 

      “喂,”他笑眯眯地,“这麽快又见啦?你来喝酒?”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是谁。如果认识的人里有这麽一号精彩的人物,照道理是不可能全无印象。 

      “你找东西?是不是这个?”他往西服口袋里掏了掏,递到我面前。 

      那个小小的,陈旧的颜色发暗的环静静躺在他手心里。我顾不得谢他,一把抓过来。 

      我还以为,和陆风最後那麽一点点联系,就要这麽断了。 

      他被我握紧戒指压著胸口痛哭的样子吓住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你,你不要紧吧?本来上次见你就想还你的,结果……你也知道的,打了一架就什麽都忘了……”

      终於想起来面前还蹲著个目瞪口呆的陌生人,“多谢你。”我也觉得在这麽失态很狼狈,吸吸鼻子:“这个对我很重要。” 

      “哦?”他有点发呆。偷偷瞄了一眼戒指,又一眼,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你女朋友送的?” 

      我怕如果说是男朋友会吓死他,就点点头。只好委屈陆风变性了。 

      “哦”,他很了然地,“不用难过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看你哭得这麽难过她又不知道,如果真是不可能了,那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再换一个……” 

      被他这样安慰我倒觉得有点好笑:“谢谢你。” 

      “哦,不用不用,开心就好。”他好象松了一大口气。 

      这个人…………是好人……不过有点十三点…… 

      “秦朗,你朋友好点没有?”老板托著个果盘过来,边走边和他挤眉弄眼。 

      “没事没事,亦辰能有什麽事。”他嘴巴笑得老大,一手就搭上我肩膀。 

      我吓一大跳。 

      这个人跟我很熟麽? 

      “我叫沈超,是这家店的老板,以後你再在这里遇到什麽麻烦就来找我好了,秦朗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老板也无比爽朗地伸出手。 

      怎,怎麽都是热得快的类型? 

      “多,多谢。”我呆呆地伸手去握,突然想起来:“对了,上次我在这里喝醉了,替我解围的是你们吧?” 

      就算这样,也不用这麽亲热吧。 

      “那主要是秦朗的功劳拉,现在还挂著彩呢,与我无关,我主要是看热闹的!”老板和他使了半天眼色,突然咧嘴,拍拍手走开了。 

      “秦,秦朗,”有点别扭,我可没办法像他一样叫一个只见过一次的人名字叫得那麽顺理成章大大方方,“这两次你帮我的,我真不知道该怎麽谢你,尤其是今天,你帮我找到了这枚戒指……”对一个80%的陌生人应该是这麽客气的才正常吧? 


      他一副受侮辱的样子:“这麽客气?好了好了,你如果真觉得是大恩的话,那大恩不言谢,你记在心里也就好了!”想了想又补充:““实在你要觉得非谢不可,我也不要你以身相许了,请我喝一杯也就好!” 


      有,有男人会轻易对他以身相许的吗? 

      坐下来喝酒,这个奇怪的家夥开始滔滔不绝。他居然在跟我聊天文地理耶,这是和人搭讪该用的话题吗?我忍不住又多打量他两眼,很年轻,也很阳光俊朗,那晚醉得模糊不清了会觉得他像陆风,现在认真比较,像的大概也只是轮廓……还有性别吧。他眉眼都是飞扬活跃的形状,完全不同与陆风的冷傲,话也要命的多,我根本插不上两句,陆风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根本不开口的。观察了半天,得出结论,这种哪里都吃得开的长相和什麽人都搭得上的性格,归总起来就是四个字:花花公子。 

      他不知道我在心里已经给他贴上这个商标,依旧很认真地在讲火山和地震的形成。 

      真可怜,他是怕自己一停就会冷场吧,这是个比较天真善良点的花花公子。我怕再坐下去他连物种起源都要拖出来救命了,喝完最後一口酒就索性站起来:“秦朗,你陪了我这麽久,说了这麽多话现在我舒服多了!”然後抓起外套就要走。 


      哪知道还是喝多了,一站脚底就有点虚,摇了两下。 

      他一把扶住我:“喝了这麽多你行吗?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不用不用。”在另一个男人怀里感觉还是有点不自在,我挣扎出来,“我叫计程车。” 

      “哦,那你小心。” 

      我总觉得秦朗看我的眼神有些怪。 

      难道他也是GAY? 

      唔……随便想想,也不用就一道雷下来吧! 

      鬼天气。 

      ~~~~~~~~~~~~~~~~~~~~~~~~~~~~~~~~~~~ 

      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23384/ 

      默…… 

      偶也8知道偶在写虾米。 

      辰辰啊,世界上男人这麽多,不差风风一个啦,只要年少英俊风流多金,差不多就可以跟了…… 

      有空去查查朗朗家世,万一比风风有钱,那就…… 

      众(青筋):有你这麽势利的麽?!!

      long way home 


      和秦朗分开一个礼拜的时候我看到了那张报纸。 

      很无聊恶俗的XX周末,最适合吃饭或者上厕所的时候随身携带一份阅读。对於大多数市民来说娱乐版才是最有用的一个版块,大小明星大小名人的绯闻八卦充实了我们空出来的时间精力,我也不免俗。 


      主角是颇眼熟的一个女人,她的花边新闻都不知道养活了多少个小报记者。这次传闻说她要结婚了,这个从来把男人玩弄於股掌之间的女人居然会乖乖臣服,而且据说还是两人一见锺情闪电订婚,其中有不少商场政治联姻的色彩,我顺著长篇累椟的报道慢慢看下去,边吃著学生餐厅的咖喱鸡饭,估计吃完最後一块鸡的时候刚好看得完。 


      “男方是美裔华人界内某著名企业家二公子,现年二十四,年轻有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眼睛迅速略过无营养描写词汇若干,直接落到这位年少英俊风流多金的情场大赢家的名字上去。 

      陆风。 

      我又看了一遍。陆,风。两个字,丝毫无差。 

      没有什麽真实感,我翻到前面方才忽略的挺大一副关於准新郎准新娘并肩而立的照片。 

      那个人,他结实了成熟了,脸上的线条已经完全属於一个阅历丰富的男人。表情还是那样冷傲,不过带著笑。 

      这个人是陆风。 

      他要结婚了。 

      我曾经偷偷摸摸有过的幻想只来得及轻微地“扑”地一声响。 

      而从次以後我连最後一点幻想和期盼的权利都没有了。 

      酒精真的是好东西,入口冷冰冰的,到了胃里却像火烧一样灼热得难受。我喝得人都糊涂了,老板不让酒保再给我送酒,我抓著空杯子就傻傻地发愣。 

      我不会哭也不会闹,我什麽也说不出来,我满心的苦,连舌头也是苦的,可是什麽也说不出来。 

      有人把我打横抱起来,我吃力地用对不上焦距的眼睛辨认他怒气冲冲的脸。稍微清醒的时候我知道他是秦朗,可很快又迷迷糊糊地混乱了,总觉得是陆风。 

      我裹著他的外套蜷缩在汽车後座上,没有呕吐。我的酒品一向很好,我只是闷声不响地缩成一团,全身都发烫,可是又觉得冷。我哆嗦起来。 

      “你住哪里?我送你回家……我房子借给朋友开PARTY了,不能带你回去。” 

      我紧闭著嘴唇和眼睛,听到他叹了口气。 

      车停了一会儿,又慢慢顺著路继续往前开。 

      一个急刹车,我整个人从座位上滚下来,狼狈地重重摔在铺了地毯的车里。 

      他骂了一声。 

      车门开关的声音,然後一双有力的胳膊把我抱起来。 

      “有没有摔痛?” 

      我冷得发抖,本能地抱住他的腰把脸贴过去。 

      这个温暖健壮高大的人是谁呢? 

      糊涂地在他身上摸索。 

      有谁这样紧紧地拥抱过我? 

      陆风,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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