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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248]云在青天水在瓶-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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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他才第一次踏上了归乡的路,和父母亲一起回去看看兼旅游。
  天台山上美景无数,云海、飞瀑、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国清寺清幽古朴的庭台……他将它们都记录在了那本相册里。
  不过,真正使他迷恋上它的美丽和隽秀,却是因为在游览归来后,听了一位远房堂妹的描述。
  是他的堂妹,但是血缘关系很远,之前她家和他家也没有来往,是此次回乡才联络的关系。
  她一直居住在当地,名叫李霞,那年只有十三岁。虽然年幼,但是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隐隐有少女的风姿了。她管他叫“十三哥哥”,因为按照大排行,他是同辈中的第十三个男孩。
  她的声音绵软温柔,人更是长得美丽:皮肤雪白,眼睛大而明亮,漆黑而又长密的眼睫,忽闪忽闪的、象蝴蝶的翅膀。李寻欢的那颗少年心就是从那时起,随着它的闪动而不规律地蹦跳个不停!他觉得自己很罪恶:居然对本家的堂妹产生了不该有的想法!
  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地想要接近她,听她说话、看她微笑。
  她告诉他说,他一路游玩所经的山道,其实是由东晋名流谢灵运出仕永嘉时率领几百家奴一路开山所辟出的,因此取名“谢公道”。它另外还有一个名字,叫作“唐诗之路”,这是由于在那之后的几百位唐代诗人也都是脚踩此路前来天台山欣赏美景的,他们为这座山留下了很多可传颂的佳句。
  “原来有这个典故!”他意外地说。
  彼时,他和她正并肩坐在她家后院的房檐下,小鸟在歌唱,四周围被夕阳的淡红色霞光笼罩,堙氲柔美。他们一起看着照片,她细细地为他讲解着。
  她的长发经常会随着微风的浮动而刮上他的脸颊,轻柔但却是无比坚定地抓挠着他那颗悸动不已的心。
  终于,在离开前的那个傍晚,他鼓足勇气,飞快地亲吻了她粉嫩嫩的面庞。她大惊失色,但却没有叫喊,转过头、她看着他,渐渐一抹可疑的红晕攀上了她的脸,越来越红,越来越红,甚至连她的耳朵都变得象是要滴出血。
  那一刻李寻欢的心跳得极猛烈,他伸手一把搂住了她的腰,她温热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栗不止。
  她颇为不安吧?扭动身躯、她使劲地想挣脱出来,而他不放开手。
  她急得压低了声音叫:“会被人看到!”
  他这才松开,盯住她的眼睛,他认真地说道:“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你会等着我吗?”
  她羞涩地低头,半晌,轻不可见地点了下。
  ……
  相册上似有她的余温,李寻欢用手轻轻地摩挲着它的封皮,一下一下,就象当时,自己轻缓而坚决地来回地抚摸她的脊背。
  可惜,人面桃花、物是人非。
  他怅然地收回心思,将相册放回、并且锁好抽屉。
  很久都没有想这件旧事了,怎么今天会回忆起它呢?他自问。接着他就自行回答了:因为她的眼神,因为她同她一样的际遇。

  第8章 三人(1)

  和堂妹的那段不成功的恋情,令李寻欢失意颓废了很久。
  之后,他终于振作了精神,但是这仅仅限于他对待事业的态度。
  在私生活的方面,他开始放纵。不要误会,以为他变成了种马什么的,非也!说他放纵,是指他不再尊重传统,他开始藐视人与人之间应有的互信和尊重。
  在正式场合里他会遵守那些必须的礼仪,表现得庄重得体-―虽然略显得严肃了些。但是,在其余的时间里,他就会立马换上冰冷漠然的表情,即便是偶尔在嘴边挂一丝浅笑,那也只是一个带有强烈嘲讽世事意味的冷笑。
  他的名字,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自作主张改的。
  “小李飞刀”李寻欢――坐拥家财、地位和聪颖,但是却不能和自己最心爱的那个人厮守,他这样地隐喻自己。
  对于他的那段情史,就象她对他的昵称“十三哥哥”一样,是只有他和堂妹两家人才知道的秘密。
  外界只道二十五岁的李家少东眼高于顶、狂放不羁。但是几年下来,所有人都在大跌眼镜之余,拜服于他缜密的心思和冷绝的手段。这个“寻欢”冷酷无情。――这是大家对他的看法!
  李寻欢在一周后回到了北京。现在的他成为了道地的空中飞人:北京、上海、香港。
  老家及大本营杭州他已经好久没有去过了。不过,不去也好,免得和家人见面别扭。当初为了堂妹的事,他和家里人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再后来堂妹出事了,他就更加不愿意面对他们,他对他们充满了怨恨。
  虽然现在时间过去了很久,许多事再计较已经没了意义,但是他没有办法当作事情没有发生过。对待家人,他只能采取疏离的态度,这已经是他所能采取的最理智的做法了,他无法做到更好。
  三十五岁了,时间过得真快!――他不无感慨地想。可是,在这个接近不惑的年龄段,自己居然还是这么的看不开!
  只为了不叫那双和她相似的眼睛蒙尘,他打算找机会和谭素素谈谈。他略有些犹豫,单独和她在一起的机会倒是很容易找到的,可是,自己要以什么立场和她谈她的私事呢?再说,凭什么她就会听他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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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双眼睛的主人,此刻正在和陈元在首都剧院观看话剧。她和他都有附庸风雅的爱好,而这种相同的兴趣和爱好,也使他们一直彼此珍惜和依恋。
  人艺的大腕儿,象濮存曦、徐帆,已经很久没有登台了,现在正在上演的《日出》换了年轻一代的演员。谭素素一边看戏,一边悠然地享受着这自在逍遥的舒适感觉。
  身边的陈元飞快地扭头看了她一眼:此刻,笑容凝聚在他和她的脸上。
  他终于得回了她!他有种宝贝失而复得的惊喜感受,这使得他异常兴奋。这几日他时时刻刻地和她相守在一起,这种粘糊劲儿叫他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晚上,一如既往地,是缠绵。
  一切由亲吻开始――
  他轻轻亲吻她的唇角,一下一下,软软地湿湿地缠绵地描绘着它的轮廓。她不可抑制地伸出了舌头积极地回应他。得到了鼓励,他开始变兴奋,用双唇紧紧包裹住她的,使劲儿地吸吮,与此同时还用自己的舌尖轻点着她的。
  沉醉当中的女人却不想将主动完全地交付给男人。亲吻了一会儿,她拉他的手来到自己的唇边。放开他的嘴巴,她改去亲吻他的手指。含住了他的食指,她一边用媚惑的眼神向他放电,一边缓慢却又无比煽情地舔弄着他的指头。她细碎而美丽的贝齿轻咬着他的指节,舌头也卷缠住它。不时地,她还用舌尖轻触它,刷扫着它。
  随着,他把自己的手指在她的口腔里深深浅浅地递送,她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他的贴近,双手紧紧地环搂住他的腰身,亲吻的间隙间,她发出了低低浅浅的呻吟声。
  他用自己空余下来的另一只手直接伸到她的下体处。细而长且有力的手指温柔地探索,给她带来了无限的欢欣。她兴奋得伸直了双腿,就连脚趾头也极尽地舒展,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想要舞蹈!渐渐地,她激动得开始大面积地湿润。他立即就发现了,不由得心下得意,同时手上却不停,继续快速地摩擦、为她服务,渐渐地、她的爱液越来越多。又摩挲了一阵之后,他决定彻底拿回主动权。
  先是抽出了之前一直舒服地呆在她口腔中的手,接着他就打开她的双臂,使她呈大字状地敞放在自己面前。下一刻,他利索地分开了她的双腿,随即将热切的自己一下子挺进了她的深处。
  他和她的身躯象两条藤蔓紧紧地互相缠绕,没有夸张的体位,他只是用强烈律动的节奏来表达自己对她动人身体的依恋。一边做,一边他用手捧着她的脸庞,他看不够她,修长的手指仔细地描绘着她脸的每一处,弯弯的眉,直挺翘立的可爱的小鼻子,柔软的丰润的唇……他深爱着美丽的她,她的肉体是他永远爱不够且离不开的幸福源。
  她混身发烫,不敢睁开眼睛,与此同时她在他的驱策下、随着他的节奏频率前后摆荡、应和着他。剧烈的活塞运使她家的床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响,她不禁大窘。
  可是,始作蛹者却万分满意这暧昧的动静,他继续加速,务求把美丽的女人弄到意乱神迷、神魂颠倒。
  ……
  事毕,她和他累极而睡。这几个晚上都是这样:忘我的抵死缠绵、醉生梦死般的求索欢爱,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追补回两人之间那空白了三年的时光,也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稍微弥补下内心深处的对未来极度不确定的破漏痛楚。

  第9章 会面

  第二天的下午,A公司的一位秘书小姐给B律师事务所打了个电话,说是将之前吴律师她们在参加A公司上市活动时的合影照片洗印了出来,希望她们有时间过来拿一下。
  因为吴律师和王婷此时不在北京、人在广州――她俩儿已经去了三天了,所以电话是谭素素接的。
  看看手表,是下午四点多钟,谭素素道谢后、问道:“我现在上去取,您看可以吗?”
  “好,没问题。”对方答应。
  B律师事务所和A公司离得很近:一个在国贸桥的西北角,另一个位于国贸桥东南的招商局大厦里,走路过去,只需要穿行两条马路。
  谭素素和办公室里的某某打了个招呼,就出发了。
  这是她第一次来A公司,上到二十层后,她径直走向了前台。
  问明情况后,前台小姐打电话核实了一下,然后一脸笑容地对谭素素说,之前给她打电话的苏小姐是总经理办公室的秘书,她请她自己进去拿。说完,前台小姐很殷勤礼貌地为谭素素指了路。
  总经理办公室里有三位秘书,其中一位圆脸短发的就是苏小姐,她先是将一叠照片和U盘递给谭素素,接着对她说道:“照片是特助让我交给你的。我给你打完电话后,他又过来说:“李总有一个细节想问一下你们所的人。既然你过来了,一会儿就进去给李总讲讲吧!”
  “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呀!”谭素素有点儿蒙。
  “你不是也参加了上市的全过程吗?谭小姐?”
  “啊,是啊。不过――”
  苏小姐笑了一下,安慰地说道:“别怕!其实李总人挺好的。再说你肯定行的,王翰听说是你过来,就连说没有问题,你肯定知道!”
  看着谭素素一头雾水状,她又好心地补充道:“王翰是总经理助理,你应该是认识的。”
  噢,对噢。谭素素想了起来,点了点头。
  苏小姐引领着她坐电梯上了一层楼。
  二十一层,这是总经理办公室所在的楼层,向这一层的前台说明了情况后,苏小姐就离开了。
  该前台请谭素素稍待片刻,说里面已经交代过了,等前面进去的人出来之后、她就可以进去了。
  谭素素坐在沙发上等候,一边喝着为她冲泡的茉莉花茶,一边无聊地左顾右盼。
  虽然这一层层一道道的关卡令她心烦:至于嘛?!搞得跟皇宫内院似的!但是客观地说,坐在这里很舒适,因为沙发柔软适度。并且,整个楼层的装修风格也很养眼、合她的胃口:很气派,但是又不显得过于奢糜。
  她是个标准的都市人,过于简约名仕不是她爱的调调,可是她也害怕看到暴发户似的装金镀银。
  她从不认为自己的品位是优雅的,她喜欢中国山水写意画的那种婉约、细腻却又不张扬的美态,她欣赏说出“天下才共一石,曹子建独得八斗,我得一斗,自古及今共用一斗。奇才博识安足继之。”这样话的谢灵运的才气和作为。
  但是,这些却仅限于欣赏,她不会寄情于山水。本质上,她是个物质女郎、喜欢生活在喧嚣热闹的城市里。所以,她的品位很奇特,这她自己知道:既有阳春白雪,又是下里巴人。
  这稍微的一等,就是半个多小时,谭素素心中暗气:就该猜到来“飞刀”处准没好事儿!
  想了一下,她将手机调到了振动的状态,接着又给陈元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自己今天有事,叫他别等自己吃晚饭。
  短信发出没到一分钟,就见有几个人走了出来。谭素素赶紧站起身,并且在前台小姐的示意下,向里面走去。
  “飞刀”的办公室可真大呀!推开房门,她不禁感叹。
  “进来吧。”今天他的声音不算太冷。
  谭素素走进房间,顺手关上了门。
  “请坐。”他说。
  谭素素依言、坐在他对面的位子上。说实话,她有点儿怕她,因此微低着头不去看他。
  沉默,还是沉默。
  谭素素感到奇怪:他要问什么?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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