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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十三名罪犯-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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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己婚的女人,您只能以丈夫的名义购置房产。您必须有他的签名……我知道
……您想得很周到,让他在数张贴了印花的纸上签字……但这并不影响他可以得
到他那一份——如果他想要的话……”

    一双非常冷酷、明亮的眼睛紧紧盯着法官。薄嘴唇紧闭不动。那张蜡黄脸上
的两个颧颊呈现出病态的粉红色。

    “您的女仆用了几年了?”

    她仍然是一字不答。法官查了一下自己的笔记本。

    “您现在的仆人是一九二七年雇用的。她之前您用的是一个布列塔尼地区的
人,一九二六年开始为您服务。然而,杀人案大约发生在一九二四年,那时您只
有一个钟点工,每天给您干三四个小时……”

    斯密特太太闭上双眼,半张着的嘴艰难地喘着气。

    “在这种条件下,待您的房客们进城之后,在花园里刨坑掩埋一具尸体,对
于您并不是难以做到的。”

    还是沉默不语。

    楼下传来萨充斯管手一支重复了三遍的曲子,接着是一声放肆的大笑。

    “在一九二一年到一九二五年期间,斯密特在马赛、波尔多和加莱地区时赏
有信给您,向您勒索一些钱。您寄给他几十个法郎。从一九二五年起,您对他的
信就不再答复了。”

    “我受不了啦……”

    她把胳膊伸向放在桌子上的一只玻璃杯。弗罗日先生将杯子递给她。她贪婪
地喝了几口,头又倒在枕头上。

    “不喝了?……”

    她整个脸被痛苦折磨得扭曲变形,好像随时都可能咽最后一口气。弗罗日先
生感到全身发冷。

    他把头转过去,因为老太太又开始了无休止的咳嗽。楼下的萨克斯管以一种
令人绝望的慢节奏开始吹响另一首曲子,弗罗日先生皱起了眉头。

    “院子里找到的哑铃是谁的?”

    “是一个房客丢下的。”

    “莫韦尔是左眼坏了,对不对?”

    “不对,是右眼……等一等……对,是右眼……”

    “您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是案……案发……两天前,一九一四年……他在我家用的晚餐……再
给我一杯水……”

    “他从来没有给您写过信?”

    “写过一次,一九二六或一九二七年,仅仅是一张签上他的名字的从加拿大
寄来的明信片。”

    “明信片上的风景是不是一座大械市?”

    “不……让我想一想……是一条结了冰的河,对,是河……”

    “莫韦尔没有向您要钱?”

    “没有……我要喝水……我不行了……”

    弗罗日先生倒了一杯水,递给他,向她看了最后一眼,转身出门,老女人没
有喝水,她坐在自己的床上,用心神不定和充满优虑的眼神看着他走出门口。

    斯密特太太于次日在送往圣拉扎尔诊所的路上服毒身亡,当时的情况始终没
有搞清。作为资料,只在弗罗日先生的笔记本里见到下边几行字:

    斯密特太太是杀害莫韦尔的罪犯。

    证据:斯密特太太肯定莫韦尔是右眼瞎了。然而,莫韦尔是在监狱里失去的
右眼。因此她在他出狱之后着到过他,但她否认这一点。

    推断:她冒着很太风险花一千法郎嫁给了斯密特,可是在法国没有人知道她
的过去。因此可以断定,她逃避的不是法国当局,而是一个总有一天会找她的人。
就是为了这一点她才改换姓氏。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哈洛威太太得到了收款人偷来的三万法郎后来到法国。
钱数增多了,丈夫死了。克里波恩被关入狱二十年。可是莫韦尔不久即将出狱,
他有极获得其中的一部分。

    为了不让他分钱,她嫁给了斯密特,改变了身分,在郊区落户,用新姓氏买
了一处房子。

    莫韦尔出狱后还是找到了她。她假装顺从,接侍了他,用搀了麻醉药的酒将
其灌醉,于深夜在他沉睡之际进入他的房间,用哑铃把他砸死。

    谁出任何高价她也不肯把房子卖掉分一部分钱给莫韦尔。

    在记事本此页边上,他用红笔加注了下边一行字:

    一件绝望地维护已获财产的典型案例。
    
    
    
    



  

 

              第四章  佛来芒人

    弗罗日先生第一次受理一件被告已是七十二岁的老人的案子,也许他并没有
意识到,这个老家伙已给他留下极深的印象。法官还没有正面看他一眼就突然对
他说:“请您把鼻涕揩揩!”

    老家伙名叫巴阿斯。今天的域里人恐怕对这副样子的活标本已经没有印象,
但是在过去,几乎每一个村里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形象:巨大结实的骨骼,宽度
和厚度一样肥大的胸脯,整个身体似乎皆由既坚硬又笨重的材料构成。简直就是
一只狗熊!

    巴阿斯的脸一半都被三四公分长的灰色长毛覆盖了。他屁股坐在椅子边上,
帽子放在膝盖上,一副对谁都不信任的样子,似乎遇上一丁点危险便会向前扑过
去。

    法官手里翻看着材料,巴阿斯则大部分时间双眼紧闭。

    不过时不时地又将眼皮半睁开,以锐利无比的目光赶紧看一眼弗罗日先生。
那目光是冷酷的,令人担优的,犹如某些很进化了的动物。

    他用手背抹了一下鼻涕,边抽鼻边眨巴着眼睛恢复刹原来的坐姿。他嘴唇半
闭,像是在自言自语:“他很狡猾!……他们都很狡诈!……他们试图把我打败!
……咱们走着瞧……”

    他将身子坐直,瞪圆了双眼,高度警惕地直视着对方。

    凶杀案发生在头天夜里。第二天一早弗罗日先生就去了在奥贝尔维里埃市的
案发现场,同他一起去的还有检察院的几位专家。

    从此以后,这件案子给他留下了他职业生涯中最为伤心、最为苦涩的记忆。
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对他来说都是一场噩梦。

    离开巴黎生机勃勃的郊区,来到奥贝尔维里埃地区的庄稼地和工厂,远远看
到一间破旧的小房子孤零零地立在田野上。

    和当地人一提起“佛来芒人”,他们便感到为难,感到不安。他们困惑地用
手指着那间破房子,其中一个人的话既风趣又颇能说明问题:“我们甚至不知道
那里边住着多少人,也不知道里边的孩子是谁生的,怎么长大的!……”

    一共有四个房间,一间马厩,屋内角落到处是粪便和农具。鸡、鸭、狗、猫
和孩子们混杂在一起,乱飞、乱跑、乱叫。

    三个女人中一个五十岁,一个二十三岁,一个十六岁。然后便是巴阿斯。他
在阴暗的屋子里默默徘徊,东张西望,密切观察着周围的一切,叫人把握不住,
难以捉摸。

    在右边一间卧室里躺着一个死人,如果旁边没有站着巴阿斯看他,你肯定会
以为死者就是巴阿斯本人。他们二人有着一样的身架,同样的年龄。

    但他的头颅已被砍得面目全非。法官开始数,三十一……三十二……他的头
上一共挨了三十三刀……然而,竟然没有一个人哭泣!有的只是干巴巴的眼睛,
恼怒的脸色,以及他们之间用佛来芒语的窃窃私语。






    审问开始了,耳中听到的是一句句含糊不滑的废话,一堆相互矛盾的回答,
例如:“可能……也许是吧……谁知道呢?”

    非常明显,他们在撒谎,但个个都不慌不忙,十分镇静。

    他们开始意识不清地讲述另外一些故事。

    意识不清!这是强加于人的无法说清的印象,让人觉得一下子倒退了几个世
纪,退回到一个蒙昧主义和没有道德概念的时代。

    好像看不出哪个孩子是谁生的。其中最小的孩子的母亲是那位十六岁的姑娘。
至于孩子的父亲是谁,没有人说得清!

    弗罗日先生深切地感到案情越来越复杂,一天比一天复杂,甚至一小时比一
小时复杂,因此,他赶快离开现场,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并叫人将巴阿斯立刻带
到他面前。

    女人们都在原地被监控起来。她们并不因此而感到不便,就像房里躺着的死
尸对她们来说无所谓一样。作为午餐,她们每人吃了一大盘子酸奶拌土豆。

    确定每一个佛来芒人的身分是一项艰难的工作。可以说几乎没有证件,手头
掌握的全部材料也就是一本比利时军人证书和一份出生证明摘录。但是弗罗日先
生在巴阿斯在场的情况下,总算把他们每个人的大致情况整理出来了。

    巴阿斯,让·约瑟夫·阿尔方斯,生于比利时安布尔市的内罗泰朗村,农场
工人。在阿尔龙第二枪骑兵团服役三年,去过美洲。十年后携带二万法郎返回,
并再次遇到万·斯特朗。这是一个野蛮粗鲁之人,满脸胡颓。

    万·斯特朗,彼得·典古斯特,生于内罗泰朗,是个日工。与巴阿斯在同一
骑兵团服役。在阿尔让特伊附近租了一块地并在那里定居。后与一个比他小二十
岁的女人结婚。样子像只大猩猩。塌鼻子。

    爱玛·万·斯特朗,生于在东格尔,啤酒店服务员,直到在巴黎中央莱市场
一次销售活动中遇到万·斯特朗并嫁给他。

    塞丽娜,长女,二十二岁,三个孩子的母亲,孩子的父亲据传是巴阿斯。

    路易丝,小女儿,十六岁。她孩子的父亲也可能是巴阿斯。

    巴阿斯从美洲带着在煤矿挣的钱回来之后便开始寻找儿童时代的伙伴万·斯
特朗。他终于在阿尔让特伊找到了他,并从此住在他家。刚开始的一段时间,巴
阿斯帮他干活。

    后来奥贝尔维里埃的破房子出售,巴阿斯将它买下,万·斯特朗便成为巴阿
斯的佃农。

    但实际状况有些不清不楚,他们没有账目。巴阿斯整日游手好闲,什么事也
不干。只有万·斯特朗一个人下地劳动。

    是爱玛每天清晨三点起来套车,把蔬菜拉到巴黎中央莱市场出售。

    塞丽娜生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巴阿斯用她的名字在银行开了个账户,存入一
千法郎。以后每生一个孩子都存上一千法郎,对路易丝的孩子也是如此。

    但是,只有塞丽娜一人有权与巴阿斯同住一个房间。其余所有的人都挤在另
一个屋子,一个三岁的男孩只能睡地上的草垫子。

    两年以前,巴阿斯继承了一笔数目不大的财产,大约一万法郎,他将钱存入
银行。

    他是个百分之百的文盲,不会写字,画个十字代替签名。

    而万。斯特朗能读会写,大部分手续都由他经办。

    因而在对一个问题的回答上便出现了矛盾。

    “您是否和爱玛·万·斯特朗也有性关系?”

    巴阿斯的回答是“有,没有,可能”,以及不知代表何意的含混不清的手势。

    不过有一点十分肯定。万·斯特朗既不嫉妒自己的老婆,也不嫉妒自己的女
儿。巴阿斯是一切的主宰,一切皆属于他,房子属于他,所有的人也都属于他。

    他们就这样在离巴黎乘有轨电车只需一个小时的奥贝尔维里埃市过日子,和
外界的文明世界几乎完全隔绝,像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纪。

    因此,巴阿斯不会说法语,他说的是将佛来芒语、西班牙语和英语行话混杂
在一起的萨比尔语。

    周围的人对他们的事情知之甚少。他们有时看到巴阿斯从面前经过,他人很
胖,不说话,走路摇摇晃晃,像只大猩猩。

    至于万·斯特朗,人们只是远远看到他总是一个人在田间劳动。

    关于他们的生活,人们所知道的也就是每周在合作社买几公升刺柏子酒,万
·斯特朗有时晚上站在门口拉一会儿手风琴。

    头天晚上九点,这些佛来芒人和往常一样横七竖八地睡下了。次日清晨三点,
爱玛套上马车进城卖菜。当她十点回到家的时候,看见巴阿斯和塞丽娜正站在地
上瞧着一具死尸。

    他们发现死尸已有两个多小时,但是他们要等爱玛回来再报告警方。

    每个人都说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看见,什么也没有听见。

    出了人命案之后大家才知遣,原来这个眼前死了的万·斯特朗因病已卧床七
个星期了。时值冬季,当地人对他长时间没下地干活也就没有在意。他的家人又
忽略了请医生。

    “反正他活不了多久了!”爱玛说,“因为他不停地哼哼,所以把他单独安
排在一间屋里,经常去看看他。”

    法医解剖尸体后肯定地说,万·斯特朗即使不被杀,也只能再活两三天。

    对一个不能动弹的垂危病人如此心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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