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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贼之法师-第1节

小说: 贼之法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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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类别:奇幻魔法 
  我是谁?一个流浪的盗贼,一个使坏的法师,盲目的逃命与世界各国的追捕中,偶只不过偷了一个碗和一根烟枪而已……等待我的是什么?终于,被捕的日子来临,偶被送上了神罚之惩……迎接我的是什么?神罚之惩的灵魂之石,让我拥有超蟑螂般坚韧的精神力…… 
 
 
 
 
  
第一章 偷杖盗盾
 
  美丽的枫林中,朝晨的阳光透过茂密枫叶斜斜洒落在地,昨晚稍少落下的小雨依然在枝头上打转,一片火红的枫叶海洋中,叶面的雨珠迎合着阳光闪烁着晶莹透丽的光芒。漫天的枫叶在空中飘舞,它们飞扬着,最后轻轻的落在地上积起不算太厚的一层,瞬眼望去,就犹如在地面铺上了一张红色的地毯。我在轻快的走着,践踏着鲜红的枫叶发出沙沙声,清晨的空气真他妈新鲜,吸入肺中让人不由得一振。
  迎面拂来的风载着片片枫叶,不时有枫叶划过脸宠,感触着了叶面的粗糙和上面的露水,在划过之后,脸上留下一点水迹,带水的肌肤伴着风吹泛起一道凉凉的感觉,我不由再次伸手拭去。行走中,我不时的拍落掉在身上的枫叶,举目仰望,眼睛不由得半眯起来,刚刚升上树稍的太阳已经显得有些刺眼了。
  在小说里,如此美丽的风景中出现的应该是一个长发飘然、英俊潇洒、气宇不凡的流浪剑客,但事实上,出现的却是大皱风景的我,也不能说大皱风景,其实以上几个条件我也基本具备,最起码第一点长发飘然就已经达到,不信?难道两年都懒得理一次的头发还不算长?虽然只是数月没洗头发显得有些黯然和杂乱罢了。说到飘然!其实我想不飘起来也不行,因为有许些头发已倔强得竖了起来,就算是没有风,我想头发也落不下来的。
  关于第二条英俊潇洒,这倒值得一提,想起小时候妈妈都是这样称赞的,因此我也只好承认了。(只是长大以后就没听别人这样说过了)
  最后一条气宇不凡!气宇也,应该同等于形象气质,不凡,应该是指不同于凡人的意思,所以整个词的意思大概就是:不同于凡人的形象气质!
  远远粗略看来,本人外形的确显得有些倭龊了,但是只要靠近一点仔细看就不会这么认为了,其实我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倭龊,只是比想象中更为倭龊罢了,并且邋塌得连乞丐都自愧不如,在美丽的枫林中出现就犹如——万花丛中一陀狗屎。我想世间应该少有这种形象气质了吧!难道还不能称其为不凡吗?
  我的造形的确有碍市容,而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只用概括为一个字:
  懒!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这是教育学家们一直倡导的名言。
  可从来没见过哪个扫了一辈子马路的欧巴桑得到过天下,所以我就决定唾弃它。
  但是哲学家们说的另一句话,我却觉得十分在理,他们说:“做大事的人,在凡事中都不要屈居于小节!”这句话我喜欢,我选择。
  所谓“做大事的人,在凡事中都要不屈居于小节”我想这也应该包括在生活当中。坚信这句名言,从此懒得理所当然,从此懒得不再有罪恶感,因为,我时常会用句话安慰自己。
  看脸上的污垢,其厚度已经强而有力的证明了我近月来绝对没有洗脸,如果污垢的厚度能和魔法防御指数成正比的话,那魔法防御指数至少能上升两个百分点。对此,我非常满意,出于它的厚度,我脸上几乎看不清任何的表情变动,这足以在对战中让敌人无法从我的脸上看出心里的任何意图。刹眼望去,除了见到一陀黑乎乎的东西在蠕动之外,基本上猜不出那会是一个人。
  虽然我的造形和风景十分不符,但是没人有权力阻止作者让我在此出现,继续穿梭在这片枫林,走了许些时候,依然没有穿越,看来这里的确像人们传说的那样宽广,一个人走,走了这么久也会闷!何况是个男人,而且还是个处男。心里不由得泛起了一点惆怅,随着惆怅,心情也低落起来。在无聊中,我不时的提提所背的布袋,里面传出了金属的撞击声,许多年流浪以来,伴我渡过的只有这只标准盗贼款式的大黑布袋,作为盗贼,背个大布口袋是形象的必要,就好象修厕所的必然拿着个通便器,作者每天晚上穿了条三衩在打字一样,是必不可少的。
  在布袋里面,装着我所有的家当:一只烟枪和一个大得可以称其为盆的碗!身上带的只有这么一些东西,但都是为了方便旅行和跑路的需要,因为多带一些东西,就会多增加一点被捕的机率。而这种机会,我绝不会留给那帮人,因为他们只要成功一次,我的人生就可以划上句号。所以裤子可以不穿的话,我也会考虑遗弃的!
  事实上我也这样干了,不然的话干嘛不穿内裤。
  漫不经心的走着,也不知走了多久,前面不远处又出现了一个转弯,像这样的转弯都不知道转了成千上百个,顺着这个弯一拐,只见不远处一点流淋的水光透过枫树的间隙印入眼中,哦?好象有个小溪在前面哩,想到溪水的冰凉感觉,沉闷的心情就不由好转了一些,嘿嘿~!看来可以好享受一下了,高兴中我不由加快了脚步。
  那一点水光逐渐在清晰,越走近了,水光的泛围也在不断扩大,看来这不是一个小溪哩!我怀着好奇向前走着,随着距离的拉近一个无比硕大的碧湖轮廓逐渐成形。心情瞬间亢奋起来,我咧开嘴一笑,耸了耸肩上的大黑布袋兴勿勿的向前一阵小跑。
  终于从枫林中穿出,哇~~~!好~~好大啊!好美好漂亮的湖啊,我不由心生感叹,这些年自己也是浪迹天涯游遍千山万水,但如此绝影确是少见,比起某些不知所谓的名胜来,这里更是好上千余倍,像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就有一座叫魔虎峰的名胜!魔虎?我拷!怎么看都像只狗在大便!也许它存在的价值,只不过是因为座落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罢了。
  站在湖边磨盘般大的青石上瞭望,整个湖的景色一概无遗的印入眼里,四处一片宁静平和的景象,清澈碧玉的湖水,轻轻吹起的柔风的湖面泛起微微的波动,艳丽的红枫倒映在水中随着湖波轻轻动荡着。不时的,从枫林传来两声清脆悦耳的鸟鸣,这两声清鸣让这人间佳境更为超凡脱俗了。
  说到这个湖的地理位置真是经典之极,不偏不倚,竟然出奇之巧的座落在山顶,特别是这里的山顶之湖有了满山枫林的衬托之后更显为脱颖。太漂亮了,太漂亮了,看着如此绝景我不由泛起激动,这简直就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这简直就是一种大自然的艺术,细细欣赏这种艺术,我不由心旷神怡,即刻兴奋的,掏出小XX……
  噢!嘘嘘的感觉真好!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
  或许是有些日子没有洗澡了,要不是看到眼前这个碧波流泠的大湖,我差不多快要遗忘掉洗澡这个概念。因为除了懒以外,我跑路是非常繁忙的,说到跑路那可谓是小跑天天有大跑三六九,要知道干俺们这一行的对于路跑早就习以为常,前两天还遇到一个同行,他一见面便老熟的和我打招呼道:“啊!这不是卡诺吗?天气真好啊,今天你跑过了吗?”
  “是啊,今天天气真不错,这不,厕所刚上到半就跑了,呀!你这件衣服真不错,在哪买的?…………”
  不是胡扯,就是在几个时辰之前,我才甩掉了那帮最最讨厌的追捕者——卡琳娜、米特罗、斯克、比斯特这四个人,说到这几个人我就想到了卡琳娜,那个卡琳娜最是令我讨厌,其实并不是因为她长得难看,事实上正好相反卡琳娜长得非常的漂亮,特别是身材,黑色的刺客紧身服勾勒出来的曲线会让男人直喷鼻血,还有那稍长的墨蓝色短发衬托出野性的魅力,真是女人中的极品!
  她是这几个人的头,带领着这个小队到处追查我的踪迹。她那神乎奇迹的追捕技能让我无所循形,这就是我这两天没睡好觉的原因了。还好,再狡猾的猎手也会遇上好狐狸,偶也有绝招,哈哈!我想此刻失去我踪迹的他们,此刻可能在哪里吃火锅吧!
  难得有点安全时间,而且此刻又遇到如此大湖。还能考虑什么,抓住布袋的手一松,大黑布袋从背上滑落掉在大青石上,当啷一声响,里面的大碗和岩石撞击出声。我半不担心这只碗会摔坏,呵呵!要知道世界上还真少东西比它经得哩!
  随后,我兴奋的剥下了身上的黑色魔法袍。看着这件黑色魔法袍我不由苦恼了一下,这件魔法袍破旧无比而且满是窟窿,从上面,仿佛可以看出五千年的沧桑历史。
  其实这件黑色魔法袍它本来是白色的,真没想到才三个月没洗,竟然就变成这样,唉!看我这条黑色的裤子!穿了一年没洗也不见变成白色,
  从理论上说,
  这件魔法袍至少也要穿上一年半载才要有所表示吧,
  二十多年,做了二十多年的男人了,终于意识到了女人的重要性。
  其实偶尔帮俺洗洗衣服还是不错的。
  郁闷归郁闷,澡还是要洗的,我迅速卸下了身上所有的东西,高兴的扭动了一下光溜溜的屁股做了做预备动作一个鱼跃钻入水中。扑嗵一声,入水瞬间,湖水的清凉透过身体直达脑际,哇,好过瘾啊!我兴情地享受着湖水所带来清凉,马上理解了广告上天天高呼的感觉——好舒爽;
  在淡岸上,踩着湖底卵石,我愉快的瞎扑咚着,但没敢去深水,说实话我是只旱鸭子,全是因为小时候曾经不小心掉入水中差点淹死;
  唉!都怪邻家的小女孩没事干嘛跑到河里洗澡……
  往事不堪回忆,眼前过得舒服就要尽情享受,我尽情的在水里折腾着,折腾了过瘾之后,然后开始用力搓洗着身上的泥垢和汗腻,好象很久没有这样彻底的清洗了,在记忆中的上一次好象是在三年前发生的。
  湖四周很静,只有林中的鸟叫传来,本来平静如镜的湖面自从有了我的出现后开始不断的波荡。搓着搓着,只见身旁清澈的湖水已经微微有些变色,有时候,我似曾怀疑身上的泥是否可以刮出一斤半两来。
  舒服,领我不由哼起小调,正当愉快地搓着小XX时,突然听闻岸上一声女声娇喝:“喂,我说下面洗澡的”
  女生?天啊,心里刹然惊恐起来。
  我不由联想到偷窥!
  不是吧!偶的青春侗体不是……
  慌望向岸上望去,恐惧的感觉瞬时充满心际,湖水冰凉,我的心更加寒冷,整个人如同置身于冰窑之中,脸上泛起了如同见到暴龙般的恐慌。
  哇~哇拷!是丽~丽~~莎;
  只见一个看起来比我年纪稍小,身着红色女装法师袍,一头金头长发的极品漂亮女生正站在岸上慈蔼的向我微笑,而且微笑中脸上还不乏泛起两只可爱的酒窝。
  心里开始忐忑不安,一说到这小毛丫头我便毛骨悚然,想当初各个国家,不是在号召要有什么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吗,没办法,我只好极力响应国家的号召,在辛勤的努力下,我偷回了一!没想到为了一块打火石,这个里斯本派出了近半的精英对我进行追杀,而且兴师动众的发动庞大追捕行动,唉!这帮人真是不知所谓,应该是吃饱了闲着没事干吧!
  虽然这帮追捕者远不如卡琳娜难对付,可是回想起逃走那天晚上,那真是痛苦无比。真不愧为里斯本城主的独生女,魔法造谐不是盖的,个么利害,只需单手一挥就是一招七星归位……。哇!要不是我逃得快,何止魔法袍穿洞!。
  就那一次,身上几十个烧伤,害得我买了药膏都找不着地方贴。
  说到这件魔法袍我就更伤心了,为了这件衣服我逃遍了整个世界,受尽千辛万苦,九九八十一难,翻山越岭,无数次的被女色狼非礼等等艰辛,我的付出,我的牺牲,都附水东流。我恨,可是有什么办法,畏于她的七星归位,只好屈服在她的淫威之下受尽无情的压迫。
  可是我正光溜溜在水中,身无长物。
  嗯~,也不能这样说,俺的不算短。
  那就是身无一物,这样说也不对,那一物作为男人的我还是有的。
  唉,反正就是什么身外之物都没有这就对了。现在赖以逃命的烟枪和碗都在岸上,此刻真是无依无靠而欲哭无泪,我只能可怜巴巴的望着丽莎希望她能有圣母玛利亚的慈蔼。
  她很漂亮,但她的漂亮好象并没有和慈蔼达成正比。
  而亦好相反,我发现她倒是具备了完全的撒旦风格。
  只见丽莎把笑面一转,一怒色泛上脸来,右手已迅速准备起七星归位,火红的元素在手掌上面翻滚咆哮着,她怒不可止的喝呲道:“去死吧!你这只破贼”。
  我不由慌然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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