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叔"来袭+番外 作者:佟小年(晋江vip2012-03-13完结)-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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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消失的人,注定是消失了。
比如扔下一片竹林远走的苏文。
比如空留一个ID不再出现的布衣。
哪怕他们事实上只是一个人。
我还常常给布衣留言,虽然最后都变成了自言自语。可是我总是期待这个人的头像会亮起来。他会听我说生活中的小烦恼,他会告诉我应该怎么去应对所有的事情。
我现在不需要再跟他倾诉我如何如何被我的监护人步步紧逼的生不如死了,我生活的很安逸,可是仍然想看见他说话。从我16岁开始,这个人就如水的存在。
每次他的回复,总是大大的一段话,淡蓝色加粗的字体,没有多余的符号,说话甚至没有标点。断句的时候习惯使用空格,聊天好多年从来不发表情,很少在线,偶尔玩笑,大多数时间严肃。
回应我的疑问,在我少年时候的时候陪伴我度过寂寞长夜,在我说自己不想睡的时候,无声的陪我亮着头像,任何时候不说话的我敲一声:“你还在么。”
总能看到对方淡蓝色的字体闪烁。
“我在。”
可是现在你在哪呢?
我给他留言:
“布衣,也许我应该满足现在的生活,有一个人给予好的不能再好的宠爱,告别了之前的压抑、牵绊、痛苦,我甚至忘记了自己曾有过的爱和恨。性情变淡,不再容易激动,也不再容易失控。大多数时间没有太多情绪,虽然收到他给的礼物的时候也会淡淡的开心,可是却不会表达。”
“布衣,你在哪,你能听到我说话么。我只是想听到你的回应。我怀疑成长过程中我对你的依赖超过了别人。因为那个监护人一直是不怎么管我的,可很多事情我都在听从你的建议。比如是你要我好好的读书,好好念大学,好好在国外生活。是你告诉我接受新的生活,新的人,告诉我可以勇敢的去恋爱。”
“你在哪呢,我能不能等到你的回答。”
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写过多少,写到最后,时间太久,我都怀疑自己会不会被这种空想的病症而侵蚀毁坏。因为我甚至想过自己注册一个布衣的号来给自己回应。
伪装成淡蓝色的加粗字体,不加符号,不加标点,我就可以当做这个人还在。
只是太久期待全都落空之后,我终于还是决定彻底忘记这个人。
我有了足够安好的生活不是么?我越来越多的留言是在告诉他,我现在过的很好,我越来越喜欢自己身边的人,我和沈寒良去了哪里旅行。
我什么都不缺,连我一直以为不能够拥有的感情都不缺。
我活的三餐温饱,四季和睦,这里就是最后的归宿。
所以,何必执着,何必留恋。
删除这个ID之前,我又一遍打开了他的资料。
ID布衣。
签名空缺。简介空缺。年龄性别属相星座生日空缺。联系方式空缺。
可是看到空间竟然有更新,时间显示的还很近。我狐疑的点进去,需要密码。buyi。错!buyi2006错。试遍了所有的密码全是错的。
可我不肯甘心。他明明最近有更新,为什么不肯回答我的话。我在网上找了黑客帮我黑进了他的空间。
用时很短,两个小时以后,黑客告诉我:
“空间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这一句话,截图给你了,自己看吧。付清剩下的钱吧,一共800元,打我账户里。顺便我把他密码破译出来了,jianjie1017。怎么样,厚道吧,以后不用再付我钱了。”
jianjie1017?为什么是我的名字和生日?
我付清了黑客的账款。
用这个密码登陆他的空间。果然只有一行字,和一个落款:
“给不了你最好的爱,所以送你离开。——简则成”
【无责任番外】
看到那条消息之后,我做了一件很任性的事,收拾了简单的行装,打包又逃跑了一次。
总是这样,遇见不想面对的事,就把毛巾牙刷丢进一个箱子跑路。
飞机上盯着窗外的流云,时间久了看的眼睛生疼。搞不明白是为了什么离开,知道布衣是简则成,很惊异,可是之后更多的却是开心,知道他并不讨厌我,他一直都在关注我。
到达的地方是熟悉的英国,闲逛城市的时候,却觉得更多是和沈寒良一起留下的记忆。从十八岁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把我从演讲的会场带跑之后,我们就一起晃过了许多的城市。
我记得他的一条红色的围巾,记得他一件黑色的暖暖的呢制大衣,记得他浅灰色的中式麻布衬衫,还记得他叫醒我带我去给城市的每一道踩脚印的那些清晨。
后来,在中国遇见他,他是给出一个背影,迟迟不肯露面,一出现却让人惊讶的欢喜的人。我认识他,已经四年,他认识我,也许接近十年。
所有的日子里,他的存在都像是一个温和的家,有了任何的麻烦,第一个是想要向他求助,所有平淡的时间里,他又总能给人意外的惊喜。
他现在是未来会陪着我一直走下去的人,可是我逃跑了。
因为有一个人,始终隐藏在黑色阴影之中,却在三百六十度的转身都发觉不了的角落里,默默的付出着关注。
只不过,他终究是想让我离开,也放自己离开。也许十年的相处,已经让彼此太过压抑窒息。
一个人旅行的时候偷偷想,我是否有机会和他在一起和平的相处,两个人用最好的姿态,说清楚之前所有的误会,不再去隐瞒和猜测,也不再把最冷漠最坚硬的一面展现给对方,不再刻意的互相伤害,也不再用最南辕北辙的方式,去表达我们的爱。
我是爱着这个人的不是么,他伴着我长大,用他强势的、霸道的、不讲道理的方式,最终让我长大,而后又不执一词的彻底离开。
而今我走在一个人的行程中,决心开始一种没有人照应的生活,想知道这样的旅途,是否能让我想明白什么。
我22岁,成年已久。心态上却始终依赖他人不肯告别。之前是简则成,哪怕我执意的认为我们中间有着多少的仇恨和对抗,我都认为他至少比我高20厘米,天塌下来有他这样的高个顶着,哪怕他确实不愿意为我承担任何事,那我的任何损伤,只要有人亲历有人看见,就不是白费。
可是,突然,他失踪了。
他留下的公司,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应对,过去的时光,也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忘记。
所以,开始寄托在另一个人身上,甚至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足够喜欢他的时候就急急的答应了别人的许诺。因为害怕,因为想要抓住什么,哪怕表面上真的很不在意,却在心里十分的害怕眼前的世界会消失。
害怕这么好这么周到这么完美的宠爱,会在醒来的时候,像被阳光刺破的水雾一样消失不见。害怕一直谦和的容让的大度的人,会突然因为失去耐心而转身走开,所以,我比他更没有耐心的在自己这样并不成熟的年纪走入了一场婚姻。
而直到我一个人上路的时候,才开始真正的觉得。
简则成离开是对的,我不能永远因为有一棵高高的树,而认为自己有理由轻易的得到这个世界上的一切。
我的离开也是对的。爱不是对给予的一种贪恋,也不是对宠爱的一种回应。而是抛却所有附加条件,看着这个人的时候,仍然确定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可以因为他说话的音调,可以因为他走路的样子,可以因为他可爱的神态,可以因为他温暖的怀抱。而不是因为不安全感。
如果自己没有安全感,带上安全帽,穿上安全服也通通不管用。
所以一个人走着的时候,才开始真的去想,遇见的这个人,他是我的谁。
旅途中,沈寒良一直有电话和短信,偶尔因为中途没电,他也显得格外的焦急。并没有走太偏僻的线路,去的其实也是一些人流密集的城市,所以遇上危险的时候并不多。
虽然一个人在夜里的时候,会怀念一个人奢侈的怀抱。
就像在身边的时候,永远觉得他就像静物一样,存在着就是理所当然。不在的时候才觉得锦被凉薄,一个人翻来覆去时,常希望有个人,可以说说话。
我走的时候,带走了沈寒良送我的那只胖兔子。晚上睡觉的时候,把这只粉嫩嫩的胖兔抱在怀里,仿佛之前在一起的日子一样。
我还记得晚上的时候常常有这样的对话:
“抱我还是抱兔子?”沈寒良在后面伸出手臂。
“兔子。”
“真的不肯抱我?”
“嗯,就要小兔兔。”
“那我生气了,睡觉去了。”
而后就听到转身背过去的声音。不过抱着兔子的时候,常常还是会在半夜感觉有一只胳膊圈上来,不介意我似乎,更爱那只娃娃。
现在只有娃娃,没人他。我□的走在一个人的路上。
一个月,三个月,七个月,一年。
旅行让人变得更为健康,皮肤经过了各个大洲阳光的考验。我总在挑暖和的地方,全球有四季,不论什么月份,总有一个地方,始终有阳光温暖。
到第二年夏天的时候,终于完成了环游的一圈,回到了中国,在回去S市之前,我去了趟LA城,因为知道,有个朋友在那。
其实一直以来都有收到苏文的消息,也知道他其实简单的行走之后就定居在Tibet,却迟迟拖着没过来,以为彼此对于生活的选择,相差的太远。他执着于理想,我却始终屈服于现实。
直到自己也能真正的上路,才觉得有了和他匹敌的勇气。才能在重逢的时候,抬起胸膛,足够骄傲的表示自己是可以和他平等的人,而不是几年前的时候,永远需要别人付出和舍弃,帮助自己解决麻烦。
苏文在L城开了一家慕斯客栈,接待徒步的背包客,见到他的时候他就像第一次那样蓄着大胡子,修剪的整齐,但仍然有几分盖过年龄的沧桑。
入住慕斯的人,都对苏文贴在墙上的手写协议非常有兴趣:不能给店主拍照,更不准偷拍,不能透露某被封杀电影演员落魄到在此处开店。这里有可爱的金毛,可以供大家随意合影。
不知道他的协议是否管用,总之这些年,苏文这个名字,已经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去了。当他决定放弃的时候,也有人慢慢的可以放弃他。我告诉他,萧雨辰结婚了,也许他可以接着回去拍戏。苏文只是哦一声,没再有别的回答。
其实我知道这个人是爱演戏的,只有在虚幻的场景中,才投入的如痴如狂,现实的生活,反倒有种奇怪的脱离感。
他喜欢在晚上的时候,谈着吉他给住客们唱歌,他会在入住的客人太多的时候,自己打铺盖睡在客栈的地板上,他会在热闹的时候,大方的张罗着请客人吃饭,也会给没有行程安排的客人,耐心的筹划最合适的路线。
只是我还是忍不住问他:
“苏文,你真的决定不回去么。”
那个过去的城市,有他的梦想,曾经,他为的是不对自己的感情和人生妥协,所以放下一切离开,而今,已经有机会重新翻盘,为什么不再拼一次。
可这个人却一改从前的言语轻浮,长时间的沉默不肯回答。
就像是被高原独特的空气,改变了一个人的性情。在这住久了,他的皮肤晒成红色,服装换上当地的装扮,再加上大大的胡子。如果不是晚上谈着吉他的时候,还像个文艺青年,也许走在街上,都只会被人当做是本地的普通大叔。
在慕斯住了到半个月的时候,意外的遇见的一个熟人,提前结束了我LA市的行程。
是之前澜越的艾米,我很好奇她这样的高薪白领也会选择来LA市这么自虐的地方旅行,而且她刚到的几天,确实因为严重的高反,把整个客栈的朋友都忙的人仰马翻。
好容易适应过来,我想找这样巧遇的旧人说说话,她却始终躲着我,仿佛之前她赖着我请我吃饭的交情全都是我一个人的虚构。而这个来高原打酱油的人,来的比我晚,走的却比我早,几乎是刚刚脱离了危险期,就迅速的坐上了飞机直奔平原。
只是,她留下了一封信。
信里说了她在做简则成秘书的时候,在我俩之间从中作梗的种种细节,也许是见识的事情多了,对于这样的伎俩我没有怎么惊慌。
虽然,她有意的在信中提到了一句,简则成对于她所有的行为,其实是知道并且默许的。
写这封信和出来旅行,是因为她最终放弃了一些原本就不可能的想法,其实我很早就警告过她,简则成并不是一个能被感动和打动的人。
信的末尾,她慷慨的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