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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弱柳不扶封 作者:荆之薇(晋江2012.9.3完结)-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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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
  “我什么呀我,就算我身边的这位仁兄有错在先,他给了银子还道了歉,你不能出手伤人哪!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回家之后面对白发苍苍的双亲,你让这位仁兄怎么解释?”
  女子不哭了,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我。看客们则是另一副神情,不用看也知道是站在我这边的。
  我声情并茂地说给看客们听,嗓子又疼又痒,我适可而止,飘出徐徐青烟我就得不偿失了。
  “唉,算了,不打不相识,这是我们的缘分。是我们给姑娘添麻烦了,对不住!”我从袖口里掏出打算送给仙仙的手帕双手托住呈给她,弯腰行了个大大的鞠躬礼,“姑娘不嫌弃的话,先擦擦眼泪吧,我们——后会无期。”
  我拍拍一脸茫然的小白脸,转身准备走掉。
  啪——啪——啪——
  一位女子靠在旋转楼梯上鼓掌,她背对着我们,手肘向后,支在楼梯扶手上,站姿未变,只转过脸来对我清浅一笑。
  四座皆惊,鸦雀无声。
  白狐肷斗篷,几粒红钻饰在眼角眉梢,流云一样的墨发均分两侧,衬出陶瓷一般毫无瑕疵的脸,雪肤花貌。
  雪白的斗篷和血红的钻石,完美的对比,强烈的冲击。
  姑娘抓着我给的手帕跑上楼梯,那女子像皇室贵族一样轻轻扶住姑娘的手,稍提斗篷,一步步走下来。
  风韵倾天下。
  小白脸扯了扯我的袖子,低语:“我们快走。”
  女子拔出身侧姑娘头上的玉簪对准我比划了两下。
  我看着细细的簪子尖,看了又看,没错,它对准的是我,只是我,确切地说,是我的眼睛。
  玉簪刺过来,小白脸将我推倒在地,玉簪擦着我的鼻尖飞到身后。
  小白脸问:“你怎生躲也不躲?”
  我呆呆地摇摇头。想躲,想像平时那样天不怕地不怕、叉腰背手晃着脑袋耍一回口舌,气她一气,再嬉皮笑脸和她周旋一番,纵她武功再高,此处人多物杂,找到她百密一疏之处全身而退也不是不可能。
  坏就坏在我动不了。她身上的某些地方和扶封神似!
  我可以与韶绎耍闹、与凤姐儿与小白脸与青龙堂主甚至是扶封本人耍闹,但是不得不用我最正经的一面与眼前人相对。
  不知是哪里出差错了,我看见她就止不住地嫉妒,却不是嫉妒她的容貌。
  大多数人反应过来作鸟兽散,眨眼间只剩寥寥数人。
  我瞪着她,她回蹬着我,嘴角挂着志在必得的暖笑,却一直冷到我心底最隐秘处。
  她的笑容,叫做温和的挑衅。
  又一支簪子飞过来,眼疾手快的小白脸并拢五指护住我的眼睛,我在这时偏偏侧了侧脑袋,玉簪自我的鼻尖向上掠过额头一直划到头发根。
  我的脸立刻抽搐扭曲。看到用来挽发的两支玉簪都被抽出之后,那姑娘的长发倾泻到一边肩膀上,我咬紧牙关捂住鼻梁。
  一方手帕飘到我脸上,正是我呈出去的那方。
  “你流血了,这帕子还是留着给自己擦一擦。”
  “流点血算什么,不流泪就是了。”我勾了勾唇角以示不屑,“谢谢美意,这方帕子本来就是要送人的,不想白白丢给不值得的人。”
  不敢放声大笑为自己长志气,万一牵动了伤口,够我疼一阵子的。只是,好久不曾用这么认真的口气和人说话了,自己听到耳朵里都觉得怪怪的。
  “好骨气。”一块银子摔在我脚旁,“我们不收你的银子,拿着买点药膏敷上,脸上留疤可就破相了。”
  女子即便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嗓音也是金声玉振,不大不小,不疾不徐,不可否认,相当动听,也相当的——诚恳。
  “我错了,我道歉,我有眼不识泰山,求您放过我们。”
  从指缝里我都能看清小白脸煞白煞白的脸,我默然。
  若是换了别人,我可能还会笑嘻嘻地说一句‘长点志气行么,求她作甚?谁死谁活还不一定嘞!’,但是,我打心底不想和她打交道。
  我并没有空口说大话,手中抓着玉钗,胸前藏着防身用的白粉,几招可以示人的三脚猫的功夫,保命绰绰有余。小白脸低声下气求人,求都求了,不能让他白求。
  “这两人是冲着你来的?你是不是跟她们结过怨?”
  小白脸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几年前的事了。”
  “和扶柳有关?”随口问问,自己都觉得不太可能。
  他不吭声,算是默认。
  怎么又和扶柳有关!
  “她们是什么人?”
  小白脸拽紧袖口、眉头紧锁,十二分的为难。
  “呵呵,算我多嘴,你行啊,一句话就把人打发走了。”我按着小白脸的肩膀站起来。
  小白脸一个劲儿的道歉,生拉硬拽要托我看大夫。白纱布被玉簪划成一截截的,黏在脸上摇摇欲坠,傻瓜才跟你去看大夫,白纱布一拆我不就原形毕露了?护住鼻梁,额头流血;按住额头,鼻梁酸得受不住,热泪跟不要钱似的汩汩往外冒。我赶紧使了个小伎俩甩掉小白脸脱身。
  我要没弄成这副鬼样子,就和小白脸逛帝都去了,顶着大侠的名号混吃混喝玩乐一番再从小白脸那里旁敲侧击打探出点消息,小日子多么舒坦!天公不作美,人事不如意,只好等下次了。
  找了个隐蔽的地儿解下纱布,我吓了一跳,怪不得这么疼,居然流了不少血。
  擦擦眼睛,我疼惜那方手帕。帕子上的白梅一朵朵绣的挺漂亮,摊在掌心,梅花的大体轮廓就像是文人勾描了一个大大的“绎”字,我买的时候就想仙仙一定喜欢。在青龙堂的我以韶绎为诱饵骗过她,她后来见我们一行人灰头土脸地从青龙阁里出来就开始跟我赌气,猜不准她气的是我骗她,还是把她支走小看了她。
  如今一片片的血把帕子浸得花里胡哨,扔也不是,留也不是,仰天长叹一声,我用帕子按住伤口,暂且留着吧,好歹也能止止血。
  回去之后,黄鼠狼的贼眼睛都能把我的脸瞪出俩窟窿,扛起我来就跑,仙仙跟在后面哭成了泪人儿,我本来以为这点小伤死不了人的,看他们这样,我有点怀疑可能会因此死掉。骗走了小白脸我就去看了大夫,把玉钗拿到当铺换了点银子,肚子好饿,顺路买了六块曹记桂花糕。
  大夫捋捋胡须摇摇头。
  “去哪儿了?怎么弄的?”黄鼠狼火冒三丈。
  “还能做什么?问柳呗,嘿嘿,没寻花。”我伸出舌头舔了舔桂花糕,轻轻咬下一小块,小心动着牙齿。
  “别吃了!”黄鼠狼劈手夺下我的桂花糕,“谁伤的你?”
  “啊哈,想替我出气嘛?不是你风流俊俏皇甫大侠的作风啊,她可是个大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你这十七岁就做了大英雄的人难保不会被她迷得七晕八素。”
  “仙仙,啊——”我张开嘴巴,仙仙非常配合地掰下一小块填到我嘴巴里。
  “再美能比你美吗?你知不知道女人嫉妒心强?你就不会爱惜着点自己?!这下好了,破相了,你开心了?”
  “师兄!!!”仙仙拍桌子。
  我咽下桂花糕:“你别开口闭口就是破相,咒我呐!切!说不定能愈合如初呢,放血疗毒听过没?过几天等脸消肿了,伤口也会好的,一举两得!肤色白皙有光泽!”
  黄鼠狼说伤我之人可能是白骨堡的副堡主白雪,远赏雪肤花貌,近观森森白骨。白骨堡的位置亦真亦幻,想找出它来不容易。看他那俊脸扭曲成咬牙切齿的模样,我笑翻了,眼前马上浮现出黄鼠狼扑倒美人却发现抱着一堆白骨的惊悚样儿。
  虽说白骨堡不与帮派结怨,但不代表堡中人私下里与外人结怨。那姑娘摆明了跟小白脸过不去,小白脸的后台是韶绎,只要一和韶绎沾了边,公鸡下蛋都不稀奇,不排除这种可能。
  入夜,我躺在床上,摸摸敷上药膏皱皱巴巴的凸起,从鼻梁到眉梢到额头一直没到头发中,伤疤比我的中指要长,像是一条长而弯曲的蚯蚓,遮盖起来有点困难。指肚上的触感告诉我不是梦。
  我比谁都清楚自己毁容了。
  破相了我也没有办法,回到原来的世界之后这些疤痕还会在吗?心里五味杂陈,并不是要死要活的心痛。破相了的是我的脸,没有什么愧对扶柳之处,有些人不会因为我脸上留了难看的疤痕就疏远我,朋友仍然是朋友;韶绎在意的是扶柳,不是白檀;无论我美或是丑,扶封都不会喜欢上我。
  没多大关系的。自己不嫌弃,别人说什么都无足轻重。只是被自己嫉妒的人破了相,心里有点小不舒服。
  仙仙不许我照镜子,更不许我出门,经大夫调理了几日,痘没了,肿消了,脸光滑干净如往常,触感挺不错。我美滋滋地对仙仙说以后出门再也不用顶着一张粽子脸了,仙仙没理我,转身冲出门,黄鼠狼摇摇头,也跟着出去了。我端着药碗就着汤药照了照,一张狰狞可怖的脸浮了上来,手一软,小药童辛苦熬好的汤药泼了一地。
  小药童蹭掉鼻尖上的灰:“白姑娘,没关系的,我再去煎一碗。”
  我拉住他:“不用了。”
  “你的肤色好,衬得新伤不是那么中看,过些时日就会好些的。”
  “不用再麻烦了。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可告诉别人,若他们问起,就说我喝下了。”我嘱咐小药童。
  脸上其他肌肤愈是光滑细腻,那道伤疤愈明显,结了痂的黑紫纹路就像是把一张脸裂分成两半。我胆子小,以为浮起了鬼脸,觉悟过来那是自己的脸后,内心反倒平静许多。
  裹上厚斗篷,我取了银两上街请人做一张面具。
  店铺里有不少现成的,或许因了韶绎生日的缘故,大多数面具上都有色彩绚丽的花纹雕饰,有的眼角处还镶了两排碎钻,看起来光滑漂亮。我摩挲着这些面具,一一放下,问店主有没有不带任何装饰的?
  戴面具原本就引人注目,我不想靠装饰让他们对我面具下的容颜抱有任何幻想。
  店主上下打量了我一会儿,我也跟着瞧自己,换上了素服女装,受了几天痛楚和汤药的折磨,看起来弱不禁风,除了蒙面,并无不妥之处。
  他抱出一个挂了两把锁的小箱子,箱子里面套盒子,盒子里面还有盒子,打开最后一个盒子,掀开一层层锦缎,里面赫然躺着一张白玉面具。
  我脱下斗篷搁在一旁,拿起面具赏看,通体莹润,光滑精良,我看着就喜欢。
  “怎么卖?”
  店主哆哆缩缩指着我的斗篷,张大了嘴巴说不出话,豁然转头看见我的脸,后退几步坐在地上,手肘支在地上一寸寸朝后挪。
  “你想要我的斗篷?”我上前一步问。
  “你不要过来!都给你!你想要什么都拿走!”
  店主的后背撞在柜台上,砚台并着算盘砸下来,哐的一声过后是噼里啪啦的珠子蹦落声。
  我和他两两打了个哆嗦。
  想不到我的脸竟然令他怕到这种地步!我立马戴上了手中的白玉面具。
  “你看上了我的斗篷,我喜欢你的面具,换换。”我掏出银子放在柜台上,“这些也给你。”
  店主抱着头不应声。
  我提起斗篷说给他听:“狐毛的,你好眼光。”
  这一提不打紧,斗篷里侧明晃晃的几排断刃和细长银针露了出来,是我用来防身的。我尴尬地笑笑:“兵器也能卖几个钱”。
  我抽出来一把磨磨,在手心里翻了两圈,刀光覆住我的眼睛:“很亮!”,又把刀刃放在发丝下面吹了一口,不管它断没断,继续说:“也很快!”
  把短刃插回斗篷:“掌柜的,这些又亮又快的兵器也归你。”
  出了门我就觉得特吃亏,单一件斗篷就够抵下白玉面具的了。果然喜欢劲儿一上来,做事就毫无章法可言么?一旦喜欢上了,便不再顾及得失,一味只怕付出的不够多。
  店铺外,不少人围着杂耍艺人看热闹,叫好声此起彼伏,我跟着凑过去瞧。
  地上一溜儿摆着刀剑兵器、书册文书、脂粉香帕等,旁边放着晶莹剔透的冰蓝水盆。一个幼童颤颤巍巍跑到这些器物前,拿出香帕把书册文书擦干净,浸湿香帕,又把刀剑兵器等所有的器物都擦了个遍,擦完再不厌其烦地将其摆放好,晾干香帕,洗净了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他走后,身强力壮的人操起刀剑杂耍,说书人和几个衣着艳丽的女子分别把书册文书和胭脂香帕拿走了,后来又有装扮不同的人陆续过来把剩下的东西拿走。
  我看得一头雾水,便询问身边叫好之人。
  “你阿爹阿娘没让你抓过阄么?”他倒是反问我,这么一问,引来了几个人看孤儿般的同情目光。
  “就像这样,父母摆下东西,让孩子过来任意抓,提了刀剑预示着以后要习武,拾起书册说明将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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