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_001-第1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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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帝于是削减皇后椒房殿和妃嫔掖庭的开支,由各官署征调及制作的衣服用具、轿舆车马等,以及给皇后的亲属和众嫔妃的赏赐,与竟宁元年以前的旧例完全相同。
皇后上书自陈,以为:“时世异制,长短相补,不出汉制而已,纤微之间未必可同。若竟宁前与黄龙前,岂相放哉!家吏不晓,今壹受诏如此,且使妾摇手不得。设妾欲作某屏风张於某所,曰:‘故事无有。’或不能得,则必绳妾以诏书矣。此诚不可行,唯陛下省察!故事,以等牛祠大父母,戴侯、敬侯皆得蒙恩以太牢祠,今当率如故事,唯陛下哀之!今吏甫受诏读记,直豫言使后知之,非可复若私府有所取也。其萌牙所以约制妾者,恐失人理。唯陛下深察焉!”
皇后上书为自己辩解说:“时代不同,制度也不一样,有长有短,互相补充,只要不超出汉家的制度就行,细微之间不一定要求一致。比如元帝竟宁年之前与宣帝黄龙年之前,难道是一样的吗?主管后宫的官吏并不了解这个道理,如今一旦接受这样的诏书,将使我连摇手都不成了。比如我想做个屏风摆放在某个地方,他们就会说:‘没有这种先例。’我有所需要,他们不肯备办,就一定会拿诏书来限制我。这种办法实在不可行,请陛下明察!按照原先的规定,祖父母是用特牛;;一只牛来祭祀的,而我的祖父戴侯、敬侯都蒙恩准许用太牢;;一牛一猪一羊祭祀。而今要一律依照旧例,两位祖父就只能用特牛祭祀了,请陛下哀怜!现在宫廷官吏刚刚接受诏书,宣读完毕,就径直来预先崐告诫我,让我知道,以后对宫廷财物不可再象对私家财物一样随意索取。这些规定的初始用意,就是要约束限制我,恐怕会失去人情常理。请陛下明察!”
上于是采谷永、刘向所言灾异咎验皆在后宫之意以报之,且曰:“吏拘于法,亦安足过!盖矫枉者过直,古今同之。且财币之省,特牛之祠,其于皇后,所以扶助德美,为华宠也。咎根不除,灾变相袭,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传》不云乎:‘以约失之者鲜’,审皇后欲从其奢与?朕亦当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则甘泉、建章可复兴矣。孝文皇帝,朕之师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时不如职,今见亲厚,又恶可以逾乎!皇后其刻心秉德,谦约为右,垂则列妾,使有法焉!”
成帝于是将谷永、刘向奏章所说灾异责任全在后宫的意思,转告给皇后,并且说:“官吏按照法制行事,又怎么可以怪罪呢!要矫枉,就要过正,古今同理。况且节省钱财,改用特牛祭祀,对于皇后而言,正有助于发扬美德,为你博得更多的赞誉。如果不铲除祸根,灾变接连发生,祖宗的祭祀尚且不保,还谈什么你的祖父戴侯呢!经传上不是说:‘俭约之人,犯过失的很少。’皇后果真要追求奢侈吗?那我也该效法孝武皇帝了,这样的话,甘泉宫、建章宫可就要重新兴建了。不过,节俭的孝文皇帝才是我的老师。皇太后、皇后的待遇都有成文规定。假使皇太后在当年做皇后时,不能达到规定的标准,而你如今受到宠爱,又怎么可以超过她呢!皇后应当着意修德,以谦和节俭为上。这样才能做诸妃的榜样,使她们得以效法!”
'3'给事中平陵平当上言:“太上皇,汉之始祖,废其寝庙园,非是。”上亦以无继嗣,遂纳当言。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3'给事中、平陵人平当上奏说:“太上皇是汉王朝的始祖,废除他的祭庙墓园是不对的。”成帝也正在为没有继嗣而忧愁,就采纳了平当的建议。秋季,九月,恢复了太上皇的墓园、祭庙。
'4'诏曰:“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他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无辜,岂不哀哉!其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时有司不能广宣上意,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
'4'成帝下诏说:“如今,关于死刑的规定有千余条。律令繁多,有百余万言。条文之外的‘奇请’、‘他比’等附加条文,日益增多。即使专门研究和熟悉法律的官吏,都弄不清头绪,想让天下百姓都知晓,不是太难了吗!用这么繁琐的刑律,去对付善良的百姓,斩杀无辜之人,岂不可悲!主管机关应讨论减少死刑,及可以取消或省略的法令,使法律条文简明易懂。具体回奏!”当时主管官吏不能弘扬皇上的旨意,只是在细微枝节上,举出数件毫毛般的小事,以敷衍诏书而已。
'5'匈奴单于遣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奉献,朝正月。
'5'匈奴单于派右皋林王伊邪莫演等来朝进贡,并参加元旦的朝贺大典。
二年(甲午、前27)
二年(甲午,公元前27年)
'1'春,伊邪莫演罢归,自言欲降,“即不受我,我自杀,终不敢还归。”使者以闻,下公卿议。议者或言:“宜如故事,受其降。”光禄大夫谷永、议郎杜钦以为:“汉兴,匈奴数为边害,故设金爵之赏以待降者。今单于屈体称臣,列为北藩,遣使朝贺,无有二心;汉家接之,宜异于往时。今既享单于聘贡之质,而更受其逋逃之臣,是贪一夫之得而失一国之心,拥有罪之臣而绝慕义之君也。假令单于初立,欲委身中国,未知利害,私使伊邪莫演诈降以卜吉凶,受之,亏德沮善,令单于自疏,不亲边吏;或者设为反间,欲因以生隙,受之,适合其策,使得归曲而责直;此诚边境安危之原,师旅动静之首,不可不详也。不如勿受,以诏日月之信,抑诈谖之谋,怀附亲之心,便!”对奏,天子从之。遣中郎将王舜往问降状,伊邪莫演曰:“我病狂,妄言耳。”遣去。归到,官位如故,不肯令见汉使。
'1'春季,伊邪莫演朝贡完毕,回国前,自称想归降汉朝,说:“如果汉朝不接受我归降,我就自杀,我至死不敢回匈奴。”使者据实奏报。成帝让公卿讨论。有人说:“应该按照旧例,接受他归降。”光禄大夫谷永、议郎杜钦则认为:“自汉王朝兴起以来,匈奴多次为害边疆,因此才设立黄金、爵位的赏赐,以优待归降者。如今单于低头称臣,匈奴成为中国北方的藩国,派遣使崐者朝贺进贡,没有二心。汉朝对待匈奴的政策,就应与过去不同。如今既然接受了单于朝贡的诚意,却又收纳他的反叛逃亡之臣,为了贪图得到一个人,而将失却一国之心;为了拥有一个有罪之臣,而与一位仰慕仁义的君王绝交。此外,还可作这样的假设;单于新即位,想依靠中国,但不知这样做的利害,暗中指使伊邪莫演诈降,以占卜吉凶。中国如果接受,便有亏道义,败坏美德,使单于同中国疏远,不与中国边疆的官员友好相处。或许是单于故意设下的反间计,想借此生仇,如果中国接纳他的归降,正好中了单于的计策,使匈奴可以把过错归到中国头上,从而理直气壮地责备我们。此事实在是边境安危的本源,是战争与和平的关键,不可以不慎重。我的意见,不如不接受,以显示我们光明磊落的信义,抑制欺诈的阴谋,安抚单于的归附亲善之心,这样才有利!”他们将此意见上奏,被采纳。派中郎将王舜去查问归降的情况,伊邪莫演说:“我有发狂的病,只是胡说罢了。”汉朝遣送他回国。回到匈奴后,他的官职仍和从前一样,但单于不再准许他会见汉朝的使者。
'2'夏,四月,楚国雨雹,大如釜。
'2'夏季,四月,楚国降下冰雹,大的如同饭锅。
'3'徙山阳王康为定陶王。
'3'改封山阳王刘康为定陶王。
'4'六月,上悉封诸舅:王谭为平阿侯,商为成都侯,立为红阳侯,根为曲阳侯,逢时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太后母李氏更嫁为河内苟宾妻,生子参;太后欲以田为比而封之。上曰:“封田氏,非正也!”以参为侍中、水衡都尉。
'4'六月,成帝给他的舅父们全部封侯:王谭封为平阿侯;王商封为成都侯;王立封为红阳侯;王根封为曲阳侯;王逢时封为高平侯。五人同日封侯,因此世人称他们为“五侯”。皇太后的母亲李氏,改嫁给河内人苟宾为妻,生子叫苟参。太后想比照田的先例封苟参为侯爵。成帝说:“封田,并不合正理!”只任命苟参为侍中、水衡都尉。
'5'御史大夫张忠奏京兆尹王尊暴虐倨慢,尊坐免官;吏民多称惜之。湖三老公乘兴等上书讼:“尊治京兆,拨剧整乱,诛暴禁邪,皆前所希有,名将所不及;虽拜为真,未有殊绝褒赏加于尊身。今御史大夫奏尊‘伤害阴阳,为国家忧,无承用诏书意,“靖言庸违,象恭滔天。”’原其所以,出御史丞杨辅,素与尊有私怨,外依公事建画为此议,傅致奏文,浸润加诬,臣等窃痛伤。尊修身洁己,砥节首公,刺讥不惮将相,诛恶不避豪强,诛不制之贼,解国家之忧,功著职修,威信不废,诚国家爪牙之吏,折冲之臣。今一旦无辜制于仇人之手,伤于托欺之文,上不得以功除罪,下不得蒙棘木之听,独掩怨雠之偏奏,被共工之大恶,无所陈冤诉罪。尊以京师废乱,群盗并兴,选贤征用,起家为卿;贼乱既除,豪猾伏辜,即以佞巧废黜。一尊之身,三期之间,乍贤乍佞,岂不甚哉!孔子曰:‘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是惑也。’‘浸润之谮不行焉,可谓明矣。’愿下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定尊素行!夫人臣而‘伤害阴阳’,死诛之罪也;‘靖言庸违’,放殛之刑也。审如御史章,尊乃当伏观阙之诛,放于无人之域,不得苟免;及任举尊者,当获选举之辜,不可但已。即不如章,饰文深诋以诉无罪,亦宜有诛,以惩谗贼之口,绝诈欺之路。唯明主参详,使白黑分别!”书奏,天子复以尊为徐州刺史。
'5'御史大夫张忠上奏,弹劾京兆尹王尊残暴傲慢。王尊获罪被免官,官吏百姓多称惋惜。湖县三老公乘兴等上书,为王尊辩护说:“王尊治理京师,清理繁难的事务,整顿混乱的局面,诛灭凶暴,禁止邪恶,这都是前所罕见的功绩,很多有名的郡太守都比不上。虽然被正式任命为京兆尹,却并没有受到特别的奖赏。如今御史大夫指控王尊‘伤害阴阳,令国家忧愁,没有接受执行皇帝诏令的心意,如《书经》所说:“托言治理,实际上行为违拗;外表恭敬,实际上傲慢欺天。”’究其来源,这些攻击是出自御史丞杨辅。杨辅一向与王尊有私人怨恨,利用职权,策划这一指控,罗织罪名,写成弹劾的奏章,逐步对王尊加以诬陷,使我们十分痛心。王尊廉洁自爱,砥砺节操,一心为公。讥刺过失,不畏将相;诛除邪恶,不避豪强。消灭了难以制服的盗匪,解除了国家之忧,功勋卓著,忠于职守,维护了朝廷的威信,他实在是国家的锐利爪牙和御敌之臣。而今一旦无辜陷入仇人之手,被诬陷不实的奏文中伤,上不能以功赎罪,下不能在公堂上为自己辩冤,只能独自蒙受仇家的片面之辞的诬陷崐,背上共工那样的恶名,无处陈诉冤屈。王尊在京师秩序混乱、法令不行、盗匪蜂起之时,被推选为贤才,受到征召,担任重要官职。盗匪叛乱既已铲除,大奸巨猾也都伏罪,他却随即被指控奸佞狡猾而遭罢黜。同是一个王尊,三年之间,一会儿被称赞贤能,一会儿被指斥奸佞,岂不是太过份了!孔子说:‘爱他时,要他活下去;恨他时,希望他死。这便是迷惑。’孔子又说:‘使如水般渗透的谗言无法奏效,那就可称得上是明智了。’请陛下下令让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审定王尊平素的行为!作为人臣,如果‘伤害阴阳’是诛杀之罪,‘托言治理,实际上行动违拗’,则应放逐诛杀。果真如御史奏章所指控,王尊就应伏诛示众,或流放蛮荒绝域,不能让他侥幸免刑。至于保荐王尊的人,则应获举荐不实之罪,不可原谅。假如查出奏章与事实不符,是在巧饰文字,着意诬蔑陷害无辜,也应对诬陷者予以处罚,以惩诫好进谗言的贼人之口,断绝欺诈之路。请求明主详细考虑,使黑白分明。”奏章呈上,成帝就又任命王尊为徐州刺史。
'6'夜郎王兴、钩町王禹、漏卧侯俞更举兵相攻。柯太守请发兵诛兴等。议者以为道远不可击,乃遣太中大夫蜀郡张匡持节和解。兴等不从命,刻木象汉吏,立道旁,射之。
'6'夜郎王兴、钩町王禹、漏卧侯俞,先后起兵互相攻击。柯太守请求朝廷发兵讨伐兴等。朝廷会议时,发言的人认为路途太远,不可以动兵讨伐,于是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