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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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水手来寻欢作乐,以换取几个比塞塔。
我们就这样且偷且盗,但每次盗窃之后,得浮出水面喘一口气。只是每次夜战之前,必有枕戈待旦的不眠之夜。恐惧、烦恼引发的神经紧张很容易使人进入与宗教情绪邻近的状态。于是我开始迷信吉凶问卜之事。凡事吉凶有相。我要向似乎暗中保佑我冒险成功的陌路神仙顶礼膜拜。为了让冥冥中的主宰喜欢我,我想方设法多做好事,先从行善开始:我对乞丐的施舍尽量多一点好一点,主动给老人让座。让路,扶持盲人横穿街道,等等。我在行窃时似乎感到吉星高照,天神对我的行善积德怀有好感。我企图撒开一张大胆的网,让天神束手就擒。可我对天神却一无所知,我为此费尽了心机,弄得我筋疲力尽,精神恍惚,更增强了我的信教心态。这种种企图又把偷盗行为与郑重的圣礼行为联系在一起。仪式确实大都是在夜黑星稀、人们酣睡之时,在一个封闭的角落里举行,甚至也可以用黑纱围起来实施。踮起脚尖走路,悄不做声,大白天也需要隐形匿迹,双手必须偷偷摸摸完成一套复杂的万无一失的动作,仅转动门把手就需要一连串讲究,可以说一转一动,一推一关都闪耀着珠光宝气——(仿佛发现并挖出了黄金似的:我在几个大陆、几大洋中的海岛中到处搜寻。黑人们手持毒矛把我团团围住,威胁着我,可我手无寸铁,但黄金壮胆的药性大作,我浑身是劲,激动万分,致使毒矛丧气垂头。黑人们认出了我,原来我是部落里的人)——蹑手蹑脚,低声耳语,竖耳倾听。同谋神经质地在现场幕后操纵,他只要一个暗示便心领神会。这一切紧揪着我们的心,把我们压得无地自容。我们缩成一团,只知道一味进行自卫。居伊对此有精彩的描绘:
“自我感觉还活着。”
但在我心灵深处,整个作案现场变成了一枚威力强大的炸弹,我对此感到可怕,行窃活动因而具有严重性、独特性和最后一赌的色彩——每次撬门压锁时,总有这是最后一次的悲壮。这不是说真的以后洗手不干了,谁也没这么想,只是说浑身解数已消耗殆尽,再不可能重整旗鼓了(当然不是指现实生活中,一旦偷盗成性,身不由己,游离在生活之外)——但一种独特的行为也会发展(如玫瑰开花)成自觉的行动。对作案的可靠性、脆弱性乃至种种行动造成行为的暴烈性心中有数,所有这一切都使偷窃行为具有某种宗教仪式的神圣价值。我常常把作案作为向某人的献礼。史蒂利达诺第一个享此殊荣。我以为,正是他把我引人旁门左道的。也就是说,他的言传身教消除了我畏缩不前的情绪。我把行窃生涯的处女作献给史蒂利达诺之美,献给他风平浪静的厚颜无耻。也要献给独手神偷之神奇,他的手是从手腕根上切断的。据他说,手掌落在中欧某森林的一棵栗子树下,也许已经腐烂了。行窃时,我便全身暴露在作案现场,因为我的一举一动都使我感到我浑身都在闪光。世界正关注着我的成功,因为他们恨不得我失手败露。我稍有闪失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但我会急中生智加以补救,仿佛觉得是在圣父家里做客,自当其乐无穷。要不然我一头栽倒了,祸不单行,只好去服苦役。尔后是一次又一次逃亡,苦役犯侥幸干得“漂亮”,也不可避免要遭遇上土著黑人的包围,就像我前面描写的心灵历险那样。逃犯穿过森林,如果他一旦发现了原始部落看守的金矿,他不是当场被杀,就是死里逃生。我选择了一条漫长的道路重返原始生活。我首先必须谴责我的血统。
萨尔瓦多并不值得我骄傲。他偷窃得手的东西,无非是橱窗内的小玩意儿。晚上,我们常挤在咖啡馆里。在美男子堆中,他每每相形见绌,只好形容沮丧地悄悄溜走。这种生活使他萎靡不振。我回到房问顿时为他感到羞耻,只见他缩成一团窝在板凳上,肩上紧裹着黄绿色的棉毯,那是他出门行乞抵御风寒用的棉毯呀。他还围着一条陈旧不堪的连我都不愿披戴的黑毛料技巾。说真的,虽说我的精神尚能承受甚至希望谦恭卑贱,但我年轻暴烈的身体不受屈辱。萨尔瓦多说话简短而且伤心:
“你想回法国吗?我们可以到农村干活去。”
我说不。他不理解我对法国的反感(不是仇恨),也不明白我的内心世界。即使我的历险从地理概念上说在巴塞罗那结束了,但在我内心,在灵魂深处的穷乡僻壤,我的冒险还要继续深入下去,而且越来越深远。
“只要我一个人干活就行了。你就逛去。”
“不。”
我让他独自坐在板凳上,保留他那副闷闷不乐的可怜相。我来到炉子旁的柜台边,拿出白天捡来的烟头抽了起来。我的身边是一个安达卢西亚青年,一脸瞧不起人的样子,白色粗毛衣很脏,倒显得他上身魁伟,肌肉发达。萨尔瓦多像老年人那样搓了搓手,起身离开了凳子。他肯定是到公用厨房去烧汤做饭去了,还要烤一条鱼。有一次,他要我到胡尔瓦园子摘一些橘子回来。这一晚,他受了多少委屈,他为我去要饭忍气吞声,挨了多少嘲讽和辱骂,现在终于忍无可忍,指责我在克里奥拉那地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我发誓,你拉客,到头来得你花钱。”他对我说。
我们当着老板的面就争吵起来,老板气得要把我们赶出旅店的大门。萨尔瓦多和我只好决定第二天去偷两条毯子,然后偷偷爬上一辆开往南方的货车。可我的偷盗伎俩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程度,当晚竟然带回了一件警察的风衣。我从有警察站岗的仓库经过时,一个警察把我叫了过去。我在岗亭里干了他硬要我干的事情。也许他不敢明说,他要去水池子那里洗洗干净;他让我一个人呆了一会儿,于是我抓起他的黑呢风衣就逃之夭夭了。我堂而皇之披着警察风衣回到了旅店,我有一种不明不白的幸福感,不仅仅是反叛的喜悦,还混合着狡诈的成分,百感交集,倒把耿耿于怀的对立情绪消除了。我推开旅店咖啡厅大门就看见了萨尔瓦多。他是叫花子当中最凄惨的叫花子。他的脸就像木屑抹成的,咖啡厅地板上到处是这种渣滓。忽然,我认出了史蒂利达诺,他就站在轮盘赌赌徒们当中。我们的目光交上了火。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顿时脸红了起来。我刚脱下黑风衣,就有人上来讨价还价。史蒂利达诺还没有插手,只是站在乱哄哄的市场外围冷眼旁观。
“快点吧,如果您真想要。快下决心吧。海关警察肯定要来找我的麻烦。”我说。
赌博的人又围近了些。大家早就领教过诸如此类的理由。有一个人挤了过来,把我向他推去,史蒂利达诺用法语对我说:
“你是巴黎人?”
“是的。干吗?”
“没事。”
虽然是他先问我话,可我答话时,却像一个同性恋者勾搭一个小伙子无望那样灰心丧气,举止失态。为了掩饰内心的慌乱,我本来就来不及喘口气,现在索性故意气喘吁吁起来。只听他说:
“你自卫得不错嘛。”
我清楚,这声赞扬话中有话,别有打算,但史蒂利达诺(当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长得真漂亮!在叫花子堆里可谓鹤立鸡群。他的一只手臂腕上裹着一大团绷带,仿佛挂着三角巾,其实我知道绷带里面没有手。史蒂利达诺不是旅店咖啡厅的常客,也很少光顾这条街。
“给我风衣,你开个价吧?”
“你肯定付我钱吗?”
“为什么不付?”
“拿什么付?”
“你怕啦?”
“你哪来的?”
“塞尔维亚。我来自外籍兵团。我是逃兵。”
二
我顿时失重了。被摧毁了。激动给我内心造成一片空白,一场婚礼的美梦随即填补了真空。舞会上战士们一起翩翩起舞,我看着他们的华尔兹舞姿。我当时似乎觉得,有两个看不见的外籍军团士兵淡入占据了整个画面。由于激动,他们又淡出不见了。如果说从《拉莫娜》舞曲开始,他们的舞步仍是庄重无邪的话,那么,当他们一旦在众目睽睽之下互送秋波(好比交换戒指)从而结为伉俪时,他们跳舞还能那样规矩吗……一位教士在画外频频发出指令,军团上下一呼百应:是!他们俩都披着婚纱,又都穿着笔挺的军礼服(白色的武装带,红绿相配的绶带)。他们彼此雄情脉脉,互相传递着新婚燕尔的羞涩。他们的激情居高不下,舞步更轻盈,更舒缓了,尽管经过长歌曼舞疲于奔命的跋涉,阳刚之气开始减弱,但在粗糙的布堡垒里面,却又肆无忌惮地互相逞强和挑逗。他们的大盖帽顶顶撞撞互相摩擦着。我意识到我已被史蒂利达诺征服了。但我还是要耍耍滑头:
“这并不证明你能付钱。”
“相信我吧。”
如此刚强的脸,如此健美的体态,如何叫我不信任他!萨尔瓦多一直看着我们。他知道我们一见钟情,知道我们已铸成了他的失败,他被抛弃了。多么残忍,多么单纯,我是一处变幻莫测的仙境。华尔兹舞一曲告终,相拥相抱的两个战士只好分开双手。他们刚才还是端庄体面、如醉如痴的整体,现在却一分为二,各自恋恋不舍地走开,却又庆幸逃脱了无形的婚礼,随便邀请一位姑娘跳下一曲华尔兹舞了。
“我给你两天时间付清,”我说。“我需要钱。我也一样,在军团呆过。我开了小差。同你一样。”
“一言为定。”
我把风衣递给他。他用独手接过风衣但又还给了我。他笑了笑,武断地说:
“把它卷一卷。”尔后又挖苦地补充说,“等以后给我卷一卷。”
我知道他话中有话:“溜一溜①。”我没有顶嘴,照他说的做了。风衣转手不见了,被藏进了老板看管的寄存柜子里。也许是这小小的赃物给了我不少面子,要不就是史蒂利达诺想表示一下亲热,他又对我说:
“你不请我喝一杯?邀请一位贝拉贝斯的老战友?”
①法语“rouler”兼有卷东西和溜冰的意思,而溜冰在俗语里又有用舔舌亲吻的意思。——译注
一杯酒要花两个苏。我口袋里只有四个苏,而且必须交给萨尔瓦多,他正注视着我们呢。
“我身无分文。”史蒂利达诺说,有点洋洋得意。
玩牌的人重新组合,有一阵子萨尔瓦多看不见我们。我嘀咕道:
“我有四个苏,我悄悄给你,但得由你出面付钱。”
史蒂利达诺笑了。我忘乎所以。我们靠一张桌子坐下。他开始大谈特谈外籍兵团,突然,他刹住话题,盯着我看:
“不过,我觉得你很面熟。”
我呢,倒是记得很清楚。
我务必牢牢抓住无形的吊绳,不然就要咕咕咕咕发嗲了。我说的话,我的声调不仅仅要表示我的热情,也不仅仅唱唱歌,我喉咙要发出的正是发情的野鸟求欢的鸣叫。说不定我的脖子上已支起了洁白的羽毛。一场大祸可能就要降临。我们逃不出变态的盯梢。惶惶不安反而使我得到保护。
我惶惶然不可终日,生怕发生变态。为了使读者对我最惊心动魄的心情有所体察,我得承认爱情已展翅(有如大隼,当然这并非是唯一的修辞比喻)向我猛扑过来,我顿时有了斑鸠的念头。我当时的感受现在已难以描摹,但如果用猛禽与受害的小鸟的关系来形容史蒂利达诺的出现给我造成的狼狈相的话,那是再恰当不过了。(即使我当时并没感到脖子里充满了咕咕咕咕的柔声细语,但起码像只红脖子鸟。)
要是我一激动就会变成受刺激的飞禽走兽,那么每当我心血来潮时,就有一只怪兽出现:我暴跳如雷,脖子就像眼镜蛇,而同样的眼镜蛇又会在那不好明说的地方勃然兴起;当我肆无忌惮时,就有万马奔腾、木马飞旋的景象……至于一只斑鸠,我只保留了发嗲的咕咕声,史蒂利达诺已经觉察到了。我于咳了起来。
在帕拉勒洛街的后面,有一片空地,是流氓玩牌聚赌的地方。(帕拉勒洛街是巴塞罗那一条林阴大道,与闻名遐迩的兰布拉斯大街相平衡。在这两条宽阔的大道之间,小街小巷纵横交错,阴暗而且肮脏,构成了唐人区。)他们蹲在地上下赌布阵,把牌摔在一块方布上面,或者索性就在尘土中厮杀。正好一个茨冈小伙子坐庄摆局,我便凑过来,掏出口袋里的几个苏碰碰运气。我并不是赌徒。富丽豪华的夜总会吸引不了我。各种吊灯耀眼夺目,明晃晃的气氛令我生厌。赌徒们一个个风度翩翩,装模做样、潇洒自如的样子让我恶心,对各种赌具如滚球、轮盘、小木马之类又不能颐指气使,发号施令,实在使我泄气,不过我喜欢尘土世界,埋汰地方,流氓迫不及待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