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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小偷日记 作者:让·热内-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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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常便饭,听得多了。”
  “这也没坏处呀。”
  “我正要这么说。有什么能耐混什么饭吃。”
  也许是为了自我安慰,也是为了给我的不可靠性寻找精神支柱,我需要把我的情人们设想得坚强无比,他们个个都是用最坚硬的材料雕琢而成的。可我现在听到的却是,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情人,竟然也尝尽了人间的辛酸。今天,我最放心不下的仍然是阿尔芒,虽然我从来没有亲眼目睹他剪纸花的情景,但我老想到他在餐馆里挨桌为顾客剪纸花边,表现出一手威尼斯刺绣风格。也许正是在那穷困潦倒的日子里,在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独自发现了什么是优美,不是所谓材料的优美,而是千姿百态手法的优美。或许是因为懒惰,也可能他要我对他言听计从,还有可能他认为有必要举行一种仪式来突出自己地位。他要求我用嘴为他把烟点着,然后再把烟插到他嘴上。而且我不该被动等待他要抽烟的表示,而要未雨绸缪,早有准备,他一想抽烟立刻把点好的烟递过去。开始,我严格按章办事,但我自己也抽烟,为了简化动作,我口衔两根烟,同时点燃,然后分给阿尔芒一支。他粗暴地禁止我这么做,说样子太难看。我只好像先前那样,从盒子里取出一支烟,点着了,再插到他的嘴上,然后再为自己点一支。
  开始时,悼念死者令我痛苦不堪,我非摆脱这种痛苦不可。应化痛苦为必要的力量,跳出习惯道德的束缚。我不能去偷花,献在我曾经爱过的死者坟墓前。偷盗确定了一种道德态度,这种态度不经过努力是不会自动形成的,这是一种英勇的行为。失去一位亲爱的人而感到痛苦,我们因此发现人际之间的关系。痛苦之情要求幸存者首先在形式上保持对死者庄严的怀念。但如果我们买不起花,为了死者的尊严,不得不去偷,这样的行为乃是失望之举,是因为不能履行向死者永别的习惯礼仪而引起的。居伊来看我,给我讲了莫里斯·B是如何被害的。
  “要准备花圈。”
  “干什么?”
  “举行葬礼。”
  他说话的声音短促。如果拉长音节,他恐怕整个心灵就会瘫痪下来。他可能在想,现在不是伤心落泪的时候,也不是唉声叹气的时候。他到底要什么花圈?多大范围的葬礼队伍?举行什么样的仪式?
  “埋葬,需要鲜花。”
  “有钱吗?”
  “一个苏也没有。大家要募捐。”
  “哪儿?”
  “当然不在教堂。在兄弟们中问。在酒吧问。”
  “大家手头都很紧。”
  居伊不是要求为死者建造气派的坟墓。他只是要求为在警察枪口下饮弹身亡的小偷朋友举行常人享受的盛大葬礼。他要用鲜花编织成世人认为最富贵的寿衣来安葬最低贱的死者。他要使死去的朋友感到体面,尤其是使天下最悲惨的人们感到荣耀,用高贵的人们看重并建立起来的礼葬办法安葬自己的朋友。
  “你要是知道,警察如果被害,可是享受一等的葬礼,岂不把你气得喘不过气来?”
  “气你吧?”
  “难道你不?还有那些大法官,给他们安葬时,整个法院出动,跟在他们灵柩后面送行。”
  居伊愤愤不平。满腔怒火烧得他红光满面。他性格豪爽大方,不拐弯抹角。
  “谁手头也没钱呀。”
  “得弄钱去。”
  “只好同弟兄们一起去偷花了。”
  “你疯了!”
  他的声音已经嘶哑了,也许是羞愧交加,无地自容。若是疯子,倒真可以为死者操办奇特的葬礼。他能够而且应该发明新的礼仪来。居伊激动不已,那模样就像撅屁股拉屎的狗。狗拉屎时屏声静气,目光锁定,四只爪收缩,全力支撑着拱体,只见它浑身颤抖,从头到冒气的粪便。我至今还记得我目睹同样无益的行为所蒙受的羞辱,大惊小怪有过之而无不及。那是一个礼拜天,在墓地上,我的养母看了看四周,然后从一座陌生的新墓前拔出一枝金笺花,悄悄地插到自己女儿的坟前。其实居伊心里也明白,无论从什么地方偷花来掩盖亲爱的死者的棺材,都不能使偷花人得到心理的满足。这种玩笑无论如何开不得。
  “那么,你们到底怎么办?”
  “下手偷,要快。闯一闯吧。”
  “看准了什么花没有?”
  “没有吧?”
  “那怎么行?”
  那天夜里,他同两个伙伴一起,把蒙帕纳斯墓地的鲜花洗劫一空。他们从弗罗瓦德沃街公共便池附近翻墙进去。居伊对我说,这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每次行窃之前,居伊都要拉一泡屎,这次恐怕也不例外。夜间,如果天色昏暗,他一般都先在大门附近,或进入院子以后在楼梯口脱裤子蹲一蹲。这一习惯动作可以镇定他的情绪。他迷信,俗话中的“粪便”,还有“哨兵”的意思。
  “我首先布置了一个哨兵,”他说,“这样,我们就不慌不忙地往上爬。就地一看,并不陌生嘛。”
  他们打着手电,到处寻找玫瑰花。玫瑰似乎很好辨认,因为叶子很少。他们乐不可支,像喝醉酒一样,在墓碑之间穿梭,偷呀,跑呀,说说笑笑。“真有点太过分了。”居伊说。女人们负责编花圈和扎花束,但扎得最漂亮的还是男人的手艺。
  第二天早上一看,鲜花通通蔫了。他们把花扔进了垃圾箱,女门房看了肯定大吃一惊,怀疑夜里公寓房里有什么狂欢活动。因为平常从来没人带进过什么花束,只有偶尔发现有人插一枝兰花而已。大多数的男妓不敢参加如此寒酸的葬礼,他们必须保持在上流社会隆重活动中应有的体面和傲慢。他们只好派自己的情妇参加。居伊走进了送葬的行列。回来时,他给我讲了葬礼的惨状。
  “大家板着面孔神色像铜钟!你没有来真是太不幸了。尽是些娼妓和流氓。”
  “嚯!你知道,我每天看得多了。”
  “不是这个意思,让,我是说,殡仪馆的人问死者家属是谁。我感到羞辱。”
  (记得我在梅特勒少年教化院时,人家指派我参加一个少年犯的葬礼,他死在教化院的门诊所里。我们一直护送着死者到教化院的小墓地。掘墓人也是些孩子。当他们把棺材安放进墓穴之后,我暗自发誓,要是像城里的仪式一样,殡仪馆的人此时要求死者“家属”上前,我一定穿着瘦小的孝服走上前去。)
  “你为什么感到羞辱?”
  居伊伸了一下懒腰,笑了。
  “太难看了,你说是不是,这穷人的埋葬就这样子。”
  (大家乱喝一气,胡闹了一整夜。我庆幸能回到家里。不管怎么说,我还知道脱鞋睡觉。)
  还很年轻的时候,我就琢磨进教堂进行盗窃活动。后来,我尝到了甜头,竟然从教堂偷出了各种毛毯、圣器,有时候还有绘画。在M地,G没有注意到花边的美。我告诉他,祭司的法衣和祭坛布非常值钱,只见他方形额头紧皱。他要我告诉他准确的数字。我在圣器室里低声嘟哝道:
  “我不知道。”
  “多少?50?”
  我没有回答。我得赶紧出去,教士们就是在这厅里换装的,穿衣、脱衣、扣扣子、系腰带,一切都在这里进行。
  “嗯?多少?50?”
  他急了,我也急了,回答说:
  “还要多,10万。”
  只见G的手哆嗦起来,变得非常笨重。手指不小心抓破了布料和浆硬的花边。他的嘴脸贪婪地抽搐着,由于光线昏暗,我看不清它到底是丑陋还是美丽。到了卢瓦尔河岸边,我们才恢复了安静。我们坐在沿岸的草地上,等待头班货车的到来。
  “你还真有两下子,对那东西倒挺内行的。要是我,花边肯定就不要了。”
  就在这个时候,居伊建议我进一步同他合伙干。
  “你只要给我出点子就行了,具体我来干。”他对我如是说。但我拒绝了他的要求。
  在盗窃这个行当里,是不可以由一个人出谋划策,另外一个人付诸实施的。行窃者必须随机应变,根据意外的情况随时对原来的决定进行修正。说到底,居伊只看到小偷生涯中富丽辉煌、金光闪耀的一面。但在我看来,小偷生涯暗无天日、匿影藏行、危机四伏,无异于虎口拔牙,跟他的日子一样难过。但行窃的风险另有一番滋味,不像从屋顶上摔下来粉身碎骨;被追的飞车撞到一堵墙上爆炸起火;被手枪击中饮弹身亡。我这个人见不得大世面,扮演不了大角色,比如为盗窃教堂至宝而装扮成红衣主教,为了甩掉竞争团伙而乘坐飞机逃之夭夭。这些豪华的游戏与我无缘。
  居伊偷车时,总要等到车主出现后才踩油门把车开走。他故意嘲笑车主的可怜相,只见车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汽车抛弃了主人,乖乖地被小偷开走。这对居伊是一大开心乐事。他放声大笑,笑声像敲铁板一样生硬、做作,然后开足油门,旋风般飞车而去。看到被盗者惊呆失措、愤怒屈辱的样子,我很少不感到难受的。
  我出狱后,与居伊又在一家拉皮条酒吧见了面。这是有名的“别墅”酒吧。墙上贴满了签名照片,大都是一些拉皮条的掮客,尤其是拳击手和男舞伴。居伊囊中羞涩,因为也刚出狱。
  “你难道找不到什么门路干干,不是吗?”
  “我有办法。”
  我低声告诉他,我准备盗窃一个朋友,他有几件艺术品,要卖到国外去。(不久前,我写了一部名为《鲜花圣母》的小说,小说的出版使我有幸结交了几个阔朋友。)
  “要干掉那个人吗?”
  “大可不必。听我说……”
  我重新吸了一口气,凑到他跟前。我改变了搁在柜台把手上的双手位置,挪动了一下大腿,随时准备一跃而起。

  “听着,可以把他送进监狱蹲一个礼拜。”
  我不能说居伊的容貌走样了,但他的整个脸色的确风云突变。只见他的脸一动不动,也许已经僵化了。居伊蓝色的目光严厉逼人,弄得我顿时惊慌起来。他侧了侧头,不停地看着我,更准确地说是死死地盯住我,要把我钉在原地似的。我猛然体会到一句常用语的含义:“我掐死你!”他回答的声音很低沉,虽没有抑扬顿挫,但每个音节都打中了我的要害。那话语脱口而出,像石柱一样强硬,如打桩机那样有力。但由于声音很克制,很单调,他的话就更显得压迫和实在。
  “怎么样,这话可是你说的,让诺。刚才是你说的,要把一个汉子送进监狱去,没错吧?”
  我的脸顿时跟他一样木然不动,也已经僵化了,但是故意绷紧的。他脸上乌云密布,暴风雨就要来临,我的脸则坚如磐石,刀枪林立,准备从容对付他的闪电雷鸣。我知道,他势必威风扫地,瓦解为鄙视,便硬着头皮顶他一阵子。但我迅速考虑找个下台阶,不让他以为我真的会采取卑鄙行动,铤而走险。我需要时问。于是我闭上了嘴巴,任凭他向我脸上发泄惊异和蔑视的情绪。
  “我可以干掉那个家伙。只要你愿意,我支持,我来收拾那家伙。你尽管吩咐就是了。唉,你说,让诺,你想让我干掉他?”
  我依然不开口,只是盯住他看。我料想,我的脸是猜不透的。居伊必然看到我的表情很紧张,以为我正处于极端严重的时刻,因为我已下定决心,矢志不移,令他惊心动魄。诚然,我畏惧他的威严,因为他从来没有像今天晚上这么具有男子气概。他坐在酒吧高凳上,两条大腿肌肉发达隆起,长裤的平滑布料无法掩饰,只见他的手放在大腿上,显得强健、厚实、粗糙。我虽然难以明确界定居伊与我们身边的掮客们到底有什么共同的气质,但他们的确一样具有邪恶、阳刚、愚蠢、漂亮、排场、黏糊等气味相投的东西。居伊压倒了我。“他们”压倒了我。
  “你自己明白,把人投入监狱是怎么回事。我们俩都是过来人。行了,这事干不得。”
  他本人是否背叛过或出卖过他的朋友呢?他同一个警察的关系非同寻常,我既害怕又希望他是一个枕边告密者。害怕,是因为我有被揭发的危险;害怕,还因为他可能比我捷足先登搞背叛;希望,是因为在我的下流营生中有了一个伙伴和支持者。我完全理解失去影子相随的旅行者的孤独和失望。我依旧一言不发,只目不转睛地看着居伊。我的表情定了格。我改口的时刻尚未到来。他在大惊小怪的泥水中跋涉,我等着他失足的时候。然而,我又不能不注意到他对我的鄙视,只听他说:
  “但是,让诺,我把你当我的兄弟看待。你明白了吧?要是这里有哪个家伙敢打倒你,我就剥了他的皮。可你却对我说……”
  他放低了声音,因为几个流氓挨近了我们。(也可能有妓女偷听我们的谈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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