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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与电影一起私奔-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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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千英亩的丰饶的土地,老库克的天堂最终褪去了它辉煌的颜色。当然,所有的天堂都会褪去它鲜润的颜色,就如阳光下的所有的宫殿也都将褪色剥蚀并消失,只给活着的人留下无法抹去的记忆。
  莎士比亚的戏剧故事置放在现代美国的一个农家,环境和人物身份的一次置换,就会从全新的角度去诠释新的人生主题。影片根据美国长篇小说《一千英亩》改编,表现在男权中心的身体、心理、生活、无意识的多重压迫下女性的觉醒历程,一个心灵破碎默默忍受的当代女性,最终战胜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当然,战胜自我、恢复自信,就是找回了自己的天堂。
  在可怜的罗丝和老库克撒手西归之后,金妮也遵从罗丝的遗愿把一千英亩卖给了种植公司。金妮站在葱茏田园中的路边告别,她想到,罗丝留下的谜仍没有解开。我们最亲的人伤害我们最深,可悲的是,人只看到自己的不幸,面对被他们伤害的人,竟没有悔恨和理解。
  看到这里,一种无名的伤感弥漫心头,是的,伤害我们的人没有悔恨,这是我们和世界共同的悲哀。



做个狼有什么不好?



  当异化成为人们在畸形世界的无奈和宿命时,就会出现对异化的另一种反动。就像久病的人会形成对“病”的依赖甚至迷恋,在异化的大氛围里,有人会对异化充满跃跃欲试的期待,当然,大多数人的异化还是被动的。
  在美国影片《人狼生死恋》(Wolf又译《妖之恋》)中,尼克尔森是个倒霉的出版社编辑,自己要被上司炒鱿鱼,老婆与年轻的同事背地里勾搭成奸,更不幸的是,他在一个大雪天被一头黑狼袭击咬伤,所谓“更不幸”当然是站在人的角度去看,这次被狼咬整个改变了他的人生,换句话说是把他的人生改写成人狼或干脆是狼生。
  表现人的异化的影片很多,比如令人恶心的《苍蝇》等等。这类影片通常喜欢说明人是怎样由于异化而变成了与人为敌的魔鬼,基本上流于突出刺激功能的一般恐怖片。而《人狼生死恋》则不是通常的“异形”和恐怖电影,它有点像卡夫卡的《变形记》,将同情的视点转向了变形者本人,是生命历险记,是一个普通人如何逐渐演变成另一个完全不同生命的非凡过程。它的恐怖之处不是异化者怎样害人,而是异化者不知道他将要怎样害人,尤其是他无法把握当他的本我脱离自己的时候,怎样不去伤害他爱的人。
  一种人要变成另一种人需要很多主客观的因素,从本质上讲,人都不愿被迫改变自己,但如果可能又充满好奇地想尝试体验不同的自己,我相信这也是人的共性。影片中,当满腹学问的亚历博士请求正在变成人狼的尼克尔森咬自己一口,以使自己也能变成人狼时,异化的被迫便演变成对“异化”的好奇憧憬和追逐了。
  亚历博士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因为疾病,更因为对红尘俗世的厌倦,反正是他认为时日不多,在残存的生命的最后时节,他想获得神秘恐怖的经历。他说,魔狼不是罪的,除非被咬的人本身罪恶。还说,并不是每个被狼咬的人都要变成狼,有人不被咬亦可能变成狼,只要他有狼的激情。亚历满嘴生命哲理,他的局限性是所有人的局限性,如果恋恋不舍于人生的滚滚红尘,如果不是到了风烛残年,他也许断不敢有体验做狼的恐怖欲望,但他毕竟有了超越的心愿,他要冲破人本的囹圄舍身去体验狼的生命,虽然没能实现。
  我一直有一个愚见,生命即体验,完满的人生应该是半生为男半生为女,如上天假以时日,甚至再顺便过一些半男半女的生活,次序上可以颠倒,比例上可以再灵活。总之,人应该在极其短暂而又漫长的一生充分体验生命,通晓各个不同性别的妙处和局限。我以为这还不算什么,再进一步推想,人虽属于万物之灵长,但谁也无法证明人的生命感觉是最好的,何况所谓最好从来就是可疑和见仁见智的。我对人比畜生幸福的观点表示深刻的怀疑,人要诅咒某人常会说咒他来世变畜生,你怎么就肯定畜生要比人活得更糟糕呢?套用一句哲学语言就是:未成畜生安知畜生的喜忧?诗人食指曾写过一首《疯狗》,说甘愿做条疯狗好更深刻地体验生存的艰难,疯狗要比人的生存更艰难,这是完全可能的,但这个结论也是属于人的臆断。我有时想,如果可能,人确实有必要变一变畜生,比如变成狮子、虎豹或者是尼克尔森似的人狼。
  有风华绝代的美女蜜雪·菲佛相伴(在电影中她最后也变成了女狼人,遁入茫茫的黑夜中),甭说做个尼克尔森似的狼人,即使随便做个什么行尸走肉肯定也是其乐无穷。有权利而不感觉罪咎,有情爱而不存疑惑,做个狼不是很好吗!当然,标榜向往极端体验地做狼人,最终也还是从人的角度去思考,且难以摆脱人固有的红尘俗念。



白日里的梦游人



  在白日里梦游,在黑暗中曼舞,我想,这该是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存在过的一种状态。
  在《黑暗中的舞者》里,这种状态被淋漓尽致地写成一则寓言或童话,且惊心动魄。影片的女主角玛拉开始出现时,我有些反应不过来,还以为是个满脑子幻想的精灵少女,她的团团的小脸、诡异的目光,配以玻璃瓶底般深度近视镜,看起来像从另一个星球来的,有些另类和滑稽。她跑过去摘下逃学孩子脸上的眼镜,给了他一记耳光。两人长得太像了,像姐弟,往下看才知道是母子。年轻的玛拉有个正上学的孩子,玛拉即将失明,她的孩子也先天弱视,为了让孩子的未来不再黑暗,这个来自捷克的单亲妈妈在美国的工厂里拼命干活攒钱,攒的是孩子的医疗费。
  故事若仅停在这个层面还只是一般的舐犊情深,很难特别感人。玛拉不是个沉浸于现实的女子(所有人都有不沉浸于现实的一面),她时时浸淫于自己的幻想中,那是个歌舞的世界,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她超越了辛劳和乏味的现实,变成了一个明星,载歌载舞。幻想解放了她的身心,使平庸的生活充满了光彩……影片匪夷所思地把现实与幻想一分为二,让幻想中的歌与舞占去了几乎近一半的篇幅,幻想中的歌,唱出了玛拉的哀伤、快乐与憧憬,心中的歌与残酷的现实构成了巨大冲突。也许因为导演是丹麦人,看这部影片总让我禁不住想到安徒生,影片的故事和人物与《卖火柴的小女孩》有着本质的相同点,“卖火柴的小女孩”实际也是在白日里梦游,在寒冷的冬日她靠着火柴微弱的光亮取暖,并透过那小小的火苗看到自己渴望的生活。《黑暗中的舞者》里的玛拉和“卖火柴的小女孩”其类型是一样的,都是沉浸在与现实巨大冲突的幻想中,都是渺小的愿望最终可怜地破灭,“卖火柴的小女孩”冻死在新年的街上,而“在黑暗中曼舞”的玛拉则被残酷地吊死在绞刑架上。我想,两个故事的感人力量均在于超越了亲情层面,而爆发在幻想与现实的残酷冲突之中。
  当玛拉唱到第二支歌,倾诉自己即将双目失明的忧伤时,观者的心已开始感到酸楚,其后,几乎每一首歌都是对观众内心最柔软处的一次强力撞击,随着情节的急转直下,玛拉被迫枪杀了偷她钱的警察邻居,最后以“杀人罪”走上绞刑架。她的被包围在黑暗中无法倾诉的苦痛与无奈,使观众的情感一步步被逼得无路可退,直到玛拉的尸体像钟摆般摇荡。
  故事发生在1964年,时光的阻隔使影片与现实中的观众具有了间离感,20世纪60年代特有的灰暗昏黄的颜色让我们充满了怀恋和感伤。玛拉如同从20世纪60年代甚至更早时期归来的精灵,她沿着时光的铁轨(片中有她下班沿着闪闪发光的铁路线行走的细节)在迷离的暮色中朝家走去,她只能这样走,暮色和时光对她都没什么意义,她只是为儿子的未来活着,她没有光明,也不需要光明。
  为儿子的光明未来她上了绞刑架,她仅有的勇气来自为儿子治病的信念。她一点也不怀疑,死后,她为儿子所付出的全部苦心会如愿以偿。然而,果真能够如此吗?在阵阵心痛中的观众没有这样的确信,除了祈愿还是祈愿。活着时的命运尚且不能把握,谁有信心把握死后的结果。一个极度弱视的孩子,过早地失去了母亲的关爱,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该如何立足?玛拉死后的这些未了疑团和忧患,让活着的我们感到忧郁和茫然。歌舞是玛拉的极乐世界,但她无法成为真正的歌舞者,即使是在短暂的生命中,她也只能像梦游者一样在幻想中歌唱,在黑暗中舞蹈。说到底,这不仅是玛拉的宿命也是大多数健在的人的宿命。活着,就不能避免理想与现实脱节、自己与自己错位。从这个意义上说,尽管程度不同,我们都是黑暗中的舞者,无数的观众为玛拉黯然神伤,透过朦胧泪水,人们看到了孤独而无助的自己。



可怕的爱



  美国有一本畅销书名叫《爱我就不要伤害我》,讲的是众多恋爱中的少女被男友强暴的社会问题。书的封面是一个美丽少女忧郁面孔的大特写,这幅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照片胜过千言万语的文字描绘,不翻开书就可约略知道其中的内容和主题。在爱越来越简单的当下时代,爱从某种意义上已演变成一种难以抵抗的伤害,且爱之越深,伤害越重。因此,有一句话开始流行:求求你不要爱我。这可不是小资们的作态矫情,它实在是一种逃避伤害的乞求和遁词。
  在我看来,根据史帝芬·金恐怖小说改编的众多影片中,拍得最好的是《危情十日》,实际上它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恐怖小说,讲的是一个人如何因爱而疯狂、因爱而被伤害的惊险故事。
  著名言情小说家保罗在一场大风雪中不幸发生车祸,摔断了双腿,被保罗的忠实拥趸、“头号忠实读者”安妮所救。安妮曾是一位优秀的职业护士,这场车祸无疑给她提供了一次向心仪已久的作家献爱心的天赐良机。她悉心照料受伤的保罗,但当她获悉保罗已在新作中将她最爱的女主角安排死去后,她对保罗和女主角的爱发生了变易,认为保罗破坏了她的心灵生活,于是对保罗的爱扭曲成对他实施一步步的折磨。为了让保罗安心再写一部系列小说,让女主角复活,她不惜挥动大锤打断保罗的双腿,并以尖刀和枪威胁他。
  影片没有出现任何夸张可怕的造型,它最大的恐怖是隐藏在人物的内心突变中。畸形的爱让一个慈眉善目的女读者顷刻间变成了恶魔,她的表情平静中透着狰狞和冷酷,表明她的爱已极端偏执、泯灭了人性。奥斯卡影后凯西将这种毫无征兆的爱的突变,演绎得惊心动魄又让人十分信服。
  欧·亨利有部小说《爱的牺牲》,应该说单这名字就道出了爱的本质,为对方牺牲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可怕的是,现在有不少爱不是为对方牺牲,而是正相反,让被爱的一方为自己牺牲,且不惜代价。法国作家导演多米尼克·摩尔执导的《亨利,一切都是为你好》,是一部既具黑色幽默内涵,又颇有希区柯克悬疑神韵的影片,它引人入胜地叙述了人在超越了正常之爱后的可怕变易。
  家境宽裕的亨利早在上学时就崇拜同学米歇尔,多少年来他一直反复诵读米歇尔上学时候的诗作,他可以流畅地背诵米歇尔的诗歌《匕首》和科幻习作《圣地瓦朗》。当他和女友出外度假时,巧遇了正被家事拖累生活有些窘迫的米歇尔,于是一场因爱而萌生的系列谋杀拉开了帷幕……为了能让早已辍笔的米歇尔摆脱生活窘况重新写作,亨利提出在经济上提供帮助,并“身体力行”,在一次购物归来的路上买了一辆新车给米歇尔。米歇尔和妻子克莱都觉得礼物太重不应该接受,而米歇尔的父母来看望他们时也对车子的事不以为然。亨利在尴尬和气愤之下竟起了杀心,他先是把米歇尔的父母骗出家门,把他们连人带车撞下悬崖。接着又将嘲笑哥哥少年习作的米歇尔的弟弟杀死。一发而不可收拾的亨利在力劝米歇尔继续写作而效果甚微时,又将与米歇尔有意乱情迷一吻的女友杀死,在收拾尸体时,亨利劝说米歇尔是妻子克莱耽误了他的写作,要米歇尔去杀了克莱,最终,米歇尔用亨利的匕首一刀刺死了爱得变态的亨利。
  影片开始了大约将近一半,还没有丝毫的杀机萌动。当亨利突然深夜前往米歇尔父母的家,拜访、诱骗并将其残酷谋杀后,才使观众蓦然明白这个名叫亨利的看似健康、慷慨、热情的青年,原来竟是如此地变态和残忍。和很多法国电影一样,影片直到结束也没有将亨利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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