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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节

有求必应-第5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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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又努力把故事弯回轨道,写出了龙飞行这个人物。顺便说一句,最初的设定神仙和温雪之间是没有情愫的,最多暖昧一点。可是写着写着,我一不留情又把颜琛写了出来。 
  颜琛,呵,颜琛。 
  心思放在颜琛身上,一转背,神仙又被我玩儿没了…… 
  第二次严重出轨! 
  我咬咬牙,再掰啊掰,写到温雪跳楼那节,正想说掰不下去投降算了,一抬头,看到巴蒂斯图塔的海报。 
  我发誓,我当时只想到了“战神”而写出星星,绝没有在外貌上抄袭的意思(我家星星比巴蒂帅多了)。至于为什么是金发蓝眼……难不成要他银发……恶……偶怕了那种穿白袍的银发的说话像吟诗的王族奇幻,饶了偶吧! 
  至此,故事彻底走向脱轨的不归路…… 
  既然决定要写游记,这可就好写多了,偶想什么时候谈谈情就设置一处风景,想什么时候打架就安排一个对手,想谁死就谁死……呵呵,难怪男生喜欢写奇幻,简直是上帝般的感受啊! 
  可是要说随心所欲,也不尽然。那个谁说过,人写东西其实并不是在创造,而是某种力量借你的手在创造。有点拗口,我理解的意思就是,只要你设置了人物的个性,那么,他就在他的世界里有了生命,就算你是他的上帝,也无法完全掌握。 
  比如乌芙丝,我真的很想让她爱上Ray,在番外里我干脆给他们情侣的相处方式。可是没办法,她宁死也要赖着星星……唉。 
  这个故事有四个主角,乌芙丝的性格设定最简单,是个表面单纯内心也复杂不到哪儿去的大小姐,其他人则比较复杂。 
  先说温雪。温雪的个性很不好讲(南雪卫和小雪是不同的人,不算在内)。我和她都一直强调她是一个自私的人。想一想,她因为父母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而孤身离家在外,这丫头也够自私的。可是其他方面,她又表现得很无私。比如对房东,对红衣女郎,甚至对小尾。那些伤害她的人,如果不是她爱的,她都可以原谅。其实温雪,只是一个很寂寞的人。像梁今也说的,她在寻找某种可以填补胸口破洞的东西。金钱、地位、名誉、爱情。她很聪明,所以不甘平凡,她漂亮,所以渴望被爱,可是这些东西都不是凭她一手一足能够挣回来的。刚开始写的时候,有人问我,美女永远是不愁寂寞的,不真实吧?对,如果美女愿意的话,她确实是不愁寂寞的。可是,温雪是一个很骄傲的人。她所一直固守的自我,就是她的骄傲,如果她放弃骄傲,就等于自我,她做不到。 
  写到后面的时候,我也在怀疑,为什么温雪不放弃梁今也? 
  再后来,我想,或者梁今也,是世上唯一懂她的人。 
  男主有两个,不过最重要的当然是梁今也。我一直偏爱他,偏爱得无以复加,因为,他是我的梦想。 
  我永远的白衣少年啊。 
  他是温柔的,因为强悍可以折辱人的肉体,温柔却能捕获人心。他是聪明的,永远似笑非笑看透而不说透。他是俊美的,清秀而隽永的少年姿态。我喜欢写他吊儿郎当的微笑,双手插在裤袋里。喜欢写他凝眸看着温雪,长长的漆黑的浏海半掩住凤目。我最最喜欢写他和温雪的亲昵,拥抱,轻吻,牵手,目光交会。那是一种……心有灵犀的感情。 
  就算他欺骗她,就算他谋害她,但他也包容她,守护她。 
  梁今也其实是不相信温雪爱他,从头到尾都不相信。狐狸生性多疑而狡猾。何况,他亲眼目睹了温雪对颜琛的痴,对龙飞行的骗。他也自私,所以发现自己心动后立刻逃离,所以也曾拿绝神弓想杀温雪……但他做不到。对着一个说爱他说喜欢他的令他心动的女人,他不相信,但他想让自己相信。 
  有一点,我想他和温雪是一致的。 
  温雪骄傲,所以她说你不爱我不要紧,我爱你就行了。虽然她心里忐忑,她问命师,一次一次玩笑似的问梁今也,也一次一次装作不在意。 
  梁今也狡猾。他不确定温雪的心意,他就待在她身边,也想办法让她留在他身旁。他骗她,开始是因为生之晶,后来只是因为她。所以最后的分离,他用星星的性命威胁她,一定要她回来。 
  这一对可说是半斤八两的变态啊。那天看到有个朋友说梁今也的设定是阳光少年,我汗了一下,阳光少年不是该像桃城那种吗?善良正直友爱,最好还有古铜色皮肤和一口白牙……变态狐狸哪一点够得上资格了? 
  再来说说星星。这个故事里的人取名我都很随意。乌芙丝的名字是英文“狼”的复数(各位自行想象),弗斯特兄弟的姓也是来自英文“幽灵”。星星和Ray则是随便想到的英文单词。可是后来发现,星星真是无愧“cynosure”这个词。 
  北极星,天边指明方向,最明亮的星。 
  初出场时,和他的外表一样,他是一个绝对完美的存在。因为是神仙,所以他就是正义本身,他不需要去接触世界阴暗的一面,他的光芒足以照亮一切。 
  他是温雪五百年前的恋人,对南雪卫数万年前的痴情不改……狐狸表现不好那一段,大家都要求把温雪配给他。 
  可能是我表达得不清楚,为什么没人发现这男人大大的缺点? 
  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大男子主义者啊。 
  五百年前他和小雪私奔时,他不顾小雪的反对要到遗弃之地,出事后又只懂得催她走……五百年后对温雪,他一厢情愿的想出为她好的方法——什么也不告诉她。他居然想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完成这趟旅行,然后让温雪继续回人世当她的凡人——他竟从没想过温雪的想法,在他眼里,温雪就是个需要保护的小动物,一个洋娃娃! 
  他以为他是她的方向,她唯一的光明,所以她应该听他的话,他以为他一切都是为她,他甚至怕她想起五百年前的事,所以一路上放她跟梁今也一起,而一直避开她…… 
  我不能否认他的深情,但我置疑他的表达方式。这种自我中心的爱情五百年前的小雪或者可以接受,温雪是无论如何消受不起。 
  所以,她对星星有动心,有感激(不可能没有吧,那么英俊又那么舍生忘死的对她),却始终不能更进一步。 
  而且,他真的爱她吗? 
  星星拥有北星卫的记忆,他爱着的恐怕是当年的南雪卫,对五百年前的小雪,他刻意接近也是因为南雪卫。对今世的温雪,很多行为他根本看不惯……这有点像灰姑娘和王子的故事,王子或者会爱上灰姑娘,却永远不会明白灰姑娘过去的人生。 
  因为他们不是同一类人。 
  可是呀可是,我也和温雪一样动摇过,那个金发的蓝眸的嚣张的少年…… 
  当年的北星卫由天君创造,性格应该也如天君一般沉稳内敛。温雪是他唯一的弱点与污点。他是因为她才变得冰冷,因为她才变得习惯杀戮与鲜血……他为了她,偷偷保留前世的记忆,生平第一次想反抗神的意志。他为了她,违背自己的原则,眼看着她吞下妖精的元珠…… 
  可惜,如果Ray是乌芙丝的骑士,星星就是温雪的骑士,也只能是骑士。 
  另外,谢谢大家喜欢我的配角,偶个人觉得每个都不太正常的说……呵呵…… 
  在这些配角中,有一个人我必须要说一下。 
  颜琛。 
  这个男孩儿的形象一直是模糊的,甚至有些可恶。但我那么喜欢他。他是温雪的初恋情人啊,十六岁时候的恋爱,最美好时光里最美好的感情,足以令一生都回味。 
  还记得看席绢的《迷路》,后来在拨辣鲜报上登了一些番外,关于女主和汪洋的少年时期。我一边看一边哭。最最害怕最最无法抗拒的就是这种年少的爱与分离。就连看《双城故事》,心也是悬着,曾经越美好,失去就越痛。 
  所以《有求必应》完成以后,我会有一个交叉的玄幻,主角是温雪和颜琛少年时的同学,我先让他们在番外里露了一小面。我只是想,只是想,好好的,写一写他们的少年。 
  在错失与错过之前,那些曾经的最初。 
  写到这里,在结局以前,再讲两句题外话(虽然我一直在废话,汗~) 
  昨天看完了《微光》,有人问我感想怎样。我说雷是女人梦想中完美的男人。她问还有呢?我说再想想。 
  其实我在想其他的事。我在想《微光》尾巴里出现一点点的一个男人的影子,只凭那一点点影子,也让我隐隐心痛的男人。 
  然后今天在首页发现颜色的评,点开来看,心头“怦”一声。 
  于意须。 
  原来,我一直都记得这个男人。 
  很奇怪,那种不敢回想的心痛,倒像我不是看故事的人,而是故事里的某一个,哪怕路人。 
  亲眼目睹这场深情,目睹他和她的少年,目睹他轻袍缓带翩翩公子,倚马斜桥红袖抚栏。 
  颜色说,他是永远的男主角。 
  是啊,人生得意须尽欢,除了他,还有谁当得起? 
  所以最后的最后,让我节录他留给她的信来缅怀他,或者说,让我们再一次了解何谓最初。 
  他说,每天的第一历阳光是我爱你,第一滴拥抱大地的雨是我爱你,第一颗出现在夜幕的星是我爱你,每天碰到的第一个微笑是我爱你,甚至每天你碰到的第一个红灯,第一场堵车都是我爱你,所有最初的最初,都是我爱你啊。 
  如世间男子如此,愿世间男子如此。   
  情人节   
  “当当当当!”一睁开眼睛,就看见梁今也贴近到鼻尖的夸张笑脸:“Surprise!” 
  我还没醒过神,一大捧粉色玫瑰以排山倒海之势“砸”来,整个人被压倒在地。 
  “靠!”我被花粉呛得咳嗽不止,拼命推开压在我胸前的花束(天知道它已经够“平坦”了),一把拽住梁今也:“你搞什么!?” 
  他眨眨眼,看着我,再眨眨眼,委屈的低下头:“人家只是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给你一个惊喜,你又凶人家,人家不来——”说着说着,像幽灵一样飘啊飘啊,飘到墙角去哭了。 
  什么特殊的日子?我看了看地上的玫瑰,不可否认很漂亮,而且超多,不但两只手无法合抱,老实说抱不抱得动都是问题。不过,我从来不是爱花的女人,那东西既不实用又昂贵,不如直接给我现金。 
  我一瞬不瞬地盯着花束,心下盘算折现的可能性,眼角正好瞄到乌芙丝跳跳蹦蹦的走近。 
  “嗨!乌芙丝!今天很——”我上下审视几近全裸的狼女,面不改色的道:“漂亮哦!” 
  乌芙丝睨了我一眼,随即看到满地玫瑰花,惊叹道:“哇!哪儿来这么多花?!” 
  “很漂亮吧?”我贼笑着凑到她耳畔:“我们人类男人特别喜欢女人送花,而且立刻会爱上送花给他的女人哦。你要不要试试?我算你便宜一点。” 
  乌芙丝怀疑的看着我:“是不是真的?” 
  我诚恳的眼睛一闪一闪:“我以我爷爷的名誉发誓!” 
  狼女考虑片刻,点点头,走过去用一只手拎起花束:“那谢了!” 
  “等等!”我拦住她:“你还没给钱!” 
  “我是狼王的女儿乌芙丝,那种东西我哪有!” 
  “哦。”我这个傻瓜,看也知道她全身上下没一处能藏钱的地方。“那你走吧,把花留下。” 
  乌芙丝提着花就走,我忙堵住她:“听不懂人话?把花留下!” 
  “我要这花!” 
  “给钱啊!” 
  “没有!” 
  “没有还谈什么?你想抢啊!” 
  “抢就抢!” 
  我拔出枪,乌芙丝摆好架式,小风吹啊吹,战势一触即发。 
  当此千钧一发之即,Cynosure优哉游哉的走过。 
  “达令!”乌芙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粘到他身上:“送给你!” 
  我跟着扑过去,大叫:“那是我的!” 
  Cynosure正不耐烦的推开花束,听到我的话,一把把花束拉回来。 
  “这花是你的?” 
  我大力点头,一脚把乌芙丝踹飞,只余我一个人挂在Cynosure左臂上。 
  “你……”蓝眼睛明暗不定:“送花给我?” 
  咦?什么?我瞪大眼,被迫深深的深深的深深的……看入那双蓝眼睛。 
  我干笑两声,直觉放开他,一只手按住我后腰,腰部向后弯曲,他在上我在下相互凝望,金色的发丝垂到我脸上。 
  这种类似芭蕾舞的造型动作真的好糗,而且腰好疼!我使劲推他,踢他,甚至掐他,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对方毫无反应。 
  “喂!”我小声道:“你到底想摆多久姿势?麻烦你先放开我再一个人摆好不好?我保证不会笑你的。” 
  Cynosure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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