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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望君珍重(续)微微香水-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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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灼人的热浪中,她的清纯从内向外散发着隐隐的寒意。烈日曝晒着柏油路面,烤出淡淡的油烟,她那单薄的衣衫下却又透出轻轻的霜雾——这淡淡而又轻轻,便构成了眼前朦胧与不真实的美。 

  而朦胧自古以来便是致命的诱惑:杨贵妃醉于花丛中,百花的香气朦胧了恐怖的腋臭,李隆基便在这朦胧中丢了江山;林仙儿的柔媚朦胧了因妒生恨的杀意,所以李寻欢才会被坑那么惨;就连自诩为“Lady Killer”的阿朱也总是穿黑色的衣服朦胧了自己的体型,在成天的神神秘秘外加死气沉沉的包裹下,往往被杀的却是他自己。 

  试想连九五之尊万“斤”之躯的的李隆基。“力”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以及肚子里可撑航空母舰的阿朱都无法抵御诱惑,我又怎么可能在诱惑面前丝毫不为所动呢? 

  所以我立刻伸出苦练数载的飞龙探云手,比马拉多纳抢攻更快捷地冲上前一把剥掉了她的外衣。 

  雪白凝脂的肌肤顿时一览无遗地展现在我眼前—— 

  我倒抽一口冷气,连忙赶在口水与地面接吻的前一刻迫不及待地将饥渴的唇印了上去。。。。。。 

  “狼兄。。。。。。” 

  我恶狠狠地转过头,准备用目光杀死这个大煞风景的家伙。 

  “为何狼兄连吃雪糕都这么风。。。。。。格独具?” 

  在我的怒视下,阿朱连忙把到嘴边的“骚”字嚼碎吞下肚,临时组词敷衍。 

  算这小子反应快!我继续吮吸着奶油雪糕,一边将沉重的背包丢给他。 

  “狼兄这一去不知何时方归,可怜小弟百般牵挂啊。。。。。。”阿朱一边深情地献上送辞,一边很没诚意地挖着鼻孔。 

  我扔掉雪糕棒,很感动地拥抱他,借机用他的衬衫擦去嘴边的奶油。 

  “PIG兄,我也会思念你的。。。。。。” 

  “为什么叫我PIG?!”阿朱一掌将我推开,极力为自己的体型辩护。 

  “PIG者,People Important Greatly也,从字面上来看,意思就是‘伟大而重要的人’。朱兄多虑了。。。。。。” 

  “真的?”阿朱不确定地问,十根香蕉般的手指用力攥着背包带,仿佛在掐着我的咽喉,令我不禁干咽几口口水。 

  “我何时骗过你了?”我一脸真诚地看着他,使劲眨着眼皮以证明自己的无辜。 

  何况我也不敢骗他,因为他的确是伟“大”而“重”要的人。 

  阿朱还有一个外号叫“球场杀手”,也算得上是我们学校一号响当当的人物,闻者无不丧胆。 

  他本是铅球队的,而我则因为个子高被抓壮丁抓进了法律系篮球队。无奈法律系篮球队可比扶不起的阿斗,队员 嘴上功夫可以,手上功夫却烂得催人泪下。惟有以“动口不动手”的君子自持,每每在系与系的比赛中充当垫底。 

  去年的一次比赛,队里一个队员因故缺席,我便临时拉来了正在保健室与女友一起“疗养”的阿朱。原意是想让他帮忙凑齐人数充充场面,没想到因为约会被打断而一肚子气的阿朱竟“化悲痛为力量”死活要上场。 

  一场比赛下来,对方队员几乎全军覆没——阿朱仅仅是不经意的轻轻一撞,满场皆可听闻清晰入耳的骨头断裂声,可谓“声声入耳,人人心惊”。结果对方队员一个月内令伤残用品专卖店发了一笔小财,反观罪魁祸首却气定神闲,安然无恙。 

  由此我便得出一个结论:阿朱的屁股还是摸不得的。 

  我一直将这句话铭记在心。 

  “阿朱,你们还没聊完吗?时间差不多了。”阿朱的女友麦当娜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个块头不算娇小的女生。 

  “小狼,这位是我的好朋友蔡文婕,我已经拜托她照顾你了,她可是我们外语系的一朵花哦。”麦当娜故意笑得很轻很碎。可惜淑女没学成,反而运动了她下巴的赘肉。 

  外语系之“花”冲我一笑,可以看到蛀牙洞的那种。 

  如果“红颜薄命”这句话是正确的,那么这朵“花”一定会很长寿;努力一点说不定还可以凭借超长的寿命问鼎吉尼斯世界纪录。 

  “你好,我是蔡文婕,不过大家都取谐音叫我‘蔡文姬’。”外语系之“花”一开口便是丹田气雄浑的声音,和她那与“娇小玲珑”绝对无缘的身材形成正比。 

  我的大脑努力命令渐渐僵冷的脸皮扯出一丝笑容,心中却不禁暗暗同情着曹操。难怪一代奸雄爱江山不爱美人,他也许正是在见识过蔡文姬此等女子之后,便在心头蒙上了一层挥之不去的阴影,时时担惊受怕,长久更形成了多疑猜忌的毛病。 

  可怜如今我同情着曹操,又有谁为我掬一把同情泪呢? 

  “狼兄,你怎么不说话?见到美女太过震惊了吗?”阿朱不怀好意的笑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狼兄,做什么又念《葬花词》?” 

  我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因为我见到了‘美女’,不过不是震惊,而是‘震撼’!” 

  “小狼就是这么风趣。。。。。。”麦当娜又开始费力地学淑女笑,这次更是运动了全身的赘肉。 

  “那么,狼,我们该走了哦。”蔡文姬自动为我新取了名字。 

  “呵呵,看来人家对你印象不错。。。。。。”阿朱越发笑得贼,小声地说道,“由此可推知狼兄这趟巴黎之旅必然收获颇丰。。。。。。” 

  我一脚踹掉了他还没说完的后半句话,粗暴地抢过背包。 

  其实我这次去巴黎,完全是莫名其妙的。 

  本来我们学校与巴黎某大学互换学生进行交流,那应该是外语系的事情,可半个月前阿朱又跑来找我求我帮忙, 让我代替麦当娜去巴黎,理由是“Lovers want to be left alone”(恋人想单独呆在一起)。 

  靠!居然搬出了当年梁思成暗示徐志摩的话来向我施压。 

  而阿朱那小子更信誓旦旦地许下送我N套正版游戏的承诺向我威逼利诱。 

  俗话说“棒打鸳鸯是会遭天谴的”,我只得无奈地答应了下来——虽然那对鸳鸯怎么看都像是野鸭子。 

  “风萧萧兮易水寒。。。。。。”阿朱的嘴果然不是象牙的原产地,我一记冷眼过去,将卡在他喉咙口的“壮士”二字杀身成仁。 

  “小狼一去兮。。。。。。抱得美人还!”阿朱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其变脸速度之快简直可以去唱川剧。 

  “阿朱,别闹了。。。。。。”雌野鸭娇嗔一声,还为了增添效果故意轻跺鸭蹼,成功地制造了一场小型地震,“小狼,文婕的英文很棒,法文也不错,到了那边遇到语言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请教她哦。。。。。。” 

  “还有记得别忘了带点纪念品回来,”阿朱惟恐别人当他不存在,赶紧插嘴,“我的要求不高,只要是巴黎的特产就行了。。。。。。” 

  他还真敢开口!巴黎的特产?谁不知道巴黎是赫赫有名的时装之城、香水之都?他明摆着想让我倾家荡产。 

  “狼,走吧!”蔡文姬一把拽过我的背包,轻轻松松地背在肩上。 

  “让女士替我拿行李,这怎么可以。。。。。。”我说着客套话,手却没有抢回背包的意思。 

  “没关系,权当是日常训练。”蔡文姬潇洒地一甩头,大片的头屑如同柳絮在风中飞舞,不禁令人浮想联翩。 

  “训练?”我有些不明白。 

  “哦,文婕是校举重队的,可称得上是个巾帼英豪哦。”麦当娜补充道。 

  “原来如此,”我干笑两声,开始为自己的悲惨命运哀悼,“两位小姐皆非凡女,才貌兼备,实可谓当今之‘绝代双娇’啊。。。。。。” 

  “讨厌!”麦当娜作小女儿状,还故作不依地拍我一掌,差点没把我打成三级残废。 

  “伴君如伴虎,伴麦如伴朱”,所谓“物以类聚”,阿朱和麦当娜都算得上是危险人物,还是远离为妙。现在悟出这个道理还不算太迟,我赶紧头也不回地往入口走。 

  “狼兄,玩得开心点啊!”身后传来阿朱的喊声,让我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真心的笑容。 

  其实,我怎么会不明白他和麦当娜的一番苦心呢? 

  自从奴奴走后,阿朱一直很担心我,连这次的巴黎之行也是他和麦当娜大费周折安排的,目的就是想让我出门散散心。 

  作为朋友,他实在很够意思。 

  “朋友,是一辈子的!”这句话果然没错。 

  如果友情这东西可以折现,我想我会比微软的那个“比而该死”更富有。 

  “小狼泡得美眉日,修书勿忘告乃兄。。。。。。” 

  真是煞风景!我正沉浸在自我营造的感动中,阿朱那鸡毛子鬼叫又钻入耳朵里,什么好心情都没有了。 

  唉!算了,现实总是无情的,明明是个痞子无赖,还是不要一厢情愿地把他想成贤儒高士为好。只是他那两句篡改到人神共愤的古诗,希望不会把陆老先生气得从坟堆里爬出来,否则就是罪过了! 

  “回来再找你战《帝国》!”我远远地高喝,仍然没有回头。 

  “我等着——”阿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兴奋,“你好久没同我对战电脑游戏了。。。。。。真是期待啊!” 

  “月圆之夜,紫金之巅。。。。。。”阿朱似乎想到了什么,紧接着用尽力气喊。 

  那是数年前我于阿朱爬紫金山时瞎诌的浑诗,西门吹雪与叶孤城的生死决斗我可没兴趣效仿,所以当时自大的我便同同样臭屁的阿朱篡改了后两句诗,号称二人联手便可玩遍《帝国》无敌手。我微微一笑,张口对出了后两句: 

  “英雄携手,笑看人间!” 

  然后我一转弯,大步走进了入口。。。。。。 

  坐在飞往巴黎的航班上,我突然觉得今天的空中小姐有些面熟。。。。。。是因为那似乎已成久远的笑吗? 

  粗壮的蔡文姬其实是个很心细的女孩子,她向空中小姐要了条毛毯,递给我让我打个盹。 

  我接受了她的好意,一方面是我的确有些困了,一方面也是不想总是盯住她的脸以虐待自己的视觉神经。 

  原来梦也是很实在的——我的梦中不但老是出现一张若即若离的笑脸,而且也洋溢着一种芳香。。。。。。那是巴黎的味道。。。。。。那是香水的味道。。。。。。 

  那是。。。。。。美丽的味道。。。。。。

 睁开眼,巨大的玻璃窗外还是沉沉的黑幕,窗头的房间总控制台上那红色的液晶数字正显示着1:00AM。 
  该死,来之前什么都考虑到了,就是忘了这见鬼的时差! 

  既然睡不着,我也不愿赖在床上,觉得有点口渴,便下床径直走到内置的小厨房里。 

  巴黎的宾馆不像国内的宾馆,在巴黎,宾馆的各个房间大多都设有厨房。厨房内灶具齐全,允许客人下榻期间自己动手做饭。 

  当然,大多数的客人吃东西还是会选择去餐厅或者叫侍者送上门,不过巴黎的宾馆给人的就是一种极力营造的家的感觉。 

  我打开小小的照明灯,拉开冰箱,饮料架上摆的都是些罐装啤酒和汽水,我既没有夜间品酒的情趣,亦不存在需要在临晨一点靠酒精来麻醉的伤愁,所以我立刻关上了冰箱门。 

  从壁柜上抽出一个再生纸杯,我准备倒点水喝,却又在不经意间瞥到了柜子角落的一个圆形玻璃罐。罐子里装着许多小纸包,很像是国内的饮料包。 

  我取出罐子,似乎是很久没有人碰过了,罐身沾着少量的灰尘。 

  打开罐子,我倒出一个小纸包,因为看不懂包装上的法文,所以我决定撕开来看个究竟。 

  里面是红色的枯叶,很细很碎。因为干枯,用手一捏就会碎成粉末。粉末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涩味,有些像年代久远的铁锈。 

  原来是红茶。我淡然一笑。 

  肚子开始像法国人说话一样叽里咕噜地乱叫,这时候早过了我在国内吃早点的时间。但尽管有些饿,我却有种极渴望喝到红茶的冲动。 

  老外喝惯了咖啡,对于红茶兴趣自然不会太浓厚,因此这罐红茶才会很久没人动,也许连这宾馆服务生都忘了它的存在。 

  我再看了看包装,法文虽不懂,阿拉伯数字还是认得的。包装上的日期显示再有三天就过了保质期。 

  如果是在国内,这种快过保质期的东西我是不会去碰的;可是此时,在类似于茶瘾发作的时刻,我似乎没有别的选择。 

  于是我决心仿效神农氏,大义凛然地端着杯子捏着一小包红茶走向饮水机。 

  这就很像是有烟瘾的人,在迫切想抽烟的时候,即使是发了霉的烟头,对他来说都是至宝;如果连烟头都没有,哪怕用废纸卷茶叶都是要想办法解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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