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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城堡 卡夫卡-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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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乌有了。这件衣服,难道当真算不上漂亮?虽说佩披没第二件衣服替换,成天价都得穿着这一件,如今已经穿皱了,而且沾上了几个污渍,不过还看得出这件衣服有多漂亮,连那个巴纳巴斯臭婆娘都拿不出一件更好的呢。此外,还可以要紧就紧,要松就松,上头也行,下头也行,因此衣服尽管还是那一件衣服,却显得变化多端了这是个独到好处,确实也是她的发明。当然啰,给她做衣服也不太难,佩披可不是吹,事情是明摆着的嘛凡是年轻、健壮的姑娘,穿什么都合适呀。要搞到衬衣、靴子就难得多,实际上事情就在这上面坏开了头。虽然她那两个女朋友也曾尽力帮过忙,只是力不从心。她们凑来凑去只凑到粗布衬衣,而且还要补一补才行,她弄不到高跟小靴子,只得拿拖鞋来代替,其实这种拖鞋穿出去现眼,还不如藏起来的好。她们都安慰佩被说:弗丽达到底穿得也不大漂亮,有时候她在人前打转,一副邋遢相,客人看了宁可叫看管酒窖的来侍候呢。事实尽管如此,弗丽达邋遢倒不要紧,她早已博得欢心,有了威信啰;有身分的女人难得一次弄得像个大花脸,穿得马马虎虎,那反而显得分外妩媚可是碰到佩披这种初出茅庐的新手,那会怎么样呢?再说,弗丽达要打扮也打扮不出来,她根本俗不可耐;如果有人生来不巧是黄皮肤,那当然应该认命算了,用不着像弗丽达那样,再去加一件露胸的奶油色短衫,穿着到处打转,让那一片黄色看得人眼花缭乱。就算不是那个缘故,她也太小气,舍不得穿得体面些;挣的钱都死不放手,谁也不知道她图个什么。她干活倒用不着花一个子儿,说说鬼话,耍耍花招也就对付过去了,佩披可不愿学这个样,也不能学这个样,因此理该打扮得那么漂亮,才能一开头就受到充分注意。只要她手段高明些就办得到的话,那不管弗丽达多狡猾,不管K多愚蠢,到头来也会得手的。一开头倒可说是非常顺利。这一行的几样诀窍,还有必须了解的情况,她事先已经大致摸清。一到酒吧间就如鱼得水了。弗丽达不上班,也没人看出来。到第二天才有客人打听弗丽达的消息。她一件事也没做错,老板称了心,头一天可把他给急坏了,一直呆在酒吧间里,到后来,只是隔会儿来走走,到最后,看看钱箱里一分钱也不差,平均收入甚至比弗丽达在时还要多一点,才把什么都交给佩披管了。她一来就搞了些革新。当初弗而达连侍从也要管,至少要管个账,特别碰到有谁在看,更要露一手,这可不是出于对工作热心,而是出于贪得无厌,存心独揽大权,惟恐旁人侵犯她的权利,佩披嘛,却把这项工作统统派给看管酒窖的去管,到底他们干起来要在行得多。这下子,她就有更多时间用来侍候上房,客人一唤就到;忙虽忙,倒还能抽工夫跟大家聊上几句,这可跟弗丽达不一样,据说弗丽达整个人都包给克拉姆了,其他人说一句话,亲近一下,她都看作是对克拉姆的侮辱。这当然算得上是她聪明,因为一旦让人亲近,无异是开了善门。佩披可讨厌这种手段,再说,一开头就来这一套,反正也捞不到什么好处。佩披对大家客客气气,大家也对她客气。一看就知道人人都高兴这一改变;赶上那帮老爷公事忙累了,终于抽出身坐下来喝会儿啤酒,你说句话,耸下肩膀,丢个眼风,管教他们换个样。人人都心痒难抓地伸手来摸佩披的鬈发,佩披就只好一天做上十来回头发,看到这些鬈发和蝴蝶结,谁都禁不住着迷,连K也在所难免,哪怕他本来总是那么心不在焉也罢。就这样,紧张的日子一天天飞过去,事情虽多,倒也顺手。只要这种日子不是一眨眼飞走就好了,只要再多上几天就好了!哪怕拼着命干得筋疲力尽,只干四天总是太少啦,大概再干一天就行了,可是只干四天未免太少啦。固然,即便在四天内,佩披也碰到了不少好心人,交上了不少朋友,每逢她端着啤酒走来,看到人家纷纷向她瞟一眼,要是她信得过这种种眼色,她管保是沉浸在友情的汪洋大海中呢,有个名叫巴特米尔的文书还痴心爱上了她,拿这小小的鸡心项链送给她,在鸡心里还嵌上自己的照片,这当然可见他脸皮之厚;固然出了诸如此类的事,可还是只有四天时间罢了,如果佩披趁热打铁的话,在四天内,弗丽达虽不至于给人忘个干净,人家还是能把她淡忘的;要不是当初她拿那惊人的桃色新闻到处宣扬,千方百计,尽力挽回,恐怕已经给人忘怀,说不定老早给人家忘了呢,谁知她使了那套手段,大家眼里又觉得她是新闻人物了,大概只是一时好奇,才想再见见她吧;怪都怪K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干下了好事,才让大家对原来已经讨厌到了令人作呕地步的人物又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然啰,只要佩披还在他们眼前,到处招摇,他们也不会把佩披放手的,可是,他们多半是上了年纪的老爷,生性头脑迟钝,行动缓慢,碰到新来了一个女招待,总要过些时日才习惯,尽管这次人事更动大有好处,那帮老爷还是要过几天,要勉勉强强过上几天才习惯,说不定只消五天就行了,不过四天时间总嫌短些,不管怎么样,佩披到底还是给当作临时替工罢了。此外,这恐怕也算得上是天大的不幸:在那四天内,头两天克拉姆虽在村子里,也没有到楼下大厅里来过。他要来了,佩披才会碰到一场决定命运的考验,对这场考验,她偏巧一点也不怕,她朝思暮想的倒正是这一场考验呢。她既不会成为克拉姆的情妇,也不会靠讲鬼话爬上那个地位,当然,这种事还是不谈为妙,可话又说回来,尽管这跟她无缘,她至少也能跟弗丽达一样,姿势美妙地把啤酒放到桌上,就算没有弗丽达那份殷勤劲儿,也会和颜悦色地请安、道别的,如果克拉姆真想在哪个姑娘的眼里找到什么的话,那看看佩披的眼睛,管教他如愿以偿。可他干吗不来呢?难道是不巧吗?当时佩披也这么想来的。在那两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盼望他,连夜里也在等他呢。〃克拉姆这可来啦,〃她不断想着,还来来回回乱闯,这无非是因为等得心焦,而且存心想要头一个迎接他光临。这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弄得她心灰意懒;她功亏一篑,大概正是这个道理。她一抽出点工夫,就偷偷走到那条勤杂工严禁人内的走廊上,缩在角落里等着。〃只要克拉姆这下来到就好了,〃她想道,〃只要我能把那老爷带出房,抱到楼下大厅里就好了。不管多重,也累不垮我。〃可他偏偏不来。楼上那条走廊上静得很,要不身历其境,想也想不出有多静呢。那里静得叫人呆不久,这份静把人逼走了。但是,佩披却一次一次跑去:十次有八次给逼走,十次有八次又跑去。这么做当然没名堂。要是克拉姆想来,就会来,要是不想来,佩披勾也勾他不出来,哪怕她躲在那儿角落里,心跳得快把人憋死也罢。这真没名堂,可要是他不来,几乎什么都没名堂啦。谁知他偏偏不来。今天佩披才知道克拉姆不来的原因。如果当时弗丽达能撞见佩按双手按在胸口,躲在楼上走廊里,躲在角落里,管教她觉得有趣透顶。克拉姆不下楼,是因为弗丽达不准呀。这倒不是靠她求出来的,她才求不动克拉姆的心呢。不过,她不愧是个蜘蛛精,关系多得没人闹得清。碰到佩披跟客人讲什么话,总是堂而皇之,连隔桌也听得清。弗丽达可没什么要讲的,她把啤酒一放上桌就走开;只听得见她那条绸裙子窸窸窣窣的声音,只有买裙子,她才舍得花钱呢。万一碰到她有什么话要讲,也不肯堂而皇之,总是弯下腰跟客人悄声细语,轻得隔桌客人只有竖起耳朵来静听。固然她讲的八成是鸡毛蒜皮小事,她跟对方还是有点关系,即便不是个个都有关系也罢,她总是靠一个关系拉一个关系,如果多半关系都断了谁愿意老为弗丽达操心呀?可是,这儿那儿总还有一个关系抓得牢牢的呢。如今她开始利用这种关系啦。K偏偏让她这么利用一下;他非但不跟她守在一起,好好看住她,反而一刻也不呆在家里,总是四处溜达,到处跟人论长道短,事事关心,独独不关心弗丽达,后来为了让她更加自由些,竟还迁出桥头客栈,搬进那所空校舍里。这真算得上新婚生活的一个绝妙开场。说起来,自然轮不到佩披来数落K一顿,责怪他不想办法忍着点跟弗丽达过日子;谁跟弗而达过日子也受不了呀。可是,他干吗不就此跟她一刀两断呢?干吗几次三番回到她身边去呢?干吗到处打转,叫人还以为他在替她奔走呢?看样子倒真像他只有跟弗丽达来往了,才发现自己原来是个窝囊废,但愿自己能配得上弗丽达,但愿自己好歹也能抖起来,为了这个缘故,就此暂时不跟她相处,到日后闲下来才能尝尝苦尽甘来的滋味。另一方面,弗丽达倒不白白糟蹋时间,当初八成是她把K带到那所校舍去的,如今她就守在那里,牢牢看住赫伦霍夫旅馆,牢牢看住K。她手下掌握着几个头儿尖儿的信使:K的两个助手,K居然统统交给她支配,这可叫人弄不懂,哪怕了解K的为人,也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打发他们去见她那批老朋友,提醒人家她还活在人间,抱怨自己不该让K这号人抓在手掌心,煽动人家跟佩披作对,通知人家自己马上就到,请人家帮忙,求人家别对克拉姆露出半点口风,一副模样装得好像不能让克拉姆伤心,好像为了这缘故,怎么也不能让他踏进楼下酒吧间了。她对人家先是说什么这可以免得克拉姆伤心,接着又得心应手地回过头来说什么看住克拉姆,别让他再下楼来,对老板不无利害关系。楼下只有佩披在侍候客人,克拉姆怎能下来呢?说真的,这不能怪老板,到底再也找不着比这个佩披更好的替工啦,可惜这个替工还不够理想,只当几天也不行。对弗丽达这种种活动,K一点也不知情,赶上他不出去溜达时,他就躺在她脚边,心里可糊里糊涂的,她嘛,心里却在盘算还有几个钟头就可以回到酒吧间去呢。那两个助手倒不光是给弗而达跑腿,而且还给她效劳,惹K吃醋,让他那颗心一直热辣辣的!弗丽达从小就认识那两个助手,到如今彼此间自然是无话不谈了,但是为了替K脸上增点光彩,眼下反而你贪我爱起来,对K说,就此大难临头,日后免不了大闹一场相思病。此外,弗丽达要怎么办,K就怎么办,连前后不对头、一点没名堂的事也一律照办,一方面,他听凭那两个助手燃起他的炉火,一方面,他独自出去溜达时又让他们三人一起呆着。他几乎像弗丽达的第三个助手。这一来,弗丽达凭着自己观察的结果,终于决心一施妙计:决定回去。目前倒正是时候,真叫人钦佩,弗丽达这个滑头竟看清了这个事实,而且还加以利用;这种眼力和这种决心正是弗丽达的绝技;如果佩披有这套本领,她的一生经历管保不同啰。假如弗丽达在那所校舍里再呆上一两天,就怎么也撵不走佩披啦,从此她当定了女招待,既得众人欢心,又得众人扶持,挣下的钱多得可以买到一柜子奇装异服,把她那口空空如也的衣柜都装满,只消再多一两天工夫,不管施什么诡计,再也拦不住克拉姆到大厅里来啦,他会进来喝喝酒,享享清福,万一看出少了弗丽达的话,对这一人事变动也会大感满意的;只消再多一两天工夫,弗丽达,还有她那件桃色新闻,还有她那种种关系,还有那两个助手,还有一切的一切,统统都会给人忘得一干二净,她从此再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啦。到那时,她或许有本领把K抓得更紧,就算有这个能耐,难道她当真懂得爱他吗?不,那也不见得。因为连K这种人也不消一天就会见她腻烦的,也会看清她用尽一切办法,凭她那所谓的美貌,她那所谓的坚贞,特别是利用克拉姆那所谓的爱情骗他上当的恶劣行径;只消再过一天,用不着多,他就会把她撵出屋,连带她跟那两个助手串演的整出鬼把戏一起滚蛋;请想想看,连K这种人不消两天也能看穿啦。谁知她正遭到两面夹攻,眼看的确只有死路一条了可K偏偏笨得还给她留着最后一线生机,就在这节骨眼上,她突然一下子脱身了。真是突然一下子事情来得简直出人意外,异乎寻常,突然一下子,她竟把照旧爱着她、照旧追求她的K赶跑了,外加她的一批朋友和那两个助手施了压力,她在老板眼里就此成了救命恩人,凭着她那件桃色新闻,她的魅力比早先更要大得多,上等人也好,下等人也好,明明都在动她脑筋,谁知一时竟落在下等人的手里,转眼间又照例把他甩掉了,他也罢,其他所有人也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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