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后母惹的祸 bykiller-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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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后母惹的祸》by:killer
作者: 轻轻一跃 发表时间: 2005/08/16 18:42 点击:25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序章
女人带着一束红玫瑰,怒气冲天地冲进了诊疗室里,对着医师桌后的另一个女人大吼:「你这是什么意思?」
女医师好整以暇地收起病历,笑靥如花地对目瞪口呆的病患和护士说:「抱歉,麻烦两位出去一下好吗?我马上就好。」
闲杂人等离开后,女医师的表情立刻变得冰冷:「有什么指教呀,欧巴桑?」
她比带花的女人年轻五岁,却至少美丽两倍,因此「欧巴桑」三字在年长者耳中听来特别刺耳。
「你拐了我老公,以为送束花就没事吗?别把人看扁了,狐狸精!」说着一把将艳红的花束扔在桌上。
「花?欧巴桑,你是不是被拋弃打击太大,得了妄想症啦?我办嫁妆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有闲钱送你花?就算有,我拿钞票扔海里还比较痛快呢。」形状完美的嘴唇里吐出来的话却是出奇的恶毒。
女人气得全身发抖:「不要太嚣张了,贱人!」
「连骂人的台词都是老套。岁月不饶人哪!唉,反正你本来就是这副德性,才会弄得不但被老公拋弃,连儿子都懒得甩你。」
元配正打算冲上去跟她拼命,不巧来了两个身强体健的医护员,硬是架住挣扎怒骂的女人往外拖。
「等一下!」女医师站起来,拿着花束来到元配面前。「谢谢你的花,不过我已经订了比这个更大更漂亮的新娘捧花了,所以你还是拿回去吧。还有,要是找到送花的人,千万要介绍给我认识。我倒要看看是谁那么好心,会专程送花给没人要的弃妇。」
女人被赶出医院,狼狈不堪地回到位在郊区的独栋住宅,满腹怨恨是不用提了,好奇心却也越来越强烈。
果然,那狐狸精是不可能送我花的。那么连着三天,每天准时送到的一打红玫瑰,到底是谁送的?
五点了,花店小弟一秒不差地出现在门前,递出另一束鲜艳夺目的花朵。花束上附着一张清雅的小卡,上面只有四个字:「爱你的人」。笔迹刚硬笨拙,显然是出自男性之手,但是她完全不认得那字迹。
不是她儿子,更不是那个狼心狗肺的(前)老公。
到底是谁?
要解开这个谜题,就必须回溯到几个月前??
第一章
「我绝对不答应!」
少年猛力拍着桌子,瞪着对面的男人怒吼着。
这家五星级的高级餐厅,其气派排场绝不输给任何一家大饭店,平常采行会员制,若不是有头有脸的人,光靠有钱还进不去。在这种高格调的地方,居然会出现这种火爆的场面,当然会令众人侧目。
拍桌发火的少年约十七八岁,有着健康的古铜色肌肤和微鬈的黑发。他跟对面那个衣冠楚楚的中年男子一样,脸型尖而窄,鼻梁端正挺拔,双眼细长深邃,简直就像二座优雅的希腊雕像。只是步入中年的男人,更多一份成年男子的成熟稳重。
本该是无比温馨的父子聚餐,气氛却是如此尴尬。
「景维,小声点,这里是公共场合。」刘克贤力持镇定,告诫着儿子。
刘景维提高了声音:「哦?你也会怕丢脸?离婚不到半年就要再婚,你就不怕别人笑话?」
「再婚有什么好笑话的?」
「你怎么对得起妈?」
父亲叹了口气:「跟你说过多少次,我跟你妈已经结束了。」
「妈在我们搬走之后,每天都闷闷不乐,动不动就哭,眼看就要生病了,你居然还要这样刺激她?」
「我已经尽力照顾她了。十几年的夫妻变成这样,你以为我好过吗?」
「你根本没有努力挽回!」
「有没有努力,我自己知道,不用你多说。」克贤说:「你要知道,没有人规定不可以离婚,更没有人规定不可以再婚。不管你喜不喜欢,事实就是事实。这样吧,改天我找杨阿姨出来一起吃个饭,等你跟她熟了,你就会知道她人很好。」
「谁要跟你的狐狸精吃饭!」
「你讲话小心点。」
景维扯开喉咙:「狐狸精狐狸精狐狸精!!!!」
换了其它的父亲,早就一巴掌挥过去了,但刘克贤可是个有教养的人:「你自己选吧。是要高高兴兴祝福我们,还是要一个人躲在一边生闷气。因为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跟你妈再婚的。」
景维站起来:「不对,你来选。是儿子重要,还是那个女人重要。因为要是你让那个贱女人进门,这辈子就休想我再喊你一声爸爸!」猛力推开椅子,往门口大步走去,顺手一挥,将门口摆的大花瓶扫落在地,摔得粉碎。
所有服务生、客人目瞪口呆地目送他离去,又回过头来瞪着教子无方的父亲。
克贤长叹一声。这孩子真的被宠坏了。
* * *
在景维摔门而出的同时,在离餐厅约十条街外的地方,上演着另一出惨剧。
「对不起,我对你没感觉了。」
女孩子低着头,轻轻地说。
这家泡沫红茶店开在学校附近很久了,始终是学生们聚集聊天的好地方;这对小情侣也时常选人少的时段来这里谈情说爱;万万没想到今天才刚坐下来,饮料喝没两口,从女孩口中居然冒出这句话来。
「啥?」姚立帆目瞪口呆地望着对面的张虹瑛。
虽然已经放学很久了,立帆仍然穿著制服,不过他的穿法很随性:衬衫一边的衣摆扎在裤腰里,另一边则拉出来,裤子也是改制过,裤身特别紧,裤脚却宽得像喇叭。头发长度严重违规,而且染成夸张的红黄二色;一只耳朵上戴着二个耳环。眼睛戴着有色隐形眼镜,左眼是蓝色,右眼却是红色,配上深而明显的双眼皮和浓密的睫毛,美得有些刺
眼。
当然,在这个人人都喜欢标新立异的年代,我们不能单凭他的打扮就断定他是不良少年;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跟模范生奖章无缘。
现在他的女人缘八成也快被这副打扮搞砸了。
虹瑛低声说:「我想??我们分手吧!」
「为什么?」立帆简直不敢相信:「我有做错什么事吗?」
虹瑛摇头:「没有呀。我只是觉得,我们还是不太适合。」
不会吧?两个礼拜前你不是还说「看来看去只有你跟我最速配」吗?
「这种理由谁听得懂啊?」心中了然:「你说实话,你有了别人了,是不是?」
她的眼睛一直避免和立帆相触,可能是因为歉疚,更有可能是为了掩饰沐浴在新恋情中的喜悦眼神。
「这个??」迟疑半晌,虹瑛终于开口:「老实说,最近有一个二年级的学弟在追我。」
「二年级?有没有搞错啊!」立帆差点叫出来。
「他只是晚读,年纪跟我们一样。」这点非解释不可,要是被当成恋童癖就冤了。
立帆才不管他早读晚读,忿忿地问:「他比我好?」
「????」虹瑛很努力地想了一下:「我从小就很希望跟这样的人谈恋爱。」
「哪样的人?」
「嗯??他很高,长得很好看,而且功课很棒,还会好几种乐器,而且家里很有钱??」
立帆不屑地哼了一声。讲了半天就是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嘛!女生难道都只有这种程度而已吗?
虹瑛讲到最后竟有些陶醉起来:「他人又体贴,跟他在一起,让我觉得很??」
立帆冷冷地说:「很有面子?」
「对对对,就是这样??」这时才发现失言:「我??我不是说跟你在一起没面子,我的意思是??」
「够了,」立帆站起来:「不用说了。谢谢你这阵子陪我打发时间。」
他付了钱,头也不回地走了。
走在街上,望着满天的星星,心中只有凄凉。
看来,人还是得认份哪!
有些人,是永远不必指望被人爱的。
* * *
放学了,街道上到处可见成群结队的学生,吱吱喳喳地聊着天,把所有的小吃摊、书店、茶店得水泄不通。
刘景维孤伶伶地走着,背后拖着长长的影子,满腹的怒火烧得像天边的夕阳一样炙烈。
耳边回响着母亲哀怨的哭泣声:「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哪点比不上那个女人?」
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让那个女人得逞,我绝对??
前面路上有一个年龄跟他相仿的男孩在发DM,口里喊着:「××俱乐部周年庆,饮料全部七折,请大家把握机会哦!」
唉,又是发广告的,真是烦人。
不过那男生的打扮还真劲爆,头发居然是二色的。老实说,难看毙了。
景维打定主意,待会要是他敢靠过来纠缠不清,绝对要狠狠赏他一记超强力卫生眼,再好好亏他的头发。
从男孩身边擦肩走过,男孩果然一个箭步追上前来:「同学??」
景维回头,还没来得及施展他的瞪眼功,那男孩一看到他制服上的学号,拿着DM的手居然立刻缩了回去:「啊,算了!」
「什么算了?」景维反而被他的反应引起了好奇心。
「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