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6·泽塔-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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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手,早已经握不住刀了,那把杀人如麻的快刀。
“快!快!杀了他!替我杀了他!”盛荣声嘶力竭地喊向最后一个刀客。
那个刀客却早不知道身在何处,如此关键的时候,他居然弃刀逃跑,禽兽!
一直笑的焦鸦停住笑意,扫视一遍四周。转而又将目光停在盛荣身上,还是那样轻蔑的笑。
妈的,老子就是死也绝不让人看不起!
拼了!
颤抖的手勉强握紧刀,所有的余力转为最后的劲道,刀锋再次化做凌厉的幻影,盛荣身边幻出一片刀影。
瞧瞧,这便是老子天下无敌的拓鳞刀!
一片刀光下,盛荣看不到焦鸦的表情。
他当然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种恶心到死的讥笑。
所以他再也看不到了。
拓鳞刀自盛荣手中抛出,抛至高空,砍落一段树梢,又斜晃着下降,稳稳插入地面。
树梢的露珠再次滴落,滴落到错愕永远的盛荣的脸,一片血污。
刀光中,焦鸦的利爪还是轻易插入了盛荣的胸,现在又强力拔出,让其流尽最后的血水。
闻着那股血腥的味道,焦鸦变得更加亢奋。这次杀得真的很爽!任务完成得也极其圆满。
那么,该走了?
焦鸦消瘦的身影停在了前方一棵高大的老树前。
隐约的风声,夹着寒意。
一滴露珠,孕育自天地交集的清新,缓缓滴落下来。
吧嗒,滴在焦鸦的脚上,干枯的脚。焦鸦从不穿鞋。
什么事也没发生,焦鸦转身似乎要离去。
风,还是风,轻轻地飘过。
老树并未有明显的变化,隐约的只觉老枝抖动了些微,些微到根本无法察觉。
焦鸦再次笑了,笑得更为得意。
甚至在这个笑完全凝固之前,他的身子再次以难以想象的速度转到老树面前,双爪齐出,一下子伸入树干,像刚才抓那些人的心肝一样,拼命旋转。
老树的缝隙居然流出了殷红的液体,一样的腥臭。
最后一个刀客也搞定了。
焦鸦这才有了些许的懈怠,任务这才圆满地完成。
“还没人能从我的眼皮底下逃走,你算厉害的了。”他像是自言自语,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自得。
这样的手段,才能让自己在杀手排行榜上居高不下。
这次的赏金好像超过五万两,够一段时间挥霍的了。
焦鸦习惯性地搓手,搓去残留的液体。偶尔还用嘴舐。
滴答。
还是露珠。
该死的天气。
等等。
露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为什么还会有露珠?
焦鸦突然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慌,整个身体自脚底传入冰凉的气息,甚至绵延到自己的双爪。那爪可是杀尽天下高手的武器!
焦鸦的心跳似乎停了。
那种感觉,那种感觉,太过强烈,也太——熟悉了。
每次杀人的时候,猎物看着自己的眼神,不就是那种感觉吗?
不!
风!
只是风。
焦鸦还是忍不住抬头了。
抬头的瞬间,他只看到无数的星星,亮闪闪照得人目眩。
要人命的星星。
二。
八月十五,中秋节。
月圆人团圆,家家张罗喜庆的夜晚。
黄昏的霞光柔美,淡然。风却有点寒,毕竟入秋了。
今年格外冷。
小亢的身上依旧还穿着单薄的白衫,灰旧的颜色证明至少有数十日没有换洗了。可这白衫的布料却是最精致的丝绸,价值不菲。
同样的,小亢的鞋、头巾都是城内最为名贵的布料,却同样脏乱不堪,不见洗涤。
寒意让小亢不停地哆嗦,坐在一群孩子中尤其显眼。
城内最僻静的莫过于这片阁楼了,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府邸,却在一夜之间被人杀尽,烧个精光。目前长遍杂草,却成了孩子们的乐园。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漂亮的玉罐叫嚷着,罐里头正恶斗着两只大蟋蟀。
红头的蟋蟀远远占着上风,总能轻易放倒扔进来的选手。
小亢的脸上一直洋溢着胜利者的微笑。
其他的孩子显然十分不服,不断抓新的蟋蟀进来。好在附近都是杂草,蟋蟀众多。战斗一直持续。
红头蟋蟀越战越勇,竟然一场不败。
别的孩子不服,叫嚷着要放两只蟋蟀斗。
小亢冻得红肿的脸倒是一脸笃定,任别的孩子放两只蟋蟀进去。
而那红头蟋蟀也嚣张地挥舞双爪,十分自得。
还是赢。于是放进三只,四只,五只……
到第七只的时候,红头蟋蟀依旧赢得有条不紊。别的孩子早都泄了气。只有领头叫嚣的李员外的少爷还是骂骂咧咧。
“妖孽!这根本是妖孽!”李少爷大叫着,一边踩死自己没用的蟋蟀。
小亢并无多大的反应,隐约的一丝笑意,很宝贝地逗着自己的红头将军。
骄横的李少爷顿觉受了莫大侮辱。他跳起来抓过玉罐,倒出红头蟋蟀,想一脚踩死。
“妖孽!让你猖獗!”
李少爷的脚还没抬起,就被小亢一推摔了个嘴啃泥。
红头蟋蟀趁机躲到小亢的脚边。
别的小孩扶起一脸狼狈的李少爷,从未受过如此屈辱的李少爷大声尖叫着,那帮孩子就全部冲向了小亢。
六七岁孩子的打斗,有时候并不比成人仁慈。
那群孩子没想到单薄的小亢有如此大的力气,竟然一连推倒了好几次群攻,但毕竟寡不敌众,小亢最后还是被压倒在了地上。
李少爷兴奋地将臭鞋踩在小亢的脑袋上。
小亢被压制得无法动弹,却依旧将头抬得很高。
眼神,那种眼神凝聚的力量,有一种特殊的压迫感——直直瞪着李少爷。
李少爷竟被瞪得打了一个冷战。
他心虚,踩得更猛:“奶奶的,叫你看,叫你看!”
血流过小亢苍白的脸,而眼神,却更加冷,冷过刀锋。
“妈的,妈的……反了,这臭小子,没妈的野种,我今天……我今天……”有钱人的孩子,多说几句话都会累坏腰子,一旁早有仆人的孩子帮着捶后背。
没妈的野种!
没妈!
妈!
“啊!”
小亢突然奋力地尖叫,拼命地挣扎,那个样子,活脱脱便是愤怒的小野兽。
压住他的孩子一下子承受不了那种兽一般的蛮力,挣脱后的小亢狠狠咬住了李少爷的耳朵,抵死不放。李少爷再次杀猪般地号叫。
周围的人更加野蛮地毒打小亢,小亢浑身是伤,却抵死咬紧。又一记重拳下,嘴角已全是血,门牙粘在了耳朵上。
李少爷的耳朵已不再像是耳朵。他既怕又痛,一时也不敢再次上前。
光止疼就让这富家儿子一阵忙活。
此时歹毒的念头突然晃过脑际,李少爷一激动,当即下令:“快,踩死那只蟋蟀!快给我找!”
“不!”
挣扎,再次被毒打。伤痕累累,还是挣扎。
红头蟋蟀逃得再快,还是被发现了。
“给我狠狠地踩,往死里踩!”李少爷嗓门如丧钟长鸣。
“不!”
小亢的眼已有泪。
这个七岁的孩子,从出生以来,一直一直地,没哭过。这次,再也忍不住了。
有时候奇迹就出现在人落泪的那刻。无论哪个年代,男儿的热泪,永远宝贵过身上流淌的血液。
无论多小的男儿,只要够胆,都是真正的男子汉。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像一阵清风飘过。给清寒的黄昏带来别样的暖意。
春风。
三。
焦鸦倒下去的时候,身上甚至没有特别的痛楚。
那把刀,实在太快,力道,又实在控制得太完美。在神经还没传达痛意的时候,他的意识已经游离了身体。
当他正式躺倒的时候,头颈、前胸、双手、大腿,都从平静中猛地爆裂出巨大的伤口,鲜血如注喷射。
枯黄的落叶飘舞,都溅到了这些腥臭的液体。
这才是真正的拓鳞刀!
焦鸦的双眼还亮挺挺地睁着,却再也看不到任何色彩了。
身后的刀客这才放下了手中刀,只是一把普通的刀。集市中卖的话也许不过五两银子。
他却杀死了焦鸦,天下第一神秘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焦鸦。
刀客笑了,正是刚才那个逃掉了的刀客。摘掉斗笠,乱发飞舞。
“你以为你杀掉了我!却没想到吧,树中的并非是我,而是你杀过的一具尸体而已。”
“你太自信了,你以为拓鳞刀真的那么容易对付吗?”
“我能从你眼皮底下逃走,自然也可以偷龙换凤,偷一具尸体转移注意力。你果然上钩了。当然不这样做,你也死定了,天下谁能挡得过我的刀法呢?”
“你只是一个没有脑子的杀人工具。派你来杀我的人实在够笨。他以为我盛荣当真如此无知吗?哈哈……这江湖,永远只有聪明人才能活得久!”
面对尸体的演讲永远是胜利者最大的快感。
原来他才是盛荣。
为了生存,他假扮刀客跟着替身也不知道过了多少年这样隐匿的生活。那些日子,也必定充满血泪。
而至少,他还活着。
拓鳞刀永远不败!
盛荣并没有兴奋多久,老江湖知道此时离开才是大计。
滴答,滴答,滴答。
还是露珠。
三滴。
突然起了笛声,悠扬。
白衣飘飘,丝巾缭绕。
周围的血腥气突然间不存在了,隐约的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幽雅。
然后是一把剑。
闪电!
四。
“真的需要如此吗?”
柔美的声音,当然配上婀娜的身段,姣好的面容。
仙女,有时候也可以在凡间的。
而当如此柔美的声音出现,周围的一切瞬间静止,所有的眸子都盯住了眼前的美丽,再放不开。
李少爷忘了痛,困住小亢的孩子也早忘了用力,至于小亢,甚至忘了要爬起来。
“娘!”
内心强烈的呼唤。
多年以后,小亢每次回忆起那种感觉,心头依旧荡漾一丝久远的甜蜜,回味孩童般的笑。
有的人天生一见,便是一种宿命的缘分。这话小亢一直深信不疑。
但这样的缘分,究竟会转化成什么?
多年以后,对于这次相见,小亢究竟是悔恨,还是欣喜?
天知道。
仙女再美都有一种潜在的冷艳,那种冷,让人向往却又高不可攀。永远保持着距离感。
仙女便是仙女。
此时她正一步步款款走向小亢,对周围的人群、孩子仿佛视而不见。
小亢还趴在地上,额头还冒着血,沾着泥。
仙女蹲下身子,凝凝的眼波流动。
洁白的纱巾就这样一点点擦去小亢脸上的泥和血,一点点擦。
小亢的脸却红了,比流血时候还红。
他根本无法形容那种感觉。
只知道,梦里,依稀有这样一个人,依稀,有更小的自己。
李少爷从错愕中惊醒,疼痛顿时回复,呀的一声喊出来,又有一帮仆人的孩子照顾。
“去!”李少爷推开别的孩子,怒火反而胜过了刚才。
现在,他恨不得杀了小亢。
仙女,居然帮这样一个野孩子擦脸?
仙女已经扶起了小亢。
不光是李少爷,周围的孩子,眼睛都红了。妒火。
仙女当然察觉了,隐约她的嘴角翩然一动。浅浅的一笑就这样荡漾开,回味无穷。
小亢的脸更红了,他正拉住仙女纤细的手指。
当仙女轻轻挣脱他的时候,小亢简直感觉天旋地转,什么都不重要了。
“那么你便是李少爷了?”仙女面对李少爷。
“啊……”受宠若惊的李少爷一时间说不出任何一字。
仙女轻轻地伸出食指,轻轻地点过李少爷的大蒜鼻。
李少爷的脸也红了,红成猴屁股。
他只觉得鼻子处微微地痒,却一动也不敢动。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