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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余秋雨借我一生-第2节

小说: 余秋雨借我一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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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交给他们一个任务,到邻近的村庄如车头、田央里、顾家村、陈家村去看看,有没有也想进班的人。她想,人多人少同样上课,多一个人识字总好一点。谁知这么一来,人就太多了。开班那天,人一批批来,挤在小小的堂前,桌椅就不够,临时到村子里各家各户去借。  借桌椅的事搅动了全村,有两个女孩子忽发奇想,觉得我家西边邻屋楼上孝宏爷爷那个疯了的前妻屋里,一定有一些空置不用的桌椅,也就壮着胆子蹑手蹑脚上去了。  她们小心地向那位安静的疯女人说明来意,疯女人一直低着头,没有表情。两位女孩子站在屋子里四周一看确实有几条空置的长凳,就说:“阿婆,我们先搬走了,上完课马上来还。”见疯女人没有表示反对,就去搬了。  刚向凳子挪步,发现满地都是一些浅黄色的奇怪物件,蹲下身去一看,全是用麦秆编成的各种小动物,惟妙惟肖,生动可爱,密密层层铺了一地。  两个女孩子抬起头来看了疯女人一眼,心想你长年不下楼原来在编织这么一个热闹的世界。最后,她们搬出长凳时忍不住又对疯女人说:“阿婆,你编得太好了,那么多,送我们两个吧。”疯女人仍然没有说话,但似乎嘴角有一点轻微的笑影。两个女孩子也就一人扛了两条长凳,各拿一件麦秆小动物下楼了。  堂前乱过一阵,妈妈开始讲课。她把一块深色门板当黑板,拿着几支从半里外的小学要来的粉笔,教几个最简单的字。这在村里算是一件大事,男女老少都拥过来看,许多纳鞋底、抱小孩的妇女也都挤挤地站在边角,高高低低都是人头,嗡嗡喤喤。妈妈知道,这样下去没法上课,要另换地方。妈妈讲了一会儿之后,王逸琴开始讲算术。她显然比妈妈更受不了这种混乱局面,经常停顿,但还是讲了下去。突然,她发现站着的妇女都把头转向了一边,全场突然肃静。大家注视的,是一个头发不整却表情木然的女人。  王逸琴面对这个场景不知所措,妈妈一看也吃了一惊,是西楼的疯女人,她也下楼听课来了。疯女人的存在,使全场不再喧闹,但大家的注意力再也集中不到老师身上,这一点,王逸琴很快明白,她无法在这种奇怪的安静中把课讲下去。  散课之后,妈妈把自己刚刚作出的决定告诉王逸琴:识字班到祠堂里开,那里桌椅很多,地方很大,只须叫两个学员去打扫一下就成。  王逸琴的心思还是留在刚才那个表情木然的女人身上。  妈妈说:“她是疯子。”  王逸琴说:“不知怎么总觉得脸熟,一定在哪里见过。”  妈妈说:“不可能,她从来不出门。”  正说着,小阿婆过来了,热情地挽着王逸琴的手问:“听口音你也是我们新浦沿人吧?哪家?怎么长得这么漂亮?”  王逸琴笑一笑,回答说:“那我们是同乡了,我离开那里已经很久,现在住在朱家村。”  “这下你有穿旗袍的伴了。”小阿婆笑着对妈妈说。

    旧屋与旗袍(2)

    从此,识字班就开办在祠堂里了。那里离村庄有点距离,村民不会去挤,疯女人更不会去。但是,在堂前开班的第三天,我家后门窗台上出现了五个麦秆编织的小动物。  祖母对妈妈说:“痴子明大理,这是她给你的奖赏。”  妈妈说:“那可要收好,都是细细女人心。”     识字班其实办得很苦,大多是,下雨下雪,不能干别的活了,就上课。两个女子撑着伞,在泥路上走,从来都是她们等学员,没有让学员等过她们。妈妈平日不在乎打扮,但每次去识字班前总要在镜子前梳妆打扮一下,因为会遇到王逸琴,其实王逸琴也是同样。  她们去识字班,必定都穿旗袍。祠堂在田野间,两个女子从不同方向同时到达,完课时一同出来,站着说一阵话,又朝不同方向回家。由于她们总是比大家先来后走,因此一眼看去,田野上常常只是她们两个女人的身影,悄悄走拢,悄悄分开。  识字班办了三年。这三年间,先是王逸琴的丈夫朱炳岱先生英年早逝;再是王逸琴再嫁,不幸,第二个丈夫又去世,她就实在悲痛得没法教下去了。  妈妈说:“她的人太好了,她的命太苦了。”没了她,妈妈一人就没有办法把识字班支撑下去,只得解散。  妈妈从此很少再穿旗袍。而且,再也不愿踏进祠堂。  识字班不办了,妈妈天天晚上一如既往,要给乡亲们读信、写信。我家的前间,还是夜夜拥挤。     夜夜拥挤,还有一个很琐小的原因,那就是当时村里很少有人家舍得点一盏油灯。除了这间屋子,全村早已沉入黑暗的大海,深不可测。  有月光的夜晚,孩子们会离开这间屋子到外面去玩。夜间的船坞、树杈、坟堆、桥基、蟹棚、芦荡、苜蓿地、河埠头、风水墩都充满了影影绰绰的鬼气,这对小孩子来说太具有吸引力了,一种裹卷着巨大恐怖的吸引。     我想,我应该感谢这些夜晚。一个开始曾被小伙伴们称为“上海人家”的孩子,趁妈妈在黑压压的人群中忙碌,趁祖母在给这黑压压的人群烧水、沏茶,便大胆地向着巨大的恐怖走去。很快,我成了小伙伴中胆子最大的人之一,证据是,夜间去钻吴山的小山洞,去闯庙边的乱坟堆,都是我带的头。  直到今天才真的明白,这种无所畏惧的“幼功”对我的一生是多么重要。当时妈妈并不清楚我在夜间到过一些什么地方,但有很多迹象告诉她,她的这个幼小的儿子对什么也不胆怯。这一点对她可能有一点误导,后来她对我的几个弟弟,也从来不在胆怯的问题上作任何考虑。很多作家描写过的在童年时代听到响雷一头扎在妈妈怀里的情景,在我家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发生,一定会比响雷更让家人吃惊。回想起来我妈妈自己也够大胆的,因此年长以后读布莱希特的作品《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便哑然失笑。  我一直记得一个堪称美丽的场景,可惜说出来旁人很难相信。  那是我六岁之前的某一天,吃晚饭时发现妈妈不在,祖母说,到上林湖山岙里边的表外公家里去了,表外公一定会留她吃晚饭。祖母一边对我说,一边又向那些陆续到我家聚集的乡亲们解释,乡亲们也都回去了。这使我突然感到寂寞,搁下饭碗就到外面去玩。到了外面,我的腿不由自主地向大山走去,为的是迎妈妈。  从我家到表外公家,需要翻过两座大山,第一座就是吴石岭,第二座叫大庙岭,妈妈曾经带着我翻过。后来造了上林湖水库,淹了这两座大山之间的山谷,这条路就不通了,但在我小时候是通的,很多老人还记得。  那天晚上我就一个人去翻山了,只觉得妈妈很快就会迎面而来,见到我一阵惊喜。我的心里,就贪图这一阵惊喜。我知道这山里有野兽,却觉得野兽没灯,一定已经睡了,只要放轻脚步,不会惊醒它们。  翻完了吴石岭还不见妈妈,我就开始翻越更高的大庙岭。大庙岭已无大庙,山顶却有一个供人歇脚的小凉亭,当时正住着一家乞丐。他们在月光下看到这么小的一个男孩子居然独自在走山路,非常惊奇,那位女乞丐关心地问我:“要不要坐一会儿?”我向他们摇摇手。  走过山顶凉亭后便是下山路,走了很久我开始担心起来:下山后怎么找到表外公家呢?想来只能在山脚的路口等。正犹豫,听到了极轻的脚步声,我抬头一看,正是妈妈。  现在回想,妈妈当时才二十多岁,单身一人在夜间翻山越岭也真大胆,但更不可思议的是她见到我的表情:只是非常亲热地叫了我一声,拉着我的手,然后一起翻山。她似乎只觉得孩子懂事,在她翻山翻得寂寞之时来陪她,居然丝毫没有产生其他母亲都会有的担忧。  真是“胆大妈妈和她的孩子”。  只有一件事我变得比其他小朋友都胆小,那就是西屋楼上的疯女人突然因病去世后,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上楼去看摆了满地的麦秆编织的小动物,只有我不敢上楼。为什么?说不清。     妈妈胆大,但不泼辣,反而常常害羞,说话也不响亮。只不过,她轻声答应的事常常连泼辣的人也会迟疑。  一天,村长找来了,说村里要办“生产互助组”,缺会计,也只能请妈妈当。妈妈每天为大家写信、读信,已经那么忙,但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从此,每天夜间先记劳动工分,再写信、读信。这个房间更拥挤了,我们全家熬夜的时间也更长了。     当然,连记工分也没有报酬,因为我家属于“非农业人口”,进不了村里的分配系列。妈妈不止一次地说 :“身子轻的采桑,手劲大的搬磨,识水性的过河……我识字,这些事本分要做。”     妈妈在这间屋子里还作过一个胆大的决定,与我有关。  在我实足年龄还只有四岁那年,小学的老师来统计可入学的新生,那时我正与几个小伙伴把妈妈的围单当大幕,绑在八仙桌的桌腿上演戏,妈妈就笑着指了指我,对老师说 :“在地上爬着的要不要?”     老师说:“怎么不要?登记!”  几天之后,我就上学去了。背上背着一个大草帽,上面有妈妈刚刚写的四个毛笔大字:“秋雨上学”。  我想这情景实在是妈妈最顽皮的一笔。一个才四岁的小不点儿独自走在长路上已经让人怜惜,而背上的几个大字又说明这居然是去上学!  路上没有人认得这几个字,那么,妈妈是写给上天看的了。这就像是土地爷通过童男童女给上天带去一个小小信息:我们这里全是文盲的年代,已经结束。  老师们看到我草帽上的这几个字很高兴,而且从书写的功力判断出了我的文化背景,但他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来对付一个四岁孩童。那时代乡间学校全用毛笔,课桌上放着砚台和墨,可想而知,每次下课,我满脸满手都墨迹斑斑,老师就抱起我到河边洗脸,洗完再飞奔着把我抱回教室的座位,下一节课另一位老师又重复这般情景,实在是一片忙乱。  我四岁上学的事,把在上海工作的爸爸吓了一跳,随之,连叔叔、舅舅也紧张了。第二年国家教育部定下了规矩,小学入学的年限是七岁,这使得爸爸、叔叔、舅舅更有了理由,不断来信劝妈妈,要我用“留级”的方式后退到正常的年龄,否则脑子会用坏。其中大舅舅出的点子最要不得,他要我每次考试都交白卷,或故意答错。  妈妈问我的意思,我说,让我装成傻瓜留级,听过去全都听过的课,脑子才会坏。  妈妈当然赞成我的意见,便写信给爸爸说:留级太累,不如让我读上去,她会设法减轻我的功课负担,代我做全部家庭作业。  其实我们小学里每天的家庭作业也不多,多的是“暑假作业”和“寒假作业”,妈妈花半天时间全做完了。她最感吃力的是要在作业本上模仿小孩的字,我玩累了回家,见她一笔一画那么费事,就帮帮她,让她先写在别的纸上,我抄上去。她感激地说:“真懂事。”     老师们人都很好,但课讲得都不好听,我每堂课都在等待下课铃声。  下课后也有一件事让我害怕,那些曾经抱着我到河边洗过脸的老师见我脸上没墨了,都会用手来拧一下,好像这是他们洗脸换来的特权。拧脸,女老师拧得不疼,男老师拧得有点疼,特别是那位叫胡光华的校长。     有一次,胡校长拧完我的脸还给我看一本他正拿着的厚厚小书,他说这叫字典,并用五分钟时间告诉了我查阅的方法。  我拿过来查自己的名字,第一个字是“余”,查出来的意思是“我”。我想真好,可不是我吗,编字典的人真是无所不知,连我也认识。  这天回家,我要妈妈给我买一本字典。我说,有了字典,我一个个字认,就用不着上学了,多好。  妈妈说:“上学不光是为了认字,还会认识很多有学问的老师,这很重要。”  我说:“老师讲课真不好听。”  妈妈笑了,说:“也有很厉害的老师。明天是星期天,县里会来一位很有学问的人给老师讲课,那是老师的老师,你也跟我进去听听吧。”妈妈当时与小学老师们已经很熟,是老师们来通知她的。  第二天我就去听了那堂课,一位戴眼镜的男老师在讲语法,听的全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加我的妈妈,还有我。  这语法课真把我听乐了。戴眼镜的男老师先把一个奇怪的句子写在黑板上,然后连续两节课都在分析这个句子。我首次接触这么复杂的句子,印象极深,后来又一再给我的同学复述,因此就牢牢记住了。这个句子的结构大致是这样的:  周老师看了王老师一眼,回过身来对李老师说:“昨天下午刘老师和赵老师都问我:‘前两天孙老师带病为朱老师补课的事,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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