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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彭晓苗和她的相亲对象事件簿 作者:丹山白鹭老孤云(晋江2014-02-03完结)-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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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莫然只得暂时打消了对会计和出纳问话的想法,和张新梧收起小本子就去了现场。
  具体的位置就在他们发现的那个新断口上方、二楼的紧急出口——那两扇铝合金门旁高一米左右的角落里,一滴不太明显的血迹粘在水泥墙壁上,因为血滴的颜色已经发黑,所以不太容易辨认出来。
  莫然看了看那个断口,又看了看这滴血迹,不免有些疑虑:“这滴血是怎么弄到这里的?”
  旁边的一个技侦端详着那滴血迹的形状:“嗯,不太像喷溅的,滴落就更不对了……看样子倒像是蹭上去的……”
  “蹭上去的是说……”
  技侦看了看那个断口,走过去比了比长度,然后把脚放在断口的下一级:“你看,没准是这个人左手拿着沾了血的什么东西,走下楼梯的时候,这个台阶忽然断了,他没站稳,摔在楼梯上。这时他的两只手都下意识地要抓住什么,结果左手上抓的东西碰到了墙壁,把血也蹭了上去。不过他事后好像想擦掉这块血迹,你看这旁边好像还有擦拭过的痕迹,但血已经洇到墙体里去了,所以擦得不是很干净。”
  “他为什么想擦掉这块血迹呢?”
  “这我就不清楚了。”技侦看了莫然一眼,心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该由技侦给出啊。
  莫然没再说话,他摸了摸下巴,仔细盯着那块血迹看了半天,脑子里却仍然是一团乱麻,一点头绪都没有,而这时墙外又开始吵吵起来。
  张新梧连忙扒住楼梯栏杆,探出头高喊道:“怎么了?”
  外面搜索的警察也抬起头回应:“有发现,可能是凶器!”
  张新梧连忙喊道:“等着,我们马上过去。”然后两人便回到楼内,从里面的楼梯下了楼,然后跑出正门,顺着围墙跑到了发现凶器的地方。
  这里的杂草很深,看上去像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外面的路上也拉起了警戒线,莫然他们跑到跟前的时候,一个警察正托着一个布包和一双棉纱手套,旁边有个技侦端着照相机,看样子是刚拍完照。莫然看了看那个布包,包得有些松散,形状倒是很像一把匕首,外面像是一块毛巾,毛巾和手套上面都有些斑斑的像是血迹的痕迹。“打开。”莫然随即便命令道。
  里面是一把水果刀,刀刃上也满是血迹。莫然看着这把刀想了想:“有刀鞘吗?”他发现这把刀既不是弹簧刀,也不是折叠刀,这样的刀应该配有一个刀鞘,否则不好携带。
  “没有。”警察摇摇头,“只找到这些,还发现有刀鞘。”
  莫然拿出证物袋,把这三样东西分别装了进去,“这东西在哪儿找到的?”
  “就在那儿。”警察指了指脚边的草丛,“就在草丛里,从外面看不太出来,我们是用棍子扒拉出来的。”
  “再找找看有没有刀鞘吧,这个我先拿去让他们辨认一下。”
  莫然让韩炜和顾满花辨认了这三样东西,他们都认出毛巾其实是实验室的抹布,手套则是实验室的劳保用品,至于那把刀,两个人全都直摇头,说根本没见过。
  莫然想了想,问张新梧:“阮德发的办公室和实验室里有没有发现刀鞘?”
  张新梧摇了摇头:“没有……”他顿了顿,“哦,不过当时并没有发现这把刀,所以,也可能有,但没注意。”
  “再找找吧。”莫然想了想,“你在他车里发现的那几张报纸呢?”
  张新梧看着这把刀,忽然打了个激灵:“要说,那报纸的印子……应该正好当刀鞘用。”
  莫然微微点头:“再比对一下。”
  张新梧咽了口唾沫:“这,这……”
  他还没“这”出什么来,自己的手机又响了,这回是法医打来的:“老张,跟你们领导说一声,他让我们查的那块血迹,血型倒是和阮德发的一致,但好像比其它血迹凝结得要慢一些。我们可能漏了点儿什么,得再重新勘查一遍现场。”
  张新梧挂上电话,把法医的话转述给莫然,莫然却并未感到震惊,他点点头:“这就差不多了。”

  四

  “我看,这个凶手狡猾得有点过头了。”莫然摸着下巴。
  “怎么说?”彭晓苗在电话里头问,她刚刚办完一个案子,声音还显得略有些疲惫。
  “你现在有空吗?我说下我的想法,你听听看有没有道理。”莫然在说这话的时候,骄傲之余多少还有些心虚。
  “行啊,说说吧,我刚吃完饭,准备喝两杯再回家。”
  “其实吧,在逃生门上留下的血迹和扔在围墙外的凶器之类的东西都是障眼法,目的是为了让警方认为凶手是翻墙逃跑的。而我们在思维定势的引导下,必然会认为凶手既然是翻墙逃跑的,那他也一定是翻墙进来的。”
  “怎见得是障眼法呢?”
  彭晓苗的声音懒洋洋的,但并没有影响到莫然的兴致。他继续说道:“第一,发现凶器的地方,围墙内外并没有明显的人走过的痕迹。当然,这也可以解释为凶手对自己的痕迹做了某种伪装,但联系到凶手自己留下的那两样东西,就会发现其实其中是有很大的矛盾的。门旁的血迹被凶手擦过,似乎是想告诉我们他虽然是在逃跑,但仍不忘掩饰自己的踪迹。但那把刀和抹布、手套就那么被扔在围墙外,却实在是太随意了。就仿佛凶手翻过围墙就变了个人似的,所以我觉得凶手这种行为只是在误导警察。他的真实目的,是想让警方把目标放在身体灵便,有能力翻过那堵围墙的人身上。”
  “也就是说,凶手实际上伸手并没有那么灵活了?”
  “不光如此,因为翻墙容易让人联想到外部人作案,所以凶手应该就是厂里的人。”
  “按你的描述,光是看一眼就觉得不可能翻墙的人就有两个,总经理安大平和人事经理兼办公室主任苏玉青。那这两个人……”
  “是安大平。”莫然笃定地说,“就连死者划下的那一横都是凶手伪造的。那是凶手抓住死者的手蘸了血在地上划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们觉得凶手是姓名的起笔是一横的某个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凶手十有j□j就是安大平了。”
  “这种说法有点牵强了吧。”彭晓苗提出了疑议,“虽然凶手确实是在刻意伪造痕迹误导警方,那也不能说那道血印子不是死者自己画的吧。”
  “法医做过测试,发现那道血迹的血型和死者的一致,应该也是在死者被刺后流出来的血,但凝固的速度比周围其它血液要慢很多。而在死者身旁有一些碎玻璃,似乎是凶手遇害时打碎了什么玻璃器皿。最后一点,这个工厂做的是化工助剂,用在造纸、生产洗衣粉这些产业中。把这三点综合在一起考虑,我觉得死者的那根手指在蘸血之前,沾上了某种用于造纸和洗洁剂的化学品,正是这些化学品导致那些血液的凝结速度变慢,而这些化学品原先就装在那些被打破的玻璃器皿中。”
  “那是什么?”彭晓苗不知不觉来了兴趣。
  “考虑到这种东西不会无缘无故地沾在死者的手指上——也许阮德发临死前确实想留下凶手的信息,而这种信息又不能被死者发现,再加上这种化学物质能阻碍血液凝结,我觉得,那种东西应该是荧光剂。”莫然说话的速度变得有些慢,他倒不是在卖关子,而是一边说一边在整理自己的思路。
  “哦?”彭晓苗有些意外,她也没料到莫然会推出这样的结果。
  “嗯,技侦在天黑之后关掉那个房间所有的灯,然后用紫外灯照了阮德发趴着的那块地面,结果发现他临死前用荧光剂写了个完整的‘安’字,我们就根据这个申请逮捕了安大平。”
  “这个,还是有点问题吧。第一,安大平有个虽然不太管用、但也不能说一点意义没有的不在场证明——他到底是在哪里看到电视剧的内容的;第二,保安从下午到半夜一直在值班室坐着,而阮德发是八点多进的工厂,在八点到九点间遇害,安大平如果不是翻墙进的院里,那他只能从正门走,如果是这样的话,他是怎么躲过保安的眼睛的。还是说,保安其实和他是一伙的,出于某种目的为他做了伪证?”
  “这个我也考虑过,一直也觉得想不通。后来,我们在阮德发的车后备箱里发现了用来包凶器的报纸,这个疑点就解开了。我估计安大平应该是被塞进阮德发那辆车的后备箱里带进工厂的。”
  “什么意思?你这话说的,我不太明白,不是说安大平是杀阮德发的凶手吗,怎么又成他被塞进后备箱了?”
  “是这样的。”莫然深吸了一口气,“这个案件复杂就复杂在这儿了。实际上,原本阮德发是准备挟持安大平的,而他也确实做到了。昨天晚上他下班之后就开车出去,而他的同伙则早已在跟踪安大平了。他很快便找到安大平,然后合同伙控制住他,把他塞进自己的后备箱。但阮德发并不是想杀死他,而是想要挟安大平答应自己的要求,所以,他选择把车开回工厂,因为他知道,昨天晚上工厂只有一个保安,他有足够的时间对安大平施压,而安大平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被带进工厂的。当然阮德发并没有带他的同伙,因为他的同伙并不像他那样经常晚上加班,相反他的同伙很少去工厂,大半夜的进去反而容易让人起疑。而阮德发觉得安大平已经被控制住了,自己一个人也应付得了,也就没让他的同伙跟着。而安大平对于电视剧情的了解,并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到家的时候看了一眼电视。车开进工厂的时候,阮德发和保安打了声招呼,那时车窗玻璃必然是摇下来的,而保安也说当时他正在看电视。我想这个保安看的就是那部电视剧,那个保安的耳朵有些不大好,电视的声音想必也开得比较大,而当时播放的又是吵架的情节,我想安大平就是在后备箱里听到了电视的声音才能把这个拿出来当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吧。”
  “嗯。”彭晓苗觉得这么说倒也说得通,“那安大平又是怎么翻盘的呢?”
  “就是在阮德发的后备箱里。阮德发挟持安大平的时候想必并没有仔细检查他的随身物品,这也难怪,这种事即便事先谋划得再好,到时也会乱。阮德发和他的同伙显然没有注意到安大平随身带着一把刀,他们只是草草地用胶带缠住他的手脚,封住他的嘴巴,防止他乱动乱喊便以为万事大吉了。而安大平正是抓住他们的这一疏漏,找到了自己的那把刀,割开了身上的胶带,但没有做下一步的行动,而是装成束手就缚的样子因为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几个人,手里有什么样的武器。好在工厂里面没什么灯光,阮德发也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常,就稀里糊涂地把他带进实验室了。顺便说一句,我认为两个人进楼走的是那段铁梯了,台阶就是在那时踩断的。走里面楼梯的话,一方面地方比较大,可能会被保安室里的保安发现异常,而安大平也没必要事后把楼梯弄断一级来伪造现场。”
  “进了实验室之后,阮德发就穿上了实验服,因为接下来他是准备通过折磨和虐待逼迫安大平就范的,穿上实验服能够防止衣服溅上血或者其它的污秽。两个人具体是怎么谈的,现在还不清楚。不过安大平显然抓住了阮德发的破绽,趁其不备从后面刺中了他。而阮德发在倒地的时候打翻了旁边通风柜里的装荧光剂的玻璃器皿,并在断气之前写下了那个‘安’字。而安大平却并不知道,因为他站在阮德发的背后,看不到他当时在身前写字的动作。嗯,想必安大平行凶之后也是脑子一片空白,才让阮德发有了可趁之机吧。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安大平抓住阮德发的手,在地上划了一道,然后在实验室里找了一块抹布和一双手套——他必须擦掉刀上自己的指纹,并让警方觉得凶手是戴着手套持刀作案的——反正手套里面的指纹也不是他的。再接下来,他弄掉身上的胶带,把它随手扔在了垃圾桶里,然后出门在门框上抹了些血迹又擦掉,然后站在二楼外面的铁楼梯上把刀、抹布和手套扔出了墙头。当然,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应该戴着另一副手套,不过事后应该是处理掉了。再接下来,他只要等着,等到十二点左右保安从值班室出来巡逻,他就可以从正门堂而皇之地走出去了。”
  “嗯,后备箱里那些报纸应该是检出了安大平的指纹了吧。”
  “是啊,这是他百密一疏的地方。不过,单凭这些报纸上的指纹也无法说明他和这件事的关系,毕竟那不是刀鞘。”
  “可是,动机呢?这俩人是有多大的仇恨才能这么干啊。还有,阮德发的那个同伙是谁?”
  “阮德发的那个同伙,应该就是干销售的武守业,我觉得动机原来这个公司的销售总监冯树强有关。冯树强公司的业务和这个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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