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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春天喜剧(蓝色酒馆16)(寄秋)-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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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最后她父亲离弃深爱他的元配而娶了她母亲,但是重视门户之见的长辈仍不能见容于她们母女,想尽办法要逼她们离开,只承认原先的媳妇而不愿多看母女俩一眼。

    她的眼睛看起来有点绿意,天气晴朗时瞳眸深得像花瓣上的绿萼,沾了水气更显动人,平常眼珠的颜色偏黑。

    她没冠上父姓跟着外婆姓氏,因为当初只有外婆肯接受非婚生子的她,张开防护的羽翼为她挡下一切流长蜚短,并坚毅不拔的说服外公容许她的存在。

    即使疼爱她的外婆已经不在了,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民风的改变,喜欢她的人越来越多,遭人嫌弃的毛毛虫如今已蜕变成人见人爱的翩翩蝴蝶。

    「雾姊姊、雾姊姊,我捉到十只蚜虫,妳看我厉不厉害?!」

    「哇,小桃好棒喔!才一下子工夫就捉了十只害虫,雾姊姊有奖励哦!」

    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细白小手撩开滑落的发丝,微泛桃色的肌肤如同成熟的水蜜桃鲜嫩欲滴,让接过她糖果的小朋友看得眼都直了。

    小桃是附近育幼院的孩子,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她会让院里的小朋友来帮忙捉捉虫,以最不伤人的方式用糖果饼干当报偿。

    没有父母的孩子容易自卑,而且自尊心比一般人强,刚好她不喜欢化学药品污染她细心培育的花卉,因此有好理由藉以训练他们独立的能力,甚至用双手赚平时得来不易的零用钱。

    她会以各种名目雇用育幼院的孩子采收花卉,有付出才有收获,工资多寡依他们努力的程度发放,不会偏袒或多给,避免造成他们对金钱扭曲的错误观念。

    「雾姊姊,我们捉的虫要不要掐死,牠们要从罐子里爬出来了。」一个留小平头的国中男孩咱地将虫拍回罐子里。

    「你敢掐死牠们吗?」她打算装满一罐再淹死,虫尸含有高蛋白质可以当肥料。

    「敢。」他边说边掐死一双肥胖的花虫,然后随手在脏污的裤头一擦。

    风夕雾好笑的拍拍他的头,发现他比一年前又长高了几公分。「好,我任命你为除虫大队的大队长,负责消灭所有的害虫。」

    「是,遵命。」他顽皮的立正站好,行了个标准的童子军礼。

    伸了伸懒腰,不耐久蹲的双腿有点麻意,有气喘病的风夕雾偏好莳花弄草,她揉了揉麻到发痛的小腿走了两步,尽量活动四肢让血液活络。

    身处在一片白色的花海中,她的心有说不上来的满足,当初为了砍掉外公万分重视的槟榔树时,她差点被他用竹竿头打断双脚,满屋子跑给他追的硬是跟他磨出一块地试种海芋。

    一开始她的栽种并不顺利,花苞小不好销售,她以半送半卖才稍微打平开支,让那年槟榔大卖的外公气得不准她再种花。

    可是她不死心的仗着他的宠爱一再任性妄为,在历经风灾、雨灾、地震、台风和土石流的侵袭,她终于在一班园艺系学生协助不断改良下,培育出独一无二的秋水海芋。

    秋水是外婆的名字,不怕雨水、长得特别硕美的海芋就像她坚毅温婉的性格,不畏艰辛也要在高冷的山坡地绽出属于自己的生命力。

    「哼!教妳别像野孩子一样挖土弄得一身脏,妳偏是不听话自找苦吃,我趟老铜卖一辈子槟榔还怕养不起妳吗?」等他两腿一伸下全是她的,干么辛苦的日晒雨淋把自己折腾得不成样。

    接过冰凉的梅子茶,风夕雾像长不大的孩子朝健壮如牛的老人家眨眨眼。

    「外公,人家可不是当槟榔西施的料,你要我裙子穿得短短的,露胸又露屁股地给人家看呀!」她装正经地撒着娇,笑得很天真无邪,惹人怜爱。

    「胡闹,谁让妳去当什么伤风败俗的槟榔西施,妳乖乖的在家里帮我管管帐不成吗?瞧妳又弄得满手泥巴,浑身不长肉地让人看了心烦。」

    儿子不长进的到城里发展不肯接掌他的事业,孙子孙女嫌山上脏没有百货公司逛,一个个大半年不愿回来一趟,他对他们已经彻底死心了。

    唯一贴心的是他当年差点逼女儿打掉的外孙女,在她外婆病重的那两年专程由法国赶回来照顾,甚至休了学改念普通高中留在台湾陪他们两老,不管她超优异的品香执照是否能顺利发照。

    如果当时她留在法国,现在可是一流香水制造师,享有高薪和世人的尊敬,坐拥名车华屋享誉海内外,而不是一名小小的种花女。

    每次一想到此事他就愧疚在心,偏偏口拙地说不出一句关心话语,看她汗如雨下感到心疼不已,不想她太劳累地磨粗原本细嫩的双手。

    表情别扭的赵老铜板起脸一副十分威严的样子,口气凶恶地像「内有恶犬」中的那头凶猛巨兽,如雷的吼声吓得附近的小孩子大气不敢吭一声。

    不过他只是纸扎的老虎虚有其表,看来不近人情十分难相处,可心比豆腐还软嫩,老是言不由衷地让人以为他是孤僻老头,不合群又爱处处找人麻烦。

    「外公,你真疼我吶!想让我当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整天吃饱睡、睡饱吃的光数钞票。」风夕雾故意在他肩头蹭了蹭,一副不解世事的小女孩模样。

    在老人家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没有长大的一天,即使她刚过完二十四岁生日。

    「谁疼妳来着,我是看不惯妳把泥土往身上抹,白白糟蹋我一片好山好水。」脸微赧,他头一偏的望向生气盎然的花田。

    赵老铜不算富甲一方的大地主,他是年轻时捡到便宜买了一座山准备退休养老用,谁知过没几年遇到财团收购土地盖游乐场,硬是让他发了一笔横财。

    卖了几甲地日子也算逍遥,即使不工作也不怕坐吃山空,光是租地给人家种菜还是颇丰的收入。

    可是生性劳碌命的他就是闲不下来,跟着大伙起哄种起槟榔树,一转眼十数年过去也不用除什么草,只在收成时雇几个工人来帮忙而已。

    除了儿女不肖外,他的运势一向很好,不管做什么就赚什么,晚年富裕不愁吃穿,一眼望去的土地都是他的。

    「那不把泥土往我身上抹,就帮外公敷脸吧!」风夕雾笑着把手上的细土往外公粗糙脸皮抹去,笑声如风中铃铛轻轻漾开。

    「妳……妳这孩子到底干什么……不要乱涂乱抹……」东躲西闪的不让她的手碰上,赵老铜的一张老脸涨红得像沾了槟榔汁。

    他自己不吃槟榔却种槟榔卖槟榔,俨如槟榔大王。

    「泥土里有丰富的铁质、矿物质,可以促进新陈代谢,防老防皱妙用无尽,比市售的火山泥面膜还管用,包准你红光满面不生皱纹,面皮滑细不输年轻小伙子喔!」

    「乱……乱来,我踩了一辈子泥巴还不是一年比一年老,妳这丫头别尽学别人胡说,泥土哪能防老化……」

    口中叨念着,一听能变年轻不生老人斑,他由原先的不悦转为微露怀疑口吻,眼中的挣扎有点作态的意味,不再闪躲地让她抹个正着。

    「哇!外公变帅了,好有成熟男人魅力喔!」风夕雾吹捧地故作审美大师姿态,拇指和食指撑开放在下巴处频频满意的点头。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替人戴高帽是风夕雾另一项专长,因为她有一半法国血统。

    「真的吗?」他的表情很严肃,严肃到令人发噱。

    「当然咯!外孙女漂亮得像一朵花,外公会差到哪里去,活脱脱是一代美男子再世,看得采花的大姊阿婶心花朵朵开,心口小鹿乱撞地昏迷过去。」

    种什么籽结什么果,总不能种瓠仔生菜瓜吧!下一代长得称头是上一代基因好,帅不帅是一回事,起码老古锥也逗人发笑。

    瞧那群六岁到十五岁的大小朋友偷偷掩唇一笑,惧怕的表情消失无踪,只剩下开心的眉弯眼笑,挤眉弄眼地也开始替同伴上色。

    一开始他们还不敢太明目张胆的嬉闹,你碰我一下、我摸你一下地小步追逐,浑然忘却捉虫的重责大任。

    到最后他们根本是玩疯了,再加上没有大人在一旁制止,几个大的带着小的玩跳花田的游戏,一洼一洼的由东跳到西,再由西跳到东,踩出大大小小几百个足印子。

    前后不到三十分钟已出现一个个泥人儿,有几株卖相不错的海芋差点被踩扁,花茎微弯略带曲折,摇摇欲坠地向人低头。

    「女孩子家早晚要嫁人,种什么花嘛!妳瞧这群孩子都被妳宠坏了。」眼睛一瞪,一个跑过他眼前的小女孩顿时安静地捏着花裙子走开。

    天生恶人脸,不怒而威。

    「开心就好嘛!瞧你的嘴色也往上勾,心疼他们跟我一样是没妈疼的孩子。」没有他的纵容她哪敢放肆的顺心而为,他才是那双在背后推动摇篮的手。

    一听到她提到女儿的早逝,赵老铜的心头有点酸。「妳喔!就跟妳妈一样让人操心。」

    「不会呀!外公,我比较乖,而且没惹你生气。」风夕雾淘气的眨眨眼,一本正经地带过他心中的伤痛。

    当年母亲为爱不顾一切的行径着实伤了二老的心,在地方上算是一件颇为轰动的大事,大家议论纷纷地当是十年来最大的丑闻,背地里指指点点是在所难免。

    但外公气愤的不是母亲爱上一个黄毛绿眸的外国人,而是不愿她没名没份地跟着人家走,远渡重洋到陌生的土地受人白眼,即使有了委屈也没有娘家可以倚靠。

    当时的风气没什么「情妇」、「地下情人」之类的蔑称,他们都称为小老婆或妾室,二、三十年前,二女、三女共侍一夫是寻常的事,不算惊世骇俗。

    可是国情的不同就有不一样的反应,尤其是打小捧在手掌心疼宠的女儿,有哪个父亲忍心让她受苦而不拉一把,嫁鸡嫁狗也不为人做小,何况对方的妻室明摆着不让她入门,处处打压令她受尽屈辱。

    以一个父亲的立场来说,他的阻止是出自他对女儿的那份怜惜和疼爱,不希望她受到任何伤害,爱情不是人生的全部,她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只是爱情会令人盲目,母亲就义无反顾的投入,不论四方压力有多么沉重难负,仍然挺直背脊勇敢的走下去。

    虽然她终于获得所谓的幸福,但是在家族权力的相互斗争下,最弱的一环往往最早被牺牲,短暂如昙花的幸福仍敌不过现实的残酷,三十岁不到便死于非命。

    大家都心知肚明是何人所为,然而凶手的名字永远是空白,没人会打破利害关系指证罪嫌,包括伤心欲绝的法国父亲。

    「妳哪里听话了,教妳别玩泥巴了妳还玩,搞出一堆不能吃的花花草草有什么用,自己的身体又不是很好……」说到此,他的声音有些哽咽。

    人一生最伤心的事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而他已送走生命中最亲近的两个女人,再刚强的双肩也有承受不了的痛。

    风夕雾鼻头一顶地逗他开心。「外公,你瞧我像不像风的女儿?!」

    「风的女儿?」看那单薄的身子几乎比风还轻,他真的害怕她会早他走一步。

    「来时一阵风,去时风一阵,不管我身在何处,随时都像风一般的陪在你左右,让你烦不胜烦地怎么也赶不走。」生命如雨后彩虹,只为捉住剎那间的永恒。

    「妳这丫头说什么傻话,人干么没事跟风比,妳给我踏踏实实踩在地面上,别想东想西折腾我这身老骨头。」

    她以为他听不出她的意思吗?风是无形的,空有双手也捉摸不着,她这点小心机哪瞒得过活了一甲子的老人家,他宁可她安安份份的当个人,别做些让人看了十分不舍的蠢事。

    种花不是不好,有兴趣是件好事,他绝对不会加以阻拦,甚至帮她翻土播种都成,家里养个几盆花看了也舒服,沽个文雅之名也不错。

    可是她根本不只是种两株花养养性而已,从早到晚就泡在花田上东摸西摸,一下子要测试土壤成份,一下子测量湿度,忙得浑然忘我,完全没考虑自己的身体是否吃得消。

    看在眼底他真的很不忍心,想教她不要那么辛苦又开不了口,这丫头外表看来柔弱得像风一吹就倒,然而骨子里就像她外婆和母亲一样倔性子,一旦决定的事就不轻易动摇。

    抹抹额头上的汗,赵老铜的视线看向产业道路那端慢慢推进的小黑头,眼睛因为认出是镇上话最多的长舌妇而瞠大,赶忙背过身假装没看到人。

    但是,他可以无视老厝边蹒跚的身影急需要帮助,可别人的那口黄板牙却热情的强阖着,高呼一声忙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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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呼!赵老爹,好些天没见了,身子骨还是和以前一样硬朗,专程为你家丫头送茶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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