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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双程系列7部全(精心整理)_by_蓝淋-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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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写信打电话给我'自由自在'。
我坚持给陆风写信。地址是亦晨给我的。他坦白陆风走之前到学校找过他求他带给我地址和消息。亦晨在给我那张薄薄纸片的时候,年轻的脸上满是微妙的背叛和罪恶,这种罪恶感在他答应如果陆风有信写到家里来就帮我偷出来的时候达到顶点,几乎扭曲了他的表情。我明白他对於这种非常理爱情的宽容已经到了极限。我还能要求他什麽。
然而陆风的信,一封也没有收到过。
我还是坚持不懈地写,直到有一天终於收到一封。
那是我的退件,标明著该住户已迁移。
那天我捧著退回来的信哭了一个晚上。
我知道,陆风再也不会回来了。
PART2
接下来,没有陆风的时间,用几笔就可以轻描淡写简略过去。事实上我的那几年也是接近空白的。程亦辰又变回程亦辰,成绩优秀规规矩矩,随和安分。
我知道有些东西从我身上流逝了,但说不出来是什麽。
和父母的关系一直到我考上更遥远的一所重点大学才有所好转,也许是他们意识到我这次是真的要远远离开了,也许是我一个人单薄地提厚重行李往车站去的样子击中了他们心里亲情柔软的一部分。严厉的父亲终於打电话来说,放假就早点回来吧,别在外面尽交些不三不四的朋友。
他们所指的“不三不四”的朋友我倒真的一直没交过,但他们所期盼的女朋友也一直没有出现。放假在家接到找我的电话,他们和从前一样紧张警惕,只不过如今变成是男的反而要窃听,是女的才松口气而已。
我没有再提过陆风,也没有再流露出任何思念他的迹象。仿佛当初那一年多的感情只不过是场演过头的笑话。
只有自己清楚那枚小小的银戒指被用丝线串起来贴著胸口挂著。因为从不离身和时间长久的缘故,早已经失去光泽,氧化了的外层微微发黑。
我也不想记得他,这样没有期盼没有前景没有终点的想念让人只会痛苦。
我只是,忘不掉。
念大四的时候亦晨也进了大学。他嘴巴上不说,我却知道他是为了我才不辞劳苦到这个城市来,没考上我所在的那所大学让他很沮丧,但很快又因为两所学校相隔只有一站路远而雀跃起来。
亦晨其实比我天真幼稚──任何一个像我那样经历过的孩子都会比实际年龄要早熟──偏偏他总固执地认为我是需要被保护被照顾的那个,大概是当年我脆弱得向他下跪抱著他的腿哀求的样子给他印象太过深刻。
我深知他对我好,我也爱他。血肉间的亲情毕竟是什麽都无法磨灭无法取代的,而我是同性恋这个不美妙的事实就成了我们之间不愿提起但也不可避免的一根小骨刺,时不时会现形出来提醒一番破坏一下气氛。
所以我和亦晨亲近,但已不如多年前那般亲密无间;所以我虽然独自在外租了房子,却怎麽也不肯和他合住,硬是逼他在隔了两座楼地地方再租个单间,两座楼的距离,不远,但是硬生生的。
亦晨和我长大以後一天一天相似起来,看著他恍然会有种在照镜子的感觉。和我一样橄榄形,尾端微微吊起的眼睛,一样细腻光滑的皮肤,一样上薄下厚的嘴唇,一样半长不短的头发,甚至一样修长瘦削的身体。当然我和他还是不同的,他那麽明媚,而我,也许曾经也无忧无虑地明媚过,但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平安顺利升到大四,我不活跃,但是成绩优秀,还不至於默默无闻到被埋没。总之一切安定平定,没有人察觉我与众不同的性向,主要是因为我缺乏交男朋友的兴趣与勇气。按理说一个二十岁健康成熟的男孩子要没有旺盛的需要那是不可能的,可我节制得接近禁欲。我怀疑自己有心理障碍。
那个障碍的名称就是陆风。
情绪实在低落,我就去一家熟悉的酒吧坐坐。通常是点些温和的酒一个人躲在角落里,闷声不响边喝边发呆,打发掉几个锺头落魄时间,等到离完全醉倒还差一步再慢慢走回去,第二天振作精神重新做人,感觉颇像孔乙己。
我以为只有单身买醉的年轻女孩子才会有被人骚扰的经验,想不到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社会已经悄悄进步到无聊男人连单身买醉的男孩子也不放过的地步。那几个十足痞相的男人不怀好意在我身边坐下,我就觉得不对。
19
long way home
我以为只有单身买醉的年轻女孩子才会有被人骚扰的经验,想不到在我不知道的时候社会已经悄悄进步到无聊男人连单身买醉的男孩子也不放过的地步。那几个十足痞相的男人不怀好意在我身边坐下,我就觉得不对,可是酒喝太多了,反应难免迟钝,还没站稳又被牢牢按回位子上去。
“干,干什麽。”酒精不会令我兴奋,只会让我变得迟缓温吞,就像大醉的时候我脸不会红成个大柿子,而只能在惨白上添一层薄薄的红晕。
“你酒量好,陪哥们再多喝几杯呀。”
不知谁的手搭到腰上,谁的朝胸口摸过去。
“不,不行……”我一著急说话更慢了,那几只手在身上滑动著,怎麽也甩不开,“手……拿……开……”
“一个人很寂寞吧?我们陪你玩玩怎麽样。”
“不……要……”两只手怎麽敌得过六只,我全身难受,急得直冒冷汗。
见我的反抗微弱,他们更放肆了,把我紧紧夹在中间动弹不得,有人摸上我的脸:“怎麽?要哭了?来,请你喝一杯就当赔不是。”
“不…………”我困难转著头想躲开硬贴到嘴唇上的玻璃杯。
下巴被捏住,冰冷火辣的液体强行灌了进来,一大半又从嘴角溢出去,流得满胸都是,我呛了一下,剧烈咳嗽起来,满脸绯红。
这种狼狈不堪的样子反而让他们大感兴趣,七手八脚按住我又灌第二杯。
我手脚发软,头更晕得厉害,眼前都模糊了,徒劳地挣扎:“不……要喝……”
“你们闹什麽?!”
有人插手真是意外又意外的事,会跳出来为陌生人打报不平的傻瓜早就灭绝得差不多,何况我一个大男人基本上没有什麽可救的价值。就算是酒吧老板,一般也是要等到他的杯子盏子被打坏若干个才会心疼得跳出来喊停,顺便补一句:“要闹到外面去闹!”
“没什麽,都是自己哥们。”那几个人笑嘻嘻地架住我,“我们到外面去说话,走。”
“不……要……”我拼命从他们手里挣扎出来,“我不……认识……”
趔趄著晃了晃,却被另一双有力的胳膊扶住。
我迷糊地抬起头看著他。
“程亦辰?是你?!”
……谁? 这个人……
我吃力地用模糊一片的眼睛辨认他的脸。
似乎有点熟悉的轮廓,又似乎完全陌生。
陆,陆风?!
不对,不对,陆风他不会回来了。他不会这样抱著我。
可是,可是……
如果是陆风…万一是陆风…
我混乱起来,呆呆揪著他的衣角。
那个人说什麽我已经听不见了,只知道他正准备推开我。
陆风,不要这样,我想跟你说说话,不要这样对我……
我几乎是惊慌失措地抱住他的腰:“不要……不要走……”
“……你干嘛?”他略显粗暴地扯开我的手。
“等一等,你……不要走……”我死死抓著他,把脸贴到他肩上,很怕他走了,又不回来。
四周喧闹的声音在耳朵里糊成一片,半天只听到他轻轻地敷衍似的:“亦辰……你先放开好不好?我不走就是了。”
我战战兢兢松了松手,幸好他只是低头看著我,并没有趁机跑掉。
“亦辰,喝点茶好不好。”
我没动,傻乎乎看著他。
陆风,你以前,从来都不是这样叫我的。
空白了一会儿,他忽然暴怒地冲著旁边:“把话说清楚!他妈的谁是他相好了!!”
我没来得及伸手碰他,他已经转身一拳挥了出去。
拳头打在人体某个部位上的闷响,有人惨叫出声。不行的陆风,你不能再惹事了……
我摇晃著站起来挡到他面前想阻止点什麽,突然脖子上一痛,没等看清楚是怎麽回事,巨大的冲力让我支持不住重重摔了下去,头往後不知磕在什麽地方,眼皮就沈重得再也睁不开了。
醒来的时候还是狼狈地躺在吧台的阴影里,身边空荡荡的,只有一个侍应生在忙碌的收拾满地狼籍,幻觉里那个陆风,果然消失了。
我呆坐了一会儿,没人理会我,也没有人注意到我。
终於爬起来默默走出去。
戒指不见了。
确定脖子上是真的空空如也,我仓皇地把全身上下都摸了一遍。什麽时候不见的?昨晚去喝酒之前还刚刚摸过它,硬硬地分明贴在我胸口。
到底是什麽时候丢掉的?
酒吧晚上7点才开始营业,我在门口守到它开门就一头撞进去。
灯光不明亮,我在昨晚打架的那块地方蹲下来一寸一寸地摸索,摸的满手灰尘。
没有。
抱著微弱的希望又摸索了一遍,连地板的缝隙都搜过了,没有。
酒吧的老板惊异地看著我一脸凄惶地在桌子底下钻来爬去,我很想跟他解释,问他有没有捡到一枚小小的银戒指,可是绝望噎得我说不出话来。
最糟的是它已经连同玻璃碎片和其他垃圾一起被清理了。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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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 way home
陆风留给我的,唯一的东西。
那个人出现正是我蹲在地上茫然地反复摸索一连几天,早已确认是空空如也的地板的时候。
“喂,”他笑眯眯地,“这麽快又见啦?你来喝酒?”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是谁。如果认识的人里有这麽一号精彩的人物,照道理是不可能全无印象。
“你找东西?是不是这个?”他往西服口袋里掏了掏,递到我面前。
那个小小的,陈旧的颜色发暗的环静静躺在他手心里。我顾不得谢他,一把抓过来。
我还以为,和陆风最後那麽一点点联系,就要这麽断了。
他被我握紧戒指压著胸口痛哭的样子吓住了,半天才期期艾艾地:“你,你不要紧吧?本来上次见你就想还你的,结果……你也知道的,打了一架就什麽都忘了……”
终於想起来面前还蹲著个目瞪口呆的陌生人,“多谢你。”我也觉得在这麽失态很狼狈,吸吸鼻子:“这个对我很重要。”
“哦?”他有点发呆。偷偷瞄了一眼戒指,又一眼,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你女朋友送的?”
我怕如果说是男朋友会吓死他,就点点头。只好委屈陆风变性了。
“哦”,他很了然地,“不用难过嘛,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看你哭得这麽难过她又不知道,如果真是不可能了,那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再换一个……”
被他这样安慰我倒觉得有点好笑:“谢谢你。”
“哦,不用不用,开心就好。”他好象松了一大口气。
这个人…………是好人……不过有点十三点……
“秦朗,你朋友好点没有?”老板托著个果盘过来,边走边和他挤眉弄眼。
“没事没事,亦辰能有什麽事。”他嘴巴笑得老大,一手就搭上我肩膀。
我吓一大跳。
这个人跟我很熟麽?
“我叫沈超,是这家店的老板,以後你再在这里遇到什麽麻烦就来找我好了,秦朗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老板也无比爽朗地伸出手。
怎,怎麽都是热得快的类型?
“多,多谢。”我呆呆地伸手去握,突然想起来:“对了,上次我在这里喝醉了,替我解围的是你们吧?”
就算这样,也不用这麽亲热吧。
“那主要是秦朗的功劳拉,现在还挂著彩呢,与我无关,我主要是看热闹的!”老板和他使了半天眼色,突然咧嘴,拍拍手走开了。
“秦,秦朗,”有点别扭,我可没办法像他一样叫一个只见过一次的人名字叫得那麽顺理成章大大方方,“这两次你帮我的,我真不知道该怎麽谢你,尤其是今天,你帮我找到了这枚戒指……”对一个80%的陌生人应该是这麽客气的才正常吧?
他一副受侮辱的样子:“这麽客气?好了好了,你如果真觉得是大恩的话,那大恩不言谢,你记在心里也就好了!”想了想又补充:““实在你要觉得非谢不可,我也不要你以身相许了,请我喝一杯也就好!”
有,有男人会轻易对他以身相许的吗?
坐下来喝酒,这个奇怪的家夥开始滔滔不绝。他居然在跟我聊天文地理耶,这是和人搭讪该用的话题吗?我忍不住又多打量他两眼,很年轻,也很阳光俊朗,那晚醉得模糊不清了会觉得他像陆风,现在认真比较,像的大概也只是轮廓……还有性别吧。他眉眼都是飞扬活跃的形状,完全不同与陆风的冷傲,话也要命的多,我根本插不上两句,陆风在不熟悉的人面前根本不开口的。观察了半天,得出结论,这种哪里都吃得开的长相和什麽人都搭得上的性格,归总起来就是四个字:花花公子。
他不知道我在心里已经给他贴上这个商标,依旧很认真地在讲火山和地震的形成。
真可怜,他是怕自己一停就会冷场吧,这是个比较天真善良点的花花公子。我怕再坐下去他连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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