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 作者:安意如-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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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曹丕进府之前,曹操已经派了兵士守在袁绍府,曹丕可是叱退兵士才得以进入的。这说明,曹操这个好色之人在官渡之战以前已经久闻甄氏美貌了。一时不慎被儿子先抢去,气得恨不得拔剑欲斩之,是谋臣们多番劝谏之后,才肯顺水推舟把甄氏“让”给儿子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第45节:青青子衿,悠悠我心(3)
作者:安意如
甄宓是什么样的女子,在惊怖颤栗之中,披发垢面之际,仍不能遮掩她出尘的气质,绝代的风华,使人一见而不能自已呢?还险些引起了一场“父子夺妻”的闹剧。
史称,甄皇后有倾城之姿,善绾“灵蛇髻”。曹子建写她“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樦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曹植《洛神赋》)
曹植的《洛神赋》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名篇,和宋玉的《神女赋》一起树立了一种女性美的终极典范,在传统文学中影响极大。千百年来,我们对女性的审美取向,就没有脱离过二赋的范围。
传说曹植也曾向曹操请求娶甄氏,曹操却为曹丕迎娶了她,错点鸳鸯使二人抱恨终天。甄氏死后,曹植入觐,曹丕看到他,有点悔意,把甄氏的金缕玉带枕赐给了他。曹植行至洛水,恍惚如见甄氏,遂写下了《感甄赋》。后来这个太露骨的名字被甄宓的儿子魏明帝改为《洛神赋》。
这故事就是李商隐诗中说到的“宓妃留枕魏王才”。乱世桃花逐水流,甄宓在几个男人掌心之中转辗起伏,一生不能自主,后来被郭女王谗言所谮,被文帝赐死在邺城。年仅39岁的甄氏,下葬之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极为凄惨。
她和曹子建之间注定是一场镜花水月,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
“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一斗。”谢灵运如是说。然而这个被谢公极口称赞的男人,却用他满腹的才气,毕生的思念,为一个不可能属于他的女人写下了流传千古的名篇。
“山不厌高,水不厌深”——在曹操身上阙如的深情,在曹丕身上流失的纯真,在曹植的身上得到了全部的回归。他不会是个雄才大略的君主,他太纯善,争夺嗣位的途中败给他的兄长是理所当然的事,然而,他拥有的深情,是曹丕如何努力也无法获取的。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他像他的父亲一样沉吟,却永远不会成为他哥哥那样阴鸷的男人。有些人,他们的心田只能耕种一次,一次之后,宁愿荒芜。后来的人,只能眼睁睁看它荒芜死去。
何必可惜?昙花一现的惊艳,只要出现一次已经可以。荒芜的本身就是一种保留。因为静默,你永远不会了解它蕴藏了怎样深沉如海的情感。
烟花不会让人懂得,它化做的尘埃是怎样的温暖。它宁可留下一地冰冷的幻象,一地破碎。如果你哀伤,你可以为它悼念,却无法改变它的坚持。
《洛神赋》是曹植最动人的作品。姑且不去考证,曹植和甄宓之间是不是爱过,父子三人争情夺爱又有多大的可信度。只是如果,蓬莱文章,建安风骨,没有了甄氏的美貌来映衬,该减却多少风情?
曹植用《洛神赋》告诉我们——爱情是不会死的。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第46节: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1)
作者:安意如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我们几乎可以认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诗经》里可以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媲美的著名诗句。
一个是庶民的誓言,一个是庶民在对心仪的女子求爱,一个忧伤,一个愉悦,却都是非常朴直的表达。先秦的人活得更接近大自然天性,高兴了就唱,不高兴也唱。中国最早的诗歌不是四平八稳写在纸上的,而是唱出来的,飞流直下三千尺般的跌宕起伏,珠玉落银盘似的清脆响亮。
我们常常看见,电视剧里一些稚童,在学堂里摇头晃脑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可爱样子。男女相悦是如此的天经地义。《诗经》传达的本就应该是这样发自心芽的喜悦或是忧伤,而不是后来被朱熹注的污七八糟,“一颗红心向太阳”式的教条版《诗经》。
朱熹这个人曲解诗意,我是非常不喜欢他的。开篇就将庶民求欢的《关雎》曲解为歌颂后妃之德,凡是涉及男女之爱,他都斥之为“淫”,又一再将自己的学术意志强加于一本天性自在洒脱的书,好比将一只遨游碧天的凤凰圈养成供人取乐献媚的山鸡,舞姿再高妙,都已失去最初的翩然仙气。
幸而,《击鼓》未被荼毒。研究“诗”的学者,几乎没有异议地认定它是一首说“戍卒思归不得”的诗。一个被迫参加战争戍守边疆的士兵,含泪唱出爱情的誓约。换言之,它是一首“反战诗”。
鲁隐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卫联合陈、宋、蔡共同伐郑。“击鼓其镗,踊跃用兵。”诗的开头,一场战争打响,他是那个主战国队伍里的一个普通小兵,跟随他们的将领孙子仲,踏上茫茫的征途。
但是这次,不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不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面临侵略时,子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只是君主之间的穷兵黩武,争权夺利。
战争,征服的欲望好像一个巨大的旋涡,以无法抗拒的力量,将所有无辜的人席卷入内。当北宋的范仲淹写下“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时,心情想必是晦暗萧瑟的。他一定想到过放弃,逃离,甚至,有一瞬他想要有一种力量去解放这些身处旋涡里的人,也解放他自己。大家逃了吧,散了吧,这四面边声连角起,长河落日孤城闭,大雁的哀号,连营的号角,是如此的摧人心肝!
可惜,他无能为力。每个人都无法逃脱,从将领到士兵,所有的人都是受害人,需要背井离乡,告别家人,将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而死亡,那本就不能确定何时出现的流星,在战场上,更可能随时陨落。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如何的依依不舍都将离去。你能够了解吗,我非常羡慕那些能为我们的王挖土筑城的人。是的!他们的确是非常辛苦,但是,当他们从天没亮,做工做到夜晚,觉得非常劳累的时候,他们能够回家。他们有家可归。
即使,即使……每天吃的只是野菜粗粮,那碗野菜汤也是他的女儿去采摘,他的妻子细细地洗过,他的儿子清晨去砍柴,他的母亲守在灶台边添柴加火。一家人一起用力,熬出这碗浓汤,然后耐心地煨着,在夜幕降临的时候,点着烛火等他归来品尝。
你知道吗?他们再苦再累,毕竟可以留在故土,每天可以见到家人,喝一碗野菜汤,就是死了,魂魄也能安然。而我,必须要远涉千里,去赴那死亡的盛宴。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
或许,有幸我可以不死吧。可那时我已经白了鬓发,像道路边老了春心的杨柳,再也舞不动了。
你听见那些出征回来的士兵们怎么唱的吗?
他们唱:“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他们哀伤的声音,像一双无形的手,一刻不歇地揉搓我的心,让它始终褶皱,不得舒展。
告别了你,在风餐露宿的长途跋涉中,我忘记有多少人因疾病和劳累死去。前面的人倒下去,后面的战马跟着踩踏上去。鲜血,混入泥土。我看见一张张绝望的脸。他们在我的眼前沉没下去。走过去的时候,我不敢回头,回头已经没有意义。等我们再经过这里时,他们已成了累累白骨,湮没在泥土中。明天。依旧会有无数的战车、战马,无数的人踩在他们身上,沉默走过。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第47节: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2)
作者:安意如
当我们不能回头的时候,我们只能继续往前走。
终于可以暂时地驻扎下来,我们是那群死人中的幸存者。应该感到庆幸的,可是我剩下的只有对你的思念和忧伤。它们浩浩如江水,我无力地沉沦其中。
最后一颗星终于消失在天边。仰望天际时,我今夜最后一次想到你。天明,又将起程,我不知道,明日明夜的此时此刻,我还有没有命坐在这里思念远方的你。
我的战马不见了!我得去寻它。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和伙伴。当然,务必要找到它。没有它,我将会被弃绝在这荒郊野外,我将没有能力走完这长路,回去见你——我的妻。
叫我到哪里去找呢?哦!原来它就在远处的树林下。你瞧!我是如此的神思恍惚,精神涣散,怎么忍心再去鞭打我的马儿呢?它和我一样,一样思念着家乡。
你知道吗,马嘶像风,像寂寞地掠过荒原的风,我一听见它的叫声,眼泪就流了下来。我仿佛看见你每天去田间为我送饭,柳絮飘落在你的头发上。那时候,风吹得你黑发如风中的杨柳,轻舞飞扬。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看见这八个字如红色的流星坠落,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我几乎感觉不到死亡的疼痛。只有,一生路尽,蓦然回首时的甜美眷恋。
连日的搏杀终于猝然结束。我是如此的眷恋这人世,虽然它有百般的创痍,虽然我无法完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可是,此刻如潮水般侵袭我脑海的全是属于你一个人的记忆。我如此清晰地记起,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拉着你的手,对你许诺,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现在,请你原谅我,无法做到对你的承诺。生死的距离太遥远,你我的别离太久长,不是我不想遵守你我之间的誓约,我的妻,我的眼睛再也无法亮起。
这是一个深沉而无望的爱情故事,一个征夫和妻子之间的爱,沉默到连名字也没有。他们死后若有爱的墓碑,也许上面也是一片空白。
可是,《击鼓》的忧伤弥漫了整部诗经,卫国的风,无休无止地吹,吹红了,我们的眼睛。
我记得,有一个女人曾在自己的文字王国里借着一个男人的口来探讨情的真义,她要他引用《诗经》上的句子向另一个女人求爱:“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说,这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是的,无法自主。可是,为什么还要忍不住奢望,奢望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人生若只如初见 … 第48节:结发为夫妻 恩爱两不移(1)
作者:安意如
结发为夫妻 恩爱两不移
闲来无事,我将鬓发绕在指间把玩,很容易便想起“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诗句。想起来的时候,指间心上,霎时都萦绕了一股亮烈的缠绵,而整个人却会深深地沉下去。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过这两句诗。只知道看过以后那种感觉就融化了,一直沉湎在心底。化做春泥更护花。
古代女子订婚后,即用丝缨束住发辫,表示她已经有了对象,到成婚的当夜,由新郎解下。《仪礼?士昏礼》中记载:“主人入室,亲脱妇之缨。”就是这个意思。
宋人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中也记载:“凡娶妇,男女对拜毕,就床,男左女右,留少头发,二家出匹缎、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此种礼仪是结发的变种,盛行于唐、宋以后。新婚夫妇,在饮交杯酒前各剪下一绺头发,绾在一起表示同心,好像意味着两个人会相互扶持,一起慢慢由青春年少携手行至白发苍苍。
古时女子若思念丈夫或情人,不好写信,也不便托人带口信,就托人送上一只锦盒,锦盒里藏有青丝一缕,细心的还绾成同心。远方的那个人见了,立刻不言而喻——青丝绵绵是她的情思绵绵,青丝暗合着“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意思,表示她的思念和坚贞。
结发不仅是古人的婚俗,更是夫妻信义,彼此忠贞的象征。唐人传奇《杨太真外传》里有一段小插曲:唐玄宗有次思念起被遣送至上阳宫的梅妃,就派太监把梅妃请来,两人叙旧不到一会儿,杨贵妃就闻讯赶来。大惊失色的李隆基将江采萍藏在夹帐里,仍旧被太真发现,于是醋海生波,和皇帝大吵一架。李隆基一怒之下派人将她送出宫去,不久又对她思念不已。此时高力士手捧贵妃青丝一缕,呈到他面前。青丝在手,李隆基忆起两人相爱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