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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节

资治通鉴全译_004-第1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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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起高丽舞来,满座的人都大笑。当时还有人称颂张昌宗长得漂亮,说:“六郎的脸长得像莲花一样。”唯独杨再思道:“不是这样的。”张昌宗问他否定别人说法的原因,他回答说:“应当说莲花长得像六郎才对。”

  '19'甲午,太后还宫。

  '19'甲午(十一日),武则天回到宫中。

  '20'乙未,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皆坐赃下狱,命左右台共鞫之;丙申,敕,张易之、张昌宗作威作福,亦命同鞫。辛丑,司刑正贾敬言奏:“张昌宗强市人田,应征铜二十斤。”制“可”。乙巳,御史大夫李承嘉、中丞桓彦范奏:“张同休兄弟赃共四千余缗,张昌宗法应免官。”昌宗奏:“臣有功于国,所犯不至免官。”太后问诸宰相:“昌宗有功

  乎?”杨再思曰:“昌宗合神丹,圣躬服之有验,此莫大之功。”太后悦,赦昌宗罪,复其官。左补阙戴令言作《两脚狐赋》以讥再思,再思出令言为长社令。

  '20'乙未(十二日),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都因犯有贪赃罪而被捕下狱。武则天命令左右台共同审理此案;丙申(十三日),武则天颁下敕书,认为张易之、张昌宗专行赏罚,独揽威权,应当与张同休等人并案审理。辛丑(十八日),司刑正贾敬言上奏说:“张昌宗强行收买民田,应当向他征收黄铜二十斤。”武则天颁下制书说:“可以。”乙巳(二十二日),御史大夫李承嘉、御史中丞桓彦范上奏道:“张同休兄弟共贪赃钱四千余缗,依法应判处张昌宗免官。”张昌宗上奏申辩说:“臣为国家立过功

  ,现在所犯的罪过还不至于达到必须被免官的程度。”武则天向各位宰相发问:“张昌宗有没有立过功?”杨再思回答说:“张昌宗调制了神丹,陛下服下后确有效验,没有比这更大的功劳了。”武则天听后很高兴,于是下令赦免张昌宗的罪,并恢复他的原任官职。左补阙戴令言写了一篇《两脚狐赋》讥讽杨再思,杨再思将戴令言外放为长社县令。

  '21'丙午,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有罪,左迁原州都督,充灵武道行军大总管。

  '21'丙午(二十三日),夏官侍郎、同平章事宗楚客因有罪而被降职为原州都督,充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

  '22'癸丑,张同休贬岐山丞,张昌仪贬博望丞。

  '22'癸丑(三十日),武则天将张同休贬为岐山丞,将张昌仪贬为博望丞。

  鸾台侍郎、知纳言事、同凤阁鸾台三品韦安石举奏张易之等罪,敕付安石及右庶子、同凤阁鸾台三品唐休鞫之,未竟而事变。八月,甲寅,以安石兼检校扬州刺史,庚申,以休兼幽营都督、安东都护。休将行,密言于太子曰:“二张恃宠不臣,必将为乱。殿下宜备之。”

  鸾台侍郎、知纳言事、同凤阁鸾台三品韦安石上奏检举张易之等人所犯罪行,武则天下令将张易之等人交付韦安石及右庶子、同凤阁鸾台三品唐休审讯,但还没等此案审理完毕,事情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八月甲寅(初一),武则天任命韦安石兼任检校扬州长史,庚申(初七),又任命唐休兼任幽州、营州都督、安东都护。唐休赴任之前,秘密地对太子说:“现在张易之和张昌宗凭借天子的恩宠而不履行臣子的本分,日后必将作乱。殿下应当对此加以防备。”

  '23'相王府长史兼知夏官尚书事、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元崇上言:“臣事相王,不宜典兵马。臣不敢爱死,恐不益于王。”辛酉,改春官尚书,余如故。元崇字元之,时突厥叱列元崇反,太后命元崇以字行。

  '23'相王府长史兼知夏官尚书事、同凤阁鸾台三品姚元崇对武则天说:“臣事奉相王,就不应当再担任夏官尚书这一掌管兵马的官,这并不是因为我怕死,而是由于我担心这样做会不利于相王。”辛酉(初八),改任姚元崇为春官尚书,其余职务不变。姚元崇字元之,当时由于突厥叱列元崇谋反的缘故,武则天特命姚元崇以字代名,称姚元之。

  '24'突厥默啜既和亲,戊寅,始遣淮阳王武延秀还。

  '24'突厥阿史那默啜已经与大唐宗室结亲,戊寅(二十五日),突厥遣返淮阳王武延秀。

  '25'九月,壬子,以姚元之充灵武道行军大总管;辛酉,以元之为灵武道安抚大使。

  '25'九月,壬子(二十九日),武则天派姚元之充任灵武道行军大总管;辛酉(疑误),又任命姚元之为灵武道安抚大使。

  元之将行,太后令举外司堪为宰相者。对曰:“张柬之沉厚有谋,能断大事,且其人已老,惟陛下急用之。”冬,十月,甲戌,以秋官侍郎张柬之同平章事,时年且八十矣。

  姚元之即将赴任时,武则天让他推荐外朝官中才德可以胜任宰相职务的人。姚元之回答说:“张柬之朴实稳重,富于智谋,对于国家大事能够当机立断,况且他已很老了,请陛下赶紧重用他。”冬季,十月,甲戌(二十二日),武则天任命秋官侍郎张柬之为同平章事,这时张柬之已经年近八十了。

  '26'乙亥,以韦嗣立检校魏州刺史,余如故。

  '26'乙亥(二十三日),武则天任命韦嗣立为检校魏州刺史,其他职务不变。

  '27'壬午,以怀州长史河南房融同平章事。

  '27'壬午(三十日),武则天任命怀州长史河南人房融为同平章事。

  '28'太后命宰相各举堪为员外郎者,韦嗣立荐广武公岑羲曰:“但恨其伯父长倩为累。”太后曰:“苟或有才,此何所累!”遂拜天官员外郎。由是诸缘坐者始得进用。

  '28'武则天命令宰相们各自举荐能够胜任员外郎职务的人,韦嗣立推荐了广武令岑羲,并说:“只可惜他受到了他伯父岑长倩的连累。”武则天说:“只要有才干,这点事情又有什么可连累的!”于是任命岑羲为天官员外郎。从此那些因为亲属犯罪而受到牵连的人才开始能得到提拔任用。

  '29'十一月,丁亥,以天官侍郎韦承庆为凤阁侍郎、同平章事。

  '29'十一月,丁亥(初五),武则天任命天官侍郎韦承庆为凤阁侍郎、同平章事。

  '30'癸卯,成均祭酒、同凤阁鸾台三品李峤罢为地官尚书。

  '30'癸卯(二十一日),武则天免去成均祭酒、同凤阁鸾台三品李峤的职务,另外任命他为地官尚书。

  '31'十二月,甲寅,敕大足已来新置官并停。

  '31'十二月,甲寅(初三),武则天颁下敕书,决定停设所有大足元年以来新设置的官职。

  '32'丙辰,凤阁侍郎、同平章事韦嗣立罢为成均祭酒,检校魏州刺史如故;以兄承庆入相故也。

  '32'丙辰(初五),凤阁侍郎、同平章事韦嗣立被免去取务,改任成均祭酒,原任的检校魏州刺史职务仍保留;这是因为他的哥哥韦承庆已被任命为宰相的缘故。

  '33'太后寝疾,居长生院,宰相不得见者累月,惟张易之、昌宗侍侧。疾少闲,崔玄奏言:“皇太子、相王,仁明孝友,足侍汤药。宫禁事重,伏愿不令异姓出入。”太后曰:“德卿厚意。”易之、昌宗见太后疾笃,恐祸及己,引用党援,阴为之备。屡有人为飞书及榜其书于通衢,云“易之兄弟谋反”,太后皆不问。

  '33'武则天一病不起,一直住在长生院,只有张易之和张昌宗二人在身旁侍奉,宰相们无法与她相见已经几个月。当武则天的病情稍有好转的时候,崔玄上奏说:“皇太子和相王,仁德彰明,孝顺母亲,友爱兄弟,完全可以在您身旁侍奉汤药。皇宫是重地,事关重大,希望陛下不要让异姓人随意出入。”武则天说:“我十分感激您的厚意。”张易之、张昌宗见武则天病情十分严重,担心她死后自己大祸临头,便拉同伙援助自己,暗地里作准备。不断有人写匿名信和将匿名信张贴于通衢闹市,说“张易之兄弟阴谋反叛”,武则天对这些消息一概不闻不问。

  辛未,许州人杨元嗣,告“昌宗尝召术士李弘泰占相,弘泰言昌宗有天子相,劝于定州造佛寺,则天下归心。”太后命韦承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御史中丞宋鞫之。神庆,神基之弟也。承庆、神庆奏言:“昌宗款称‘弘泰之语,寻已奏闻’,准法首原;弘泰妖言,请收行法。”与大理丞封全祯奏:“昌宗宠荣如是,复召术士占相,志欲何求!弘泰称筮得纯《乾》,天子之卦。昌宗倘以弘泰为妖妄,何不执送有司!虽云奏闻,终是包藏祸心,法当处斩破家。请收付狱,穷理其罪!”太后久之不应,又曰:“倘不即收系,恐其摇动众心。”太后曰:“卿且停推,俟更检详文状。”退,左拾遗江都李邕进曰:“向观宋所奏,志安社稷,非为身谋,愿陛下可其奏!”太后不听。寻敕扬州推按,又敕按幽州都督屈突仲翔赃污,又敕副李峤安抚陇、蜀;皆不肯行,奏曰:“故事,州县官有罪,品高则侍御史、卑则监察御史按之,中丞非军国大事,不当出使。今陇、蜀无变,不识陛下遣臣出外何也?臣皆不敢奉制。

  辛未(二十日),许州人杨元嗣指控“张昌宗曾召见过一个名叫李弘泰的江湖术士给他看相占卦,李弘泰说张昌宗有天子之相,劝他在定州修建佛寺,并说这样做的话就会使天下百姓对他倾心归附。”武则天指派凤阁侍郎、同平章事韦承庆及司刑卿崔神庆和御史中丞宋共同审理此案。崔神庆是崔神基的弟弟。韦承庆和崔神庆上奏道:“张昌宗招供说‘李弘泰说过的话,我很快就向天子奏明了’,根据法律的规定,张昌宗主动自首应当免予处罚;李弘泰妖言惑众,应当逮捕治罪。”宋与大理丞封全祯上奏道:“张昌宗受到陛下如此恩宠,还要召见术士看相占卦,他到底还希望得到什么!李弘泰说他为张昌宗占得纯《乾》卦,这是天子之卦。如果张昌宗认为李弘泰的所作所为是妖言妄行,那么他为什么不将李弘泰捆起来送到有关部门治罪!虽然他说已经将此事上奏天子,终究还是包藏祸心,依法应对他处以斩刑,并没收他的家产。请逮捕张昌宗下狱,彻底处治他的罪!”过了好大一会儿,武则天还是不作声。宋又说:“如果不将他立即拘禁,恐怕会造成人心不稳的后果。”武则天说:“你们先暂且停止审理这个案子,等我仔细看一看有关的文书诉状再说。”宋退出长生殿,左拾遗江都县人李邕上前进言道:“刚才听了宋的话,我认为他是一心为安定国家着想,并没有考虑自身的安危得失,希望陛下能同意按照他的意见办理此案。”武则天不同意这样做。一会儿就敕令宋到扬州审理案件,又敕命宋去审理幽州都督屈突仲翔的贪污案,接着又敕命宋作李峤的副职安抚陇、蜀之民。宋对这些新的任命都没有接受,他不肯外出,并上奏道:“依照惯例:州、县官吏犯罪,官品高的由侍御史审理,官品低的由监察御史审理,如果没有事关军国大事的重大案件发生,御史中丞都不应出使地方。现在陇、蜀二地并没有任何重大事变发生,我不清楚陛下一定要派我外出的原因是什么,因此我都不敢接受您的任命。”

  司刑少卿桓彦范上疏,以为:“昌宗无功荷宠,而包藏祸心,自招其咎,此乃皇天降怒;陛下不忍加诛,则违天不祥。且昌宗既去奏讫,则不当更与弘泰往还,使之求福禳灾,是则初无悔心;所以奏者,拟事发则云先已奏陈,不发则俟时为逆。此乃奸臣诡计,若云可舍,谁为可刑!况事已再发,陛下皆释不问,使昌宗益自负得计,天下亦以为天命不死,此乃陛下养成其乱也。苟逆臣不诛,社稷亡矣。请付鸾台凤阁三司,考竟其罪!”疏奏,不报。

  司刑少卿桓彦范上疏认为:“张昌宗没有任何功劳而受到陛下如此宠爱,却包藏祸心,这是他自作自受,也是上天动怒要惩罚他;陛下不忍心诛杀张昌宗,是违背天意的不祥行为。况且张昌宗既然说他已经把李弘泰的反逆言论上奏陛下,便不应当再与他交往,让他用法术为自己求福消灾,这只能说明他根本没有悔改的意思。张昌宗之所以把这件事上奏给您,是打算万一事情败露了就说事先已经告诉过您,如果没有人发觉便等待时机作乱。这是奸臣的诡计,如果说他还可以饶恕的话,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够得上受处罚呢?!再说这样的事情已是第二次发生,陛下都不加追究,使张昌宗更加自以为得计,天下臣民也会因此而错误地认为是上天不让他死,这是陛下姑息养奸而导致他作乱哪。倘若对谋逆之臣也不加诛戮,这江山社稷就会覆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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