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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都市流行乐之天空和你之间 完(愚人码头前篇)-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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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流行乐之天空和你之间》完(愚人码头前篇)

天空和你之间(愚人码头前篇)

最著名的歌星林子聪,无意间,与小混混阿浩相误了。
大歌星和最最底层的小混混,本无交集,却因此而慢慢有了一点一点的了解。

清风街与宁静路不同,宁静路不敢写的,清风街敢。

01

一阵刺耳的警车鸣叫,划破了夜的安静。
纷乱的脚步声,人声,使得原本就嘈杂的黑暗街区,更加混乱。
“那边,那边。”
“不许动,站住。”
“老实点,双手放在头后,慢慢蹲下。”
“跑,你还跑,我叫你跑。”
两个把嫌疑犯往警车上推的警察小声的交谈着:“谁跟谁又打起来了。”
“这条街上的诚哥,和隔壁区的辉哥,又抢生意了。”
“哦。真讨厌,他们也不烦。”
局面慢慢被警方控制,斗殴的黑帮被一个个抓住,推上警车。

夜色中,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往前跑,不敢回头。
跑的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来了,有一股想反胃的感觉。
不能让他们抓住,不能让他信抓住。
这现在就是唯一支持的信念。
黑影右手放在左肩处,一路狂奔。
一转弯,进了一条安静的窄巷,这里,是两栋高楼之间的过街小巷。
隐隐约约听到身后有警车的声音,黑暗弯腰,大口喘气,然后继续跌跌撞撞的向前。
看到了警灯的红光在前方,黑影一愣,然后左右顾盼了一下,一闪身,进了一栋大厦开在小巷内的边门。
匆匆穿过停车场,黑影一边四处张望,一边跑。
不敢进电梯,这种商业大厦里,常有晚上加班的职员出入,如果被人看到流着血的自己,下场还是进警局。
黑影蹿上了楼梯。
不知转过了多少个弯,也不知道上了几楼,黑影实在是跑不动了,靠在墙上喘气。
血,顺着手臂滴下来,他慌张的用脚抹开。

这时,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道银色的金属小门,留了一道缝,在昏暗的楼梯间灯光的照耀下,看起来有一丝神秘。
没有挂牌子,不像是公司,当然也不可能是洗手间。
门很窄,仅容一人通过,不注意会忽略过去。
带着搏一记的心情,黑影闪进了小门,并且从里面关上了。
里面,是一条短走廊,两边的白墙上,几乎都贴满了大海报。
无数不同的海报,只有一个面孔,整个城市都熟悉的面孔。
乐坛天皇。
黑影迷惑着,继续向里。
尽头,是三个门。
推哪一个?
黑影咬了咬牙,豁出去了。
一伸手,推开了让自己明显感觉到厚重的金属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宽敞的房间,灯光亮的刺眼。
等眼睛适应了光线之后……
“林子聪……”
坐在眼前,黑皮沙发上的,是一个整个城市没有人不认识的人。
是,没有人不认识他,就是走遍亚洲,也没有人不认识他。
黑发,流海遮住额头,黑色的闪着冰冷光芒的眼睛,挺直的鼻,菱角形的嘴唇,小麦色的肌肤,半躺半坐的姿态很悠然,对于突然闯入,还在流着血的陌生人,他的眼中没有一丝惊讶。
林子聪。
最著名的歌星,乐坛天皇。
半抬着头,林子聪打量着午夜十二点之际,突然闯入自己个人工作室的陌生人。
凶悍的眼神,流着血的手臂,像一只受了伤的狗。
怎么回事?居然,跑到了这里来。
在这个以八卦闻名的都会里,最最最八卦的周刊都还不知道自己在这里有个工作室。
两个人互相瞪视了半天。
闯入者不敢轻举妄动,也不说话。
林子聪打破了沉默,“喂,你的伤,不处理一下?”
多么熟悉的声音,就和CD、电视机里听过的一样。
自己,还买过他的专辑。
林子聪懒洋洋的站了起来,打开了一道边门。
过了一会,他走了出来,扔过一条毛巾,手里,拎着一个白色的药箱。
“没想到,柚子的东西还派上了用场。”
这时,有人推门进来,陌生人浑身一哆嗦。
“啊!”石破天惊的尖叫,直让人想捂耳朵。
“闭嘴!”林子聪的声音不高,但是极有威严。
尖叫孰的骤然停止。
“子聪,他是谁!怎么进来的!要不要报警!”
陌生人回头看,进来的,是三个人,两个胖女人,一个胖男人。
“不用。”林子聪简单的吩咐,“柚子,过来给他看看。”
一个胖胖的的女生慢慢蹭了过来,用害怕的眼神,看着陌生人。
“带他去把血洗一下,给他包一包。”
见女孩子还在吱唔中,林子聪眼睛一瞪:“快!”
马上,被叫做柚子的女生,拉着陌生人,拿着毛巾,带他进了洗手间。
支着耳朵听着,又听到林子聪简短的吩咐,“打电话叫容大夫过来。”
没有响应。
“听到没有!”
片刻,响起了电话接通的声音。
女孩边为陌生人洗去手臂上的血迹,清理伤口,边小声问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门没关。”
女孩子一跺脚:“哎呀,丁铛出去买宵夜。这个胡涂鬼,罚钱!”
见到女孩子俏皮的一面,又发现她其实没有恶意,陌生人露出一个笑容。
“你叫什么?”
“阿浩。”

被带回房间,柚子替阿浩止血。
林子聪坐在沙发上,半咪着眼睛,看着,一动也不动。
一直,其它的三个人都没有再说话。
很快,一位医生模样的人来了。
打开药箱,清洁、消毒、上药、包扎,一连串动作如行云流水。
留下一瓶药,医生说道:“伤口比较长,可能会引起低烧,吃这个,一天两次。”
然后,医生就走了,只说了一句话,没有任何的疑问。
平静的让人感觉奇异。
阿浩发现,在这里,林子聪是绝对的主人。
“说,什么人?怎么闯到这里来的?”
阿浩这时才抬起脸,正正式式的打量这位巨星。
英俊酷帅的面容,真的,帅极了,冷峻的眉目间,散发着一股说不出的吸引力,让人觉得这个人是征服不了的,可是,又忍不住想试试看。
还有,他惊世的音乐才华,令无数人折服。
“说啊。”林子聪一挑眉,眼睛一瞪。
“我,我叫阿浩,跟诚哥混的。今天辉哥来砸场子,打起来了,警察来了,我就跑,一直跑到这里,我不知道你这里……”
“九流小混混。”,林子聪打断了阿浩的话,长睫毛映衬下的黑色眼眸中闪过一丝嘲弄。
阿浩一下涨红了脸,却又无法反驳。
这男人的眼睛似解剖刀,仿佛能用目光,把人的肌肉割开,直刺进心脏。
这就是,大歌星?

这时,又有人推门而入,“子聪,可以回去了。”
阿浩回头。
来的,是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一副上班族的模样。
“这是谁?”
“九流小混混。”
听到这么不客气的对话,阿浩不禁握紧拳头。
歌星有什么了不起!
林子聪站了起来,用眼角看着阿浩,“你走吧,不要告诉任何人你刚才看到的。”
“放心,我不会说!”阿浩大声的说道,然后转身要走。
“站住!”
阿浩又回头。
林子聪伸手捞起沙发扶手上搭的衬衫,随意的甩在肩头,然后走到屋角的一个小冰箱前,打开,取出一叠钱。
冰箱?钱?他的冰箱里存钱?
阿浩开始怀疑这位著名歌星的脑子是否有问题。
走到阿浩的身边,林子聪把手上的钱递给他,“拿着。你的伤口那么长,还得再去医院看看。”
阿浩的头脑开始发晕。
本市最著名的歌星,巨星,就站在自己身边,这么近,近的能感觉的到他的呼吸、体温,黑色的背心下,露出的手臂那小麦色的肌肤就在自己手边。
望向对方居高临下,不屑中却又带着那么一丝丝温情的眼神,无形之中发散出来的魅力,让阿浩不知该怎么做。
犹豫了半天,接过钱,掉头就走的同时,阿浩说道:“我会还你。”
除了跟的老大诚哥,还没有接受过别人的恩惠。
可是,他是大明星,跟如此巨星如此接触,生平,也许不会再有。

“走吧。”林子聪对其他人说道。
“不报警?”经纪人和明问。
“九流小混混,报什么警,他进去了,过不了几天也会出来。”
“也许他杀了人?”助理表情夸张的在一旁说到。
抬手搭上男助理大雄的肩,林子聪的语气带着冷酷与不屑,“他?可能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子聪的脑海里,闪过陌生男人黑亮的眼睛,黑白分明,水亮的眼睛,不是说是小混混吗?却有如此澄澈的眼眸,看人的时候,仿佛一只刚出生的幼犬,带着敌意与天真。
“他不会把你在这里有间音乐工作室的事,说出去吧。”
林子聪哼笑:“他说,谁信?”
坐上车,和明弯下腰,对开车的大雄说道:“小心开,看着他进家门。”
摇上车窗之际,林子聪对和明说道:“明哥,保安要加强哦。”
和明点头,目送车子离去。

回到自己在清风街的家里,倒在床铺上,闻到熟悉的气息,阿浩跳动不停的心脏,慢慢的平复。
没被捉,太好了。
居然见到了大歌星。
哼,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人。
那么冷酷的神态,那么冷酷的眼神,高高在上。
起风了,阿浩不禁缩起了身子。
位于大厦天台,私自加盖的小棚屋,屋顶是漏的,四面透风。
这就是阿浩的家。
不管怎么说,狗窝也是家,再简陋也是家。

第二天,阿浩和同帮派的兄弟联系,被抓进去了不少人,诚哥发脾气了。
躲了两天,去医院看过伤,伤口处理的不错,已经开始长合。
包着绷带,阿浩去了自家地盘的夜总会。
一进门,舞女小芬迎了上来,“我还以为你被抓了。”
“我跑的快。”
“诚哥气的不得了,要跟辉哥讲数。”
“你们没事吧。”
“我们,还好,就是场子被砸了,要重新添桌椅灯具。”
搂一下小芬的肩,阿浩说:“我去找诚哥。”
断了的生意很快又接上了,舞女们又开始跳舞。
有高一层的大哥出面,抢地盘的事情被摆平了。
诚哥当着兄弟们的面发脾气:“砸我的场子!抢我的生意!他以为我不知道!看我们赌场生意好,就故意找碴,什么挖舞女转场子,狗屁!他的妞长的都跟狗熊似的,我会挖她们跳槽!他以为我不知道!哼!”
骂了半天之后,又吩咐手下,加强赌场的保安工作,“要是惊走了赌客,我唯你们是问!”
阿浩被派去赌场当保安。
他觉得很高兴,这比在舞厅工作要好,收入也高些。
他想还借林子聪的钱。
当然,还钱还得等些时日。
当阿浩存够了还林子聪的钱的时候,已经和最初的相见,隔了三个月的时间。

02

带着钱,阿浩在午夜时,摸上了那栋商业大厦。
诧异的看着门外的阿浩,柚子瞪大了眼睛。
“我,我来还钱。”
柚子摇手,“不用了,不用还。”
“不,一定要还。”见柚子还是没有开门的意思,阿浩又补充道:“我又不是借你的钱。”
注意到柚子眼中还带有的戒备,阿浩看着她:“我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我也不是他的歌迷。”
犹豫中,柚子打开了门。
进到房间里,阿浩这时才注意到,自己曾经来过的房间,摆了大量的乐器,室内正中,有一架电子琴,很大,还有一套鼓,有吉它,还有其它一些自己叫不出名字的东西。
房间一角,有一组很大的黑色皮沙发,此时,林子聪正坐在上面。
身穿白色无袖T恤,破的到处是洞的牛仔裤,林子聪懒懒的半躺着,虽然这样,他的身体语言看起来却很有型,一点也不给人以烂塌塌的感觉,反而会让人觉得,很酷。
“什么事?”熟悉的声线又响起来。
把手中的钱放在沙发扶手上,阿浩说道:“我来,还你钱。”
“不用了。”
“不,一定要还。”
林子聪看了看钱,又看一眼站在面前的阿浩,然后一伸手,把那一叠钱打落在地。
阿浩愣了。
怎么能这么污辱别人,这也是自己工作挣来的钱。
狠狠的盯了林子聪一下,那张人人都认得的面孔上,没有丝毫的歉意。
又站了一会,阿浩走近,弯腰,拾起了钱。
自幼,阿浩就已经学会了,在钱面前,不得不低头的道理。
他,是没有办法不低头。
拾起钱,阿浩再一次把它放到了沙发扶手上。
林子聪抬起手,又把钱打落在地。
望着散落的钞票,阿浩咬牙,脸颊上的肌肉一跳一跳。
再一次弯下腰,拾起钱,又一次把它放到了沙发扶手上。
又一次被打落在地。
再捡。
再放。
再打落。
怀着一股愤怒,阿浩索性蹲到了地上,瞪着林子聪,一次又一次的把他打落在地的钱捡起,放在沙发上。
林子聪黑色的眼眸,盯着阿浩黑色的眼眸。
仿佛是任性的坏猫,和愤怒的幼犬之间的争斗,两个人一个比一个强。
一旁的柚子看不下去了,过来拿了钱,拉着阿浩出门。
一出门,阿浩就叫道:“他什么意思!瞧不起人就直说!我是混混,可钱也是自己辛苦赚来的,不是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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