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色北京-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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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后,我终于在留念册上写了那句庸俗不堪的话:驾乘宝马,享受生活,作为我大学毕业后的人生理想。有人叫好,有人大骂,还有人沉默。
那时候有一些人还很纯洁,有一些人还写着诗歌,有一些人还回味着我们曾经留下的校园传说。
我向校园生活告别的时候,终于没有人“握住我凌空而去的瘦手”。一切结束,世界大同。才子王愚在异乡漂泊的日子里,无数次梦回校园,醒来后泪洒西窗。
20
如果你看着一个人从17岁走到20岁,她的喜怒哀乐随时充斥着你的生活,你对她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我就这个问题严肃的咨询过周围的朋友。老谋若有所思,不停地点头,可是什么也没说。四郎则从鼻腔中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似乎有点不屑。我点上一支烟,吐出一团团的烟圈飘散在空中……凝神望去,丫头的面容隐隐绰绰,在烟雾中若隐若现……
丫头从北京回去,我忍受了几天相思煎熬后,终于有一天恍然大悟,原来我对丫头的感情在没有见面之前就已经根深蒂固,只是那个时候的我还无法在网上去爱一个人,依然沉醉在杜若的温柔乡里。可是这一切因为和丫头的见面而骤然爆发。在见到丫头的那一瞬间,那三个字一下脱口而出。而这三个字,自从薇子离开我就再也没说出过口。杜若好多次为此恨恨不平,闹着想尽办法逼我说出这三个字,我都狡猾如狐,轻轻巧巧地就从杜若的猎枪和陷阱中逃脱了,让她徒唤奈何。无数次我柔情绵绵,炽热无比地对丫头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三年的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让我和丫头的感情演化成一种亲情。丫头有时候在我嘱咐她的时候,会笑着说:“猪头,你好罗嗦,就跟我妈似的。”我哈哈大笑,没有一个人像丫头这样让我牵肠挂肚过。那时候会有一个很奇怪的感觉,我会觉得丫头就好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我要宠着她,关心她,疼爱她一辈子。这种感情已经远远超出爱情。自从见了丫头之后,我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让丫头到北京来,我们以后在一起生活。这成了我生活的动力所在。
杜若并不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两个人在一起的最大悲哀也许莫过于此。当时间将两年多的日历一页页翻过,我无法否认杜若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写下极其重要的一笔。大幕开启,生活的华彩乐章终于奏响,有一个人轻轻为你涂上最后一笔彩妆,主角粉墨登场。流目四盼,掌声如潮,谁还会想起有人为你曾作嫁衣?
我在得意的时候忘了最初。而当这幕生活的大戏最终落下帷幕,谁将是那个掩面哭泣的角色?
我不知道。
秋天的黄昏,我走在钓鱼台旁边的小道上,偶尔头顶有银杏的树叶飘落。拾起那一片金黄,我看到时光的脉搏清晰地印在那片片落叶上,纵横交错,无法理清,无法琢磨,如同我的爱情,以及生活。
两年来和杜若在一起的平凡生活,时时刻刻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如影随行,不能抹去,无法忘却。我将自己置身于生活的天平之上,一边是丫头,一边是杜若,分不出孰轻孰重。四郎对此盖棺定论:“谁让你丫处处留情的”,但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答案。
或许最终将没有答案,如同席慕容那首让我无数次潸然泪下的诗《沙堡》:
到了最后黑暗的浪潮
总会吞噬尽我的每一种期待
每一个梦想
故事一旦开始再怎样曲折
也只是在逐步走近结束的方向
我当然明白
所有美丽的呈现只是为了消失
所有令我颤抖与焚烧的相见啊
只是为了分别
可是你不能禁止我在这海边
用我仅有的时间来不断
营造或者重温每部分的细节
当海洋逐渐升高
迷航的船舶终于都在远方沉没
我当然明白今夜之后
我为你而留下的痕迹
不会比一座沙堡更多
国庆的前一天,其他的同事愉快的踏上了西藏之旅,他们看我的眼神无疑我是全世界最傻的傻逼。四郎早就跟我嚷嚷着要去欧洲玩,我给他介绍了王朝假日旅行社的一条出境游热线:欧洲十国十日游。他领着秘书小远此刻想必已经在第一站德国了,按时差推算,我走的时候欧洲正是华灯初上。四郎跟小远在德国的某个宾馆折腾完后,不知道是不是会想到当年?
下班后我去了杜若家附近的一家花店,为她订了一大束花。10月2日是她的生日,认识她以来每年的这一天,我都给她送大捆的花摆满房间,花香几乎能弥漫一周时间。又找了个蛋糕店订作了一个16寸的蛋糕。糕点师问我上面刻什么字,我想了半天说就生日快乐吧。付了钱后我再三叮嘱他们一定要在10月2日那天晚上的六点送到,并且给杜若说生日快乐。
老谋临时决定,让他的女朋友国庆节先来北京适应一下,估计已经是两个人好久不见了,彼此都有点饥饿了吧,刚好我给他们创造了条件。我给老谋开玩笑地说,要注意劳逸结合,千万别把自己搞的肾亏了。书呆子老谋还不习惯开荤玩笑,很不好意思地笑。
还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任小霞已经确定让我负责她们公司10月份的市场宣传,初步预计其一款新产品的广告投入为100万,这一切将在国庆节后展开。这也意味着我的公司很快将有一大笔收入。
我的不少大学同学在毕业这几年都漂到了北京,有几个已经是部门主管之类的角色,这是一笔不错的资源,我想要是有他们的帮忙,我的公司一定会有更多的业务上门,就像任小霞给我提供的这个赚钱机会一样。这正是老同学的最大好处。
任小霞在学校的时候,老被我戏称为黄毛丫头。大一的时候黄毛丫头喜欢我,上演了一出女追男的现代经典,可惜我不怎么领情,让她无功而返,一颗芳心无以所寄,伤心欲绝。还害得我当年遭她们宿舍其他女士的谴责,说我不识好歹,不解风情,并怀疑我有一些功能问题,让我百口难辩。现在任小霞混到了深圳一家知名公司的北京首代,经常出入五星级酒店,出国学习、考察。我的公司开业那天她一身西装套裙,曲线毕露,姿色动人。神情也嚣张得很,时不时的从嘴里蹦出几句英文来,一副小人得志样,说她们公司什么工作环境很open,什么opportunity比较多,我们只好顺着她的意思,纷纷表示admire。那天我开玩笑的约她什么时候请她喝茶,任小霞说一定一定,到时候confirm一下,我连说三Q三Q,把大家笑得人仰马翻,乐不可支。
那天晚上我打电话骚扰任小霞,想重温一下旧情,同时也证明一下我的功能没问题。任小霞直截了当地说正忙着呢,没等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想起在学校的时候她在我面前故意做出小动作来引我注意,毕业的时候假装喝醉酒跌倒在我怀里想要跟我亲热一下的情景,真是恍若隔世……
光阴荏苒,往昔终于不再,在时光的河流中,我们一直都在一天天沉沦,一天天忘却。毕业后任小霞再没有在我面前提过当年之事,仿佛当年她喜欢过的那个人不是我一样。但这并不妨碍她给我介绍业务,我想或多或少她还是在念及旧情吧。那段感情始于青春,也止于青春,也许是最好的结局。
平静自己的快乐和忧伤,我做好去看梅的准备。花400多买了四盒万基牌的壮骨粉,据说对她的身体很有好处;一个上面绣着平安两个字的中国节,保佑她平安;还买了全套的《蜡笔小新》,希望带给她一种愉悦的心情。更重要的是,我放弃了自己渴望已久的西藏之旅,去看一个这个已三年未见面的红颜知己,本身就足够让她快乐了。
节前的人们兴高采烈,我一个人走在街头的时候,忽然觉得那离我很遥远。情不自禁地想杜若在做什么呢,会不会一个人一边想我一边孤单,几乎要摸出手机给她打电话了又忍住。亲爱的杜若,此刻我一个人在北京的街头很想你,可是,我却要离开你了。
矛盾吗,生活他妈的就这么不可琢磨。一向以色狼自居的我,怎么有一天会想着和一个网络上认识并且见过面的女孩过一辈子呢。而且居然一直在想,此生就丫头一个女人,再不花心了?
街头的每一个人都匆匆而过,只有我在踌躇。想一想,自己已经在北京生活有两年了,北京越来越大,五环还没完工,六环就已经开始修了。报纸上给我们描述出了2008年一副美好的前景,以至于有个过于浪漫的外地女孩告诉我,她的梦想是到那一年和心爱的人在首都的立交桥下约会,这让我不仅莞尔。女孩真是浪漫的可爱,她不知道北京的立交桥多如牛毛,毫无希奇之处。
记得当初我和四郎还在上高中的时候,那应该是90年代初,有一群诗人在北京呼风唤雨,这让我和四郎对首都充满向往。我们甚至给那些诗人写过信,充满热切地等待着根本不可能的回信,在那些诗人要么沉入社会的汪洋,要么用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的过程中,我们就这样度过少年写诗的时光。很多年后我们生活在了这个城市,四郎成了一个偶尔投机倒把游戏人生的商人,而我成了一个带点小资充满幻想的白领。
谁知道再过若干年后,我们又将如何?
一个女人从前面走过,背影很像杜若,我情不自禁追了几步上去看个究竟。那个女人白我一眼,那意思要么我是神经,要么就没见过美女。
世界小如一条街的风景
我们相遇了
你点点头
省略所有的问候
多年前不知道谁写的诗句忽然在脑海中浮出,如果此刻真的我和杜若在街头相遇,会是这样一种残酷的美吗?
取出手机看了看,上面有很多条短信,有七条是杜若发的,其中一条比较有意思,写的是:如果再一次让我遇见你,我一定会把你拉到卧室,回头锁上门,疯狂地把你推倒在床上,用被子蒙住你,张开我的双臂,捋起袖子让你看看……我的手表是夜光的。在杜若发给我的那天夜里,我就将其篡改为,“……脱掉裤子让你看看……我那玩意是坚挺的”。杜若被我的黄色幽默逗的前仰后合,一如我当初得到她的那次,然后我们大战直至硝烟散尽,歌舞升平。
这一刻在北京的街头看着这条短信我充满忧伤,可生活还是得一如既往的继续。我先给丫头打了个电话,汇报了一下第二天就回去看梅了,她没说什么,要我保重。然后拨通了梅的电话,梅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可不许反悔噢,明天一定要飞回去看她,她等不及了。挂了电话,我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
秋天的北京已有凉意,瑟缩着身子,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往回走。
21
“谁终将声震人间,必长久深自缄默;谁终将点燃闪电,必长久如云漂泊。”在飞往梅那个城市的途中,我脑海中一直回荡着尼采的这句名言。想着自己这么多年的经历,又将会有如何的一个结果。
透过舷窗,浮生若梦。蔚蓝的天幕下,心如云朵一样飘浮。这个时候突然有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万一……看看周围,每个人都闭着眼睛,沉浸在梦的国度。如果真有那么一刻他们将了无痛苦,仅仅只需要几秒,就可以了却人世间所有的折磨和疼痛。我想这莫非正是我这么多年来一直所追求着的,在那一刻我一定会对着天空微笑,甚至摆出一个迷人的姿势。
我渐渐看到人群开始如蚂蚁一样涌动,五彩缤纷的蚂蚁们在同一个天空下呼吸或者做梦。我提着一个不大也不小的旅行包加入了这个城市的蚂蚁群中,里面装着给梅买的礼物。看看天空,正有一群鸽子在城市上空划过,留下几声清脆的哨声让我突然间有一些伤感。鸽哨总让我想起远方,仿佛在每一个不知名的远方,会隐藏着我的一个梦,需要用我的一生来完成追寻。可是漂泊了这么多年,我竟然已经恍惚,如同回到家走过旧时常去的那条石板街,我总会停下脚步,噫,某年某月某日,我曾在这里走过?
三年前我曾来过梅所在的这个城市,街上的每个人都笑呵呵的,步履悠闲。街道并不宽阔,以前的旧建筑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几幢很现代化的大厦。不时经过的女孩都很时髦,这跟我几年前来的感觉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三年前是梅陪着我,她不时地指点着我看这里或那里,再讲一讲相关的故事,听得我津津有味,而她的笑声不时地响起,犹如银铃。我不由得一阵伤感。想想放弃了西藏之行又算什么呢,来看看我亲爱的朋友,也不错。
车流从身旁一辆辆驶过,不断排出一股股尾气,熏得我直扇鼻子。路旁小店铺,小饭馆的小姑娘或大嫂不停地冲我招手,希望我能光顾她们的生意。我视若不见地走过去,她们继续再把热情传递给下一个路人,满怀希望,不知疲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