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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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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和谁走?去哪儿?”

  “我能和谁走?!还不是一个人!也好,一个人去哪里都好,没有牵挂。”还是淡淡的语气,很刻意的平淡。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男的有些生气了。

  “要换做是你,你怎么想?”女的挑衅似的问。

  “好好生活啊,做些自己喜欢的事情。”男的说。

  “和谁做呢?如果我喜欢的事情是打乒乓球,我总不能一个人打吧?”

  “我可以陪着你打,只要你喜欢。”

  “我不要。”

  “为什么?”

  “我不愿意拖累你。”

  “你已经拖累我了。再说,如果是我生病了,你是不是扭头就走,把我一个人撇下?”

  “还真有可能。我挺自私的,我属于那种一听说船要沉了,立刻就去找船长,申请第一个上救生艇的人。”女的说着就笑了。

  男的在她额头上吻了一下,逗她:“怎么这么坏呢?”

  “就是这么坏。”

  芳华有事没事儿就要胡高陪着说话,两个人有的时候说着说着就会伤感起来。有一次,芳华望着胡高,冷不丁冒出一句:“我总在想,你对我的耐心是不是快用完了?要是用完了可怎么办?”

  “那你就省着用。”胡高对芳华的这些垃圾情绪从来是采取简单直截的方法,否则就该没完没了了。胡高知道芳华总是容易想起一些伤心事。以前芳华的朋友多多啊,每个人对她都极有耐心,由着她发脾气,由着她疯疯癫癫,什么都由着她,还尽说没关系没关系,性情中人嘛!她是电视台的主持人,老公又做着一间赚钱的买卖,她性情就性情一些,没有人和她计较。她说这几天没空,那就这几天没空,那些想和她见面说两句话的人,就得等着,一个约会临时取消,就临时取消,空等一场的人还得特有耐心的跟她另约时间。大家都知道——您是大主持,您没空,正常!而芳华那脾气,也是喜欢的人就喜欢得不得了,不喜欢的如果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非要一起不可,她是不肯花时间陪他们的。

  胡高曾经无数次的劝过芳华,不必太在意人情冷暖——谁手头不是一摊子事儿?家里要照顾,工作要抓住,还得盯牢每一个转瞬即逝的机会——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就很不容易了,如果是到病房来,那简直是“活雷锋”。对人不能太苛刻!

  但芳华是一个“苛刻”的人,她总是对那些爱她的人提出不切实际的高要求。这一点,使讨厌她的人,对她越发讨厌。比如丁蔓。上面的这些对话一半是丁蔓想象出来的,一半是胡高跟丁蔓叨唠的,无论是哪一半,都让丁蔓怒不可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19

  我不知道胡高和丁蔓之间的最后谈话,但我从丁蔓激动的情绪中可以猜出个大概其来。否则,天上掉馅饼的大美事儿,何至于让丁蔓差点精神崩溃?她万分冲动,语无伦次,不停的说:“太狠了,太狠了!”

  我等丁蔓安静了以后,耐心开导她,接受胡高的条件——这个条件对她太划算了。胡高打算卖掉房子带着芳华去云南,那里的天气和环境都适合芳华养身体,给丁蔓的条件是送她 

一个赢利的公司,近千万的资产啊!

  丁蔓怒火万丈,根本听不进去我的分析,她一门心思地愤怒,完全不理会她自己是最大的赢家。

  “一定是芳华逼着胡高这么做的,她一定可怜兮兮地跟胡高说,你愿意陪着我吗?就两年,如果我只有两年的生命,两年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死而无憾;如果两年以后我活下来了,那时你想做什么也不迟,我不会拦着你的。就是你想离开我,我也没有怨恨。我要你陪我两年,什么都不做,在云南,我们找一个地方,丽江那样的地方,我们住在那儿,烦了就四处转转,像凤凰呀,阳朔呀,我都想去,我们一起去旅行好不好?她这么说,胡高能不答应她吗?这个女人太歹毒了!”丁蔓一面说一面故意学着芳华的神情,别说,还真有点像。

  “就算是芳华逼着胡高答应的,那跟你有什么关系?人家是夫妻,再说,不是还送了你一个公司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你就是渔翁啊!要我说你该感谢芳华才是。”

  “我感谢她个屁,她毁了胡高你懂不懂?就跟虞姬毁了项羽一样。我特别替胡高不值,项羽毁在虞姬手里,那是一个大美人啊!她朱芳华是个什么东西,丑八怪,而且还是一个病丑八怪。她说只要胡高两年,一个人一辈子有几个两年?她要是要你的两年,你给她吗?”

  “不给,就是半年都不给。”

  “就是的呀,给了她半年,半年以后她死了,你找谁去呀?人生的机会就那么几个,一错过,这辈子就歇了!我觉得你应该劝劝胡高,他太傻了。现在软件市场特别好,尤其是做学习软件,火极了,这种机会一个人一辈子没有几个,他别说离开两年,就是离开半年,软件市场就没他什么事儿了!”

  “我不劝,我劝他干什么呀?我劝劝你得了。你说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坐在家里,天上掉一公司搁她手心里?而且人家创业时候的苦都吃完了,正是收获的时候,你说这样的大美事儿落上了,不偷着一边乐去,不是有病吗?我劝胡高,他万一后悔,你落着什么了?我明告诉你,胡高就是正经跟芳华离婚,他的公司还得分一半给芳华呢。你得到的将比现在的少多了,你算过帐了吗?”

  “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丁蔓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好像我是个怪物。

  “我是为你好。”我趁热打铁。其实我明白我去劝胡高,是没戏的事儿。再说,这种事情不是小事,胡高也不是三岁小孩,不可能脑子一热就做出决定。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胡高求之不得的结果——与其说是芳华逼着他做出决定,不如说是他逼着芳华逼着他——他愿意让芳华需要他,这使他觉得自己的生命有价值。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这样,那个时候,如果要我为朱芳华去死,我毫不犹豫,并且会认为这是无上的光荣。

  “你说我该怎么办?”丁蔓被我说动了。人啊,都是这样的,我当年也是这样一点一点被温秀玉说动的——谁不为自己活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趁他没有改变主意以前,让他马上办手续,我可以给你做律师,完全免费分文不取。”

  “你倒是乐于助人!”丁蔓冷冷的讽刺我,我摊一摊手,手心向上,我不在乎。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0

  交割手续很快就办好了。只是房子一时找不到买主。我建议胡高索性把房子租出去,权当一项投资,胡高说好是好,可是很麻烦。我说也不算麻烦,你委托给丁蔓,丁蔓把房租定期给你打到你的卡里,不就齐了。胡高就拿眼睛看着丁蔓,丁蔓抿着嘴,不坑声。我说要不交给我来办吧,我有个朋友在房屋银行工作,算他多一项业务。丁蔓插进来:“房屋银行骗子最多了,卷款逃了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我在心里笑了,我知道丁蔓一定会自己住里面,她才舍不得让别人住在那里呢。事实也是如此,丁蔓每月给胡高支付巨额房租,使他和朱芳华完全不必为钱发愁。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胡高和芳华是真的不知道,还是假的不知道,至少在我看来,他们很心安理得。

  小西从加拿大回来以后,我们曾经在一起吃过一次饭,小西深情地对丁蔓说:“你别傻等着了,芳华没那么容易死,耗来耗去,没准儿你还死她前边。再说,好男人那么多,你偏吊死在胡高那棵树上干什么?”

  丁蔓嘴硬:“我情愿的。”

  她一情愿,就情愿了一辈子。丁蔓说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把钱看得比命重,另一种人相反,她认为我和小西都是前一种人。小西当即叫起来:“当然钱比命重了,有钱能买来命,有命却不一定能换来钱。比如说,朱芳华这病吧,她要是没钱,谁给她治?”

  “可是,为什么这个世界上那么多有钱人也不免一死呢?钱再多也不如一条命珍贵。”丁蔓反驳。

  “丁蔓你没事儿说这些干什么?累不累呀?”

  “我是说我要找一个人,能把我的生命看得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宝贵。”

  “你为什么要找这样的人?你找一个能过到一块儿的不就得了?”我和小西同时劝她,哪里又劝得动。

  不过,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想不到丁蔓居然是这么倔的一个女子。在我印象里,她只有过一次特别伤心的大哭,就是那天胡高跟我们办完交割手续,我当时提议大家去吃一顿饭,边吃边聊,胡高说不行不行,后天的机票,他得赶紧回家准备去。我说不差这一顿饭的工夫,你是怕芳华一个人在家不放心吧?

  胡高说:“这么着,后天我们走,明天晚上到我们那儿一起吃一个告别餐,都去,行吧?”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胡高上了电梯,我看着丁蔓丢了魂似的,故意喊了她一句:“丁总。”

  她竟然哭了,扑在我怀里,哭得完全像一个小可怜——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数年后,丁蔓成为业界精英,我再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见过她的“背心装”,她永远穿夏奈尔套装,冬季是无领粗花呢套装,织满拜占庭色彩的图案,夏季是贴身黑色连身裙,别一枚本色山茶花胸针,永远的双色镶拼皮鞋。她成为时尚媒体追逐的采访对象,但她却有一个著名的习惯——不回答任何提问。我想那是因为有一个问题她永远无法回答吧?而这个问题又是记者通常最喜欢问的——您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

  她不能说,她也不会说。如果她肯说,我相信她会说——“如果那一桶金能换成一茶杯爱,我宁愿挑选那只茶杯。”当然,我相信她如果这么说,必然有人不以为然——“那是因为你有了钱,所以你可以说不在乎钱。”

  所以,我想她不回答问题的习惯非常好。而且,这样使她更有神秘感。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21

  “也许你不需要原谅,但我还是决定原谅你,你可以保存这份原谅,免得日后需要的时候,再向我申请。我是很容易反复的,万一那时后悔了,不肯给你,岂不遗憾?

  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的事情没有结束,但此时此刻,当我决定原谅的时候,一切都已经结束,再见面,我们就是朋友了,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当然,我无法完全忘记我们的过去,即使是今天,即使是在写这封短信的时刻,就在刚才,我写下‘朋友’两个字的那一分钟, 

我犹豫再三,因为我想起你曾经跟我说过——人世间真正的朋友像钻石一样稀少,而一般的朋友则像秋天的落叶一般,多得不计其数。

  我早就知道你不会来送行,所以这封信是我早早写好的。我早就知道丁蔓一定会来告别,所以我早就决定这封信由她带给你最为妥帖。该说的都说了,我们走了,这是我没有预期过的结局,但确实比以前设想得要好。谢谢你,你知道我谢的是什么。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抱怨命运,现在我不抱怨了。也许上天是在给我一个机会,我不能再错了。过去的几个月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对不起。胡高对我说——人生就像一场篮球赛,分上半场和下半场,除非是天才可以打满全场,每一分钟都精神饱满体力充沛,他说你是上半场的选手,他是下半场的,他原本也为此愤愤不平,但现在无所谓了——总比做替补队员强吧?感谢上天,没有让他一直做替补队员,否则,我人生的这场篮球赛该输得多么惨?平心而论,你的开场打得不错,但后来表现越来越糟糕。不能怨你,你不是乔丹,要怨只能怨我自己,我以为你是职业NBA,你在开场的一个三分球使我产生了错觉。”

  我尽量保持心平气和,从头至尾读了一遍,芳华的口气,芳华的姿态,我了解她,一件事情,一定要她说结束,才是真的结束。她就是这样的人。她应该生活在古代,最好去做王昭君。

  我把芳华给我的信放到一边,继续写我的“辞职申请”——和做事的人在一起有很多乐趣,但有一项痛苦则很难避免,或者说迟早总会遇到,那就是一旦他发现你不是他所需要的那块材料,你最好立刻消失,因为再呆下去就属于自取其辱。我们公司高层人事变动,新来的上司就是一个“做事的人”,看得出来,他像一个长久以来饱受便秘之苦的患者,这回总算是吃对了泻药,可以痛快一回了!其实,我的“辞职申请”只需要四个字——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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