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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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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喜欢做什么的——那个时候,我喜欢朱芳华,喜欢和她在一起,我曾经想过要这一辈子都和她厮守,永远不分开,我们要生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我们还要养一条小狗,给它起名叫“刘德华”,那是我最喜欢的偶像,我们要把孩子带大,等他们都离开家的时候,我们就去世界各地旅行,在不知名的乡村客栈回忆过去的好时光,而我们不旅行的时候,就每天手牵手地到附近的公园散步,偶尔和大学时的朋友聚一聚,让他们羡慕我们的幸福生活。到我老得走不动路的那一天,回首往事,我要告诉我的儿女,告诉世人——我虚度了一生,和我爱的人。

  老妈的电话终于来了,在朱芳华进门的时候。这使我只好一手握着话筒,一手指指靠门的沙发。老妈和朱芳华就是一对天敌,过去是,现在还是。假如老妈知道我晚上不能去她那儿的真实原因,一定会从电话线那端飞身过来,扑到朱芳华面前大吼一声:“你这个妖精,你还有脸来找我的儿子!”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5

  世界安静了。

  没有电话,没有不相干的人,周末的晚上,该走的都走了,成双成对的;该约的都约过了,这个时候如果还没有人约你,一般就不会再有人约你了。我是一个已婚但享受未婚待遇的男人,而于连则是未婚享受已婚待遇,我们谁更幸福一些谁更不幸一些,不知道。

  这些念头一闪而过,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现在这里只有我和朱芳华,她坐在我的对面,依然楚楚动人。我忽然意识到,我盼望这一天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在盼望着这一天。十年了,我们没有任何联系,甚至连电话也不打一个,我们似乎一直在刻意躲着对方,我们像两个有案底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把那段历史彻底清扫出自己的生命,不让它影响日常的生活。而这也是心理医生所提倡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6

  “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时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这不应该是她的风格呀!在我的印象中,她是属于婉约派的。

  我的前妻,一个给我和她自己都造成巨大痛苦和创伤的女人,她居然像说“今天天气真好”一样说出“我想去你那里住上一段”!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流着眼泪,在风雨中疯狂地奔跑,难道她忘了,她曾经愤怒地寻死觅活,对我说:我恨你,我恨你,你毁了我!

  那一切像从未发生一样,她就像我的一个久未谋面的老朋友,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她对我说:“我想去你那里住一段时间。”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居然同意了!

  我后来想,这么多年我疯狂的跳槽,一步一步追求成功的生活,难道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在她面前,在这个女人面前,平静而自信地说:“我能帮你什么?”否则,我的那些房子,我的那些信用卡,还有我一辆一辆地换的车子,对我又有什么意义呢?在我年轻的时候,我指的是“我的朱芳华时代”,我是那么贫穷,以至于我心中充满愤怒,以至于我经常指责朱芳华,指责她虚荣,指责她野心勃勃,指责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物质女孩,因为我没有能力实现她的梦想所以我就拼命指责她的梦想。我曾经以为我永远不会忘记她给我的伤害,我是一个小肚鸡肠的男人,我甚至曾经恶毒地想过,某一天,我成了一个成功人士,这一天最好赶在我还没有歇顶之前,而她则被丈夫抛弃,我们在街上遇到,我给她一大笔钱,带她去最好的西餐厅,住最好的酒店,然后对她说:假如当年我们没有分手!

  我以为我已经把过去的生活完全忘记了,我以为这个女人对我来说再也不意味着什么。说实话,在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有想起过她,即使偶尔想起,也是用最快速度忘掉。有一次,去电视台办事儿,刚巧碰上大学同学王小西,他跟我说要不要见一见朱芳华?她正在里面录节目。我说不用,我都想不起她长什么样儿了。王小西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她变样儿了,原来在学校的时候,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现在可是一副当家花旦的做派——雷厉风行风风火火。我从电视监控器里看了她一眼,精练的发式,无可挑剔的套装,充满自信的表情,她对于我完全是一个陌生人,我真的认不出来了。而且那天离开电视台以后,我就把那张无懈可击的“电视脸”给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更可恶的是,我再也无法在记忆中还原朱芳华原来的样子,一个和我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的女人,我真的想不起来她长得什么样儿了。

  但是,今天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或者说,根本不用相认。我们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十年似的,她一直就在我的身边,就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而已。

  幸亏我不知道。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7

  我的前妻开门见山:“我想在你那里住上一段”;

  我,一点没含糊,直截了当:“行,没问题。你要住多长时间?”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妈妈的,至少我应该先问她打算住多长时间,然后再问一个“为什么”。这是一个技巧,我在她面前总是缺乏技巧。我应该好好练习,否则还会吃亏。

  “三个月或半年,你觉得怎么样?”

  “然后你去哪儿?”

  “还没想好。”

  这个时候,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我曾经遇上过这么一件麻烦事,那会儿王小西刚来北京混的时候,住在我家,一住住了大半年,我不好意思让他走,他自己也不张罗这事儿,后来幸亏他发了财,在北京买了大房子,这才算搬出我们家。为此我老婆温秀玉常常挤兑我,说万一王小西没有发财,我看你只好把他当你儿子养。

  朱芳华注意到我的表情,她微微一笑,是那种一切了然于心的笑容。说老实话,我最受不了她这种笑,因为这种笑让我觉得无地自容,好像被她窥见了我皮袍下的“小”。

  “你放心,我不会在你那里长住的,最多半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说,你怎么忽然会想起到我这儿住,有什么事儿而吗?”

  “你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

  我往椅子后背靠了靠,仔细端详了她一遍,她很瘦,皮肤有些黑,精神头儿看上去不错,但略带憔悴。

  “没发现?”我的前妻表情中带着一丝顽皮,那不是装出来的顽皮,是她天性中就有的。那一刻,我几乎重新爱上了她。我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本传记《在蓬帕杜尔夫人身边》,那里面,对蓬帕杜尔夫人有这么一句评价——她身上也有许多缺点,但那是那个时代的缺点,而她身上的美德则是她个人的美德。

  是的,朱芳华有许多缺点,比如虚荣比如矫情比如歇斯底里,但那都是这个时代的缺点。 

我想假如那个时候我能像现在这样,成熟成功豁达有责任心并且肯花时间陪她,也许我就能享受到她的种种好处,也许我们就能做到有话好好说,像时尚杂志中的甜蜜夫妻,即使我们分手,也不会像当初那样,闹得不可开交,几乎没有给对方留下一点尊严。有一段时间,我们沉醉于互相侮辱、仇恨、诋毁、热衷于彼此伤害,好像我们生来就是为了折磨对方,给对方难堪,我们都有那种血战到底的决心和一将剩勇追穷寇的气魄。

  我叹了口气,当我意识到自己在叹气的时候,不禁吓了一跳。我想我一定在叹气的时候还皱了皱眉头,而朱芳华对这一点是最敏感的。她把我这一习惯理解为对她的厌恶,在我们的四年情史,一年婚史中,只要我一皱眉头,她就怒火万丈,质问我到底为什么?质问我是不是不爱她?是不是讨厌她?想离开她逃避她?

  我刚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马上着手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到她的穿着打扮上,脸上也迅速多云转晴,做出一幅很乐意继续我们交谈的样子。但是一切已经晚了。

  朱芳华是一个敏感的人,过去是,现在还是。和她这样的女人相处真是不容易,我有一点同情她现在的老公。还好,我现在不必太介意她是不是不高兴,毕竟,第一,我现在还没有爱上她,她不过是我的前妻;第二,大不了她站起来扬长而去,大不了再有十年不见面,这些事情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有什么了不起的?

  “去你家吧,我还没吃饭呢。”朱芳华站起来,换上一张严肃的老脸,让我觉得陌生异常,甚至有点厌恶。我差点想说:“滚,我又不欠你什么。凭什么呀,分手十年,还敢对我用祈使句!”但我忍住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发现我——许一军——居然还是有情有意的男人,会心软。

  我说你等等,我也没吃饭,我得先收拾一下我的东西,你想想咱们去哪儿吃,我请客。

  “我不想在外面吃。”

  “可我家里什么都没有。”

  “那就叫一个披萨。”

  “我们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你哪个家附近没有卖披萨的?”

  我叹口气,实在忍不住了:“你怎么还像以前那么别扭?就不能退一步,或者装装糊涂?”

  “现在你庆幸当年把我甩了吧?”

  冷竣冷静冷言冷语,要搁在十年前,我早跟她急了——摆什么小姐架子!你以为你是谁?你是图兰朵公主吗?全世界的男子都把脑袋掖在裤腰带里,等着你给他们出最难猜的迷,一旦猜错,放弃生命也不可惜?!醒醒吧,朱芳华小姐!哦,不对,现在得称朱芳华女士。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这说明十年的时间,已经对我有所改变。我成熟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了。顺便说一句,老话儿讲“好男不跟女斗”,活到我这个岁数,我才明白其中的真谛——一个男人跟女人斗,无论结果怎样,过程都一定是惨不忍睹的;如果要从始至终地保持“好男”形象,最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一旦发现对手过于恋战或者有“持久战”的趋势,那么一定要及时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的策略,一走了之。就像我当年离开朱芳华一样,干净利索一刀两断,什么也不解释。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8

  我帮着朱芳华把她随身带的一套小旅行箱放进汽车后备箱,实在忍不住问了一句:“就这么一个小包?跟去泰国七日游似的。”

  “我这不是去泰国,是去你家。要去泰国我还真得带一个比这大的包。”

  朱芳华说话就这样,她喜欢跟你呛着说,而不是像温秀玉似的,什么事情都有商有量有 

理有力有节。所以温秀玉能嫁给我这样的男人,并且能带着儿子过上稳定安心的日子。而朱芳华则会在离婚十年以后,莫名其妙地来找前夫。她要干什么?她不会是遇上什么大麻烦了?我知道她是一个好强的女人,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是不肯来找我的。我没有逼着她讲出来,也是照顾她的自尊心。好吧,不就是三个月到半年嘛,让她住。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9

  我在城市的东边有一套一室一厅,原来是给我妈买的,离我自己的房子很近,走路七八分钟也就到了。但是老太太不肯搬过来,她说她在南城住习惯了,再说街坊邻居都熟,搬到东边来,一个熟人也没有,太冷清。现在,正好给朱芳华住,我们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住在一个地下室里,说心里话,她跟着我,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不过,她离开我,就过上好日子了吗?至少应该是有过一段理想生活的吧?我好象听说她很快跟了一个挺有钱的小伙子,年少多金,部队大院的孩子,我还听说她是我们这些人中间最早一个开上桑塔纳的。 

后来,我就懒得听说她的事儿了,反正是越来越好。王小西去美国商务考察的时候,在纽约第五大街上一头撞见她,只见异国他乡的朱芳华一身名牌,珠光宝气,浑身上下,富贵逼人。小西问她干什么来了,她说随便逛逛,那口气好像两个人是在王府井大街上遇到。王小西有一次酒喝高了,跟我说:“朱芳华那种女人,你幸亏踹得早,要不留在手里,早晚是个祸害。她就是那种女人,给你戴一摞绿帽子,她还觉得自己个儿委屈。老觉得你娶了她是捡了一个大便宜,真没法儿要!”

  我当时要不是因为王小西正为他老婆的事儿郁闷,我就大嘴巴抽他了。朱芳华虽然不是省油的灯,可是她和王小西的老婆还是有天壤之别的。王小西的老婆——钱美丽,那是一个逢“公”不过的主儿,而且不知道她哪儿来的那么好的自我感觉,她的一句名言居然是:“是男人就想跟我上床,凡是不想跟我上床的都不是男人”。我们私下里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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