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史-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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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川幕府的灭亡
公元1868年(明治元年)1月31日,朝廷宣布德川庆喜为大逆不道的贼臣,并发布讨伐令。2月3日,剥夺了庆喜的官职。6日,新政府改东海、东山、北陆三道镇抚总督为各道先锋总督兼镇抚使,9日由新任东征大总督有栖川宫炽仁亲王和总参谋西乡隆盛等指挥东征。从中旬起东征军'注24'以萨、长、土等藩兵为主力的各道先锋军,相继从京都出发。新政府当时还没有独立的财源,内战军费和政府开始依靠三井、鸿池、小野、岛田等大商业资本家的借款和发行政府纸币维持。3月12至13日,东海道和东山道的先锋军分别进抵江户郊区。北陆道先锋军也接近江户。东征大总督召开参谋会议,决定3月15日总攻江户,严处德川氏。新政府为争取反幕势力;1月12日下令“幕府领地今年租税减半”。东山道镇抚总督还发出布告:“年来苦于苛政或有冤者,应无所顾虑向本帅申诉。”此外,西乡隆盛坚决主张德川庆喜应切腹自尽。新政府这些表示,给予受幕府与各藩藩压迫的群众以希望,因此群众拥护新政府作战。
但就在东征军进军期间,新政府就暴露出它敌视革命群众和人民武装的态度。相乐总三从新政府取得宣传年贡减半的命令后,于1月15日在近江组织了以农民为主力的“赤报队”,协助新政府军东征。新政府先是利用,后来随着赤报队影响的扩大,转而进行镇压。东山道总督府竟命令信州各藩逮捕赤报队成员。3月3日,相乐总三等领导人被东山道总督府诱捕处死。'注25'
公元1868年3月,幕府领地隐歧岛3千多名农民、渔民爆发反抗松江藩的起义,驱逐“郡代”,成立会议所(自治议会)和总会所(政府);组织自卫军,没收寺院土地分给农民。起初新政府支持群众斗争,许隐歧岛自治。后得知松江藩效忠新政府,便把隐歧岛交松江藩处理,令其镇压起义群众。
在幕府领地飞弹高山,公元1868年1月来此接管的竹泽宽三郎宣布当年年贡减半。但不久东山道镇抚总督府又责怪竹泽擅自允许年贡减半,把他罢职下狱。尽管新政府对待群众斗争的态度前后不一,出尔反尔,令人失望,但关东地区人民群众反对幕府的斗争仍接连不断。从2月至4月,上野、下野、武藏、信浓一带农民纷纷起义,反对幕府征兵课税,甚至捣毁代官衙门和米店。人民群众斗争直接支持了新政府的东征,使东征军节节取得胜利。
2月4日德川庆喜从大坂逃回江户,主战派陆军小栗忠顺、海军根本武扬等要求重新振兴幕府,决一死战,但幕府陆军总裁胜海舟,看到关东地区民心背向的严重形势,认为如果继续和东征军作战,人民群众可能爆发巨变。因而劝说德川庆喜投降。新政府和对新政府有影响的英国,也怕人民起义破坏现存秩序,同意宽大处理。于是互相妥协,4月21B新政府军“无血入城”,接收江户,德川庆喜去水户“谨慎”(实为幽禁),让田安龟之助(后改名为德川家达)继承德川家,仍给静冈土地70万石。至此,德川幕府。名实俱亡。
四、内战结束
德川庆喜虽降,但内战还没有结束。首先是名为“彰义队”的反新政府武装、2千人,拥立轮王寺宫,(皇族住持)以上野宽永寺为据点,串通江户旧幕势力继续反抗新政府;5月15日在上野之战,彰义队被军防事务局副知事大村益次郎指挥的新政府军包围击溃。此后内战扩大到东北地方。5月,旧幕府势力以会津、庄内两藩为中心,组成“奥(陆奥)羽(出羽)、越(越后)列藩同盟”,联合对抗新政府。对此,新政府分兵征讨。在北越方面,5月新政府军进攻长冈藩。当时正值该藩西蒲原郡的农民掀起“改革社会”起义,削弱该藩反抗力量,新政府军遂于7月末攻下长冈城。在北越的新庄藩,5月末有几千农民高喊“不许进军,不许和官军作战”'注26'的口号,掀起暴动,粉碎了该藩参加“奥羽越列藩同盟”的计划,并迫使藩主归向新政府。7月末,新政府军攻占新泻,属于列藩同盟的北越诸藩相继向新政府投降。
在陆奥方面,9月下旬新政府军依靠农民支持,攻下会津的若松城,结束了本州的内战。12月末,欧美各国取消关于局外中立的声明,承认新政府是合法政府。此后战场转到北海道。
旧幕府海军副总裁(木夏)本武扬(公元1835年—公元1908年)于江户投降后,率舰队帮助奥、羽、越诸藩反抗政府。会津投降后,又率舰(“开阳丸”等8艘)至北海道,占领函馆及其附近的要塞五棱廓,并与大鸟圭
介等的旧幕府军、法国人军事教官、原老中板仓胜静和小笠原长行,以及原京都所司代松平定敬等汇合,统治了全岛。公元1868年12月15日,又建立虾夷岛政权。公元1869年2月,新政府的海陆军进攻函馆。(木夏)本武扬死守五棱廓及其附近的炮台,拒绝新政府的投降劝告。5月,函馆馆市民游击队协助新政府军进攻,(木夏)本武扬被迫投降。至此,历时一年半、史称戊辰战争(公元1868年为戊辰年)的内战,以旧幕府及其残余势力的彻底失败、新政府的胜利而告终。
持续一年半的戊辰战争,最后完成了推翻幕府封建统治,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为在日本实行一系列的资产阶级改革准备了条件。对这场国内战争的积极意义是应当予以肯定的。如果倒幕运动只停留在“王政复古”的变革上,不可能从根本上瓦解公议政体派势力;如果倒幕派不进行革命内战,就不可能击溃旧幕府及其残余势力;如果新政府不以武力打瑚日幕府政权,英法等国也不会承认新政府是日本唯一合法政府。只有通过这场革命内战才能把日本从腐朽落后的封建统治下解放出来,为日本建立统一的近代国家奠定基础;只有革命内战才能把日本从半殖民地化的危机中挽救出来,为日本建立民族独立国家创造条件。第三节 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
—、《五条誓文》与屿《政体书》
天皇政府在进军中就着手制订政治纲领和各项方针政策,以便在打倒德川幕府后进行改革。1868年3月14日,公布了《五条誓文》'注27'。《五条誓文》(施政纲领)原案称《议事体制大意》,是公元1868年正月参与由利公正起草的,后由参与福冈孝弟加以修改而成《会盟》。由利公正原案的第一条是“庶民遂志,务使人心不倦”。“庶民”指的应是普通老百姓。而《会盟》的第一条明确定为“兴列侯会议,万机决于公论”。“列侯会议”指的是几个强藩诸侯联合专政,即成立“开明派”封建主的政权。最后,木户孝允又把《会盟》改为《五条条誓文》,把“兴列侯会议”改为“广兴会议”,并阐明这是日本将“进行未曾有的大变革”的“国是”。它以天皇率领公卿、诸侯及文武百官在紫良殿向“天神地祗”宣誓的形式发布。这就把明治政权的中央集权原则从法律上固定下来。
《五条誓文》第一条是为了稳定大名、公卿,便于建立以天皇为首的中央集权国家;第二条是强调上下一心,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第三条是废除等级身份制度,使公卿与武家同心,庶民(以豪商豪农为主的地主资产阶级和百姓)也“各遂其志”,各安其业;第四条是暗示放弃攘夷口号,要与外国交往;第五条是要学习西方的科技文化,以振兴国基。《五条誓文》反映了地主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要求,是明治政府实行改革的基本纲领,规定了日本要走资本主义道路。总的说来,《五条誓文》的基本精神是积极的。
但是,《五条誓文》还保留了一定的封建成份。例如,发布誓文时,采取对神宣誓而不是对人民负责的形式,表示明治政府具有反民主的神权政治性格。'注28'誓文第一条里的”会议”与“公论”是指朝廷大臣和统治阶级,人民群众没有任何权利。第四条后半句的“一秉天地之公道”,还是落脚于天意。在发布《五条誓文》的同一天,又发表窿了神圣的《宸翰》(御笔信)。文中说:“肤安抚尔等亿兆,终欲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置天下于富岳(指富士山一作者)之安”。'注29'由此可见,明治政府早就确定了对内镇压对外扩张的军国主义基本本国策。在同一天发布的《五道告示牌》(五榜),一开头就强调中国式的封建伦理,规定“正五伦之道”和“不准结党聚众上诉”,坚持“严禁天主教”等。'注30'这些都暴露了明治政府的阶级局限性和变革的不彻底性。
公元1868年闰4月27日公布了《政体书》。这是明治政府的政治体制和组织法令。它根据《五条誓文》原则,参考了《令义解》、《西洋事情》(福泽渝吉著)等。规定:“天下权力皆归太政官,使政令无出二途之患”'注31',以谋求政令统一,建立中央集权国家。太政官(相当于总理大臣)之下,设议政(立法)、行政、刑法(司法)三官(权),即(1)议政官掌管立法权,立法机关分为上下两局;上局由议定、参与以及由各藩选出的征士任议员组成;下局由称为办事的行政官兼任议长和由各藩选出的贡士组成。贡士经过贡士会议把各藩的意见反映到中央。上局的职责是确定政体,制定法律,决定机密政务,栓衡三等官以上官吏,严明赏罚,制定条约,宣布和战。下局的职责是承上局之命,讨论租税、货币、新约、宣战i讲和等重要问题,实际上是上局的咨询机关。(2)行政官掌管行政权。行政官有由“议定”允任的辅相两人“辅佐天皇”,统辖行政、神抵、会计、军务、外国、民部等六官(省、知)。(3)刑法官掌管检察、裁判、警察等司法权,由此完备了天皇专政的体制。但议政、行政、刑法三机关的长官不能互相兼任,在形式上采取了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体“三权分立”。
在地方上,在政府直辖领地设置府(京都、大胶、江户)或县,各藩与府、县并列,称为府藩县三治制。
这样,新政权的全国性统一组织开始就绪。尽管这些措施还不完备,三权分立的方针很难模仿于日本,官吏公选也只是在三等官以上的高级官僚内部实行一次。但总的来看,明治政权代替了幕府和列藩专制领主的统治,体现君主和官僚构成的中央集权统一国家原则,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这一年(公元1868年)的7月17日江户改称东京,9月8日改元明治'注32',并规定一世一元制'注33',公元1869年3月定东京为首都。
二、“版籍奉还”
内战使各藩在政治上遭到打击,分裂为相互对抗的勤王、佐幕两派,藩主与藩士的主从关系进一步瓦解。财政上因军费开支无法维持,使占藩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小藩濒临破产。军事上戊辰战争后,各藩都因内战而拥有巨大兵力,藩权向下级武士转移,过去的藩主及家老(重臣)对藩政已不能控制。这些都加速了藩的解体,有利于新政府统一全国。公元1868年(明治元年)4月12日,维新政府就指示各藩,废除不合时势的事宜,一新风气,登用人才,改革藩政同年10月,东北地区内战结束后,明治政府制定了“藩治职制”,将藩政和藩主家政分开,废止门阀世袭的家老制度;在藩主下新设执政、参政、公议人等职,从藩的下级武士中选拔同中央有联系的人担任。执政遵奉朝命,辅佐藩主;公议人代表藩的主张,任公议所的议事员。这项措施划一了藩制,采用议事制,加强了明治政府对各藩的控制。
然而,各藩仍由藩主统治,地方割据的局面依然存在,封建领主制还没有废除。这时农民为反对各藩强征劳役、领主加重剥削,以及新政府取消“年贡减半”的诺言,不断爆发起义。公元1868年发生79起,公元1869年发生110起;其中关东和东北地区起义最烈。公元1868年10月至11月会津起义,除提出由农民选举村吏,实行农村自治,烧毁丈量田亩、年贡、典押土地等清册和字据外,并否认旧领主和地主的土地所有,保证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注34'农民起义震撼了旧领主制的基础,也打击了新政府的统治。
木户、大久保等为废除封建割据和收揽人心,积极开展统一国家的活动。他们采取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版籍奉还”。“版”指土地,“籍”指户籍(人口),版籍奉还就是诸侯交出对土地和人民的封建领有权。木户孝允主张:“一变7百年来之积弊,使3百诸侯均牵还其土地人民,否则一新之名不知何在。”'注35'萨、长:土、肥四藩主在参与久保、木户、板垣、大隅的分别说服下,公元1869年1月20联名上表朝廷,请求奉还版籍。随后,其余2百余藩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