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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谁摸了我一下-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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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疯子突然不笑了,他低了低脑袋,把嘴朝女人的嘴伸过去。   
    祝尤科低声叨咕了几句什么,好像是某种咒语,那四男一女突然动起来,一转眼已经围成了一圈,把疯子困在了中央……   
    祝尤科坐在一棵树下,掏出烟斗,开始“吧嗒吧嗒”地抽。   
    几分钟的工夫,那四男一女就重新站成了一排。那个疯子躺在路上,脑袋已经和身子分家了,浓浓的血在月光下呈乌黑色。   
    祝尤科走过去,捡起那张黄表纸,帮着女人贴在额头上,可是,没贴住,那张纸又飘下来了,他从道袍里掏出了一瓶胶水之类的东西,重新粘上。   
    然后,赶尸队伍继续前行了。   
    “铃……铃……铃……铃……”   
    “刷!——刷!——刷!——刷!——”   
    祝尤科再没有回头看,那四男一女也再没有回头看。   
    目的地已经不远了,这时候是午夜,天亮之前差不多就能到达。可是,又一个黑影出现在了赶尸队伍的后面,他忽隐忽现,像猫一样无声,没有被任何人察觉。   
    是的,他是永远甩不掉的。   
    天蒙蒙亮了。   
    这一天果然是个响晴的天,空气十分清新,像没有一样。   
    群峰竞秀,积翠堆蓝。   
    远处有条河,河上有道桥。   
    更远处,是一座山城,房屋接瓦连椽,掩映在花草树木中。   
    一辆半旧的依维柯停在山路上。所有的车窗都是黑色的,看不到里面。   
    祝尤科直接走到车门前,收起铜铃,“哗”一声拉开了车门,回头说:“到了。”   
    四男一女纷纷摘掉高筒毡帽,撕掉脸上的黄表纸,都露出了炯炯闪光的眼睛,他们一个个敏捷地钻进了车内。   
    祝尤科四处看了看,最后一个钻了进去,“哗”一声,车门又关上了。   
    这时候,一些轻型防弹钢盔从附近的草丛里冒出来,他们灵巧地跑动着,很快就包围了这辆“戴着墨镜”的车。   
    他们大约有十几个人,衣服上都写着“POLICE”的字样。他们隐身在车辆四周的石头和树干后,所有的枪口都对准了车窗。有七九式微型冲锋枪,有八五式狙击步枪,枪管在阳光下泛着蓝色的油光。   
    开始,那辆车企图逃窜,却被木头和石头设置的路障拦住了。接下来是一场枪战,持续了十几分钟,和电视里演的差不多,不赘述。   
    最后,那辆车的墨镜被打得稀巴烂,车身全是筛子眼,两只轮胎瘪了。   
    车里五个人被擒获,死了三个。   
    车里原来有两个人,都穿着西装,其中一个死了。   
    还有两个伪装尸体的人真的变成了尸体,一个是脚脖子像麻秆的瘦子,还有一个是年龄稍大一些的胖子。那个瘦子死了之后,神态竟然变得安详了,好像憋的那泡尿终于撒了出来。而那个脸部表情木然的胖子却微微皱起了眉头,他的眉心有一个黑乎乎的弹洞。   
    还有两具“尸体”——那个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高个子,和那个左右脸不对称的矮个子,他们两个人受了伤。   
    那个女人安然无恙。   
    除了死的,这些人都被戴上了手铐。   
    一直跟踪在后面的男孩终于暴露了他的身份,他走到赶尸人面前,弱弱的眼神变得像刀子一样锋利。   
    高大的赶尸人口干舌燥,脸如死灰。他依然穿着那身怪模怪样的深蓝色道袍。   
    两个人对视了半天。   
    终于,赶尸人木木地说:“我早说过,你是来要我命的。”   
美丽的花   
    位于黔东的旮玛山区,是一个重大毒源地。   
    那里四面环抱着群山,不通公路,十分闭塞。   
    很多村民偷偷在尚未开发的山地里种植罂粟,换来山外的钞票。大片大片的罂粟花,色彩妖艳,香气弥漫,摄人魂魄。   
    这一季,罂粟正收获,硕壮的罂粟果压弯了枝头。   
    种植者用四支钢针捆成一束特制的刀具,在成熟的罂粟果上轻轻一划,立即就有四道白色的浆液从果皮上汩汩渗出。他们的手法极其娴熟,划得不深不浅,这样浆液才能够最大限度地流出来。   
    次日,他们用半月形的小镰刀小心地刮下半凝固状态的黄色烟膏,抹在一块光滑的铁板上,积累到一定数量时,扯下一些罂粟花瓣,把烟膏层层包裹起来,放入随身的筒帕内……   
    从旮玛到上固大约四百里路。一些毒犯在旮玛买走成块成块的鸦片,运到上固,转卖给地下海洛因加工厂,牟取暴利。   
    近来,警方几乎堵死了旮玛毒品外流的所有途径,毒犯无法通过,就选择了这个办法——把大量的鸦片捆绑在身上,用宽大的黑袍包住,伪装成赶尸,选择早年间马帮行走的荒山险径,昼伏夜行,躲避警方和群众的眼睛……   
聊 天   
    开头,我说我就是那个赶尸人,那不是跟你开玩笑,这个故事就是那个赶尸人讲的,在看守所里。   
    这是位于郊区的一个不大的院落,围着铁丝网,院里停满了警车。   
    赶尸人被羁押在一栋猩红色小楼内的一个房间里,楼道口有一扇铁门,画着安全线。楼顶有警察来回巡视……   
    他不叫祝尤科,那是他胡编的,他本名叫李文采,是这个贩毒团伙的老大。   
    李文采对这条山路极其熟悉,他知道哪一段安全,哪一段危险。只有在他认为绝无人迹的地段,他才会下令,让几个手下解除伪装,正常行走,风忙火急吃东西,匆匆卧在草丛里补觉。   
    他们的制度极为严格,哪个人破了规矩,露了破绽,很可能就真的变成尸体了。   
    而李文采的道袍里,装着一把224型9毫米手枪,那是在云南买的,弹匣容量8发,射程50米,重不到一公斤。   
    另外几个人的黑袍子里除了鸦片,还有压缩饼干和水。   
    他们用相同的方法,成功贩运了三次毒品。   
    警方得到线索——有人在深山老林里赶尸,这立即引起了他们的怀疑。于是,他们派男孩伪装成搭伴出山的,打入了他们内部。   
    男孩是缉毒组年龄最小的警察,叫长水,刚刚从警校毕业。实际上,他在途中一直没有中断跟总部的联系。   
    我首先采访的是长水,接着,他把我带到监狱,见到了李文采。   
    长水和李文采聊了一阵子,那气氛就像老朋友在一起。   
    “你一出现我就怀疑你了。”   
    “为什么?”   
    “干我们这行太敏感了,任何一个没来由的人都会引起我们的警惕。”   
    “为什么不肯定呢?”   
    “你长得不像警察。”李文采诚恳地说,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你看起来太小了。”   
    “领导专门挑的我。”   
    “我能问一下你今年多大吗?”   
    “二十一。”   
    李文采笑了笑。   
    “你不信?”   
    “不是,我忽然想起了一个朋友,他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个女孩,那女孩高高大大,并不好看,可是,两个人还是勾搭上了。半夜时,他们钻进厕所干事,被乘警抓住了。后来,我那个朋友被判了无期,因为那个女孩只有十七岁,未成年。”   
    长水赞同地点了点头,说:“都是上了年龄的当。”   
    “还有,你太会表演了。有时候,我固执地相信你就是一个山里人,有时候又强烈地感觉到你是一个卧底。我为什么总对你讲一些有关赶尸的门道呢,那是尽可能让你相信我是一个专业的赶尸人。”   
    “其实,我有几个地方差点露馅,比如,我不该用棍子试探死尸。”   
    “你为什么扮成一个偷死尸的?”   
    “偷尸体的人肯定不怕尸体,他要跟你学赶尸,你会更信任一些。”   
    “那个叫祝尤科的死尸是怎么回事?”   
    “那是前不久发生的一个案子,我们警方抓住一伙盗尸的,他们总共偷了十几具尸体,只有一具叫祝尤科的男尸被辨认出来,让家属领走了,其他的尸体都没有人认领。”   
    我插嘴道:“那个老头……”   
    长水转头对我说:“那是他的托儿,已经抓起来了。”   
    接着,他又问李文采:“你为什么不干掉我呢?”   
    “那天晚上,我给你讲,我遇到过一个疯子,其实那是暗语,命令我的几个手下干掉你,但是,你太灵敏了,逃掉了。后来,你又返回来,我更怀疑你了,当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再跟着,我就毙了你。可是,你没有再出现。”   
    “还有一个事我不清楚,那个老头家里还有一个粗粗的鼾声,那个人是谁?”   
    “可能是他家亲戚吧。”             
    这几个贩毒分子都是死罪。   
    从这个角度说,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长水就是一个赶尸人。   
    一个鬼气森森的赶尸队伍被警方铲除了。   
    而他们走过的那条不见人迹的山路,依然在深山里惊险地蜿蜒,似乎更荒凉了。依然很少有人知道它。   
    现在,天又黑了。那个地方的天空上,挂着一个冷冰冰的月亮。山路两旁,怪石嶙峋,草木幽邃。什么动物在树丛里低低地咳嗽着,什么动物在梦中嘀咕着什么,还有什么动物在打哈欠……   
    四周杳无人迹,但是黑夜是如此漫长,肯定要发生点什么。   
    你依然不用怕,因为你不在那个恐怖的地方,你在阳光下或者灯光下阅读。我也不在那里,我只是在讲述荒山野岭的一个场景,那里没人。   
    和开头一样,你也不要问我怎么会知道那个地方发生的事,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我接着对你讲述那里的情形:   
    黑暗中,好像有一种若有若无的腥气,夜色中好像有一种幽幽的绿光。这些征兆让人感到凶险异常……   
    看来,这个夜晚不会平安。   
    可是,会发生什么呢?   
第二部分:谁摸了我一下 
有人摸了他一下(1)   
    蓝村这个人有几个特性:   
    一,天生对数字不敏感。   
    二,多愁善感,面对半片落叶能产生一片森林的感想。   
    三,同一天有可能被同一个骗子(必须是女性)骗三次。   
    四,一心想出名。   
    五,永远不会去杀人。   
    综上所述,蓝村这辈子不可能开公司,做老板。于是,他就当了作家。   
    对物质的态度,蓝村是那种比较容易知足的人,这一点很少有人像他。一日三餐有保障,没有夺命之疾病,再能够找到一个长久点的老婆,他基本上就今生足矣。   
    如果再得到什么,那就是神格外的恩赐了。   
    最近,蓝村想写一篇关于人类贪欲的小说,可是怎么都写不出来。他一天抽两包烟,每次都是抽几口就揿灭;一晚上跑数趟厕所,每次都是挤一挤就回来;他还在台灯下挠掉了数不清的头发。   
    顺便交代,蓝村写作不用电脑,一直用纸笔。保留这种古老书写方式的人估计不多了。   
    电脑那“吱吱啦啦”的电流声使蓝村总是无法进入写作状态,他总觉得那声音是一种催促: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蓝村刚刚租了一套房子。   
    这是一栋旧楼,墙皮已经掉了颜色,看上去灰头土脸,十分难看。白天的时候,家家户户的阳台上挂满各种衣物。   
    房东冯大爷原来在文化馆工作,擅长书画,现已退休。去年,冯大爷的老伴去世了,他就搬到了郊区,和女儿生活在一起。   
    这套房子在最高层,十三楼,八十八平方米,很宽敞,房租却不贵,而且,家具一应俱全。   
    不过,冯大爷对蓝村说:“我租房有个条件,一次收一年的房租,若是中途搬走,不退钱。”   
    蓝村敏感地问:“您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   
    冯大爷是个老实人,他犹犹豫豫地说了实话:“三个月前,这楼里有个老太太死了。后来就有人说,半夜在楼道里见到她了……你要是住进来,也会听到这个传闻。”   
    “她家在几单元?”   
    “和我家在同一个单元。”   
    “几楼?”   
    “八楼。”   
    蓝村想了想,说:“没关系,我不信这些。”   
    这一天,蓝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有点喝醉了。   
    大家正喝得高兴,突然发现蓝村消失了。四处寻找,终于在桌子下发现了他——桌子下散落着满地的瓜子和瓜子皮,他正撅着屁股,专心致志地挑瓜子皮吃。   
    酒席散后,几个朋友要送他回家,他逞强,坚决不用,最后就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回家了。   
    他到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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