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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节

(综影视同人)男神攻略 作者:沉尘浮世(晋江vip2014-07-27正文完结)-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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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林千沙还拿什么支付那开启高级千面伪装的5000奖励点?!

    “sasa……”克拉克坐了起来,他可以察觉到林千沙的紧张和惊慌失措,受氪石影响,他根本不知道那个电话里的人告诉了她什么,“怎么了?”

    “……布鲁斯昨晚去找贝恩,然后,他失踪了……我担心……你说,他是不是……”林千沙皱起眉,又想到什么,摇了摇头,“……算了,抱歉,我不应该提到他……”

    “……收起氪石吧……”克拉克叹了口气,将林千沙拥入怀里,在她额头上印上一吻。

    “……为什么?”

    “我去找他,无论生死,我都会把他带到你面前。”克拉克温柔而坚定的声音在她耳旁响起。

    ……第一次,林千沙第一次对自己从前的任务对象有这么深的愧疚感。她叹了一口气,收起了氪石,看着克拉克飞出酒店,低着头,沉默地坐在床上。算了,这样也好,克拉克自己单独去找布鲁斯,也就避免了他们相遇时,林千沙的尴尬,说不定,还能完成支线任务立刻走人……

    林千沙将自己摔在床上,看着雪白的天花板。各种各样的情感让她有些心烦意乱,看样子,她又得不告而别了。

    克拉克努力不去想林千沙和布鲁斯之间的关系,他甚至自欺欺人地直接忽略了为什么林千沙会在布鲁斯那里呆那么久。他不是不想听她和布鲁斯之间的对话,只是他害怕自己会听到让他崩溃的内容,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尊重她。

    但是,克拉克还是可以感觉到,林千沙和布鲁斯之间,发生了什么……

    他爱她胜过她爱他,所以他从来都不会让她陷入尴尬或者是为难的境地,他会包容她的一切,甚至是那些她之前做过的违法勾当。但是这一次,克拉克发现自己很难忽略,正因为他爱她,所以他不能容忍别人企图从他身边夺走她。

    可是,克拉克无法看到林千沙焦急难过的样子,他做不到。

    或许,他永远只能如此小心翼翼地爱着她,正如小时候那般,默默地跟在她身后,腼腆地看着她蹦蹦跳跳叽叽喳喳阳光微笑,就觉得心里很满足……

    如果超人想找到一个人,那不是一件过于困难的事,几乎没过多久,他就从无数声音里,确定了自己要找到的目标——“老大要我们把蝙蝠侠送到他的故乡,真难想象,蝙蝠侠就是那个布鲁斯·韦恩,这可是个大新闻,多少人想买这个消息。”

    “得了吧,他会死在那,这消息不值钱。”另一个人懒洋洋回答,“飞机准备好了吗?准备好就可以起飞了。”

    “嗯,早就好了……等等,那个是什么?一只鸟?”第一个开口的人突然眯起了眼,看着前方越来越大的黑点。

    “鸟?怎么可能有鸟……不!那不是鸟!那是一个人!”另一个男人惊恐地瞪大了眼——上帝啊,他竟然看到了一个在天上飞的人!红色的披风蓝色的衣服……天啊,难道是传说中的……

    “超人!见鬼了,他不是应该在大都会吗!”他咒骂着,还没等他拿出手枪,克拉克就直接冲了进来。

    “我并不想伤害你们,我只是想带走他。”克拉克眼神温和地看着那两个惊恐不已的男人,指了指还处于昏迷中的布鲁斯。

    “该死的,想都别想!”也许是想到如果让超人带走了蝙蝠侠,自己会受到贝恩的恐怖惩罚,第一个开口的男人立刻站了起来,看着机舱内的神色淡定的克拉克。

    克拉克叹了一口气,湛蓝的眼突然变成了红色,两眼喷出的射线直接从中间将飞机分成了两半。“这可由不得你们了。”他轻声道,头也不回地带走了布鲁斯,升入高空。

    飞了大约几公里,克拉克才停下来,将布鲁斯放在地上,他顺势扫了扫他身上的伤,体内多出骨折,最严重的大概是脊柱断裂。他可以确定,这个布鲁斯·韦恩只是一个普通人,并没有什么超能力,那为什么还要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大蝙蝠行侠仗义?

    此时的克拉克还不理解布鲁斯的坚持,毕竟他和他还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把布鲁斯翻了个面,动作飞快地帮布鲁斯断裂的脊柱接了上去。突然而来的疼痛刺激着布鲁斯的神经,他痛苦地大叫一声,清醒过来,穿着粗气,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人。

    “你……竟然是你……”他眼神阴冷地盯着克拉克,几乎是在瞬间就认出了他是谁。他撑着自己的身体尝试着站起来,可是试了好几次都不行。

    “你脊柱的伤并没有康复,你最好别想着站起来,韦恩,你需要静养几天。”克拉克看着布鲁斯在地上挣扎,很出人意外地没有伸出手帮忙。

    “我这哥谭人不需要你这个外星人操心,肯特。”布鲁斯冷哼一声,充满敌意道,一下子将克拉克排除在地球之外。

    “……是sasa让我来帮你的。”

    “……sasa?”

    “嗯,sasa,也就是克丽丝,她的中文本名是林千沙,”克拉克顿了顿,突然露出了一个捉摸不透的微笑,“但是你不知道,因为她没有告诉你,对吧,韦恩。”

    “……”布鲁斯没有说话。如果他现在能自由行动,那么他绝对会一拳打在这个满脸优越感的外星人脸上。“那又如何?知道她本名又怎样?难道你认为,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你吗?”他讽刺地笑着,“克拉克·肯特,你从来都不曾了解克丽丝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吧,因为据我观察,在你面前的她,只是她的伪装而已。”

    克拉克有那么一瞬间的沉默,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反击口:“说不定是你从来都不曾了解sasa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因为我和她,是一起长大的,我们了解彼此的一切,了解彼此的父母。她并不属于哥谭,而属于大都会。”

    见鬼的sasa,叫这么亲密,总有一天他也会让你这看似万能的钢铁之躯趴在地上。布鲁斯心里想着,表面上却笑了起来:“看,你依旧不了解她。如果你真了解她,你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因为……她可是狡猾的猎人,做什么都会留一手,没有人能完全看透她,包括我和你,她可是一直都在演戏,一半真一半假,难道你看不出来?”

    克拉克彻底沉默了,他找不到可以反驳的话。

    “……可是我他妈的就喜欢上这只狐狸了。”布鲁斯低声咒骂了一句。猎人猎人,果真是猎·人啊……

    克拉克苦笑了一下,看这个布鲁斯·韦恩也顺眼了一点——其实他又何尝不是呢?他摇摇头,刚想把布鲁斯拉起来,手却停在了半空中,他如同听到了什么般愣在了原地,看着某个方向,脸色一变,连个招呼都没打,突然飞入空中,朝那个方向急速而去。

    如果这不是他的错觉的话……他现在……已经完全听不见林千沙的呼吸声了!他猛地冲进酒店房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林千沙的人影,摸了摸床,还有些余热……

    该死的!克拉克猛地将床砸成两半——空间跳跃!她的能力竟然又突然失控了!


 第93章 雷神1

    你心目中的神是什么样子的?不同的人或许有不同的看法;但是林千沙敢确定他们没有一个看法会跟她眼前的这个蠢货沾边。

    见鬼,他是北欧神话里的雷神托尔?放屁;你能想象堂堂一奥丁之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小屁孩,抓着一只油淋淋的烤鸡腿;吃得形象全无;最后还眼巴巴地瞅着她说没有钱付账的情景吗?

    林千沙嘴角抽搐地看着自己面前的金毛小鬼;我擦咧熊孩子你能把手弄干净了再碰她衣服成吗!成吗!林千沙强忍着一脚把他踹飞的冲动,将自己的衣服从他油油的爪子里抽/出来,尽可能地和颜悦色道:“别激动;孩子;我相信你不是故意不带钱出来的。”

    虽然以她现在软萌萝莉的外表说出这句老气横秋的话有些奇怪,但是那个金毛熊孩子听到这句话后,立马松了一口气,用力拍了拍林千沙的后背,一副自来熟哥俩好的样子。“很好,平民的女儿,你相信我事情就好办了,听说饭馆里都可以赊账的?那我就先赊着吧!”

    去你妹的平民,谁特么的告诉你可以吃霸王餐了?林千沙嘴角再次一抽,她挂着公式化和颜悦色的笑容,笑眯眯道:“不可以哟,大哥哥,我的爸爸说在我们这吃完饭客人就应该付钱,否则就是吃霸王餐得送进监狱呐~”

    “什么?”男孩皱起眉,嘀嘀咕咕着,“明明我听那几个护卫说有一次他们就在饭馆赊账了啊……”

    蠢货,你还真当他们是赊账呢!像林千沙家只做点小本的饭馆生意没什么背景的平民百姓,怎么敢招惹仙宫里的军爷?林千沙腹诽着,表面上露出了一个无辜的表情:“可是……我的爸爸说不能赊账啊……”

    说着,林千沙的声音软下来,一副没有收到帐快要急哭的表情,四周的客人都开始对这边投来关注的眼神。那金毛见林千沙这位“女士”被自己“欺负”得快要哭了,秉着欺负女孩子不是真男人的原则,立刻手忙脚乱地安慰:“别……别哭,不赊账就不赊账,我……我……”

    他急急忙忙地摸了摸自己的衣服,找了半天都没有找到值钱的东西。他是在仙宫里呆无聊了,所以才会抓着自己的弟弟,偷偷溜出来玩,看看他们这两个奥丁之子能在仙宫外生活几天。

    但是没想到,第一天他就和自己的弟弟走散了,找了一天都没有找到自家宝贝兄弟的托尔又累又饿,刚好路过林千沙家经营的饭馆,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就什么都不管直接冲进去点了一大堆东西,最后结账时才第一次知道,吃东西还要给钱的。

    他可是托尔·奥丁森,神王奥丁的儿子,阿斯加德王位的继承人,从小到大锦衣玉食,根本没有什么金钱的概念,也从来都不知道出门要带钱,而他这次是偷跑出来的,没过个几天绝不想回去,所以他也不可能搬出自己的身份。

    于是,托尔·奥丁森悲剧了。他作为一个王子,却不得已成为了洗碗工,以此来抵销自己的饭钱。不过,笨手笨脚的他非但没有把饭钱给抵销了,反而因为打破的盘子越来越多,使得他赊欠的钱越来越多。

    直到后来,林千沙实在是心疼自家的盘子,张着泪汪汪的桃花眼向自己的爹妈求情,才把他从一个洗碗工升级为端盘送菜的伙计。

    特么的这样的蠢货熊孩子就是托尔?就是她任务对象的哥哥?麻麻果然神话里都是骗人的!托尔你妈个小番茄!不会那什么他弟弟洛基也是这么蠢的熊孩子吧?不,不会的,根据系统资料显示,那个原本在北欧神话里是奥丁义兄弟现在则是奥丁的秘密养子,身份为冰霜巨人之王劳菲的儿子,没有基因联系应该不会像他哥哥这样的德性……

    卧槽!“喂,索特,别偷吃,被我父亲看到你就死定了!”林千沙恨铁不成钢地踹了他一脚。索特,是他自己胡编乱造的名字。

    “可是我饿了……”托尔既可怜巴巴又无辜地回答,仿佛根本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

    “……”好吧你赢了。

    饭馆的生意不错,一直忙活到大半夜最后一个客人才醉醺醺地离开。托尔没有地方可去,而林千沙的父母又不是心肠特别硬的人,一心软就勉强同意让托尔睡到厨房旁的小屋里。

    这屋子是用来堆放杂物的,一般情况下很少会打开那屋子的门,所以现在一进去就可以闻到一股奇怪的霉味。到处脏兮兮的布满厚厚的灰尘,偶尔还会窜过一两只老鼠。

    “我就住这种地方?”托尔有些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是的,有什么奇怪的吗?”林千沙歪了歪头,故意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没关系,我妈妈说以前这间房也经常借给路过的旅人,稍微打扫一下就可以了。不过如果你一个人的话要打扫很久,我会帮你的。”

    “这种地方是给人住的吗……”托尔抱着打着补丁但散发着刚刚晒过的味道的棉被和枕头,嘀嘀咕咕着,他可看不上这种又脏又乱的小地方。

    “……索特,你跟我说,你不会是从哪个富贵人家里逃出来的吧。”林千沙拿着扫帚,压低了声音,像是生怕被自己父母听到一样。

    “你怎么知道?!”没多少心眼经不起试探的托尔惊奇地叫出来。

    “别吵,你想吵醒我父母吗?”林千沙白了一眼,“我可不蠢,虽然我家里供不起我上学识字,但是我偷偷自学了,这很容易。我能从你的行为举止里判断你多少有些家教,而且,现在除了富贵人家的孩子,谁不会洗碗拖地啊,可你就不会。”

    “好吧……我就是逃出来的,你可别告诉别人,我叫托尔,奥丁之子,和弟弟从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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