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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综影视同人)男神攻略 作者:沉尘浮世(晋江vip2014-07-27正文完结)-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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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责怪克拉克,更多的,林千沙是责怪自己。

    但是克拉克却将林千沙父母的死亡归结于自己,尽管林千沙不止一次地表示这不是他的错,但她依旧能隐约感觉到,他在故意远离自己。

    然后在某一天,他突然消失了,没有和林千沙打招呼,也没有留下任何字条。当林千沙去他家找他的时候,才从他的母亲玛莎嘴里得知,他已经离开两天了。

    他要去寻找自己在这个星球上的位置。

    面对玛莎充满歉意与怜爱的目光,林千沙还能说什么?她早就不是外表上没经历过多少风浪的不懂事的孩子了。“我尊重克拉克的选择,玛莎阿姨,而且我了解克拉克,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你长大了,克丽丝。”玛莎轻轻抚摸着林千沙柔软的长发,“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搬到我家来住,我一直都把你当做自己的女儿看。”

    林千沙笑着摇了摇头:“其实我想出去旅游散散心。不过,我会经常回来探望你的,肯特阿姨。”

    “傻孩子,叫我玛莎阿姨就行了。”玛莎拍了拍林千沙的手,“在外面一个人照顾自己,要注意安全。”

    第二天,林千沙就离开了自己空无一人的家。

    她长大了?不,在她来到系统空间的那一刻,她就永远无法回到最初的那一刻。为了完成任务,她用各种各样的伪装掩盖了最真实的自己,以至于到现在,除了可以灵活变换不同角色外,她都几乎快忘记了自己原来的生活。

    回家,似乎成了她丧失自我努力向前的执念。

    林千沙根本没有在大都会找到实习工作,实际上,她推掉了无数的就业机会。主线任务一完成了一大半,但珍宝却一个都没有收集起来,她得利用克拉克离开的这段时间,去偷点宝贝回来。

    离她最近的土豪是卢瑟集团的总裁莱克斯·卢瑟,豪宅就在大都会。接下来是星城的奎恩家,哥谭市的韦恩家……不过听说哥谭很乱,全城大半警察都被收买了,使得那里成了犯罪集团和地下黑手党的天下,去那个地方犯罪,应该最容易吧?

    林千沙摸了摸下巴,决定撬完卢瑟的保险柜,就去撬韦恩的。

    林千沙对这个世界完全没有什么了解,她还以为这世界的土豪依旧如同上个世界那般好欺负,谁知这些土豪一个比一个凶残,她刚刚撬了卢瑟的保险柜拿走一幅c等的油画,第二天报纸满天飞地报道出某土豪被盗,已联系了大都会警署,在必要的时候还会联系fbi。

    我勒个去竟然这么严重?看着报纸的林千沙嘴角一抽,想当初她需要撬好几个保险箱才能惊动整个城市的警察和媒体,然后再撬几个才能吸引到fbi,现在她还才捞到一个c等珍宝,特么的就吸引了这么多仇恨?

    看着自己那用红色粗大字体印在报纸上的“猎人”代号,林千沙不由得一掌拍向自己的脑袋——早知道就不学电视里那些江洋大盗搞偷完东西留个名那一套了。

    林千沙随手扔掉了报纸,立刻订了飞往哥谭的机票,一方面准备避几天风头,另一方面准备打韦恩家保险柜的主意。

    哥谭果然和大都会不太一样,一下飞机就一股阴风伴着黑暗气息扑面而来……林千沙脑抽地想着,翻了翻哥谭市的地图。韦恩家的豪宅位于哥谭市郊外,属于方圆百里无人全是树木和草地的那种。

    这种地理位置简直是林千沙的最爱,因为就算他们报了警,等警察赶过来,她也早就逃之夭夭了。

    一切进行得非常顺利,韦恩宅比林千沙想象中的还要空旷,看来这个韦恩老爷没请多少保镖或者佣人。但是,当林千沙开启了一个保险柜,拿出一条d等项链时,一个略微低沉磁性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你是谁?”

    林千沙蓦地转过身,手里突然多出了一枚银针。然而,当她看清那个人的面容时,原本试图袭击的手停在了半空中——虽然他留了满脸的络腮胡——但她依旧看出来,在那大把胡子下,是一张令她熟悉的脸。

    那个拄着拐杖的男人也愣住了,他似乎认出了夜视镜下林千沙的面容,他脸上复杂的惊喜在黑暗里模糊不清。

    “培斯顿……”

    “克丽丝……”

    两个人同时开口。

    ……等等,按理说在这个世界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个应该跟韦恩家有些关系的面熟男,所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麻麻你快来告诉她为毛他能叫出她的名字?!难道……难道他真的是培斯顿穿来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恭喜老爷打酱油

    是培斯顿穿成老爷哈哈哈最后当然不可能有人能猜出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第34章 超人:钢铁之躯4

    “你所说的培斯顿是指谁?”

    “你所说的克丽丝是指我?”

    再一次地;林千沙和那个男人同时开口。于是,在夜视镜的帮助下,林千沙发现那个男人的眼神变得更加复杂起来。

    他不是培斯顿,那么他是谁?为什么他可以叫出她的名字?为什么一副好像和她很熟的样子?林千沙紧抿着双唇不说话;手里又暗暗握紧了作为暗器的银针。

    “你……”那个男人想要说些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应该是疑惑和惊喜;林千沙不确定,她看着他似乎想要接近她;便立刻将手里的暗器甩了出去。在黑暗中细长的银针并不起眼,眨眼间就插/入了男人脚尖前的地板里;发出了轻微的声响。

    男人蓦地稳住了身体。

    林千沙微眯起眼;虽然他的脚似乎出了问题,但是凭着那细微的声响就能判断出危险并停下来,这男人的反应速度很快呢……不行,她不能再呆下去了,指不定这家里还有些隐藏起来的保镖,该死的,怎么这世界的土豪都这么变态?

    林千沙碎碎念着,趁着男人停顿的瞬间,立刻转身翻出了窗外。

    等确定了身后没有任何追兵后,林千沙才敢绕回酒店。等到掏门卡的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把项链攥在手心里。

    她随意地摆弄看了看,从外形来看这是条十分朴素的紫水晶项链,鸽子蛋大小的紫水晶镶嵌在银质边框里,再点缀着几个钻石。

    突然,林千沙发现了由一个十分不和谐的地方——那些作为装饰的小钻石位置摆列上,有些不对称。她立刻拿出工具将破坏整体美感的“钻石”弄下来,仔细研究后才发现,这是一个被改造了的跟踪器!

    卧槽,还好她小心。林千沙看着跟踪器,先将它收起来,又仔细地搜索着,以免还有什么漏掉的窃听器啊之类的,结果还真被她找到了。

    镶嵌水晶的底座似乎有些松动,她小心翼翼地将水晶取了下来,然后在边框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

    什么鬼……难道这条项链背后还大有故事?林千沙好奇地展开小纸条,结果只看见了纸条里用着一种很眼熟的字体写着“ticktack”一词。

    嘀嗒?林千沙嘴角一抽,直接将那张纸连同项链丢进了随身空间里,然后退了房,随手将跟踪器丢到某辆车上,拦下了出租车直奔机场。

    接下来的几年,林千沙一直在全国各地游荡,一边收集珍宝,一边领略各地风情,偶尔回斯莫威尔小镇探望孤身一人生活的玛莎。一个人旅行的日子过得倒还悠闲,只是她唯一不满的,就是克拉克走后,就再也没有音讯。

    如果不是他自己有那么多自保的特异功能,如果不是系统没有告知任务目标已死亡的消息,如果不是那59点好感度依然存在,她还真以为克拉克出了什么事。

    不过知道他还活着是一回事,急不急又是另外一回事。林千沙不怎么担心克拉克的安危,她担心的是克拉克一去不复返。而且,她能感觉到克拉克在故意躲着她,因为此刻,她就从犹犹豫豫的玛莎嘴里得知,克拉克中途还回来过几次,但是林千沙一直在外地,所以没有见到他。

    起因是玛莎问她在外有没有碰到心仪的对象,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还早呢,大概是我对那些碰到的人不怎么感兴趣吧。而且,现在克拉克还没有个准信,我想等他回来……”林千沙笑着摆了摆手。

    听了这句话,玛莎脸上浮现出一抹愧疚与心疼,她如同儿时那般摸了摸林千沙的头发,似乎做了什么决定。“克丽丝,我想我应该告诉你一件事……”玛莎犹犹豫豫道,“那孩子……一直想让我瞒着你,但是我不忍心看你继续这样……”

    看着玛莎欲言又止,林千沙脸上开朗的笑容僵硬了。“他……在我不在的时候,回来过吧?”

    “对,很多次了,但是每一次不是你刚走就是你还没有回来的时候……”

    这个克拉克,果然在躲着她,而且不光是躲着她,绝对还偷偷地窃听她的一举一动,要不然他的时间怎么还踩得那么准。幸亏她每次盗窃的时候都会开隔音器,克拉克绝对听不到,要不然被他这正义感爆棚的孩子知道她是一个珍宝大盗那还了得。

    “故意躲着我?”林千沙叹息着摇了摇头,对玛莎,更像是对克拉克道,“好吧,他继续躲着我,我就继续等,其实这样一边旅行一边终老也不错~”

    玛莎似乎还想说些什么,蹲在她脚边的边境牧羊犬达斯提似乎发现了有外人光临,跑到门口对着越来越近的轿车发出“汪汪”的警告。

    来人是一个名叫露易丝·莱恩的女记者,来自星球日报。她发现了有关于克拉克不同寻常的事,所以想继续调查下去。

    玛莎依旧矢口否认克拉克异于常人,小时候打发那些家长打发出了心得,她直接用一些日常琐事应付了露易丝。不过很显然,这位女记者是一个执着的人,见玛莎怎么也不肯松口,她又准备从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看书没有说一句话的林千沙下手。

    “你一定就是克拉克的青梅竹马克丽丝·林了?”露易丝突然转开了话题,对林千沙友善笑着,“我从彼得·罗斯那得知了你以前和克拉克关系很好,听说还是拉拉队长?彼得还说当时你可是很受欢迎呢,但是你眼里只有克拉克。”

    废话,如果换成彼得·罗斯是她的任务目标,那么她眼里也只有那个被克拉克救了一名的小胖子。林千沙悄悄翻了个白眼,合上书,撑着下巴看着这位长相不错的记者小姐:“因为克拉克对于我来说是最重要的人。如果你也有个青梅竹马的话,莱恩小姐,那么你肯定能理解我的感受。”

    “可是很抱歉,我没有这样一个朋友,”露易丝耸了耸肩,“那你有没有感觉你的朋友有什么怪异的地方?以及,你现在知不知道他在哪?”

    “没有,在我眼里,克拉克比一些人还要正常。至于他在哪,抱歉,我也很想知道他在哪呢。”

    怎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的露易丝只能选择离开。林千沙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其实,就算她查出点什么,她的上司也肯定不会让她把这种新闻放到报纸上。因为人们根本不会相信,不,应该是根本不愿意相信有克拉克这样的外星来客存在。媒体虽然整天追着奇闻异事如同苍蝇追着带血的肉,但是他们也懂得何为分寸,他们承担不起曝光后的一连串公众和各国政府的反应。

    林千沙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那样,准备在玛莎家住个一两天再走,然后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掘地三尺也要把躲着她的克拉克挖出来,甚至她都开始捉摸着给自己安排一场意外事故让克拉克来拯救自己。

    但是她没想到,露易丝离开后的当天下午,她就见到了好几年不见的克拉克。

    当时,林千沙正坐在门口,帮着玛莎整理麦子,达斯提突然发出了兴奋的叫声,风一般地冲出去。林千沙微微一愣,抬起头,正好看见了背着行李朝这边走来克拉克。

    他比离开时似乎还要健壮一些,外表看起来有些风尘仆仆,脸上还带着些胡渣,带着一丝颓废。玛莎看见了自己的宝贝儿子终于回来,立刻跑上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克拉克一番。

    终于舍得出现了吗……林千沙心里泛上一股欣喜,脸上却装出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直勾勾地盯着朝她望过来的克拉克。

    两人的目光相遇,克拉克能清晰地看到,让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的人眼圈渐渐泛红,平常就十分漂亮的桃花眼现在变得梨花带雨一般,但是她依旧故作坚强地撑着,依如从前。那目光让克拉克觉得心里抽痛得厉害,他甚至没有勇气再看着让他心心念念的人。

    下一秒,她终于支撑不住了,泪水如同溃堤洪水一般夺眶而出,她猛地转过身,直接跑进了一旁的麦田里。

    “克丽丝!……”克拉克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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