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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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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 
    使这场讨论得以平衡的天平是什么?我们有得也有失。我们的收获在于建立了单一的论域。地理环境的物理场作用于一个物质客体,也就是有机体,并对该有机体内的生理场产生影响;于是生理场的事件发生了,它们改变了地理场,从而改变了生理场。我们拥有一个纯粹的物理学问题,该问题由于物理场和生理场这两个相互作用的场的关系而变得复杂,同时也由于后者的巨大复杂性而使该物理学问题变得复杂起来。但是,问题尽管复杂,却也不再朦胧;我们理解它的条件,原则上,我们可以从头至尾地追踪每个事件,也就是说,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进行追踪,而不是从一个论域跳向另一个论域。 
    以上谈的是收获。不过,损失也同样是明显的。如果我们就此打住的话,我们便放弃了把行为环境带入我们体系中来的全部利益。我们就会不再去处理心理事实而是去处理纯粹的生理学了。事实上,这种结果对于许多心理学家来说不能被视作损失,而是收获,现在他们也许会作出下列评论:“如果你想用生理学术语解释一切行为的话,那末你为什么还要引进行为环境呢?”我们已经对我们的行为环境寄予厚望。由于这个概念的帮助,我们认为可以建立起一种能为历史学家、艺术家和哲学家所接受的心理学,因为它包含了动机、美和合理性。现在,我们必须回过头来,并用单纯的生理学来回答问题。这样一来,难道不等于放弃克分子行为而用分子行为来取而代之吗?难道我们不是在使自己的目的变得荒谬可笑吗?最后,在我们对中枢神经系统的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的情况下,又如何能用纯粹的生理学术语来建立起一个心理系统呢?难道一种新型的思辨心理学不会去取代实验心理学吗?行为环境是我们有所了解的,但是,我们的生理场仍然是完全未知的量。 
    于是,便产生了我们的资产负债表(balance sheet)。如果我们注视着资产和负债,也就是通过我们对生理场的信奉而在资产负债表上出现的内容,我们发现它们实际上是各种心理学学派之间发生争论的原因。那些认为资产就是计数项目的人成为行为主义者,他们对自己的债务就像债务人准备去做的那样轻松地思考。另一方面,那些认真的债务人(债务的分量像无法承受的重负压在他们肩上),对资产毫不考虑,从而成为“理解的”心理学家(understanding psychologists)。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我们发现了各种折衷办法。不过,所有的折衷办法都是难以令人满意的,因为它们没能找到一种方法,即用资产去抵冲债务。如果我们想成为诚实的人,并以一种长远的计划来经营我们的业务,从而使我们避免一种迫在眉睫的破产威胁,那末,我们必须这样干。或者,让我们选择另一种隐喻,我们必须知道我们正在走向何处,并且相信我们踏上的路是通向目标的。我记得学生时代的一件事。当时,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同行的一位同学对我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有没有考虑过,我们学习的心理学正在把我们引向何方?”我对那个问题未作答复。嗣后,我的那位同学,在取得他的博士学位后,却放弃了心理学的职业,现在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由于我不够诚实,也由于我能力不强,因此仍然坚持我的工作。但是,由于他的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我,所以,我准备随时抓住机会去找到答案。 
行为场和生理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如果我还没有忘记那个颇为偶然的谈话的话,那么与另一位同事的谈话则作为我一生中的重要时刻而铭记于心中。这次谈话发生在1911年初,地点是法兰克福的一条大街。威特海默刚完成他的似动知觉实验,在该实验中,我和苛勒(Kohler)担任了主要的观察者。现在,威特海默打算告诉我实验的目的,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被试,我对该实验却毫无所知。当然,以前我也曾与这两个人作过多次讨论。一个人只要经常与威特海默接触,就会了解格式塔理论的一些方面,甚至在早期也是这样。但是,那天下午,他谈了一些问题,那些问题要比任何其他问题都使我印象深刻,他说的就是心理学中生理学理论的作用问题,也即意识和生理过程的基础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用我们新的术语来说,也就是行为场和生理场之间的关系问题。然而,用这些新术语来陈述这一问题是相当不公正的,因为这种陈述只有用威特海默的观点才有可能说清楚;在此以前,没有人想到过生理场的问题,或者为了那个问题,想到过行为场。 
    行为和意识的传统生理学理论 
    那时的生理学假设究竟是为什么的?神经过程被描述为仅仅是一类事件,在某处开始兴奋,沿着神经传递,传到另一根神经,从那里再传至第三根神经,直到最后,它们产生肌肉收缩或腺体分泌。行为的巨大复杂性并没有通过这些同样复杂的过程得到解释,而是仅仅通过许多彼此独立的过程的综合得到解释,这些过程全都属于同一种类,但却发生于不同的地方。一个兴奋的部位(locus)成为它的最为重要的方面;人们介绍过程的多样性,仅仅是为了说明不同的感觉方式和感觉质量,前者与部位差异相联系,而后者则不。声音刺激将引起听觉神经中神经纤维的兴奋,这种兴奋传递到皮层的颞叶,从而刺激那里的神经节细胞,以引起与音调感觉的特征相对应的特殊形式的反应;光刺激同样会引起兴奋,这些兴奋传入皮质的枕叶,在那里引起细胞的兴奋,由于这些细胞的不同性质,此类兴奋将与皮质颞叶中的过程有所不同。但是,同样是枕叶细胞,也能产生不同类型的兴奋。在这样一种生理假设系统中,由于皮质细胞和感官表面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固定的联结,例如,在视觉皮质细胞和视网膜锥体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固定的联结,因此当同一个锥体细胞兴奋时,同样的皮质细胞也将会始终受到激发。现在,同样的锥体细胞可以由不同波长的光波引起兴奋,从而使有机体看到不同的颜色。结果,从锥体到皮质,同样的神经纤维和神经节细胞必须能以不同方式作出反应。 
    然而,这是神经过程所具有的唯一的质的多样性;除此以外,一切复杂性都由不同部位的细胞兴奋的结合来进行解释。毫无疑问,大脑的定位问题在心理学领域显得十分重要。 
    我曾说过,这种形式的生理学理论在1911年颇为盛行;我还必须补充的是,十年前,伟大的生理学家卜冯·克里斯(J·Von Kries)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形式的生理学理论是极端错误的。但是,他未能提出一种合适的理论以取代它的位置,所以,旧的理论继续存在下去,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确实这种理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到了1929年,它仍然十分富有活力,致使拉什利(Lashley)在对美国心理学会发表的主席演说中(拉什利的论文是在耶鲁大学举行的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大会上宣读的)试图给予它致命的一击。自从冯·克里斯发表他的著名演说以来,反对该理论的材料已经有了大量的积累;拉什利的抨击看来是击中要害的;他的理论似乎具有迷人的活力,从而一直坚持到今日。 
    生理过程是分子的,完全与行为过程不同 
    看未,有必要对此问题筛选出一些突出的方面。首先,是托尔曼所谓的分子。在神经兴奋中找不到任何充分子的特征,神经兴奋的总和构成了神经活动。其次,这种生理过程的理论与它的行为环境一起构成了行为的基础,或者,正如前面所讲的那样,构成了意识现象的基础,它的构成几乎完全不受克分子行为或意识现象的控制。后者仅仅通过进入了我们在前面提过的质的感觉差异而对该理论产生影响。以特定方式解释过的解剖学事实看来揭示了若干彼此独立的结构,也就是神经元;确实,解剖学的事实是该理论的主要基础。但是,不仅这个理论不受行为观察或心理观察的支配,而且,它对这种观察还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把行为描述为大量反射的结合(不论是原始的反射还是条件反射),根据感觉把行为环境描述成心理要素(elements),这两者在形式上是相似的。当现代实验心理学问世时,感觉理论并没有与其一起创立,而是从旧的思辨体系(Speculative Systems)中接管过来的。它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从未被人怀疑过,它之所以成为现代心理学的一个部分,毫无疑问是由于起源于解剖学发现的生理学理论。于是,我们看到了事实如何依靠理论,因此,如果声称一种理论只是对独立事实的简要阐述,那末,这种说法是何等的错误。 
    它们的关系仅是事实的 
    再次,在这一理论中,作为刚才表明的两种特征的结果,一方面是克分子行为和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生理过程的基础,都是事实的。实际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冯特(Wundt)难道没有强调过以下的观点,即忧郁的感觉和相应的中性事件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点吗?斯托特(Stout)在1913年断言:“按照任何一种观点,必须把思维和感觉看作与任何物质过程基本上不同的东西,而大脑的原子和分子运动基本上与思维和感觉不同”(1913,p.16),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上述这种断言更加肯定的呢?托尔曼难道没有在1932年刊布的著作中写过下面这样一段话吗?托尔曼是这样说的:“我们坚决主张……‘行为-活动’(behaviour…acts)尽管毫无疑问完全与物理学和生理学的基本分子事实——对应,但是,作为‘克分子’整体,它们具有某些自身的突出特征”(p.7)。如果我们认为这个陈述意指克分子行为基本上与作为基础的分子生理过程不同,那么我们就把第三点与第一点连起来了。 
    鉴于上述三个论点,该理论必须受到谴责。分子生理过程的假设是以十分脆弱的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它导致了一种对行为和意识的分子解释(这种解释与事实发生冲突),或者完全将这两种系列的过程割裂开来,即将生理过程和行为过程或意识割裂开来,与此同时,通过把其中一个视作为另一个的相关物(这种关联的性质完全未知),而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最为密切的可能关系。 
威特海默的解决办法——心物同型论(isomorphism) 
    现在,读者可以理解威特海默的贡献了;读者还会发现,为什么他的生理假设要比其他任何东西给我的印象更为深刻。他所说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两句话:我们不应把生理过程视作分子现象而应视作克分子现象。如果我们果真这样做的话,则旧理论的一切困难都会烟消云散了。这是因为,如果它们是克分子的话,那么它们的克分子特征将与意识过程的特征一样,它们被假设为意识过程的基础。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我们的两个领域非但不会被不可逾越的鸿沟所隔开,反而会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于是,我们可以把我们对行为环境的观察和对行为的观察作为具体阐述生理假设的资料。由此,我们不只处理这样一些过程中的一种过程,而且我们还必须处理尽可能多的不同的心理过程,这两种类型的变式肯定是一样的。 
    克分子生理过程 
    然而,只要人们还不知道克分子生理过程是什么东西,那末,这种理论看来仅仅是说说而已。我们难道没有把新的实体引入生理学中去,从而引入科学中去,致使与科学原理不相容吗?难道物理学不是一门超级的分子科学吗?威特海默看出物理学并非分子科学;但是,他知道这种异议的错误性。这项工作留给了苛勒,苛勒于1920年通过表明物理学是一门克分子科学从而证明这一论点的错误性。“原子论”(atomic theory)这一名称看来证明了这种对立,但是,仅仅对一名肤浅的观察者来说是这样。让我们来举一个我们能够找到的最简单的例子:通过原子论,水被解释成是两种元素即氢和氧的化合物,以此方式组成水的分子,每一个水分子由三个原子构成,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此外,在自然界中,氢是以分子形式出现,而不是以氢原子形式出现,每一个氢分子由两个氢原子构成。于是,我们便有了H、H2、H2O。这听起来像一种明白无误的分子理论,但是实际上完全不是。因为,H、H2和H2O都具有不同的特性,这些特性不能通过将H的特性和O的特性简单相加而得出。据此,物理学力图构建原子和分子模型,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如同实际地被观察的实体的差异。简单的氢原子是由一个质子和一个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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